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的權力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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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看一個新聞,民進黨秘書長洪耀福稱,「每一次只要淹水完去當地做民調,災區民調都會上升」。這話讓我聽的很刺耳,中國人講究說話要委婉要體貼,但是洪的話說的太赤裸裸了,感覺把老百姓當成啥了這是。過了幾天又看了一個新聞,說最新民調民進黨的支持率果然上升了。。。
無獨有偶,幾年以前有個民進黨人士也曾說過,農民們無論如何都會投給民進黨,阿扁時代還有句話叫肚子扁扁也要投阿扁。
我實在不願意引用魯迅的話,中國只有兩個時代,一個是暫時坐穩了奴隸的朝代,一個是求做奴隸而不得的朝代。
台灣的政府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大政府,台灣至今還有大量的國企,比如電力、電信、石油等行業。在不才另一篇文章
張居正:台灣體制的弊端中,也論述過,台灣的總統從體制上是一個權力非常大,接近於獨裁的總統。而台灣人自稱台灣是一個民主自由的社會。
台灣人的權力觀念非常的有意思。一方面台灣從政府到名嘴到學生,都在喊台灣是一個民主自由的社會,但是台灣人搞不清楚自己有哪些權力。
老百姓是沒有什麼能力去辨別政策到底好不好的,所以只能認人。一些上了歲數的農民,他們覺得民進黨以前是搞社會運動的,幫助窮人維護人權的,所以很好,就要投他們。九十年代的新黨,兩千年的親民黨,都是因為有政治明星,選舉一呼百應。如果說那個時候的民主制度不成熟,現在台灣還是這樣。柯文哲的支持率非常高,因為他是個流量明星,他在網路上非常受年輕人歡迎。一些候選人也有樣學樣,在廣場上開party吸引年輕人。一些地方的選舉,候選人老百姓都沒怎麼聽說過,結果有的候選人因為長得漂亮支持率高,有的候選人因為社會新聞登上了版面,結果支持率高了。。。
黨產會就是一個違憲的組織,至今台灣的大法官不敢釋憲,但是不影響黨產會運作。黨產會的邏輯是這樣的,30年前你們村裡死了個人,現在村裡的人必須拿出證明,證明30年前的那個晚上你沒在現場,你證明不了你就是有罪。黨產會要求一些組織拿出30年前到現在的賬目資料等,期限一個月,拿不出來你就是對抗黨產會,你就是附隨組織。這已經違反了疑罪從無的法律原則。那麼老百姓有人出來反對嗎?連依法判案、維護法律尊嚴的法官都不出頭,更不要講老百姓了。
最惡毒的就是所謂的台灣公投法案。為什麼說是最惡毒,前面的問題都是跟體制不大相符的,選舉應該拼政策不應該拼知名度,黨產會不應該違反法律原則。但是公投法案是從制度上破壞了民主體制,是合法的作惡。台灣老百姓高呼這是庶民的勝利,我說這是傻子的狂歡。
所謂公投,就是通過老百姓的投票來決定法案要不要實施,新公投法案大大降低了公投通過的門檻。民主制度是51%壓倒49%嗎,不是的,這是暴民政治。美國憲法講人人生而平等,就是說要有起碼的底線,大家議事的時候,有一些東西是公認的權利,即便是多數人也不能去侵害少數人。但是新公投法案開創了一個先河,在如此低的門檻之下,少數人將沒有機會為自己的權利申訴。比如說這段時間搞的奧運正名公投,參加奧運會的是運動員,為奧運付出最多努力的是運動員,但是決定公投的是那些熱衷於政治運動的人。這件事情已經幾乎是板上釘釘不可行的了,因為國際奧委會給台灣去函說明了,不允許改,但是公投運動還在進行。將來佔台灣少數的運動員有可能會因為政治運動而失去競技的舞台,多年的努力也將變得沒有意義。
公投法案的另一個惡,就是模糊了權力與責任的邊界。議會、政府是幹什麼的,就是議政和執行的機構,那為什麼要再搞一個如此低的公投法案來議事呢。難道台灣的政治人物都是傻子,幹不了政治,所以要全民參與政治。這些人精著呢,這些人明知道有些事情幹了要得罪人,所以他們就不能明著干,以公投的名義,把責任推給老百姓。我們要知道權力與責任是對等的,你管一件事情,管的好不好就是你的責任,你執政,是你通過選舉獲得的權力,執政好不好,就是你的責任。你干好了,下屆連任,就是你獲得了更多的權力,你沒幹好,下屆敗選了,就是你承擔沒幹好的責任。公投法案的妙處在於,政治人物想幹什麼事,不必自己提案,包裝成公投,讓老百姓決定這事干不幹。平常的老百姓有能力推動一個公投法案通過嗎,不可能的,肯定是需要黨派和政治人物的支持的。本來議會和政府決定這事干不幹,干不好他們得承擔責任,現在老百姓決定這事干不幹,干不好誰來承擔責任?當然是全體老百姓了,權力和責任是對等的。全民承擔責任,就等於沒有人承擔責任。議會和政府幹壞了可以敗選,有獎懲機制,全體老百姓干壞了,你怎麼懲罰他們?沒有辦法。
台灣人的權力觀念是典型的傳統中國人的觀念。從秦朝以後,中國就有了成文法,從睡虎地秦簡出土的秦律證明了這一點。但是為什麼我們不說古代中國是一個法治國家呢?因為現在的法治國家是憲法治國,憲法是全體公民都同意的。而古代中國的法是王法,是皇帝決定的,普通老百姓沒有權力,只有一部分權利。古代老百姓認為的清官,就是官員不侵害老百姓的權利,不貪不佔。孫中山建立民國以後,有了憲法,老百姓有了權力,但是中國人還沒有完全的理解。台灣經過這些年的民主實踐,仍然沒有理解。就好像一個小孩有了一個新的工具,他本來是一個幹事的東西,到了小孩手裡就成了把玩的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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