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間財產如何分割
來自專欄婚姻家庭
1 非法同居期間財產如何分割呢?非法同居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一、非法同居期間財產如何分割非法同居期間的財產分割,類推適用夫妻財產的分割規定,按一般共同財產處理。
(一)同居後一方的收入或財產,原則上應歸該方當事人所有。但另一方當事人對取得該財產的當事人在取得該財產時有資助,或在取得該財產的過程中有輔助性勞動及提供生活幫助的,則該收入或財產應為一般共有。可根據當事人在取得財產中的作用大小,確定不同的份額。
(二)同居後共同購置的財產屬當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確定按份共有。同居生活前,一方自願贈送給對方的財物可比照贈與關係處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財物,如同居時間不長,或者因索要財物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間患有嚴重疾病未治癒的,分割財產時,應予適當照顧,或者由另一方給予一次性的經濟幫助。
二、非法同居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1、非法同居關係的主體是未婚男女。
2、非法同居關係的男女雙方具有締結婚姻,長期共同生活的目的。
3、非法同居關係的男女雙方具有公開的夫妻名義和長期共同生活的形式,並為群眾所公認。
4、非法同居關係,違反了婚姻法的規定,既違反結婚的形式要件,也有一部分違反結婚的實質要件,屬於違法婚姻。
5、同居是指男女雙方未經結婚登記而公開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所形成的社會關係。沒有配偶的男女雙方未經結婚登記,公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這是目前典型的同居關係。
6、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公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即重婚同居。
7、公開的同居關係之外又與他人公開同居生活,即二重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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