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淚珍珠——明孝宗至明世宗廣東採珠本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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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起因是看到網友貼出的一則史料:
中宮張後欲制珠袍,乘間語上曰:「須差管寶藏庫太監王禮廣東珠池採取,則整齊可觀。」上不聽,乃宣禮及蕭敬同檢內帑所藏。蕭以太祖所蓄不敢動,太宗而下儲物悉取來觀,因擇其光澤明瑩者若干顆,製為袍,余複發回原藏貯之。他日,顧禮責之曰:「內帑盡有好珠,汝卻藉此欲往廣東,生事壞法,擾害百姓,彼何以堪!這遭且將就罷,今後再敢來說,必剝皮示眾!」先是禮進銀數千兩,浼金夫人啟此釁端。禮聞上言,心甚驚怖,更不敢有失。一一一《治世余聞》
這則史料不算陌生,一些人將之用於證明明孝宗不僅寵愛妻子,而且明察秋毫,識破中官假公濟私的伎倆,並愛惜民力,體恤民生,不因張皇后的枕邊風擅開採珠之釁。
故事雖然很美好,卻與事實略有不符。明孝宗並非禁絕了廣東採珠,反倒是促成了明代歷史上規模和產量最大的一次採珠。
廣東採珠指的是採取合浦縣特產的海水珠,明朝合浦縣隸屬於廣東布政使司轄下的廉州。合浦珍珠自古聞名,一直受皇室青睞,國初為休養生息,不曾採過珍珠。有史可考的第一次採珠發生在天順年間,成化年間不見記錄,第二次採珠就發生在弘治十二年。
《明孝宗實錄》中關於這次採珠有一個條目:
弘治十二年六月,內府承運庫奏缺少銀兩等物,戶部議謂:本部原會各處折糧銀,自弘治八年以後應解未到及以前積欠之不在赦免者,其數不少請各差官催完送庫備用。其珍珠行廣東鎮巡等官同議採取,不許生事擾人。上從之,仍諭官不必差,只令各撫按官督催完解。
這一年的六月,因內府缺銀兩等物,其中也包括珍珠,於是戶部提議讓廣東地方官採取珍珠,孝宗批准了這個提議。地方志對此事的記載更為明確。
弘治十二年冬十月,命採珠廉州,費銀一萬七千兩有奇,獲珠二萬八千兩有奇。-----《廣東通志》
這次採珠費銀一萬七千多兩,珍珠產量二萬八千兩,費銀頗多,產量亦頗豐,應是有明一代產量最多的一次採珠。更詳細的記載則見於嘉靖年間提督兩廣侍郎林富的一篇奏疏。嘉靖八年,明世宗下詔採珠,並命人查詢弘治十二年的先例,於是才有了這麼一篇精細的數據。
林富在《乞罷採珠疏》中寫道:查得弘治十二年採珠,東莞縣取大槽船二百隻,瓊州府白槽船二百隻,共船四百隻,每隻用夫二十名,共夫八千名,每隻每月夫船銀十銀,共該銀四千兩。雷廉二府各小槽船一百隻,共船二百隻,每隻用夫十名,共夫二千名。網、珠刀、大桶、瓦盆、油、鐵木櫃等件,合各地方官如數整備,另給價銀。雷廉二府每府搭蓋棚廠。已上各銀兩,行令各該府於贓罰、缺官、皂隸、馬夫並均徭余剩、冠帶等項銀兩,查取廣州府銀二千兩,潮州府銀六千兩,惠州府銀四千兩,肇慶府銀三千兩,瓊州府銀四千兩,如有不敷,另於稅畝戶口食鹽等項銀兩湊支,解發雷廉二府貯庫支用。事竣造冊,繳報具由,呈奉察院批飭。---------《廉州府志》
這份數據詳實可觀,實錄里輕飄飄一句」行廣東鎮巡等官同議採取「,下到地方便是全省總動員。廣東布政使司轄下的各個州府都參與其中,有錢出錢,有力出力,用船六百隻,用夫一萬人,用銀一萬九千兩,用時估計也超過了三個月。如此耗時耗力,只為得到二萬八千兩珍珠,這還是比較理想的狀態。
林富上疏的用意是為勸阻世宗採珠,嘉靖這一年的採珠情形比起弘治十二年更壞。嘉靖八年五月十八日,世宗下詔採珠,因循弘治舊例,加上通貨彭脹因素,林富建議每隻船增加50%的費用,總費用至少需預備兩萬兩銀子。經過前期準備,地方上於八月二十八日正式開採。此時正好趕上風汛期,「值潮水泛漲,風汛不便」。到十二月中旬,經統計,此次因採珠,船夫已病故三百餘名,溺死二百八十餘名,風浪打壞船大小七十六隻,又飄流無著人船三十隻。情景甚為慘烈。
實際上,世宗八月下令採珠時,林富便已經上過一道奏疏反對了,而嘉靖八年也並非世宗第一次採珠,早在嘉靖五年就已採過一次。
林富上一道奏疏寫道:臣聞祖宗時,率數十年而一采,未有隔兩年一采如今日者也。蓋珠之為物也,一采之後數年始生,又數年始長,又數年始老,故禁私采數采,所以生餋之也。自天順年間采後,至弘治十二年方采,珠已成老,故得之頗多。至正德九年又采,珠亦半老,故得之稍多。至嘉靖五年又采,珠尚嫩小,故得之甚少。今去前采僅二年,珠尚未生,恐少亦不可得矣。五年之役,病死溺死者五十餘人,而得珠僅八千八十餘兩,說者謂以人命易珠。今茲之役,恐雖易以人命,珠亦不可得矣。----------《明世宗實錄》
世宗對這篇奏疏的回復,不過是冷冷的一句:如前旨採辦進用,無得遲誤。
嘉靖五年採珠時,已經造成五十餘人的病死溺亡,得珠八千八十餘兩,然而僅僅過了兩年,世宗便無視自然生長規律,更無視珠民疾苦,再次下令採珠,造成了更大的傷亡。林富兩道奏疏的懇切言論,以及三個月間六百條人命的喪失,仍然沒有挽回世宗的心。這次採珠持續到了嘉靖九年初,最終得珠僅五千七百餘兩,且由於生長時間不夠,珍珠都碎小不堪。
經過兩次採珠,招致了重大傷亡損失,「以人命易珠」後,世宗對珍珠的需求並未因此停止。據《廣東通志》中記載,又過了三年,即嘉靖十二年,世宗第三次採珠,得珠一萬餘兩,嘉靖二十二年,第四次採珠,得珠四千餘兩。嘉靖前二十二年,成為了合浦珠池在明代歷史上採珠最密集的一段時期。
如此頻繁的採珠,不僅是對自然資源的破壞,更是對民生的極大傷害。每遇採珠征船,富戶可以行賄得免,貧苦人家只能任由徵用,然而窮人家的船又多是破敗腐朽,用這樣的船隻出海操作,增大了採珠風險。徵召的採珠人也多是一些無賴地痞,這些人聚集在一塊兒,又時常幹些打劫商船,甚至姦淫婦女的惡性事件。每逢採珠,當地人民便痛苦不堪。
世宗不顧國計民生的頻繁採珠,招致了不少官員的反對,除林富外,多位官員上疏,然而世宗頗擅長狡辯。有人勸說:「五年間凡三採珠,物力易屈,民困日深。」他便怒道:「採珠舊例,非朕所增。」不反省自己採珠過頻,反將責任推給之前的皇帝。甚至嫌兩廣官員採珠不上心,特意諭告戶部說:「祖宗時積累的珍寶,經弘治正德已花費一空,現在我又沒有母后需要供奉,所費已經節省了十分之七。你們只會勸我不要在意珠寶珍玩,難道我的一切用度都要廢除嗎?」其狡偽曲辯之意,倒是頗有網路杠精之風。而且將之前花費的十分之七都歸因於供奉母后,推責諉過,雖生母亦不放過。
一顆小小的僅供裝飾賞玩的珍珠,包含無數人民的血淚,足可見封建君主之惡。一向被稱讚為勤儉愛民的孝宗也不能免於虛耗,文人雖用筆墨宣揚他喝斥太監妄圖採珠的小例子,讚美他的君德,然而縣誌里冰冷的記錄仍然告訴我們,他與別的皇帝並無本質不同。
至於明世宗,前二十年雖號稱勵精圖治,然其搜刮掠奪的貪婪本性,及對民力毫無節制的濫用,便已經暴露無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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