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患溝通在臨床中的有多重要?還有你不知道的!

醫患溝通在臨床中的有多重要?還有你不知道的!

導讀

沒有溝通,不會溝通,溝通不恰當。這些都在不同程度上加劇了醫患關係的緊張。一名優秀的醫生不僅要有責任感,愛心,更要學會與人溝通。

醫患溝通是醫患雙方圍繞傷病、診療、健康和相關因素等主題,以醫方為主導,通過各種有特徵的全方位信息的多途徑交流,科學地指引診療患者的傷病,使醫患雙方形成共識並建立信任合作關係,達到維護人類健康、推動醫學發展和社會進步的目的。

醫患關係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醫患關係是指醫生和患者之間關係的一個專門術語。在廣義的醫患關係中,醫不僅僅是指醫生、護士、醫技人員,還包括管理後勤服務人員及醫療群體等;患不僅僅是指與患者有血緣關係的親屬、監護人、單位組織等群體。特別是一些重症監護或者不具備行為能力的或者如昏迷.嬰幼兒、精神病、醉酒的人群。因此,廣義的醫患關係是以醫生護士為一方與患者為中心的群體為一方,這雙方面所建立的一種相互關係。

1977年美國精神病學和內科學教授恩格爾首次提出了新的醫學模式,即生物-心理-社會醫學模式。主要表現在:

(1)強化醫學服務的根本宗旨。要求醫務人員在工作中,把或者看做是一個完整的人,既重視生理治療,又重視心理治療。

(2)確立雙向作用的醫患關係。醫生和或者在臨床治療過程中,相互尊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互相影響,讓或者發揮自己的主觀能動性,參與醫療的整個過程。

(3)擴大服務範圍。從生理學、心理學、社會學和學等不同層次來觀察疾病,運用綜合的科學措施來防治疾病。

現代的醫生應具備的素養:精湛的醫術,良好的醫德,良好的溝通能力和熟悉法律,尊重患者權利,做到安全醫療。

沒有溝通,不會溝通,溝通不恰當。這些都在不同程度上加劇了醫患關係的緊張。一名優秀的醫生不僅僅有責任感、愛心,更加重的是要學會與人溝通。

良好的醫患溝通不僅能讓患者更好地配合醫療活動,還能使醫生更全面地了解病患者的整個病史,做出準確的疾病診斷和及時性的治療,從而使病人得到更滿意的服務,減少投訴率。

良好的醫患溝通,不僅有助於醫務人員調整自己或患者的醫學觀念,也有助於醫患雙方相互正確理解對方,協調關係,保證醫療活動的順利進行,是醫學人文精神的需要,更重要的是能夠提高醫療服務質量、防範醫療糾紛。

有數據表明,由於醫患溝通不夠而造成的醫療矛盾佔49%,由此造成的醫療糾紛逐年上升,全國各地的醫療投訴案件每年遞增35%以上,而且這個比例在不斷的逐年升高,一個人成功的因素75%靠溝通,25%靠天才和能力、溝通能力成為每個人成功的必要條件。

在臨床診療和護理的過程中只有當你掌握了醫患溝通技巧,才能保證醫療安全,降低醫療風險。醫務人員與患者是合作關係,沒有良好的溝通,就無從建立信任。沒有信任,矛盾由此而產生。

建立和諧醫患應注重以下幾個方面:

儀容儀錶和行為規範

著裝得體,衣服潔凈,佩戴胸牌,淡妝,嚴禁穿拖鞋等行為;抱著熱忱的態度,診室應該保持整潔,跟病人交談時應語調親切,傾聽認真,熱情耐心等;多使用禮貌用語,如:「您好」、「請坐,請稍候!」、「請問您哪兒不舒服?」、「請您配合一下!」、「祝您早日康復」等,充分體現醫務人員「熱心、愛心、真心、關心」的良好職業操守。

醫患的認知交往

第一印象,決定性的七秒鐘就是最初接觸的那一刻。病人來醫院一般是帶著期盼的心理,或多或少都存在著焦慮和不安,此時來到醫生面前最希望看到的是:醫生禮貌而適度的熱情迎接,自然輕鬆的真誠神情,最忌醫生對病人的全身打量、表情淡漠或藐視的神情,希望多一些真誠的關心和問候,給病人尊重,只有這樣才能讓病人在最初與你接觸的一瞬間對你產生信任感與好感。

積極的傾聽和安慰

就醫狀況概括為「快餐式」看病,「排隊3小時,看病3分鐘」,最後出了醫院什麼都不明白。作為醫生,要換位深思,認真、耐心地聆聽完病人的訴說後,更準確地判斷疾病的發展過程,才能做出更明確的診斷,積極耐心聆聽病人的訴說,對於病人心理上來說也是一種釋放和安慰。醫護人員要做一名耐心的聆聽者,在聆聽中正確引導病人。

肢體和暗示語言也是一劑良藥

有一個很好的案例:一位冠心病心衰病人要求出院帶葯一個月。醫生隨口一句說:「不可能給開一個月的葯,誰知道一個月後你會發生什麼變化?」病人聽後,氣得渾身發抖,暈倒在地。隨後家屬來醫院大鬧,要求各種賠償。就是一句話的事,卻引發了糾紛。從中看到了溝通技巧在臨床診療活動中的重要性。

做好告知義務,讓患者參與治療全過程

尊重病人的權利,完善各種知情同意書,使醫患溝通具體化。讓患者明白診斷、預後、檢查、治療、用藥等,並尊重病人的選擇權,允許病人做適當的選擇。用準確、通俗和容易讓病人接受的語言,不閃爍其詞也不過於輕描淡寫,本著實事求是、科學、認真的態度耐心細緻地解釋,讓病人做出正確的認知和選擇。

必須履行各種知情同意書、執行談話簽字制度、特殊檢查、術前談話記錄、病危通知書等。患者自動放棄治療要求出院或拒絕搶救等均在詳細寫明後果的前提下要求患方簽字。是醫患溝通的一種文件形式,也是法律保障。一方面能使患者行使自己的知情權、選擇權,另一方面也使醫護人員的醫療行為得到有效保護,保證了醫療安全。

醫患溝通是一門學問,需要醫護人員不斷學習和更新,掌握各種技巧,尊重病人的權利和義務,降低醫護人員的職業風險,同時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文化和精神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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