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S全球信息交換下,你是哪國的稅務居民?

CRS全球信息交換下,你是哪國的稅務居民?

隨著我國CRS的正式落地,讓擁有各類海外賬戶的跨境富人的金融資產迎來了"裸奔"時代。過去,可以利用國家間的信息不對稱到處藏錢、隱匿資產,但CRS的到來,正式宣告了這個時代的終結,並或多或少地給國內高凈值客戶和從事國際貿易的人帶來了一定的恐慌。

說白了,CRS下,賬戶所有人的納稅義務不是根據你的國籍而定的,而是通過界定你是哪裡的稅務居民,來決定應該承擔什麼樣的納稅義務。那麼, 如何評估CRS對自己的影響程度?如何合理應對CRS?首當其衝的是,我們要搞清楚我們究竟是哪裡的稅務居民。

稅務居民的定義

稅收居民是指在一國居住(或具有一國國籍),依法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並受該國法律管轄的自然人或法人。居民或公民通常由於其與某一特定國家的人身依附關係而被認定在該主權國負有無限納稅義務。稅號,一般是指「納稅人識別號」。這個屬於每個人自己的且終身不變的數字代碼很可能會成為我們的第二張身份證。

國家將為每個人編製一個具有唯一性的稅號,這個稅號終身只有一個。而個人稅號,很有可能就是身份證號,或者說,它是在身份證號基礎上編製的一個識別代碼。

中國國籍的人是不是就一定是中國個人稅務居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我國的個人稅務居民也分為兩類情形:

一類是在中國境內有住所的中國公民和外國僑民,但不包括雖具有中國國籍,卻並未在中國大陸定居,而是僑居海外的華僑和居住在香港、澳門、台灣的同胞。

其中,在中國境內有住所的個人,指因戶籍、家庭、經濟利益關係而在中國境內習慣性居住的個人。還有一類是在中國境內居住,且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一次離境不超過30天,或多次離境累計不超過90天的外國人、海外僑民和香港、澳門、台灣同胞。

這兩類稅務居民在中國的金融賬戶信息不會被交換至其他CRS參與國或地區。還有一種特殊的情形,即一個人根據中國法規屬於中國稅務居民,根據某外國法規又屬於外國稅務居民,在這種情形下中國仍會將其視作外國稅務居民,會把他的信息交換給其他國家。

為了更直觀地給大家展示中國稅務居民的定義,方便大家理解,我們來看看下面的圖表。

中國內地稅務居民

只要符合其中的任一項就算是稅務居民

然鵝,中國到底有沒有稅收居民身份證呢?

《中國稅收居民身份證明》是證明稅收意義上中國居民的核心文件,用以幫助我國居民企業和個人在境外投資、經營和提供勞務等活動中享受我國政府與締約國政府簽署的稅收協定待遇。

只要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居民企業和居民個人都可以申請開具。企業或個人申請了《稅收居民身份證明》,可在締約國進行投資、勞務、經營等應稅活動中享受稅收協定的各項待遇,避免雙重徵稅。

在法律上,稅收居民身份是一個國家(地區)行使稅收管轄權的依據,並非依據國籍標準,擁有一個國家的國籍並不必然導致成為該國的稅收居民。對稅收居民的判定通常有三個標準,即住所標準、居所標準和停留時間標準。

那麼,「共同申報準則」中又是如何定義「稅收居民」的呢?

該信息交換系統主要通過金融機構來收集和報送信息,由金融機構來識別賬戶持有人的稅收居民身份。

在加入該信息交換系統的國家和地區,個人開立賬戶時需主動申報稅收居民身份聲明。個人需要對聲明中有關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到底應該怎樣規劃自己的「稅收居民」身份呢?

1、海外身份規劃

所謂海外身份,顧名思義即為你在境外使用第二身份配置資產;

2、住所規劃

就中國居民而言,海外註冊國金融機構根據其提供的中國住址證明、聯繫方式等信息,很可能將其判定為中國稅收居民身份,進行數據的收集並自動申報。因此,在填報上述信息時,您可以搭配第二身份的住址證明和聯繫方式等,就能合法合理擁有新的稅收居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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