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研究】劉磊:莫迪執政以來印度海洋安全 戰略的觀念與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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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磊:莫迪執政以來印度海洋安全 戰略的觀念與實踐

作者:劉磊,中國海洋大學法政學院副教授、海洋發展研究院研究員

來源:《國際安全研究》2018年第5期

責任編輯:周悅

 

內容提要

2014

年莫迪執政以來,引領印度經濟持續快速發展,印度對外貿易、國內民生與國家安全對海洋的依賴越來越高。莫迪政府清醒認識到海洋特別是印度洋對印度的安全與發展的關鍵意義,並於

2015

年起適時調整海洋安全戰略,將

2007

年確立的以「自由使用海洋」為主題的海上軍事戰略調整為以「確保安全的海洋」為主題的海洋安全戰略。這說明印度在自由使用海洋的過程中,遭遇了多樣的海上安全挑戰。海上的安全風險直接影響到印度的對外貿易和海上運輸、海洋經濟活動的展開、海岸和港口城市的安全、海外資產與海外公民的安全,最終危及印度的國家安全。印度調整海上安全戰略,明確以印度洋地區為首要利益區,同時加強以印度海軍為主體的海上安全保障力量,為之確立多樣任務目標下的軍事戰略,並積極採取有針對性的海上軍事行動。同時,印度政府還通過外交手段,與周邊鄰國、關鍵的地區大國或國家集團以及全球大國建立雙邊和多邊海上安全機制來應對多樣的海上安全威脅,維護海洋安全,最終服務於印度的經濟發展和國家安全,並為印度尋求印度洋的主導地位積累資本、創造條件。

   

關鍵詞

印度莫迪政府;印度洋;印度海軍;海洋安全戰略;海上安全機制

【作者簡介】 劉磊,中國海洋大學法政學院副教授、海洋發展研究院研究員(青島  郵編:

266100

)。

DOI

10.14093/j.cnki.cn10-1132/d.2018.05.006

【中圖分類號】

D815.5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2095-574X

2018

05-0098-22

印度獨立之後,始終把追求地區領導者和世界大國地位作為其對外戰略的目標。控制印度洋正是該戰略目標的重要內容之一。

[

]

但由於印度複雜的地緣戰略環境和當時的國際政治格局,如克什米爾問題、中印邊界問題,獨立後很長一個時期,「印度的戰略視野遠離海洋,轉向大喜馬拉雅山脈的亞洲內陸邊界」。進入

20

世紀

80

年代,印度拉吉夫·甘地(

Rajiv Gandhi

)政府推動經濟改革,持續增長的海外貿易調動了印度海權的積極性與主動性,印度海軍開始與國家外向型戰略保持一致,壯大自身實力並向外擴展海上勢力。在拉吉夫政府努力的基礎上,

20

世紀

90

年代初開始,「印度推出更具針對性的全球化戰略,此後印度出現了快速增長,為其堅定的海洋戰略打下了一個可持續的基礎。」

[

]

進入

21

世紀,印度的命運與印度洋更密切地聯繫在一起,印度對海洋特別是印度洋的重視與日俱增。

2007

6

月,時任印度外交部長

普拉

納博·

穆克吉(

Pranab Mukherjee

)公開表示:「在經過數千年對內陸事務的關注後,我們(印度)開始把目光轉向海洋。我們不僅要成為陸地強國,還要成為海洋大國。」

[

]

印度的國家安全與經濟發展、印度世界大國地位的實現從此更加地依賴海洋。印度對海洋的依賴註定導致印度在發展和安全領域加大對海洋的重視,在國家戰略建構和具體投入上都會向海上力量傾斜。

21

世紀以來,印度的海洋安全與海軍發展戰略早已受到國內外學界的積極關注,併產生了較為豐富的研究成果。已有研究多關注到

2007

年印度曼莫漢·辛格(

Manmohan Singh

)政府推出的「自由使用海洋」的海洋安全戰略及相應海洋學說。多數觀點都強調,印度一直把印度洋視為其傳統的勢力範圍,把控制印度洋作為其海洋戰略的重要目標,其海洋戰略和海軍建設都圍繞這一目標進行。但

實際上印度洋地區秩序正在演變中,印度雖夢寐以求,但印度洋仍非其勢力範圍,

印度欲獲取該地區的主導地位,可謂如牛負重,行程尚遠,因為它面臨來自多方面的挑戰,既有傳統大國和新興大國的制約,還有一些非傳統安全威脅的挑

戰。

[

]

2014

5

月起,納倫德拉·莫迪(

Shri NarendraModi

)領導的人民黨開始在印度執政,莫迪政府對海洋特別是印度洋地區給予史無前例的重視,並很快調整海洋安全戰略,加大海上力量的投入,為進一步利用海洋和控制印度洋做好充足準備。現有研究成果都沒有關注到

2015

10

月以後,莫迪政府修改後的「確保安全的海洋」這一新戰略。而這一戰略恰恰值得正在推動「一帶一路」倡議和海洋強國建設的中國來認識和關注,因此有必要追蹤研究印度海洋戰略觀念及實踐的最新動態。

 

一  印度當前對海洋的依賴與其對海洋安全的認知

 

印度天然的地理特徵決定了印度國家的命運與海洋不可分割的密切關係,特別是進入被稱為「海洋世紀」的

21

世紀。印度位於印度洋北部的中心位置,三面環海。印度擁有

7516

千米的海岸線,

1200

多個島嶼,

202

萬平方千米專屬經濟區,大約

120

萬平方千米的大陸架。而印度洋作為世界主要海運交通樞紐,三面被陸地環繞,要進出其他大洋,只能從阿拉伯海到孟加拉灣以及南印度洋的特定咽喉要道上通過。印度大陸的兩側瀕臨阿拉伯海與孟加拉灣,並居於俯視南印度洋廣闊海域中心的位置。印度半島位於印度洋中心的地理特徵賦予印度從各方向進入廣闊海洋的天然優勢。由於前述各處咽喉要道位於印度洋外圍邊緣,而印度到所有咽喉要道的距離幾乎都是相等的,因此印度一方面具備影響印度洋地區海洋空間,促進和維護國家海洋利益的優勢地位;另一方面,在所謂「海洋世紀」的

21

世紀,印度的生存與發展也日益嚴重地依賴海洋,印度漫長的海岸線、廣闊的海域以及海洋相關利益都需要印度投入大量資源來保證其安全與繁榮。

(一)印度經濟與民生對海洋的依賴

莫迪政府自

2014

5

月執政以來,在印度進行了多方面的政治經濟改革。印度經濟在原有基礎上得到進一步發展,

2015-2016

財年印度實際國內生產總值(

GDP

)增速達到

7.6%

,按照自然年統計,

2015

年全年實際

GDP

增速為

7.3%

,其增速首次超越中國,遠高於新興市場與發展中國家

4%

的平均水平。

[

]

2015-2016

財年,印度

GDP

總額為

1.99

萬億美元,排世界第七位。而印度作為一個海洋國家,其海洋經濟、海外貿易在國民經濟發展中佔據重要地位,其重要性在持續增加。截至

2015

年底,印度商品對外貿易額占

GDP

42%

,其中

90%

的貨物貿易量及

70%

以上的貿易額是通過海運實現的。

[

]

無論是貿易規模比例,還是價值比例,印度對外貿易對海上運輸的依賴都是非常高的。

印度能源對海洋的依賴則更加嚴重。除了本土能源供給外,能源貿易是印度整個對外貿易中的關鍵組成部分。截至

2015

年底,印度全國

80%

的原油需求通過海運進口而且是經由印度洋海上通道,另外

11%

的原油來自印度海上專屬經濟區的近海能源開採。同時,印度沿海天然氣開採佔國內天然氣產量的

80%

。印度還增強了石油加工能力,通過海運向許多國家出口石油製品。石油產業產值佔印度全國

GDP

總量的

15%

。綜合計算以上各類石油相關產業進出口總值,印度石油產業依賴海洋的部分總佔比達到

93%

[

]

   

在承擔以上各種海上運輸任務的商船中,印度籍商船佔比

8.5%

,與

20

世紀

80

年代的

40%

相比下降很多,因為印度海上貿易增速高於船運業增速,但印度本國船運業絕對數在增加。截至

2016

12

31

日,印度有

1 301

艘商船,總註冊噸位

1 142.5

萬噸,其中

403

艘暨

990.7

萬噸位從事海外貿易,

898

艘暨

151.8

萬噸位從事國內沿海貿易。印度籍的國內和國際海員數量佔世界海員總數的

6.6%

[

]

同時,印度在東西海岸及島嶼擁有

12

座大型港口和

187

座中小型港口,是處理印度

90%

以上對外貿易的門戶。

[

]

港口在國家經濟發展中發揮關鍵作用,它們是海陸貿易的樞紐、貨物運輸的中轉站,也是全球供應鏈的目的地和出發地。在

2015

3

月莫迪政府推出的薩迦瑪拉計劃(

SagarmalaProject

)的推動下,印度港口吞吐能力對印度

GDP

增長的貢獻率達到

2%

[

]

   

印度還是世界第二大漁業生產國,分為內陸漁業和海洋漁業。

2015-2016

財年,印度漁業總產量

1 079

萬噸,內陸漁業產量

721

萬噸,海洋漁業產量為

358

萬噸,

1 450

萬人直接或間接從事漁業產業,對全國

GDP

貢獻率為

0.9%

、對農業產值貢獻率為

5.43%

。就海洋漁業來說,印度有約

8 000

公裏海岸線、

202

萬平方公里專屬經濟區、

1 537

個海洋漁業中心和

3 432

個漁村。印度海洋漁業還存在一定潛力,可提高到年產

441

萬噸。

[11]

還有必要提及的是,截至

2016

12

月底,總計

3084.3419

萬印度人生活在海外的

208

個國家或地區,其中

1300.8012

萬人為印度籍海外公民,

1783.5407

萬為印度裔海外居民。

[12]

94%

的印度籍海外公民和

99.7%

的印度裔海外居民生活在沿海國家或地區。

[13]

一方面,這些海外印度人會為印度的發展做出相應貢獻;另一方面,他們的安全與福祉也是印度政府所關注的議題。綜上所述,進入

21

世紀,印度經濟的新發展使得印度的命運與海洋更為密切地聯繫在一起,印度政府充分認識到海洋在印度國家經濟與社會發展方面的重要意義。正如印度國防部在

2016-2017

年度的國防報告所強調的,「過去十年,隨著印度經濟、軍事和技術的發展,全球行動的擴展,國家安全與政治利益逐漸向印度洋地區以外延伸,印度對海洋環境的依賴大大加深。」

[14]

(二)印度對印度海洋安全利益的認知與關切

鑒於海洋安全日漸成為攸關印度經濟繁榮與國家安全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印度對國際海洋局勢的變化以及海洋對印度重要意義的認知也是不斷深化和提升的,其對海洋的運用思路也在繼承中不斷發展。早在

2004

年,印度國防部發布了第一份《印度海上學說》,以一種專業軍事教育讀物的形式,初步呈現了印度軍方對海權的認識。他們從西方海權理論尋找啟示,聯繫理論、歷史以及當今政治和地緣戰略條件總結出自己的戰略方法,並認可了「控制印度洋具有決定性作用」這一觀點。

[15]

2007

5

月,印度海軍正式出台了第一份代表性的海洋戰略文件《自由使用海洋:印度海上軍事戰略》,其設定的目標與指導原則包含了以下幾方面內容:第一,印度海軍要發展自己的聯合作戰能力,特別是給予陸軍以作戰支持,同時開始希望不論在和平時期還是戰爭時期,自己也應該並能夠獨立發揮作用。第二,印度要建立研究機構,發展海洋思想,提升全印度的海洋意識。第三,印度有必要建設強大海軍來維護國際海洋法所賦予印度的海洋權益,保衛海疆與保衛岸上領土具有同等重要意義。第四,印度海軍還要提升力量投射實力,建立前沿防禦,當威脅遠在印度洋之外、還不能威脅印度本土時就對其進行打擊。第五,印度海軍還要承擔防止武器通過海上非法運輸,防止東北部叛亂分子獲取武器的任務。第六,海軍還要承擔軍事外交任務,推進國際合作,建立信任。總之,該戰略文件的主題是「自由使用海洋」,強調的是自由使用全球範圍內的海洋的訴求,其最終目標是使用海洋力量來實現其國家安全,只不過當時將其主要限定在印度洋範圍之內。

[16]

   

到了

21

世紀的第二個十年,印度對海洋的認識持續深化。

2015

10

月,印度海軍新出台了《確保安全的海洋:印度海上安全戰略》(

2015

版《印度海上安全戰略》)。該文件認為,「在過去兩個世紀科技和海洋的發展背景下,作為貿易、經濟發展的主要交通媒介,海洋已成為國際貿易的首要渠道,也成為全球經濟的核心要素。海洋與海底日漸成為主要的資源來源地,成為各國發展與繁榮的關鍵貢獻者。海上權力成為國家實力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國家發展的關鍵推動者,導致人類關注點穩步而快速地由陸地向海洋轉移。印度也在其中。印度的海洋前景主要決定因素來自於其獨特而優越的地理環境、持續發展經濟的需求、充滿活力與變數的地緣戰略環境、維護海上通道安全的需求、印度投資和海外公民及其他海外利益安全的需求。」

[17]

   

印度海軍參謀長

羅賓·

K.

多萬(

R

obin

K. Dhowan

)上將總結了當今世界局勢及印度安全態勢出現的三個新特徵:「第一,全球和地區的地緣戰略環境變動。世界的焦點從歐洲大西洋轉向亞洲太平洋,全球的經濟和軍事力量向亞洲聚集,也導致印度洋地區政治、經濟和社會變動,從多方面影響印度的海洋環境。第二,印度面臨的安全威脅發生重大變化。除了持續存在的「傳統」安全威脅與挑戰,印度的海洋安全環境更加複雜和不可預測,非傳統安全威脅種類與規模都在增加。印度需要重新評估安全認知,走向全面的海洋安全,包括海岸與沿海地區的安全。第三,印度國家的戰略關注也面向海洋,海洋開始成為主導因素,明確認識到海洋安全成為國家發展和國際交往的關鍵因素。」

[18]

   

通過對比可以發現,

2015

年版《印度海上安全戰略》的創新之處在於將其主題從

2007

年版的「自由使用海洋」調整為「確保安全的海洋」,由相對狹義的「軍事戰略」上升為較為廣義的「安全戰略」。這一變化表明印度認識到在「自由使用海洋」的過程中,遭遇到了不小的安全威脅或挑戰,因此印度的目標由「自由使用海洋」升級為「自由而安全地使用海洋」;同時,相對實踐性較強的「軍事」戰略,「安全」戰略具備目的性與實踐性的多重特徵。

2015

年版《印度海上安全戰略》在觀念上的新變化還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亞洲及其兩側的太平洋與印度洋開始取代歐洲及其相鄰的大西洋成為世界的新戰略重心。印度無論從陸地還是海洋方向都已被包容進這一重大戰略轉變中,印度必須調整戰略以適應這一轉變。第二,印度所關注的海洋利益範圍要超出印度洋,走向太平洋。第三,來自海洋方向的非傳統安全威脅的危害程度不亞於傳統安全威脅,值得印度從國家戰略層面予以應對。以上觀念配合前述印度的海洋地理特徵與最新的經濟發展狀況,恰恰成為印度確定新的海洋利益與海洋安全戰略的關鍵因素。

    2015

年版《印度海上安全戰略》指出印度海洋地理位置、海上鄰國關係、海洋經濟活動是決定印度海上安全戰略的三個關鍵因素。

[19]

首先,印度位於印度洋的中心地位,自北向南插入印度洋,是全球貿易和商業往來的樞紐。其次,印度與海

洋鄰國的關係以及印度在這一區域內的角色。印度與海洋鄰國關係是建立在相互尊重國際法與國際行為準則、都有合作與共同發展的願望基礎上,印度必須把鄰國關係放在最優先地位。這也是印度在對外政策中

「鄰國優先」原則運用的必然邏輯。

[20]

最後,印度的海洋經濟活動範圍廣泛,包括能源安全、海上貿易、海上運輸與漁業以及海外投資和海外公民。在對外貿易和能源需求方面,印度嚴重依賴海洋,如原油和液化烴的進口,製成品的出口,沿海地區的發展,世界各地經濟夥伴關係等所有活動的維持等都需要依賴海上交通線。

   

在此基礎上,

2015

年版《印度海上安全戰略》重新界定了印度的海洋利益:(

1

護印度主權和領土完整,應對當下海洋環境的威脅;(

2

)保護在海上活動的印度公民、航運、漁船、貿易、能源供應、資產和資源的安全;(

3

)尋求和保證在印度領海、周邊海域、其他海洋區域的和平、穩定與安全;(

4

)保護和構建在海洋領域的其他國家利益。

[21]

通過對比

2007

年印度國防部設定的七個總體國家安全目標,可以發現新時期印度國防部對海洋安全利益的設置,既有其繼承性與普遍性,也存在海洋方面的特色與創新。

2007

年的七個目標分別是:保護國家疆域;保護印度公民人身、財產安全免受戰爭、恐怖主義、核威脅和軍事活動的侵害;保障國家穩定,防範來自鄰國的宗教和其他形式激進主義、極端主義影響;防止別國使用大規模殺傷性武器,保障國家安全;升級物資、裝備和科技以保障印度安全;深化與鄰國的理解與合作,實行經由雙方同意的措施建立互信;與世界主要大國和重要夥伴一起維護安全、進行戰略對話。

[22]

其中保護印度領土完整是執行保護國家疆域的任務;保護海上活動的印度公民及資產安全也是保護印度公民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但是印度海軍對超出主權範圍的領海,進一步提出了「尋求和保證在印度領海、周邊海域、其他海洋區域的和平、穩定與安全」的目標。印度的安全利益隨著印度在廣闊海洋活動的深入展開而向外擴展。

與此同時,在印度國防與三軍建設方面長期處於從屬地位、一度僅被視為外交工具的印度海軍在國家安全戰略中的地位得到很大提升,話語權增大,一方面得益於印度經濟發展與國家安全對海洋依賴的加深,另一方面得益於莫迪領導的印度政府對海洋意義的更深認識。莫迪來自古吉拉特邦,這一地區自古以來就是印度與世界進行海上貿易的前沿陣地。「莫迪也許比他的前任處於更好的位置,能夠從海洋視角思考印度的戰略未來。」上任之初的莫迪第一次與印度軍隊實地接觸就選擇了海軍。

2014

6

月,他在印度海軍「維克拉瑪蒂亞」號航空母艦的入列儀式上表示,「印度海軍必須被置於印度經濟和安全戰略的核心位置」。

[23]

可見,無論從客觀形勢還是主觀意識出發,印度政府對海洋的進一步重視,印度海軍更加活躍的角色必定帶來印度海洋安全戰略的新發展。

 

二  印度對海洋安全環境及安全威脅的認識與評估

 

正如上文所說,印度天然優越的海洋地理條件,印度及整個世界經濟對海洋的依賴,在賦予印度以優勢的同時,也帶來一些安全上的挑戰。鑒於海洋所蘊藏和所能提供的巨大資源和利益,幾乎所有相關國家行為體和非國家行為體都希望從海上獲取自身利益,這就難免引起國家行為體之間的競爭和爭奪;也難免遭到一些非國家行為體直接的劫掠。世界四大洋是相通的,海洋與陸地又是聯通的,印度並不能獨享印度洋,也不能把陸地與海洋隔離開來,所以印度也會從海上多個方向,在多個海域遭遇不同的競爭、安全威脅與挑戰。印度政府也清醒地認識到這些海洋安全領域的挑戰既可能來自國家行為體,也會來自非國家行為體;既有傳統安全威脅,也有非傳統安全威脅。

(一)印度對周邊總體安全環境的分析與判斷

印度國防部對當前全球的安全形勢進行了總體判斷,認為當前全球和地區安全環境具有以下幾個明顯而普遍的特徵:變化迅速、持續波動、長期不穩定以及大國政策與行動的不確定性。報告認為,持續的跨國恐怖主義是首要安全挑戰,國家行為體與非國家行為體互動活躍,有些非國家行為體作為國家行為體的代理人擴散極端主義意識形態和暴力行動。西亞、北非及阿富汗政局動蕩威脅亞歐大陸的安全與穩定。領土與海洋爭端加劇了一些國家間的分歧,可能導致軍事手段來解決,這會挑戰國際法原則和國際行為準則。

[24]

以上重點提及的跨國恐怖主義以及近年出現的海洋爭端可能帶來的威脅都是有具體指向的。印度國防部認為跨境恐怖主義行動主要來自近鄰巴基斯坦,「以巴基斯坦為基地的恐怖分子襲擊印度軍事基地」。關於海洋爭端帶來的威脅,印度軍方所擔憂的正是中國,認為「中國正在大力重組其軍隊,加強聯合作戰能力,具備機動性,可執行多樣攻防任務,如近海防禦和遠海護衛,還在建設航空力量以及核與常規導彈能力。中巴經濟走廊穿越巴控克什米爾地區,侵犯印度主權。南海是重要水道,每年有價值

5

萬億美元的貨物經此航道運輸。有超過

55%

的印度貿易運輸途經南海和馬六甲海峽。該地區的和平與穩定對印度至關重要。」

[25]

言下之意,印度憂慮中國海軍力量的壯大會導致軍事手段解決其與南海周邊國家爭議的可能性增加,或者會促使中國加強對南海航道的控制,進而影響到印度海上貿易的順暢及安全。

除了根據恐怖主義和海洋爭端的來源劃分總體安全威脅外,

2015

年版《印度海上安全戰略》還根據性質來界定其安全威脅,那就是傳統安全與非傳統安全威脅。「傳統威脅可能來自歷史上曾經侵略印度的國家,以及繼續與印度存在分歧或者保持對印度敵對態勢的國家,還會擴展到有能力傷害印度利益以及展現對印度抵觸意圖的國家。」

[26]

根據這一標準,巴基斯坦再次成為傳統安全威脅的主要來源。鑒於中印之間在領土上存在分歧,並在邊界地區偶有對峙的經歷,雖然印度沒有在這一方面明確提及中國,但作為觀察者,無法排除這一設想。這兩點其實並無新意,關於「還會擴展到有能力傷害印度利益以及展現對印度抵觸意圖的國家」這一說法不能不引起更多關注。也就是說具備一定實力的國家在印度對外擴展利益的過程中,可能阻礙或者不接受印度向本國及所在地區的利益擴展,也可能對印度安全造成威脅。這一思路展現出印度似乎要將其安全利益的邊界提前向外擴展。這種主觀臆造的安全威脅,卻能很好地成為印度加強其安全力量、構建更廣泛安全戰略的動力和借口。

傳統安全威脅之外的非傳統安全威脅近些年也成為印度國防部關注的新重點。來自西亞、中亞、北非大陸上的恐怖主義會危及整個歐亞大陸的安全與穩定,這在總體上不符合印度的安全利益。基於其地緣戰略位置,印度在中亞有著重要利益,這體現在能源和其他資源需求以及歷史和文化聯繫方面。而激進的恐怖組織尋求顛覆世俗政權,持續威脅這一地區安全。

[27]

例如印度已參與的

TAPI

[28]

天然氣管線計劃需要安全保障。

[29]

此外,從印度洋到太平洋、地中海、大西洋一路之上的海盜、海上恐怖主義活動危及印度的海上航運及遠洋海洋經濟和科技活動的安全。還有各種波及印度海外公民及資產的海外自然災害、人道主義危機需要印度政府的關注和應對。

(二)印度對印度洋區域內的海上安全環境及威脅的分析與判斷

從地理位置看,印度位於印度洋的中心地位,從三個方向面向印度洋,一方面這是海路交通上的優勢,另一方面也容易遭受來自海上的各種安全威脅。因此印度洋以及印度洋上的鄰國是印度安全與發展所要關注的重中之重。

2015

3

月,莫迪訪問塞席爾、模里西斯和斯里蘭卡三個印度洋鄰國時確立了一個大方向,那就是印度要維護自己的利益就要集中關注確保印度洋的安全和印度洋地區的穩定和繁榮。

[30]

而在印度軍方看來,「印度周邊海洋環境是變動的,不穩定性在增強,地緣政治斷層在加深,周邊國家軍事能力在增長,安全挑戰在增加。印度在海上及從海上都面臨著傳統和非傳統安全威脅。」

[31]

2018

1

月,

印度與塞席爾簽

協議

,印度將租借

塞席爾

的一個島嶼作為

軍事基地

,使用期為二十年。

從印度本土來看,由於歷史、宗教和民族等原因,印度國內長期遭受一些恐怖主義威脅和直接傷害,過去這些襲擊都來自並發生在內陸地區。然而,冷戰後時代,恐怖主義逐漸從陸地擴展到海洋,又從海洋攻擊陸地,恐怖分子通過海洋輸送武器、爆炸物或者從海上登陸直接襲擊海岸目標。

2015

年版《印度海上安全戰略》特別

引用了以下兩個突出案例:

1993

3

12

日,一些恐怖分子從海上走私爆炸物運進孟買,發動襲擊,造成

257

人死亡,

700

多人受傷。

2008

11

26

日,恐怖分子乘坐小型充氣艇從海上進入孟買市區,進行襲擊,造成

195

人死亡,

295

人受傷。這表明對印度沿海地區、港口城市來說,來自海上的恐怖主義危害加劇。除自身案例外,印度也從他國案例注意到其他海上恐怖襲擊的可能,如直接襲擊海上船隻,從海岸用火箭彈襲擊海上船隻,或者試圖劫持海軍艦艇,用其來攻擊海上目標。

[32]

2015

年版《印度海上安全戰略》總結指出「海上恐怖主義過去幾年有所增加,產生了新的手段和方式,造成嚴重而持續的威脅,有可能發展成非對稱的混合戰鬥形態,也有可能超越傳統威脅挑戰。」

[33]

也就是說在印度本土及近海範圍內,來自海上和發生在海上的非傳統安全威脅不僅加重而且成為印度安全部門所要加強重視的一個突出領域。

從印度洋的外圍看,

2015

年版《印度海上安全戰略》列舉了印度進出印度洋進行海上貿易要經過許多咽喉要道,主要有好望角、莫三比克海峽(莫三比克新發現世界最大天然氣儲量以及巨大的煤炭儲量,該海峽地位將再次上升)、曼德海峽、蘇伊士運河(孟買到倫敦走運河約為

6200

海里,走好望角為

10800

海里)、霍爾木茲海峽(波斯灣出口,每年

1700

萬加侖原油運輸途經此地、佔世界海運石油總量的

35%

,該海峽關閉將影響許多國家能源安全,包括印度)、馬六甲海峽(最繁忙航道、每年超過

7

萬艘船隻通過,最窄處

1.5

海里寬)、巽他海峽、龍目海峽、

韋塔和翁拜海峽。

[34]

這些咽喉要道位於印度洋邊緣,

印度到所有咽喉要道的距離幾乎都是相等的。這既是印度的優勢,也隱含了其脆弱性。這些咽喉要道的安全與通暢對印度的海外貿易、海上運輸和能源安全至關重要。

   

首先,與這些通道所在地的主權國家保持良好關係是非常重要的,這些國家對相應海上通道握有傳統的控制力。如新加坡、馬來西亞之於馬六甲海峽,伊朗之於霍爾木茲海峽,埃及之於蘇伊士運河,南非之於好望角,索馬利亞、葉門之於曼德海峽等。就目前態勢看,印度與這些國家之間都保持正常乃至友好的關係,在和平時期,相應通道的傳統安全威脅不大。然而,有不少國家政局不穩,其政府都難以管控相應海域,造成海盜橫行,海上恐怖主義活動猖獗,直接影響海上通道安全。典型的如扼守進出紅海與阿拉伯海交通咽喉曼德海峽的索馬利亞,國內幾乎長期處於無政府狀態,更不要說對其近海的管控了。曼德海峽外緣的亞丁灣、索馬利亞海域乃至整個阿拉伯海自

2005

年以來海盜猖獗,多年來給包括印度在內的整個世界經濟造成嚴重損失。

2013

1

月,世界銀行曾發布報告指出,索馬利亞海盜活動海域達

400

萬平方公里,遠超索馬利亞本國海域。

2005

4

月以來,總計

149

艘船隻被劫持並索要贖金,金額在

3.15

-3.85

億美元之間;來自

125

個國家的

3 741

名船員曾被扣留,最長時間達三年;在各類襲擊中,有

82-97

人死亡;相比較其他海上航道,阿拉伯海海上貿易額每年減少

7.4%

。索馬利亞海盜的活動使世界經濟每年損失約

180

億美元,特別是低收入國家的進出口貿易遭受影響最為嚴重,大約

25%

的貿易受到影響。

[35]

印度就屬於遭受嚴重影響的國家之列,自

2008

10

月開始,印度海軍在亞丁灣到東阿拉伯海的海域執行反海盜任務就是對這一威脅的反應。

[36]

除了亞丁灣,東非其他海岸、馬六甲海峽等地的海盜與海上武裝搶劫活動近些年都有所增加。在

2015

年版《印度海上安全戰略》看來,「海盜與武裝搶劫威脅海洋經濟活動、使用海洋的自由以及經濟的發展,影響許多國家的海洋利益。」

[37]

除了以上直接的海上安全威脅,還有許多在印度周邊海域的非法海上活動也被

2015

年版《印度海上安全戰略》視為威脅其海洋利益的行為。具體如走私活動、非法無序的捕魚、私營武裝安保力量的泛濫等。特別是走私活動,利用海路走私毒品和軍火是對印度的長久威脅,西有「金新月」,東有「金三角」。此外,還有通過海路的人口販賣以及核原料的走私等。以上各種海上非法活動特別是非國家行為體的活動,都將破壞海洋秩序和海洋國家的安全利益。鑒於海洋的聯通性,這些行為會擴展到不同國家的海域和海岸,影響沿海國家的安全與經濟繁榮。

[38]

 

三  印度維護海洋安全利益的戰略及其實踐

 

面對來自多個領域、多種形式的海洋安全威脅與挑戰,印度政府積極思考和應對,既有統籌性又有針對性地制定相應的海洋安全戰略,採取相應的海上措施與行動來應對。印度首先明確界定海洋安全利益的範圍與目標,制定海上軍事戰略,加強海上軍事力量,同時積極採取單邊、雙邊和多邊的海上安全行動,創建海上安全機制,綜合利用海上軍事、民事力量,國際海洋法規等多種手段來應對海上安全威脅,維護海洋利益。

(一)區分海洋利益區域  明確海洋安全目標

要維護海洋利益的安全,首先要明確所需要維護的對象、範圍並設定相應目標,然後才能去設計和採取相應措施與行動。印度國防部在

2009

年版《印度海洋學說》基礎上更新和重申了

2015

年版《印度海洋學說》,在其中明確界定和劃分了印度海洋利益區(

areas of maritime interests

),並根據其重要性分為首要利益區(

primaryareas

)和次要利益區(

secondary areas

)。首要利益區包括:(

1

)印度沿海地區及專屬經濟區,如海岸線、島嶼、內海、領海、毗連區、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

2

)阿拉伯海、孟加拉灣、安達曼海及其臨近海域;(

3

)波斯灣及其鄰近海域;(

4

)阿曼灣、亞丁灣、紅海及其鄰近海域;(

5

)西南印度洋,包括相應島國以及東非海岸鄰近海域;(

6

)印度洋邊緣的咽喉要道(諸多海峽);(

7

)其他環繞印度海上通道的海域。次要利益區包括:(

1

)東南印度洋,包括前往太平洋及鄰近海域的海上航道;(

2

)南中國海、東中國海、西太平洋及其鄰近海域;(

3

)南印度洋地區包括南極;(

4

)地中海、西非海岸及鄰近海域;(

5

)其他攸關印度海外公民、投資和政治利益的海域。

[39]

   

這一界定對之前印度官方的判斷既有繼承也有發展。

2007

6

月,時任印度外長慕吉克就曾描繪過印度海上利益的主要範圍:「北起波斯灣,南至南極洲,西起好望角和非洲東海岸,東至馬六甲海峽……和印度尼西亞。」

[40]

2007

年版《印度海上軍事戰略》的劃分是,首要利益區包括:(

1

)阿拉伯海和孟加拉灣,主要涵蓋印度專屬經濟區、島嶼和島嶼的延伸;(

2

)進出印度洋的戰略支點,主要包括馬六甲海峽、霍爾木茲海峽、曼德海峽和好望角;(

3

)印度洋上的島國;(

4

)波斯灣;

5

)印度洋地區的主要國際海上通道。次要利益區有:(

1

)南印度洋地區;(

2

)紅

海;(

3

)南中國海;(

4

)西太平洋地區。

[41]

前後對比可見,印度始終把其所在印度洋周邊區域和印度洋與其他大洋交匯和聯通的海域及海上通道,還有關鍵的海灣和印度洋島國海域視為自己首要利益區域,尤其關注這些海域的安全、航道的通暢。與此同時,又把紅海提升為首要利益區,把靠近南極洲的南印度洋、西太平洋、地中海乃至西非海岸的大西洋區域列入次要利益區。值得特別關注的是,

2015

年版《印度海洋學說》與《印度海上安全戰略》都把中國南海及東海海域增列為自己的次要利益區,並在最近幾年的實踐中有所體現。

   

為在以上利益區內維護印度的安全利益,

2015

年版《印度海上安全戰略》還具體設定了要確保實現的不同層次的安全目標:(

1

)威懾衝突或者針對印度的訛詐;(

2

)進行有利於印度的以儘早結束衝突為目標的海上軍事行動;(

3

)創建有利的積極的海洋環境,為印度海洋利益提供系統性的安全保障;(

4

)保護印度海岸與沿海地區的資產及人員安全,應對來自和發生在海上的攻擊或威脅;(

5

)發展必要的海上軍事力量,確保滿足印度海洋安全需求的能力。

[42]

(二)設定海上軍事戰略  加強海上軍事力量積極採取海上軍事行動

印度海軍被賦予維護印度海洋利益,實現以上海洋安全目標任務的首要承擔者角色,它需要與海岸警衛隊和其他武裝力量,聯邦與各地方機構合作來採取一系列協調行動承擔海洋安全責任。

2015

年版《印度海上安全戰略》為此確立了五個有針對性且相互聯繫的海上軍事戰略來實現相應的海洋安全目標

。第一,威懾戰略是印度國防的基礎戰略,防止衝突和對印度訛詐的發生是印度武裝力量的首要目標。印度海軍將從核與常規兩個領域為國家的威懾戰略做出貢獻,因此要加強其軍事能力、戰備狀態和意圖的展示。第二,應對衝突的戰略主要指在戰爭時期,要綜合運用多種方式和力量實現海上管控、海上打擊、制海權、海上拒止、海上攔截、海上通道保護、海岸和沿海區域防禦、海上信息戰以及衝突升級的控制。第三,創造一種有利和積極的海洋環境的戰略目標以促進海洋安全與穩定,與友好國家的海上力量加強合作、相互理解與協作。如向利益區部署軍事力量,與友好國家海上力量進行多種形式和層次接觸,通過聯合訓練、技術合作等方式加強海上能力建設,獨立或聯合採取海洋安全保障行動。第四,海岸與沿海地區安全的戰略要求,加強運用海岸與近海安全機制的力量及協作能力來應對海上次常規武裝攻擊和滲透的威脅,主要是海軍、海岸警衛隊、其他沿海執法部門的跨機構合作,通過巡邏和行動來支持海洋治理。第五,海上軍事力量與能力發展的戰略,要求印度海上安全力量保持良好戰備狀態,推動技術發展,提升海軍能力以滿足未來的海上安全需求。海上力量發展的主要關注領域就是本土化、信息化、軍力規劃與維護、後勤保障以及新技術的研發。

[43]

   

在實踐中,莫迪執政以來印度大力加強國防軍備建設,國外採購與國內自產相結合。

2016

財年印度常規國防預算增加了

49%

,個案預算增加

100%

。就海軍軍備建設來看,

2016

年的主要採購計劃中包括

240

億盧比用於採購海軍護衛艦,

160

億盧比採購掃雷艦。

[44]

最為重要的是莫迪政府推出了「

2015-2030

年海軍本土化」計劃,希望在未來

15

年內大力推動軍備的「印度製造」。該計劃要求印度海軍未來在國家安全的各領域都要發揮特殊作用,包括維持和平、應對低烈度衝突到高烈度常規戰爭再到核戰爭。印度海軍需要擴展在印度洋區域內各個地區的力量存在。鑒於過去二十年,潛在對手的能力得到巨大發展,並仍在發展,印度海軍需要獲得足夠的進行威懾性戰爭的能力。過去印度不得不依賴多渠道、多方向進口軍事技術,因為本國的研發能力不足以適應戰爭需求。但作為一項長期戰略,印度需要基於自身需求通過本土化實現國防技術的自主。印度海軍在這方面具有一定的基礎和成就,自主的本土化發展也是保持良好戰備狀態這一更大目標的一部分。在本土化完全實現的同時,也要在個別有價值的領域繼續進行採購。

[45]

   

目前,正在進行中的海軍裝備建造項目如下:

2014

6

月,購自俄羅斯的「維克拉瑪蒂亞」號航母正式服役取代老舊的「維拉特」號的同時,持續加緊建造印度第一艘國產航母「維克蘭特」號;自行生產

5

艘海岸巡邏船;

7

艘「德里」級驅逐艦(前兩艘已分別於

2014

年和

2015

年服役);

3

艘訓練艦;

6

艘偵察船(第一艘已服役);

7

艘隱形護衛艦;

8

艘登陸艦;

4

艘隱形反潛艦;

4

艘快速攻擊艇;

14

艘直接支援船;

6

艘「天蠍」級潛艇;輕型艦載戰鬥機。

[46]

同時,

2016

年又追加採購

4

架美國

P8A

反潛巡邏機。

2017

年繼續致力於研發和試射可裝備於其「殲敵者」號戰略核潛艇的中程潛射彈道導彈。

  

 

除了海軍,印度還重視海岸警衛隊的作用及其建設。成立於

1978

8

月的印度海岸警衛隊是印度一支獨立的武裝力量,成立時由印度海軍支援調撥的兩艘護衛艦以及海關的五艘巡邏船組成,被賦予以下五大職能:(

1

)保證人工島嶼、海岸碼頭及其他海洋設施的安全;(

2

)在海難時向漁民提供安全援助;(

3

)採取必要措施保護海洋環境,防止海洋污染;(

4

)協助海關和其他職能部門進行反走私活動;

5

)維護海上活動的生命與財產的安全,收集科學數據等。發展到今天,其職能擴展到負責領海內的海岸安全,執行對印度專屬經濟區的監察任務,必要時指揮聯邦和地方的相關機構如海警來負責海岸安全相關事務。具體任務有:海洋調查與搜救;協調救助海上油料泄漏災難和確保海岸油井安全;在印度近海特定區域內打擊海盜、海上武裝劫掠;指揮海岸情報工作。其裝備水平也有極大提升,目前擁有

62

艘艦船,

64

艘小型船隻或氣墊船,

62

架飛機;另外還有

2

艘近岸巡邏船和

6

艘高速巡邏船,

2

艘攔截船在

2016

年入列。

[47]

   

裝備建設的同時,為加強和體現印度的海上安全保障能力,印度海軍和海岸警衛隊始終保持高強度訓練,並適時參與實戰部署。首先,印度海軍在國內加緊進行海上軍事演練,提升軍事作戰與民事執法及救援能力。如

2016

4

月,印度海軍在安達曼和尼科巴群島進行了代號「普哈拉」(

JalPrahar

)的兩棲登陸演習。海軍艦艇、戰機、直升機,陸軍部隊和空軍戰機、直升機都參加了這次演習。

11

月,印度海軍、空軍和海岸警衛隊在印度西海岸聯合進行代號「萊哈爾」(

PaschimLehar

)的演習,包括

30

艘艦船、

3

艘潛艇、

5

艘支援船,

37

架來自海軍、空軍和海岸警衛隊的飛機參加演練。

2016

4

月,印度海軍和空軍聯合演練海上生存與救援。

5

月,以海岸警衛隊與海軍為主進行了

2016

搜救演習,還邀請來自

9

個海洋國家的

25

名觀察員觀摩。除了國內的演練,印度海軍還積极參与國際軍事行動。

2008

10

月起,印度海軍開始在亞丁灣、阿拉伯海長期執行反海盜任務,截至

2017

年上半年,印度海軍已護送

3 325

艘商船(

388

艘懸掛印度國旗),保護了

24 450

名印度籍海員的安全。

2012

3

月以來,東阿拉伯海已經沒有海盜活動。印度與其他相關國家合作,改變了海盜高危區域,將其從印度西海岸推移到東經

65

度。

(三)通過外交手段進行國際海上安全合作  構建多種海上安全機制

除了積極進行單方面海上軍事行動,印度海軍和海岸警衛隊還積極發揮軍事外交的作用,服務於印度通過外交手段創建國際雙邊及多邊海上安全機制的努力。根據利益區的優先順序和「鄰國優先」外交原則的指導,印度還通過政治與軍事外交手段致力於印度洋區域內雙邊及多邊海上安全機制的創建。繼

2014

年提出「季風計劃」,意在重塑印度與印度洋地區國家的文化聯繫及相關交往之後,印度在

2015

年又推出「印度洋地區國家安全與增長」(

SAGAR

)計劃,作為以相互支持與合作的方式加強經濟聯繫和推動發展的努力的一部分。

2016

1

月,印度外交部專門成立一個獨立的印度洋地區事務部,協同處理與斯里蘭卡、馬爾地夫、塞席爾、模里西斯等印度洋海上鄰國的關係以及創建雙邊海上安全對話機制(印度與斯里蘭卡、印度與馬爾地夫)來維護印度洋地區的地緣戰略安全、經濟和發展利益。同時印度政府還制定計劃,在不遠的將來建立一個印度洋地區組織(

IndianOcean Region Association, IORA

)。

[48]

   

在上述原則下,印度採取了諸多具體行動:印度於

2015

8

月將海岸警衛隊艦艇瓦拉哈(

Varaha

)號贈予斯里蘭卡。

9

8-10

日,印度與斯里蘭卡海岸警衛隊參謀長在科倫坡舉行對話會。印度向馬爾地夫提供海上軍事裝備。

2015

年以來,印度海軍艦機每月定期協助巡航馬爾地夫專屬經濟區,印度陸軍與馬爾地夫海軍陸戰隊在

特里凡得琅(

Trivandrum

聯合演練,印度、斯里蘭卡、馬爾地夫共同參加第二次兵棋推演(

TTEX-15

),印度向馬爾地夫移交了其資助建設的馬爾地夫國防軍綜合訓練中心一期工程。印度還與塞席爾和模里西斯建立密切的防務合作夥伴關係,特別是海上安全合作。

2015

年印度海軍與海岸警衛隊分別訪問模里西斯,在其專屬經濟區進行聯合巡航、監控及水文調查,

2016

年印度海軍參加模里西斯國慶閱兵。印度海軍也與塞席爾進行其專屬經濟區的聯合巡航監控,

2015-2016

兩年,印海軍還參與了塞席爾國慶閱兵。印度要從國防與外交方面確保對印度洋海上鄰國牢固的影響力與控制力,尤其體現在海上安全領域,為進一步打造印度在印度洋區域海上安全機制中的主導地位奠定基礎。

   

除了雙邊合作,莫迪政府還繼續維持和擴展前任政府創建的其他多邊區域安全平台,如印度倡導並創建於

2008

年的印度洋海軍論壇繼續發揮作用並擴大。

2015

8

月,在孟買舉辦了印度洋海軍論壇人道主義救援和減災工作組會議。

2017

11

月,在孟加拉國進行了印度洋海軍論壇架構下的多邊海上搜救演習,中國海軍首次受邀參加了這一架構下的演習。同時,印度還在傳統的南亞區域合作聯盟平台上增加防災減災的地區國際合作。

2015

11

月,南盟成員國在新德里多次召開減災工作組會議並創建災害管理中心。環孟加拉灣經合組織也是印度政府關注的另一個多邊平台。在

2015

4-12

月的該組織系列會議上,除了傳統的經濟、科技和能源合作等議題外,印度還主持討論了反恐和打擊跨境犯罪等議題,努力把非傳統安全合作加入到這一多邊機制中,這些都包含了應對海洋災害及海上恐怖主義等海上安全合作的內容。

[49]

在將印度洋鄰國作為優先合作對象的同時,印度也將印度洋邊緣以及與其他大洋交界處的海洋國家視為重要的海上安全合作對象。東南亞國家是印度關注的另一重點區域,這些國家正好處於印度洋與太平洋交匯處。莫迪政府將之前面向東亞和東南亞國家,特別是東盟成員國的「東望」(

look east

)政策升級為「向東行動」(

act east

)政策,擴展與印太地區東方國家的接觸與聯繫,注重經濟和安全合作。

[50]

在莫迪政府看來,東南亞地區經濟持續增長,防務開支也在增長,大局面是穩定的,但可能由於太平洋兩側大國政策的變化,進入一個戰略變動期,形成新的經濟和安全格局。印度需要持續在戰略、經濟、文化和軍事接觸等多層次多領域執行其「向東行動」政策,這一政策再次強調了印度是該地區負責任的利益攸關方這一自我身份定位。

[51]

   

印度在政治上支持東盟一體化,積极參与地區結構的演化,如參與東亞峰會、東盟地區論壇、東盟國防部長會議、東盟海洋論壇擴大會議等。

[52]

在安全上,以海軍外交的方式與東盟及個別成員國建立多種形式的海上軍事聯繫與防務合作機制。

2015

年以來,印度海軍成為東盟防長擴大會議及相關軍演的常態化參與者。

[53]

2016

5

2

-

10

日,印度海軍參加東盟防長擴大會議後直接參与了汶萊和新加坡舉辦的海上安全與反恐演習。

2015

10

27

-

28

日,印度與泰國在新德里舉行海

上安全與執法合作聯合行動部隊首次會議。

2015

年,印度與越南簽訂了兩國海岸

警衛隊合作備忘錄以及為期五年的防務合作聯合聲明(

2015-2020

年)。印越雙邊防務合作還擴展到各領域,包括軍備生產,

2016

年印度海軍訪問金蘭灣。

2015

年和

2016

年,印度海軍分別訪問菲律賓馬尼拉和蘇比克灣,推動與菲律賓的防務合作。

2016

7

月,印度海軍訪問馬來西亞巴生港,與馬來西亞皇家海軍在紅土坎進行沙盤演習。

2016

4

月,印度海軍參加在印尼巴東港舉行的國際艦隊大閱兵。

2017

11

29

日,新加坡國防部長****永宏訪問印度期間與印度達成兩國海軍合作協議,內容包括海洋安全合作、舉行聯合演習、短暫使用對方海軍設施並提供後勤支持等。印度可以使用新加坡樟宜海軍基地,印度海軍「向東行動」政策取得實質進展,其影響力開始深入南海和亞太地區。

[54]

   

除了東南亞,印度還把東亞納入「向東行動」政策的範圍。在印度看來,一個和平穩定的東亞對印度經濟的發展至關重要。印度與東亞國家貿易額很大,因此該地區在國際法原則上和平解決爭端、確保航行和飛越自由,不受干擾地進行合法商業活動是非常重要的。日本和韓國是印度重點發展的東亞夥伴。

2014

年,莫迪訪問日本時,提議將雙邊關係發展成「特殊戰略與全球夥伴關係」;

2015

12

11

-

13

日,安倍首相訪問印度,再次強調了日印「特殊戰略與全球夥伴關係」。印日關係展現出印度「向東行動」政策與日本「高質量基礎的夥伴關係」政策產生協同共鳴,進而發展和加強具有持久、靈活基礎的關係狀態。

[55]

2015

10

14

-

19

日,印美日在孟加拉灣成功進行馬拉巴爾海軍例行演習,這是日本首次參加在印度海岸舉行的此類海軍演習。從此,日本開始常態化參與傳統的美印馬拉巴爾演習。

2016

6

月和

2017

7

月,日本分別在西太平洋和孟加拉灣連續兩年進行了陣容強大的馬拉巴爾演習,動用了航母和准航母。印度和日本藉機輪流出現在太平洋和印度洋,這明顯是一種戰略性新舉動,也是美日印三大國各自印太戰略的一個體現。印度還把韓國視為「向東行動」政策的關鍵一環,雙方承認雙邊關係對亞太地區和平、穩定和安全的貢獻。

[56]

2016

7

月,印度海軍編隊接連訪問了日本的佐世保、韓國的釜山、俄羅斯的符拉迪沃斯托克等港口。與俄羅斯的關係是印度對外政策的核心支柱之一,防務合作依然是印俄夥伴關係的關鍵動力之一。

[57]

印度海軍在東亞之行中訪問符拉迪沃斯托克並不令人意外。

繼東南亞和東亞之後,印度還向東南印度洋方向的澳大利亞與紐西蘭建立安全聯繫。

2015

9

月,印度與澳大利亞兩國海軍在孟加拉灣進行了印澳雙邊聯合海上軍事演練,這是印澳海軍第一次聯合演習,給印澳防務合作提供了強勁推動力。

[58]

2016

11

月,印度海軍訪問紐西蘭的奧克蘭,並參加了國際艦隊大閱兵;同時訪問澳大利亞悉尼,參加印澳雙邊關係金禧之年慶典。同時,印度海軍也積極向西印度洋各海域積極部署和活動,與中東、波斯灣、東非海岸重要國家發展海軍交往與安全聯繫。

2016

5

月,印度海軍編隊訪問了阿聯酋的迪拜、科威特、阿曼的麥那麥、葉門的馬斯喀特等港口城市。另有一艘艦艇單獨訪問了伊朗。同年

8-9

月,印度海軍編隊訪問了東非海岸的一些印度洋港口,還與塞席爾、模里西斯、肯亞的海軍或海岸警衛隊進行了海上通行演練。

最後,必須提及的是印度與美國在印度洋地區的安全關係。作為一個全球大國的美國,即便距離印度洋十分遙遠,也受到印度的高度重視,況且美軍在印度洋的迪戈加西亞島保持了強大的軍事存在。莫迪政府將

印度和美國界定為「強大的戰略夥伴關係」,其基礎在於「共同的價值觀、交叉的戰略視野、經濟和制度上的互補性」。兩國「

防務與安全合作是印美關係的關鍵組成部分,成為關鍵的支柱

」。

[59]

2014

9

月,莫迪第一次訪美。

2015

1

月,美國時任總統奧巴馬(

Barack Obama

)訪印,同年

9

月,莫迪第二次訪美。

2015

6

月,美國時任國防部長卡特(

Ashton Carter

)訪印期間確立「印美防務關係新框架」,指導未來十年的防務關係。自

2015

年起,印美日連續進行常態化馬拉巴爾年度海軍演習,到

2017

7

月已進行三次演習。

2016

1

月,印美在西雅圖進行瓦拉吉·普拉哈爾(

VajraPrahar

)特種部隊演習。美國海軍部長雷·馬伯斯(

RayMabus

2015

4

月訪問印度;海軍作戰部長約翰·理查森(

JohnRichardson

)上將

2016

2

月訪問印度,參加印度海軍主辦的國際艦隊大閱兵,雙方還進行了反恐合作。美印海上安全合作始於

20

世紀

90

年代,起初多屬象徵意義;

2001

年九一一事件之後,美印海上安全合作得以迅速推進和擴大,全面提升。

[60]

如今,印美在印度洋地區就應對傳統和非傳統安全威脅都保持著頻繁而深度的交流與合作。其動力正如莫迪政府所言主要是「

共同的價值觀、交叉的戰略視野

」。在傳統安全領域,應對中國在印太地區的崛起和影響力的擴大,確保印度洋航行自由與安全;在非傳統安全領域,打擊印度洋周邊的中東、東非、南亞和東南亞地區的海上恐怖主義和國際犯罪(海盜劫掠,毒品、武器的走私及擴散等)。

 

四  結論

 

21

世紀以來,印度經濟持續而快速的發展,到

2016

年底印度已成為國內生產總值增速最快的新興經濟體,也成為世界第七大經濟體。印度對外貿易與海外投資、對海外能源的需求和依賴都隨之增長,例如超過

80%

的原油需求是通過海運進口實現的,

90%

以上的貨物貿易量通過海運進行。這些新的經濟因素連同印度本身居於印度洋北部中心地位的天然地理特徵這一客觀因素,共同促使印度政府認識到海洋特別是印度洋對印度的經濟發展和國家安全的關鍵意義。為此,印度政府在

21

世紀初提出了「自由使用海洋」的戰略目標。這包括印度的海上貿易、海上運輸、海洋漁業、海洋資源開採的順利運營,海員和船隻走向世界各大洋、各海域,印度海軍也要跟進。印度政府還為以上海洋活動設定了不同層次的利益區域,幾乎整個印度洋的中心及邊緣區域特別是連接其他大洋的海上通道成為印度關注的核心利益區。

然而在過去近十年的實踐中,印度「自由使用海洋」的戰略目標遭受了來自多個領域、多種形式的安全威脅。比如域外大國海上力量向印度洋的擴展,海上咽喉要道和其他重要國際水道的地區紛爭等傳統安全威脅;還有海上恐怖主義、海盜劫掠、海上國際犯罪的加劇等系列非傳統安全威脅。這些威脅在直接攸關印度海洋利益的印度洋地區表現尤其突出,印度也成為海盜與海上恐怖活動的直接受害國,印度對海洋的使用變得不那麼「自由」。為此,印度莫迪政府在有所繼承的基礎上調整海洋戰略,提出了以「確保安全的海洋」為主題的海洋安全戰略。具體內容是調整和細化印度核心海洋利益區和次要海洋利益區的劃分,重申印度洋的核心地位;並根據不同層次的海洋安全目標制定了相應的海洋軍事戰略,據此加強海上安全保障力量的建設(以海軍為主、海岸警衛隊為輔);同時採取政治與軍事外交的手段與印度洋周邊鄰國以及域外友好國家建立雙邊及多邊海上安全機制,共同應對多樣的海上安全威脅,確保印度得以「自由而安全」地使用海洋,進而維護印度的經濟發展和國家安全。總之,印度莫迪政府重申了對印度作為海洋國家身份的定位,在這一基本觀念基礎上把確保海洋安全作為首要目標,進而制定相應的海洋安全戰略,同時積極訴諸實踐。這一思路和行動值得在中共十九大之後持續推進海洋強國建設的中國予以關注、思考和借鑒。

【收稿日期:

2017-12-18

【修回日期:

2018-01-25

【責任編輯:蘇娟】


*

本文系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點項目「新時代中非海洋合作及其法律問題研究」(項目編號:

17AZD015

)及中國海洋大學

基本科研業務費文科培育類專項

「海上絲路沿線重點國家研究——巴基斯坦」

(項目編號:

201715008

的階段性成果。作者感謝《國際安全研究》編輯部和匿名審稿專家非常專業和認真的修改意見,文責自負。

[

]

宋德星:《印度海洋戰略研究》,北京:時事出版社

2016

年版,第

90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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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嘉·莫漢:《中印海洋大戰略》,朱憲超、張玉梅譯,北京: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

2014

年版,第

31-3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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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anab Mukherjee, 「InternationalRelations and Maritime Affairs-Strategic Imperatives,」 Speech for the AdmiralAK Chatterjee Memorial Lecture, Kolkota, June 30, 2007,

轉引自胡娟:《印度的印度洋戰略研究》,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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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版,第

86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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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性著述參見[印] 雷嘉·莫漢:《中印海洋大戰略》,

朱憲超、張玉梅譯,北京: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

2014

年版;[美] 詹姆斯?

R.

福爾摩斯、[美]安珠?

C.

溫特、[美] 吉原恆淑:《印度二十一世紀海軍戰略》,鞠海龍譯,北京:人民出版社

2016

年版;胡娟:《印度的印度洋戰略研究》,北京: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2015

年版;宋德星:《印度海洋戰略研究》,北京:時事出版社

2016

年版;馬加力、徐俊:《印度的海洋觀及其海洋戰略》,載《亞非縱橫》

2009

年第

2

期,第

48-50

頁;曹天樞:《印度海洋戰略對我國「海上絲綢之路」的影響》,載《山西財經大學學報》

2015

年第

2

期,第

1

頁;馬孆:《試析印度的海洋戰略》,載《太平洋學報》

2010

年第

6

期,第

74-80

頁等。

[

]

曲風傑等編著:《走向印度洋:「絲綢之路經濟帶」東南亞-南亞-印度洋方向重點國別研究》,北京:中國市場出版社

2016

年版,第

22-23

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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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garmala: Concept and Implementation Towards BlueRevolution,」 March 25, 2015, Press Information Bureau, Government ofIndia/Cabinet, http://www.pib.nic.in/newsite/PrintRelease.aspx? relid=117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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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istry of Defense (Navy), Ensuring Secure Seas: Indian MaritimeSecurity Strategy, October 2015, pp. 24-25,https://www.indiannavy.nic.in/node/1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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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istry of Shipping, Governmentof India, 「Indian Shipping Statistics 2016,」 p. 1, http://shipping.gov.in/showfile.php?lid=2487.

[

]

Ministry of Shipping,http://shipping.nic.in/index1.php?lang=1&level;=0&linkid;=16&lid;=64.

[

]

薩迦瑪拉計劃是莫迪政府內閣會議於

2015

3

25

日正式通過的振興印度港口和航運的綜合計劃,以港口現代化和發展新興港口為目標,加強港口間聯通,發展港口帶動的相關工業,最終推動沿海地區的發展。參見

Newsletter-SagarmalaPost,http://shipping.gov.in/index1.php?lang= 1&level;=0&linkid;=99&lid;=2332

[11]

Department of AnimalHusbandry, Dairying & Fisheries,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 FarmersWelfare, Government of India, Annual Report, 2016-2017, pp. 81-82, http://dahd.nic.in/documents/ reports.

[12]

參見

http://mea.gov.in/images/attach/NRIs-and-PIOs_1.pdf

[13]

Ministry of Defense(Navy), Ensuring Secure Seas: IndianMaritime Security Strategy, October 2015, p. 30.

[14]

Ministry of Defense,Government of India, Annual Report, 2016-2017,p. 26, https://mod.gov. in/documents/annual-report.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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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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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爾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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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珠?

C.

溫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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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原恆淑:《印度二十一世紀海軍戰略》,鞠海龍譯,北京:人民出版社

2016

年版,第

94-95

頁。

[16]

有關

2007

年版《印度海上軍事戰略》的詳細分析,請參見

[

]

詹姆斯?

R.

福爾摩斯、

[

]

安珠?

C.

溫特、

[

]

吉原恆淑:《印度二十一世紀海軍戰略》,鞠海龍譯,北京:人民出版社

2016

年版,第

97-115

頁。

[17]

Ministry of Defense(Navy), Ensuring Secure Seas: IndianMaritime Security Strategy, October 2015, p. 16.

[18]

Ministry of Defense(Navy), Ensuring Secure Seas: IndianMaritime Security Strategy, October 2015, p. ii.

[19]

Ministry of Defense(Navy), Ensuring Secure Seas: IndianMaritime Security Strategy, October 2015, pp. 5-6.

[20]

Ministry of ExternalAffairs, Annual Report, 2015-2016, p.i, http://www.mea.gov.in/annual- reports.htm?57/Annual_Reports.

[21]

Ministry of Defense(Navy), Ensuring Secure Seas: IndianMaritime Security Strategy, October 2015, p. 9.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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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引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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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詹姆斯?

R.

福爾摩斯、

[

]

珠?

C.

溫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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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原恆淑:《印度二十一世紀海軍戰略》,鞠海龍譯,北京:人民出版社

2016

年版,第

102-107

頁。

[23]

[

]

拉賈·莫漢:《莫迪的世界:擴大印度的勢力範圍》,朱翠萍、楊怡爽譯,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2016

年版,第

205-207

頁。

[24]

Ministry of Defense,Government of India, Annual Report, 2016-2017,p. 2, https://mod.gov. in/documents/annual-report.

[25]

Ministry of Defense,Government of India, Annual Report, 2016-2017,pp. 3-4, https://mod. gov.in/documents/annual-report.

[26]

Ministry of Defense(Navy), Ensuring Secure Seas: IndianMaritime Security Strategy, October 2015, p. 37.

[27]

Ministry of Defense,Government of India, Annual Report, 2016-2017,p. 5, https://mod.gov. in/documents/annual-report.

[28]

TAPI

」是土庫曼、阿富汗、巴基斯坦和印度四國英文首字母的縮寫,同時也用來指代一條擬議修建連接四國的天然氣管道項目。

[29]

TAPI

天然氣管線計劃是

2012

5

月土庫曼、阿富汗、巴基斯坦和印度達成四國區域能源合作項目,線路長達

1 735

千米、日運力達

9000

萬立方米,建成后土庫曼向阿、巴、印三國輸送天然氣,並將更好保障南亞能源安全,甚至將緩和印度和巴基斯坦的宿怨,但同時,它也會使中亞地區的資源爭奪戰更為複雜。這條管道對區域政治,乃至全球政治都將產生深遠影響。參見

http://paper.people.com.cn/zgnyb/html/2012-06/18/content_1069586.htm

[30]

Ministry of ExternalAffairs, Annual Report, 2015-2016, p.vii, http://www.mea. gov.in/annual- reports.htm?57/Annual_Reports.

[31]

Ministry of Defense,Government of India, Annual Report, 2016-2017,p. 26, https://mod.gov. in/documents/annual-report.

[32]

2000

年,亞丁灣美海軍科爾號驅逐艦遭襲案;

2014

年,巴基斯坦恐怖分子在卡拉奇港試圖劫持巴基斯坦海軍佐勒菲爾卡號驅逐艦;同年,埃及一艘導彈艇也差一點被劫持;

2015

年,在西奈半島沿海,恐怖分子在岸上用火箭彈攻擊埃及海軍艦艇。

[33]

Ministry of Defense(Navy), Ensuring Secure Seas: IndianMaritime Security Strategy, October 2015, p. 6.

[34]

Ministry of Defense(Navy), Ensuring Secure Seas: IndianMaritime Security Strategy, October 2015, pp. 21-22.

[35]

The Pirates of Somalia: Ending the Threat,Rebuilding a Nation: Executive Summary, p. 1,http://siteresources.worldbank.org/INTAFRICA/Resources/pirates-of-somalia-executive-summary-web.pdf.

[36]

如《印度時報》曾在

2010

3

30

日報道,當天有

8

艘印度商船和

100

多名船員在索馬利亞海域被海盜劫持,這是單次規模最大的劫持事件。參見環球網,

http://world.huanqiu.com/ roll/2010-03/761865.html

[37]

Ministry of Defense(Navy), Ensuring Secure Seas: IndianMaritime Security Strategy, October 2015, p. 39.

[38]

Ministry of Defense(Navy), Ensuring Secure Seas: IndianMaritime Security Strategy, October 2015, p. 40.

[39]

Ministry of Defense(Navy), Indian Maritime Doctrine2009, Updated Online Version 2015, pp. 65-68,https://www.indiannavy.nic.in/node/1170.

[40]

Pranab Mukherjee,「International relations and maritime affairs-strategic imperatives,」 Speechfor the Admiral AK Chatterjee Memorial Lecture, Kolkota, June 30, 2007,

轉引自

[

]

大衛·布魯斯特:《印度之洋:印度謀求地區領導權的真相》,杜幼康、毛悅譯,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2016

年版,第

55

頁。

[41]

Government of India, Freedom to Use the Seas, pp. 59-60,

轉引自宋德星:《印度海洋戰略研究》,北京:時事出版社

2016

年版,第

174

頁。

[42]

Ministry of Defense(Navy), Ensuring Secure Seas: IndianMaritime Security Strategy, October 2015, p. 10.

[43]

Ministry of Defense(Navy), Ensuring Secure Seas: IndianMaritime Security Strategy, October 2015, pp. 10-13.

[44]

Ministry of Defense, Transforming India, Key Accomplishments inthe Defense Sector Under the Narendra Modi Government, July 2016, pp. 4-9,https://mod.gov.in/e-book.

[45]

Directorate ofIndige****tion IHQ MOD (Navy), IndianNaval Indige****tion Plan (2015- 2030), pp. 1-3, http://ddpmod.gov.in/sites/default/files/INIP%20(2015-2030).pdf.

[46]

Ministry of Defense(Navy), Ensuring Secure Seas: IndianMaritime Security Strategy, October 2015, p. 131.

[47]

Ministry of Defense,Government of India, Annual Report, 2016-2017,pp. 44-45, https://mod. gov.in/documents/annual-report.

[48]

Ministry of ExternalAffairs, AnnualReport, 2015-2016, p. vii, http://www.mea.gov.in/annual- reports.htm?57/Annual_Reports.

[49]

Ministry of ExternalAffairs, Annual Report, 2015-2016,pp. 169-170, http://www.mea.gov. in/annual-reports.htm?57/Annual_Reports.

[50]

Ministry of Defense(Navy), Ensuring Secure Seas: IndianMaritime Security Strategy, October 2015, p. 23.

[51]

Ministry of Defense, Governmentof India, Annual Report, 2016-2017, p.4, https://mod.gov. in/documents/annual-report.

[52]

Ministry of ExternalAffairs, Annual Report, 2015-2016, p.x, http://www.mea.gov.in/annual- reports.htm?57/Annual_Reports.

[53]

Ministry of Defense,Government of India, Annual Report, 2016-2017,p. 26, https://mod.gov. in/documents/annual-report.

[54]

新加坡印度簽海軍合作協議:

「東進」遇上「大國平衡」

》,澎湃新聞,

2017

12

2

日,

http://military.china.com/news2/569/20171202/31751760_all.html

[55]

Ministry of ExternalAffairs, Annual Report, 2015-2016, p.xi, http://www.mea.gov.in/ annual-reports.htm?57/Annual_Reports.

[56]

Ministry of ExternalAffairs, Annual Report, 2015-2016, p.xi, http://www.mea.gov.in/ annual-reports.htm?57/Annual_Reports.

[57]

Ministryof External Affairs, Annual Report, 2015-2016,p. vii, http://www.mea.go

v.in/annual-reports.htm?57/Annual_Reports.

[58]

Ministry of ExternalAffairs, Annual Report, 2015-2016, p.ix, http://www.mea.gov.in/annual- reports.htm?57/Annual_Reports.

[59]

Ministry of ExternalAffairs, Annual Report, 2015-2016, p.****, http://www.mea.gov.in/ annual-reports.htm?57/Annual_Reports.

[60]

張春燕:《美印海上安全合作研究》,成都:四川大學出版社

2014

年版,第

61-65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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