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場合,不經意的細節可能出賣了你?

在公共場合,不經意的細節可能出賣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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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家盧梭有句名言:「人生而自由,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的確,人在很多情況下都是不自由的,尤其是在公共場合。

在公共場合,我們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都受到一定的規範的「束縛」。這些規範有些源於我們主動或被動接受過的禮儀教育,有些則出於人的天性。事實上,我們在公共場合的行為看似順其自然,實則隱藏著許多信息。

美國社會學家歐文·戈夫曼對人們日常生活中在公共場所發生的行為很感興趣。在其著作《公共場所的行為:聚會的社會組織》一書中,歐文·戈夫曼從社會學角度分析了人們在公共場所的行為。以下選取一些經典片段。讀完之後,或許我們會對自己及他人在公共場合的行為有更深的思考。

外觀與表情

個人要在某種情境場合里呈現自己,最明顯的表現手段之一是對個人形象或「外觀」的良好管理。這裡所謂「外觀」是多種元素的複合體,含衣服、化妝、髮型等外在裝飾。

在西方社會的公共場合,有些階級的男士呈現自己時要衣裝整潔、修面、梳頭、手臉清潔。對女士的要求與男士類似,而且更多。應該指出,由於這些對外貌的要求,個人的義務就不僅是打扮齊全,而且要維持這樣得體的形象。

如果聚會時不按照情境需求的打扮出場,就會被視為對背景和參與者的怠慢,那有可能是為了表達自己和在場者的社會圈子的文化距離。個人外觀整潔與否的含義,常常是禮儀手冊的話題,其忠告有時是非常中肯的:

即使在偶然的邂逅中,即使你的習慣與你邂逅的人在情感上沒有聯繫,整潔打扮、仔細著裝也會使你受益匪淺。

漫不經心的打扮顯示,個人很滿足自己的資源,沉浸於自己的觀念和計劃中,對他人的意見較冷漠,不向外尋求愉悅。對這樣的人,誰也不會有興趣與其交往。

考究的穿著顯現了人情練達,說明個人願意在社交與會話中尋求快樂,並能找到快樂;隨時準備與他將要會晤的人交往;這是願意與人相識的姿態,表示他樂意聽人說話。

個人外觀最細膩的要素之一是面部。面部表情是個人表示在場的最明顯的手段,他控制面部肌肉,調整面孔各部分的表情。這樣的控制未必是有意識的,卻也不是那麼刻意費力的。我們有合適不適合的面孔:派對面孔、葬禮面孔以及各種習以為常的面孔。以下描述監獄生活的文字可以為證:

每一個新到的囚徒都學會了展現無表情的「狗臉」(dog-face),那是面對獄吏時冷漠、無特徵的面部表情和姿態。人人都「僵凍」成「狗臉」,或者放鬆成「狗臉」,「狗臉」是容易學會的。這是街道上、社會場合、掩飾表情的典型的面孔。

囚徒獨處時,面部放鬆,呈現出含笑誇張的「友好」派對的表情。白天防衛性的面孔,到了晚上變得富有攻擊性,僵化,仇恨外溢,提防著固定哨和遊動哨;緊張和仇恨爬上他們的面孔,而獄卒的反應是小心翼翼地放鬆,面部肌肉「柔和」,雙手常微微顫抖。

禮貌性忽視

如果多人在場,並沒有交談,亦沒有焦點明確的互動,那就可能出現這樣的情況:一個人盯著別人看,儘可能獲取別人的信息,臉上坦然露出回應的表情。

試舉一例,身邊走過黑人時,南方白人平白無故地露出「仇恨的盯視」。另一種情況也可能發生:視若無睹,彷彿他人並不存在,就像物體,不值得看一眼,更不值得仔細看。

此外,由於「盯視」和「不視」,個人無須因他人在場而改變自己的面部表情。「不視」給人的待遇是所謂「非人」;我們的社會裡有時就有這樣的現象:把兒童、僕人、黑人和精神病人當做無須注意、無足輕重的人。

目前,在我們的社會裡,大多數情況下與「盯視」和「不視」反差大、更妥當的是所謂「禮貌性忽視」,其意思似乎是:給人足夠的注意,以顯示知道其在場(並承認已看見他),旋即又收回注意力,藉以顯示,他不足以成為特別好奇的或可以了解的對象。

禮貌性忽視的表現是,目光越過另一個人的眼睛,但典型的「辨認」則是不容許的。兩個人在街上過路時,禮貌性忽視的特殊形式可能是,在八英尺開外看看對方,用體態分配彼此佔用街道的寬度,擦身而過時目光下垂——宛若燈光轉暗一樣。無論如何,這是我們所見的人際交流最少的禮儀,不過,它常常用來調節我們社會裡的交流。

禮貌性忽視有這樣的含義:個人沒有理由懷疑在場人的意向,也沒有理由害怕他們,敵視他們,亦沒有理由躲避他們。(同時,這一禮儀意味著,個人自動開放,準備接受別人類似的對待。)

這顯示,他被人看見並看見別人時,並不害怕,亦不規避;不因為置身現場而感到羞愧。因此,他需要某種「直接」的眼神。誠如一位學者所言,個人的盯視不應該防止、避免、缺失,也不應該富於自衛的戲劇性色彩,彷彿「出了什麼事」。

因此,當我們在公共場合與陌生人四目相對時,禮貌性忽視是最適宜的,既可避免尷尬,又可避免不禮貌。

涉入

社會學中,「涉入」指的是一個人注意或不注意眼前活動的能力,這一活動可能是獨自的任務,或與他人的會話,或與他們協同的工作。隱含的意義是,個人與涉入對象有一定程度不言自明的密切關係,涉入者某種程度的興趣是顯而易見。

涉入被認為是行為人宗旨或目的的表達。討論涉入時,我們可以從美國社會和其他社會裡的制度化的常識區分著手。

涉入可以分為主要涉入和次要涉入。主要涉入吸引個人很大一部分注意力和興趣,明顯成為決定他行為的主要潮流。

次要涉入是個人能心不在焉地參與的活動,它不會威脅同時進行的主要涉入,也不會與其混淆。無論短暫或持續、簡單或複雜,次要涉入都想音樂里的賦格曲,使次要的肌肉活動與行為主線分離。例如人們邊工作邊哼歌、邊聽音樂邊織毛衣。

在許多社會情境下,一種主要涉入被認為是社會場合固有的部分,是情境使然,即使不被界定為強制性涉入,至少要被界定為優先的涉入。以打紙牌為例,參與者要把注意力集中在紙牌上,要根據社會場合的性質來分配自己的涉入程度。如上所示,我們可以說這是「合乎情境的主要涉入」。

無論一個合乎情境的主要涉入是否規定得清清楚楚,在社交聚會至少中產階級的聚會裡,參與者不得不維持最低限度的主要涉入,以免看起來完全離場的樣子。

在我們的社會裡,在候診室、俱樂部的擺渡車裡,在客機上,常常有一些報紙雜誌供人瀏覽,被賦予了相當的意義(無事可做只能等待時),輪到自己時或到達目的地時,那樣的消遣就會立即被拋棄。報紙在這裡尤其重要,給人提供攜帶型的涉入源頭,每當覺得應該涉入實際不涉入時,他都可以拿起報紙瀏覽。

在我們的社會裡,吃飯提供了一個涉入分配的有趣問題。在公共飯店裡,吃飯被界定為主導性涉入,同時又被視為不應該佔據個人很多注意力的事情。因此,人們常常尋求從屬性涉入,以排遣不能被用上的涉入能力。

如此,個人單獨上飯店沒有同伴說話的掩飾時,他就可以帶上一張報紙或一本雜誌,以替代同伴的作用。倘若他沒有書報雜誌當同伴,他就可以在角落裡找個座位,來點簡單的飯菜,匆匆吃過,做出要奔往其他重要事情的樣子。背向眾多的食客,面向櫃檯,他身處邊緣而不在圈外,這可以矯正他身處現場曝光的程度。

有趣的是,有一些情境明顯要求一些次要的涉入,其含義是,該場合的重要性不注意要求參與者全神貫注,他不必投身合乎情境的主要涉入。在設得蘭島,晚間家庭聚會時,少婦不得不織毛衣,這種閑散的涉入是家庭收入的重要來源。

如果不能維持情景要求所需的主要涉入,原因既可能是對正在發生的事情缺乏了解,還可能是環境資源的耗盡,但不限於這兩種情況。在聚會現場,個人可能會發現,他的關切和興趣是在現場之外,這些關切和興趣在實際的社會情境中是能得到滿足的,但不能在目前的情境中得到滿足。由此表露出來的不耐心,受情境枷鎖束縛的感覺,是人人都曾目睹和展現過的情緒。

在許多社會情境中,有人假裝置身於情境中,實際上卻有自己的追求,因而有自己的涉入活動。「混入人群」一語常常被用於犯罪、偵探、記者和其他偽裝的英雄,實際上這樣的過程很常見。如此,在有些城市的公共圖書館裡,館員和流浪漢達成了默契:只要他先抽出一本書,手捧書在腦袋前遮擋,就允許他打瞌睡。

總的來說,人們在公共場所的行為依據人們的目的和所在情境的不同而調整,這就是所謂的「得體」。而如果違背了自己的目的,就會讓自己感到難受;如果破壞了情境,就會讓他人感到不適。因此在公共場合,我們不能隨心所欲,而是要依據場合「得體」行為。這是我們身處社會中所需要具備的能力。

推薦閱讀:

《公共場所的行為》

作 者:(美)歐文·戈夫曼

戈夫曼「潛伏」精神病院之作,

冷門的有趣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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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子水 黃泓

本文觀點資料來自

《公共場所的行為》

圖片來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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