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人的面子工程:花重金寫墓誌吹噓生平

唐朝人的面子工程:花重金寫墓誌吹噓生平

來自專欄華夏歷史人物誌4 人贊了文章

話說唐人喜歡在寫墓誌的時候貼金已不是新聞,墓志銘中各種隱惡揚善、粉飾乾坤、無中生有的情況屢見不鮮,而唐人自己對此也有著很清醒的認識:「大凡為文為志,紀述淑美,莫不盛揚平昔之亊,以虞陵谷之變,俾後人睹之而瞻敬。其有不臻夫德稱者,亦必模寫前規,以圃遠大。至天下人視文而疑者過半,蓋不以實然故絕。」

通觀這些墓誌可知古人寫墓誌時往往最講究兩點:一是為逝者諱,不揭其短;二是為逝者捧,乃至無中生有為其貼金。白居易的《秦中吟·立碑》一詩就對這種現象作了嘲諷:

勛德既下衰,文章亦陵夷。但見山中石,立作路旁碑。

銘勛悉太公,敘德皆仲尼。復以多為貴,千言直萬貲。

為文彼何人,想見下筆時。但欲愚者悅,不思賢者嗤。

豈獨賢者嗤,仍傳後代疑。古石蒼苔字,安知是愧詞。

我聞望江縣,麹令撫煢嫠。在官有仁政,名不聞京師。

身歿欲歸葬,百姓遮路岐。攀轅不得歸,留葬此江湄。

至今道其名,男女涕皆垂。無人立碑碣,唯有邑人知。

石碑上記載的都是些功比姜太公、德如孔仲尼之人,只有這樣才有機會流傳後世,而那些真正有真才實幹的人卻因為沒有立碑吹捧,只能任名聲淹沒在歲月中,最後也就只有當地人知道。白居易此詩正是諷刺了這種為了立碑而誇耀門第、歌功頌德之風。因為根據史書的記載,當時人為了給逝者求得一篇好墓志銘,往往要出很大的一筆價錢專門找人來撰寫,而撰者為豐厚的利潤所驅使,也不管逝者的為人品德事迹究竟如何,只為了應付所需,隨手就能寫出功德和姜太公孔子一樣偉大的為賢者嗤、令後代疑的文字。

《舊唐書·李邕傳》中就有記載:「邕擅才名,尤長碑頌。雖貶職在外,中朝衣冠及天下寺觀,多賫持金帛,往求其文。前後所制,凡數百首,受納饋遺,亦至鉅萬。時議以為自古鬻文獲財,未有如邕者。」

李邕是唐朝著名的書法家,尤其擅長歌功頌德的碑文,也正因為有著「鬻文獲金」這樣強大的生活技能,所以李邕雖然經常被貶官,但生計並不成問題,甚至還能用這些潤筆費來應付結友交遊所需的巨大開銷。

劉禹錫也曾在祭韓愈文中說過:「公鼎侯碑,志隧表阡。一字之價,輦金如山。」提到韓愈因為善寫碑文,經常通過給別人寫碑文而賺取巨額稿費一事。

事實上韓愈曾為王用撰寫了墓碑,於是得到了「馬一匹,並鞍、銜及白玉腰帶一條」作為報酬。韓愈還在《平淮西碑》大力稱讚了韓弘的貢獻,因此得到了韓弘的「絹五百匹」,即相當於四百貫錢,而韓愈當時一個月的薪水僅二十五貫錢,一年也不過三百貫,由此可知這種潤筆費極為可觀。至於韓愈其他的「諛墓」之作,頗受時人譏諷,他的朋友劉叉曾十分眼紅韓愈寫碑文賺的這些潤筆費,拿了他數斤金子揚長而去,還振振有詞道:「你這是諛頌死人得來的,不如送給我當生活費。」

白居易為元稹撰寫墓志銘後也收到了價值六七十萬錢的「臧獲、輿馬、綾帛,泊銀鞍、玉帶之物」,雖然白居易念及與元稹之間的情誼本不願接受,但推辭不得之下便將這些財物捐給了香山寺,以作修繕寺廟之用。

正因為撰寫墓誌的報酬是如此的豐厚,在這樣巨大的利益驅使下,這些墓志銘的執筆人也就不能不為逝者粉飾貼金,乃至顛倒黑白、無中生有了。不過這種「鬻文獲金」的行為總是不大令人瞧得起的,《太平廣記》中便記載了這樣一則故事:「唐宰相王玙好與人作碑誌。有送潤毫者,誤叩右丞王維門,維曰:『大作家在那邊。』」

就連杜甫也曾作詩嘲諷過李邕這些以撰寫墓誌換取巨額稿費之人:「干謁滿其門,碑版照四裔。豐屋珊瑚鉤,騏驎織成罽。紫騮隨劍幾,義取無虛歲。」「故人南郡去,去索作碑錢。本賣文為活,翻令室倒懸。」

可見時人對這些好撰墓志銘之人的鄙夷態度,所以真正有志氣的人寧可不要這麼豐厚的潤筆費,也不願給人寫碑誌。裴均的兒子曾拿著持一萬匹細絹想要請韋貫之撰寫墓志銘,韋貫之則嚴厲地說:「我寧可餓死,也不會做這種事!」

當然,在墓誌上貼金並不是唐人才有的習慣,而是自古已有之。早在北魏時就有人明確指出這種墓誌貼金的現象了,《洛陽伽藍記》中便曾一針見血地指出:

「生時中庸之人耳。及其死也,碑文墓誌,莫不窮天地之大德,盡生民之能事,為君共堯舜連衡,為臣與伊皋等跡。牧民之官,浮虎慕其清塵;執法之吏,埋輪謝其梗直。所謂生為盜跖,死為夷齊,妄言傷正,華辭損實。」

一個人活著時不過是中庸之輩,但他死後碑文墓誌里無不搜羅盡天地之間的大德,和活著的人所能辦到的各種好事。如果這個人是君王,那麼就能與堯舜相抗衡;如果這個人是臣子,那麼就與伊尹有著相同的政績。所謂活著時是大賊盜跖,死後卻能粉飾為伯夷叔齊一樣的人物,這些都是在藉助虛妄華麗的辭藻損害事實真相。

不僅北魏時就有人有如此清醒的認識,唐人自己也心知肚明,唐朝的封演在《封氏聞見記》中就針對這一現象批判道:

「今近代碑稍眾,有力之家多輦金帛以祈作者,罹人子罔極之心,順情虛飭,遂成風俗。」

而墓誌中這樣隱惡揚善、粉飾乾坤、無中生有的例子實在是太多了,比如史書記載唐玄宗的皇甫德儀很早就失寵了,皇甫德儀病重期間唐玄宗正忙著寵愛武惠妃,武惠妃則忙著陷害太子李瑛、鄂王李瑤等幾個皇子,而皇甫德儀所生的李瑤也因為生母失寵無法為自己說話而惶恐不安,但這並不妨礙墓碑上將皇甫德儀吹捧成絕代寵妃:

「上以之服事最舊,佳人難得,送葯必經於御手,見寢始迥於天步。月氏使者,空說返魂之香;漢帝夫人,終痛歸來之像。」

皇甫德儀的墓碑上稱其病重時,唐玄宗每天親自送葯給她喝,等她安然入睡後徘徊在宮殿門口遲遲不肯離去;皇甫德儀死後,唐玄宗還像漢武帝思念李夫人那樣思念她。然而事實上凡是有幸得到皇帝親自伺候服藥的后妃,都會像李煜的大周后那樣在史書上留下記載,而不是只能見載於墓誌上的貼金之語。

何況就在皇甫德儀死後不過一年多的時間,李瑤就因為武惠妃的構陷在唐玄宗一日殺三子的悲劇中含恨被害了。殘酷的現實撕碎了墓誌華麗而蒼白的辭藻,昭示著這位無寵妃嬪恐怕連臨死前見皇帝最後一面都只是個奢求。

又比如沛郡夫人武氏的墓誌上自稱是「故周定王駙馬都尉攸暨太平公主第二女」,是太平公主與武攸暨的次女。但根據這位武氏卒於開元二十五年,享年五十四歲的情況來看,武氏最遲出生在嗣聖元年,而彼時太平公主的丈夫還是薛紹,又如何與武攸暨生下所謂的第二女呢?

與沛郡夫人情況類似的還有紀王李慎的女婿裴仲將。裴仲將的墓誌上聲稱當年是唐太宗親自將東光縣主許配給了自己,可惜其妻東光縣主的墓誌並沒有夫唱婦隨,而是明明白白地寫到,她是由父親紀王做主,嫁給了當時在紀王府里幹活的裴仲將。

與此同時,東光縣主的生年也進一步證明了裴仲將所謂的「太宗文武聖皇帝知人則哲,一遇器之,特敕尚紀王第三女東光縣主」這一句背後的虛榮心有多強烈。因為東光縣主出生於永徽三年,彼時距離唐太宗駕崩已經過去了整整三年的時間——除非唐太宗有本事死而復生,否則是無法定下這個婚約的。

再比如吳王李恪的次子李瑋的墓誌上稱其父李恪是「帝之愛子」「優寵特殊」,然而就史實而言,李恪的一生當中不僅沒有任何得寵事迹,反而不過是犯了踩莊稼和賭博這樣的小錯就連續多次被貶去都督的官職,先後削去實封共600戶,只剩200戶的實封,這樣糟糕的待遇在唐太宗14個兒子中僅此一例。

雖然後來唐太宗在立李治為太子後又過了7個多月的時間,曾一度心血來潮想改立李恪為太子,但這樣的想法唐太宗卻只對最不可能同意的長孫無忌一人說過,被反駁後不但再也不曾提及此事,對提名未果身陷險境的李恪也毫無保護措施,反而又嚴厲地將李恪告誡了一通:「你若是不遵紀守法,西漢的燕王劉旦就是你的下場,就算你是我兒子我也救不了你!」

有人認為這番警告是唐太宗在「保護」李恪,要他自己小心謹慎一些,但李恪作為親王,他的性命並不掌握在自己手裡而是掌握在皇帝手裡,光是告誡李恪自己謹言慎行是沒有用的,只有讓未來的皇帝李治知道要善待李恪才能達到保護李恪的目的。

也正因為明白這樣的道理,漢高祖劉邦在改立劉如意失敗後,特意留了封手詔給太子劉盈,告訴他一定要照顧好如意這個弟弟;晉文帝司馬昭病重時用陳思王曹植的例子來告誡太子司馬炎,讓他日後不要為難自己的弟弟司馬攸;太后王元姬直到臨終也不忘含淚叮囑長子司馬炎,要他記住自己的囑託,千萬不可對司馬攸不利;唐太宗也反覆強調過立李治就是為了讓李承乾、李泰、李治這三個兒子能夠同時活著。

而唐太宗既然能想到要為李承乾、李泰、李治的日後安危做打算,又為什麼沒為李恪日後的安危做出同樣的安排呢?想來李恪若是真的如兒子墓誌中所吹噓的那樣,是「帝之愛子」「優寵特殊」,又如何會遭此待遇?

還有父子三人皆至宰相的韋思謙,史書中明確記載他的續弦妻子王婉作為繼母對繼子韋承慶十分嚴苛,動不動就體罰他。而王婉的親生兒子韋嗣立不忍母親這樣對待自己的哥哥,於是主動脫下衣服請求代替韋承慶接受杖責,王婉自然沒有應允,於是韋嗣立便自己杖責自己,王婉心疼親生兒子,這才對韋承慶略好一些。

結果在王婉的墓誌中,這位明明對親子繼子區別待遇的典型後媽卻被描述成了一位慈愛有加,對繼子視若己出的好母親:「前夫子子承慶,八歲偏罰,十歲便為夫人所養,撫存訓獎,慈愛無隆,學宦婚娶,並夫人所成立。常謂所生子嗣立、淑等曰:時俗婦人,罕有明識,前妻之子,多被憎嫌,孝已伯奇,皆其人也。此吾之所深誡,亦爾輩所明知。」——足可見當時的墓誌貼金風氣之烈,已然到了顛倒黑白、無中生有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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