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在製造校園暴力?

南都訊記者霍瑤通訊員王映韋磊王磊六一兒童節到來之際,廣東省人民檢察院發布《廣東省檢察機關辦理「校園暴力」案件調研報告》,根據報告,2013至2015年,廣東檢方受理移送審查起訴「校園暴力」案件共510宗915人,其中,七成為在校的未成年學生,99%為男性。

犯罪主體:多為未成年男學生

校園暴力是指發生在學校以及學校周邊地區,由教師、學生或者校外人員針對學生人身、財產實施的達到某種嚴重程度的侵害行為。校園暴力包括暴力傷害、性侵害等行為。

廣東檢方通過調查發現,廣東省的校園安全整體形勢良好,近幾年較少出現大的惡性暴力案件。

根據統計,從犯罪主體來看,實施犯罪的多系未成年人,即校內學生,約佔該類犯罪總人數的70%,有640人,性別上99%為男性。其中,14-15周歲的未成年被告人約佔21%,16-18周歲的未成年被告人約佔49%。另有275人為18歲以上成年人對校內學生實施的暴力犯罪行為,約佔30%。

犯罪類型:搶劫和故意傷害最多

廣東檢方在辦案中發現,「校園暴力案件」中以侵犯財產型犯罪和侵害他人人身犯罪占絕大部分。

據介紹,該類案件犯罪人主觀惡性較小,犯罪動機單純。通常是採取非法手段去獲取金錢和財物,實施搶劫等校園暴力犯罪,所涉及財物數額也不大,如手機、自行車等;引起故意傷害、聚眾鬥毆的事由,多係為瑣事糾紛便使用暴力傷害他人身體;尋釁滋事的動機則多是為了尋求刺激。

大多是臨時起意、共同犯罪

此外,大多數校園暴力案件,都是共同犯罪,並且還是臨時起意,省檢相關人士介紹,在搶劫犯罪案件中,在校學生的團伙性表現尤為明顯,由於能力所限,個人往往難以實施犯罪,導致他們集結一起,共同實施犯罪。以佛山禪城區院辦理的搶劫罪10宗22人為例,有6宗19人屬於團伙式作案,占該類案件的六成。

多方原因導致校園暴力發生

報告指出,校園暴力事件發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既有學生自身的原因,也有學校、家庭和社會等深層次的外部原因。

學生自身方面,金錢至上、相互攀比、崇尚暴力、拉幫結派等是主要原因。如中山市廖某(案發時16周歲)涉嫌侮辱罪一案,被告人廖某的女友黃某(未滿16周歲)因瑣事掌摑被害人方某(14歲),隨後被告人廖某發糾集黃某、何某、陳某等7人(均未滿16周歲)繼續毆打方某,何某、陳某依廖某的示意脫光方某盈的衣服並拍攝錄像視頻。

學校在管理方面也有所不足:法制教育缺失,教學目標單一,以「唯成績論」為主導,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等。家長教育孩子方法不當,缺乏心理關愛也是重要原因。

此外,社會大環境消極因素的影響,不法商家的推波助瀾,如很多的文學作品、音像製品、網路、電子遊戲,為了吸引眼球,一味迎合學生渴望交流和獵奇的心理,常使用暴力、色情的內容。一些無良商家為了謀取暴利,將這些暴力、低俗的作品投向社會。學生因為涉世未深、身心發育不成熟、缺乏必要的辨認和識別能力,往往會不加分析的吸收模仿,造成了心理扭曲。有些學生甚至會沉迷於網路,暴力影視、暴力遊戲,從體面,著裝、語言、行為等多方面刻意模仿,最終發展成惡性案件。政府監管和引導方面的不力也是造成校園暴力發生的重要原因。

檢察機關登記建檔+回訪幫教

記者還了解到,對因校園暴力事件引發的犯罪案件,廣東各地檢察機關實施「檢校共建」和「案件回訪」,對所辦理的在校學生暴力犯罪案件登記建檔,由辦案人員負責回訪幫教,實現幫教工作制度化、規範化。

廣東「校園暴力」案件調研報告

2013至2015年,廣東檢方受理移送審查起訴「校園暴力」案件共510宗915人,其中,已提起公訴748人,決定不起訴98人。

實施犯罪的未成年人99%為男性

從犯罪主體來看,實施犯罪的多系未成年人,即校內學生,約佔該類犯罪總人數的70%,有640人,性別上99%為男性。其中,14-15周歲的未成年被告人約佔21%,16-18周歲的未成年被告人約佔49%。另有275人為18歲以上成年人對校內學生實施的暴力犯罪行為,約佔30%。

搶劫和故意傷害超過七成

主要集中在搶劫、故意傷害、尋釁滋事及聚眾鬥毆案件,分別佔總數的38.41%、37.68%、7.25%和5.80%。此外,強姦、強制猥褻婦女兒童、敲詐勒索、故意殺人、搶奪、非法拘禁等案件也有涉及。

團伙式作案多,不起訴率較高

從處理結果看,校園犯罪的不起訴率(18.6%)較高,且判決量刑較輕。近三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平均不起訴率為4.09%,校園犯罪案件的不起訴率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4.55倍。有罪判決的緩刑率為14.1%,且刑期大多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內因外因:攀比、教育缺失、缺乏心理關愛等

其中既有學生自身的原因,也有學校、家庭和社會等深層次的外部原因。

學生:金錢至上、相互攀比、崇尚暴力、拉幫結派等是主要原因。

學校:法制教育缺失,「唯成績論」為主導,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等。

家長:教育孩子方法不當,缺乏心理關愛也是重要原因。

社會:大環境消極因素的影響,不法商家的推波助瀾,政府監管和引導方面的不力也是造成校園暴力發生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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