幫助別人要不要求回報?

幫助別人要不要求回報?

來自專欄重塑認知5 人贊了文章

文 | 蔡壘磊

今天有讀者問我,幫助別人要不要求回報?

這個問題看似很簡單,卻有兩個答案,說不求回報的,有一批擁躉,理由很簡單,不求回報給你自己添堵最少,世界對你一直都是善意的,因為你從來沒期待什麼,給你的都是驚喜,而你給別人造成的壓力也更少,你會更受歡迎。

說要回報的,也有一批擁躉,理由也很明顯,你總不求回報,就給了別人肆意求助你的理由,你很nice,那別人就會一直請求你幫助,如果你拒絕,關係就僵了,本來幫助就是等價交換,一個人一直幫另一個人肯定是不長久的,所以不如乾脆不要裝,就要回報。

以前我說過,如果兩種概念是互相對抗的,必然至少有一個是錯的,有可能兩個都錯。

「幫助別人」這件事有兩個目的,一是去投資對方,二是和對方交易

注意,不存在真正意義上的無目的做某事,一件也沒有,如果你找不到某事的目的,那僅僅是你的思考太淺了。

當我們選擇投資對方時,我們默認回報是在遠期,我們沒有說出口,但這是我們心裡的隱形契約,我們看到對方是「值得幫」的人,意味著我們有大體的方向準備好未來要讓對方幫什麼樣的忙。

至於對方若是未來並沒有給到你期望中的回報,這也是正常的,投資有正常回報,也有虧和賺的時候,很合理。

而當我們選擇和對方交易的時候,意味著當此次幫助結束,大家就兩清了,無論你是否被顯性回饋,都兩清了。

比如陳游標去資助乞丐,他肯定不是為了投資,要投資也不會投資到乞丐身上,所以他只能是做一次交易,他給錢,你跟他拍張照讓他宣傳一下,或者不拍照,讓他心裡得到了「幫助人」的滿足感,那也是交易完成,注意,一旦交易完成,乞丐就並不需要對陳游標心懷感激,因為兩清了。

搞清這個區別有什麼用呢?

當然是有用的,你會對自己的行為有更清晰的認識。

有個叫卡卡兮的私塾學員問我:

蔡叔,我最近很討厭一個同事,一看到她就特別討厭,刻意迴避她,但工作抬頭不見低頭見。我分析了下,是因為我每次見她在座位上玩手機,工作不上心,就特彆氣憤,可是別人也在玩,我卻可以完全不在意。對我而言,她和別人最大的不同是她工作有困難,總是找我。難道是我對她要求太嚴格?恨鐵不成鋼?可我不是她的領導,也沒資格去教訓她啊,求解。

這位叫卡卡兮的同學為什麼總是去幫她呢?有兩種可能,一是幫她能產生一種優越感,二是獲得一種「對方可能在遠期回報我或不給我使絆」的安全感。

顯然卡卡兮同學並不希望投資在她身上,於是只能是交易,是的,以上兩種都是交易,根據我們上面對交易的概念,當交易完成以後,兩人就兩清了,但是很奇怪,卡卡兮同學竟然還對她有「要求」?

這就是沒搞清以上概念才會導致的行為偏差。

我們給了幫助,對方給了安全感或優越感,照理說是互不相欠,但我們總會認為自己多給了,於是對交易認識不清,以為是投資,想要對方回報,這種「想要」的表現形式通常就是我們對對方有諸多要求。

這不是小事情,父母孩子之間,丈夫妻子之間,常因為這個概念理不清導致關係處理不好——誰的顯性付出越多,就對對方要求越多——大部分人不會將隱形收益計算在內。

所以當你幫助別人的時候,要不要對方回報,視乎對方是不是你想投資的對象,你對他有沒有模糊的訴求——如果沒有,你還選擇幫助,說明你已經得到了回報,就不應該再對對方有任何要求;如果有,根據對方的過往行為去判斷他的回報概率,然後乘以對方可能的平均回報值,對比你要給出去的成本,再選擇幫或不幫。

投資就是投資,交易就是交易,義務之內,少一事不可,權利之外,多一句不言,父母孩子,丈夫妻子,皆不能例外。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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