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義務教育語文課程標準》修訂工作概述
《全日制義務教育語文課程標準》修訂工作概述
一、指導思想和整體思路
語文課程標準的研製和修訂,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從提高全民族文化素質、為實現我國在戰略機遇期成功轉型的高度著眼,確定語文課程建設的指導思想;認真研究外國母語課程改革的經驗和理念,從本國語文教育的傳統和現實狀況出發,明確當前語文課程改革的主要內容;堅持課程改革的基本理念,鞏固改革成果,總結十年課程改革的成功經驗,針對語文教育中存在的新老問題,修訂課程目標和內容;進一步研究學生學習語文的規律和語文課程的特點,提出切合實際的課程實施舉措;從善如流,吸納來自各方面的有價值意見和建議。
義務教育語文課程標準的修訂始終是以中央有關文件的精神作為指導思想,特別是2010年以來,更是以全國教育工作會議和《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的精神,作為課程標準的修訂的思想基礎。課程標準的修訂堅持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滲透在語文課程的目標和課程實施的各個方面;堅持素質教育的理念,著力培養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立足通過改革解決實踐中的問題,堅持改革不動搖,同時又注意尊重各地區的實際情況和特點,努力使課程目標的各項要求安排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積極慎重地推進改革;課程標準的目標和內容保持一定的開放性,留有空間,兼顧不同地區和學校的具體情況;暫時不能解決的問題不急於下結論,一方面參考以往成功的經驗,留待通過以後進一步的實驗和研究予以解決。
二、修訂的基本過程
《義務教育語文課程標準》修訂工作經歷了一個調研、分析、學習、討論、修改、徵求意見、再修改的多次反覆的過程。
著手對義務教育語文課程標準進行修訂之前,首先是對課程改革實驗情況的調研分析。包括關於《語文課程標準(實驗稿)》意見的調研和關於義務教育語文課程標準實驗教材使用情況的調查。另外,修訂工作組還從近幾年報刊雜誌的有關文章中搜集語文教育研究人員和一線教師的意見,並直接到中小學展開調查研究,聽取更加具體的意見。
在修訂的過程中,修訂工作組成員認真學習黨中央有關文件,特別是最近,認真學習了全國教育工作會議精神和《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全教會確立了堅持以人為本、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戰略主題,《教育規劃綱要》提出深化課程和教學改革、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提高教育質量、堅持改革創新等目標和重要措施,也為語文課程和教學的改革指明了方向。
充分的調研為課程標準的修訂工作打下了堅實的基礎。調研情況顯示,語文課程改革的理念和方向是正確的,義務教育階段實驗情況還比較平穩健康,效果總體良好。同時,調研中發現,語文新課程實驗中也還存在一些欠缺和困難,同時修訂工作組還注意到,社會的發展對語文課程又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課程標準有必要作適當的修改和調整。此外,義務教育語文課程標準還要注重解決與高中課程改革銜接的問題,在課程標準之外,還要考慮一些相關的問題,並提出建議,如,落實與課程改革配套的政策措施,中小學語文教師的培訓,部分中小學教學條件的進一步改善。
《全日制義務教育語文課程標準(實驗稿)》自公布以來,已經過了近十年時間的實驗。修訂工作組在大量調研和學習討論的基礎上,已做過多次修改。在修改過程中,將修改稿,或就部分問題,或就全稿,多次向一線教師和教研員徵求意見。
修訂工作組系統梳理《課程標準》中的有關目標和種種提法,努力使課程標準更好地體現黨和國家文件的精神;而課程目標中有些地方,則根據實驗中反映出來的情況,適當降低學習難度;針對語文學習中比較突出的問題,強化相關的措施;對教師在課程實施中比較容易產生的困惑和問題,在教學建議中作進一步的說明。修改中,堅持新課程引導人才培養模式變革、致力於培養學生社會責任感、培養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基本思路,針對近幾年實驗中出現的普遍性問題,補充闡發課程改革理念,提出要求以預防某些偏向。課程標準的修訂,還有的是對文本中語言表述的修改,使意思更加準確明晰,盡量避免誤解。
三、修訂過程中重點關注的若干問題
在調研中收集到的意見,內容十分廣泛,比較集中的主要有:關於語文課程性質定位、基本特點和課程建設基本理念的問題;關於語文課程的核心概念和基本目標的問題;關於語文課程具體內容的問題;關於課程實施建議的可操作性問題;關於課程標準體例和語言表述的問題;等等。
修訂過程中,針對在調研中收集到的意見和建議,學習全國教育工作會議文件和《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研究其他一些國家母語教育課程改革的舉措,聯繫當前我國社會和教育發展的需要,梳理出若干重點研究的問題,深入展開研討,確定修訂工作的基本原則。
1.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在本學科中的滲透。
學科課程標準是國家意志的體現,世界各個不同社會制度國家都對母語教育課程是否體現主流意識形態給予特別的關注。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課程標準當然應該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作為最根本的指導思想。而且語文課程是一門屬於人文學科範疇的基礎課程,承擔的是母語教育功能,更應該著力貫徹《國家中長期教育規劃綱要》的精神,把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作為課程的靈魂。語文課程是一門讓學生學會運用語言文字進行交際的實踐性課程,同時這門課程又承擔著育人宗旨,應該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通過滲透的方式,融入到課程實施的方方面面。因此,本次義務教育語文課程標準的修訂,有必要強化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思想導向,並努力把它有機地滲透到課程的功能和性質、課程基本理念、課程的目標和內容等方面,與學科教學儘可能水乳交融,緊密結合。
2.進一步鞏固和深化新一輪課程改革的理念。
有一些研究者和語文教師對 「工具性與人文性的統一,是語文課程的基本特點」 的表述提出了不同意見,認為這樣的表述削弱了「工具性」,會增加語文課程的負擔。
修訂工作組展開專題研究,反覆討論這個問題。《教育規劃綱要》指出,「堅持以人為本、推進素質教育是教育改革發展的戰略主題,是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的時代要求,核心是解決好培養什麼人、怎樣培養人的重大問題,重點是面向全體學生、促進學生全面發展,著力提高學生服務國家人民的社會責任感、勇於探索的創新精神和善於解決問題的實踐能力。」要「把育人為本作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
《教育規劃綱要》還指出,要「堅持文化知識學習和思想品德修養的統一、理論學習與社會實踐的統一、全面發展與個性發展的統一」,「培養學生良好的審美情趣和人文素養」,要「提高學生綜合素質」,「堅持全面發展」。
修訂工作組認為,語文課程應該將人文關懷和道德品格的教育、優秀文化傳統和革命傳統的教育,融入語言文字運用的教學中,強調「工具性與人文性的統一」是為了更好地體現素質教育的精神,更加豐富語文課程的價值追求,促進學生在語文知識、能力和情感態度、思想觀念多方面和諧地發展。
有些研究者主張取消「語文素養」這個說法,要求將「語文能力」作為語文課程的基本目標,在語文課程中強化對語文能力的「訓練」。
修訂工作組通過研討,認為必須在語文課程中繼續堅持「全面提高學生的語文素養」。採用「語文素養」作為新課程的一個核心概念,強調「全面提高學生的語文素養」這一課程理念,表達了語文水平高低是學生多方面因素綜合體現的思想,語文教育必須促進學生在語文知識、能力和情感態度、思想觀念多方面和諧地發展,「語文能力」包含在「語文素養」之中;強調「綜合素質」和學習內容的「綜合」,在教學中努力避免過度細分、低效高耗的狀況,是和黨中央關於經濟、社會、文化、政治各個方面科學發展、和諧發展的理念相符的,是和《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的精神相符的。
《課程標準(實驗稿)》中的相關提法和表述,從調研情況來看,已經為大多數人所接受,雖然有的教師還沒有能很好地把握「知識與能力、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這幾個方面的關係,但是在糾正偏差之後,語文課程一定可以更加健康地發展。所以這個方嚮應該堅持。
修訂工作組也對關於「能力訓練」的問題展開了討論。其實此次語文課程改革並不排斥訓練。不過,因為「能力」「訓練」是過去一個時期語文課程的核心概念,所以頻頻出現在有關的文件和文章中。而現在它們雖然同樣存在於語文新課程中,但是被包含在新的「語文素養—養成」的課程模型中,所以「訓練」一詞不再像以前那樣頻繁出現。《教育規劃綱要》指出,要「倡導啟發式、探究式、討論式、參與式教學,幫助學生學會學習。激發學生的好奇心,培養學生的興趣愛好,營造獨立思考、自由探索的良好環境。」因此「訓練」不應該像過去那樣作為唯一的教學實施方式或者作為教學實施的「主線」。
語文課程改革的理念和實施策略,已經被越來越多的教師接受。這一次修訂課程標準,又在教學實施方面補充了更多的提示和說明,「訓練」的舉措包含在內。相信原來感到不習慣的教師,將來在觀念上和做法上能夠逐步真正適應新課程的要求。
語文課程必須秉承課程改革的基本精神,依據本學科的特點,重視在「聽、說、讀、寫」的語文實踐中培養學生運用語言文字的能力,也重視課程內容的價值取向和語文材料的熏陶感染作用,尊重學生在語文學習過程中的獨特體驗。必須堅持採用適合於語文學科特點的方式方法,注重讀書,注重語文的積累和語感的培養,注重品味、感悟和體驗,注意加強實踐和綜合。
關於語文課程的內容,語文教育界以及社會其他人士中存在著兩種截然不同的傾向,有人提倡強化傳統文化的教育,甚至要恢復「讀經」;有人則主張徹底摒棄文言文教學,建設完完全全的「現代語文」。修訂工作組認為,作為一門承載著幾千年優秀文化傳統和培養具有國際視野的新型公民的國家課程,語文課程必須考慮在多方面兼而顧之,必須重視繼承中華文化優秀傳統和我國語文教育優良傳統,同時又要堅持教育「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的方針。
3.突出人才培養模式變革的導向,注重培養學生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中發[1999]9號)(以下簡稱《素質教育決定》和《國務院關於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國發[2001]21號),《基礎教育課程課程改革綱要(試行)》確定:「 新課程的培養目標應體現時代要求。要使學生具有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精神,熱愛社會主義,繼承和發揚中華民族的優秀傳統和革命傳統;具有社會主義民主法制意識,遵守國家法律和社會公德;逐步形成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具有社會責任感,努力為人民服務;具有初步的創新精神、實踐能力、科學和人文素養以及環境意識;具有適應終身學習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健壯的體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質,養成健康的審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一代新人。」
語文課程必須繼續堅持學習方式、教學方式和評價方式的改革,要通過目標與內容、教學建議和評價建議的調整,在本課程里進一步引導人才培養模式的變革,著重培養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培養學生學會學習、學會合作,學會創新。
4.根據兒童認知發展規律和學習語文的特點,系統梳理並適當調整課程目標和內容,注意減輕學生過重負擔。
廣大語文教師對於課程標準的修訂,最突出的意見和建議是在一些具體的內容上,並且希望制訂的課程目標更加切合學生的實際發展狀況,「課程目標」「教學建議」和「評價建議」增強可操作性。
修訂工作組深入研究在課程改革實驗中了解到的問題,根據兒童的認知發展的規律和學習語文的特點,經過系統的梳理之後,著重考慮對相關內容的目標、要求進行適當的調整,其中有的部分的課程目標,難度過高,需要適當降低;有的地方需要補充說明,強調要改變繁瑣的教學過程和過於理性、抽象的要求;有的地方要修改對「目標」「建議」的表述,力求使各學段目標、要求的梯度和層次和有關表述更加清晰;在「課程目標」和「實施建議」中,還有必要進一步強調關於語文學習的關鍵性要求,補充相應的措施和說明。例如,強調「讀書」在語文學習和思想文化修養中的關鍵作用,要求高度重視閱讀的「興趣、習慣、品位、方法和能力」,對於推薦閱讀書目和誦讀篇目也需要作一定的調整和補充。再如,在教學建議中繼續強調「多認少寫」的做法,避免讓學生每學一字都要「會認、會寫、會用、會講」的高難度動作。依據各學段的目標,細化識字寫字的評價建議,增強識字寫字評價的可操作性。希望在一系列的修改之後,能使課程標準更好地體現了語文學科目標和內容循序漸進的特點。
5.針對語文教學和社會語言文字運用中的突出問題,增強改革力度。
關於漢字教育,是這一次修訂工作重點考慮的問題之一。根據近幾年的調查,發現中小學的識字寫字教學還有比較明顯的欠缺,事實上,不少高學歷的成人也都比較普遍地存在嚴重的書寫問題。因此,修訂工作組認為中小學的寫字教育有必要大力加強。社會各個方面也都強烈呼籲,要求進一步採取措施加強識字寫字的教學。在這方面,急切需要解決的問題主要有三個方面:錯別字情況嚴重(包括中小學生與成人);書寫質量普遍偏低;有的地區小學低年級學生寫字學習負擔過重。
針對這一情況,修訂工作組經過反覆研究後提出,必須轉變漢字教育的理念。學習寫字的過程,其實也是學生規範意識、書寫技能、習慣、性格養成的過程,是體會和認識民族文化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能增強學生對祖國語言文字的熱愛和對中華民族文化的理解,提高審美感受力。所以,寫字學習,不能簡單地被當作為了有效地進行書面交流而掌握字形與書寫技能的過程。
在漢字教育中,要關注寫字的姿勢和習慣,注重書寫的育人功能,培養學生的規範意識和辨識正誤美醜的能力;要關注寫字過程,引導他們摒棄浮躁情緒,靜心求實,認真練習,努力提高書寫質量。
寫字教育需要有一系列的配套舉措,需要抓緊抓實,持之以恆;同時又要注意提高效率,儘可能不加重學生的負擔。在第一學段降低寫字量的要求,使課程目標更加切合低年級學生的實際情況;要求在小學階段每天安排練字的時間。
另外,還設法爭取國家語委和有關專家組的支持,在課程標準附錄中增加《識字、寫字教學基本字表》和《義務教育語文課程常用字表》,以此為寫字教學、教材編寫和教學評估等提供依據。
6.關於課程性質的表述和課程標準的「知識內容」與「結構體例」
《語文課程標準(實驗稿)》中,沒有直接回答「語文課程是什麼」的問題,因為顧及長期以來語文教育領域裡的種種習慣說法,儘可能少用新的表述,以維持穩定,減少波動。要想繞開矛盾,避免爭論,實際上在這裡面形成了許多糾結。這一次修訂需要對此有一個明確的闡述。
有人建議課程標準擬出一個語文知識序列,以便於教師講授。
事實上,在《課程標準(實驗稿)》中,有關的語文知識內容已包含在課程目標中。根據本學科的特點,語文課程標準沒有像其他一些學科的《標準》,分「課程目標」和「內容標準」兩個部分,而是將「知識、能力、過程、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方面的要求結合在一起。
針對這方面的意見,修訂工作組還是組織了力量進行專題研究,也試圖對有關語文知識及相關建議儘可能「細化、系列化」。曾根據課程標準各學段目標中所涉及的語文知識整理出來,將原來的附錄《語法修辭知識要點》擴充為《語文知識要點》,增加了關於漢字、拼音、閱讀、寫作、文學等方面的知識——這些內容本來就已出現在課程目標中。但是在聽取多方面意見之後,經反覆斟酌,最終還是放棄了已完成的這項工作。因為擔心如果單獨列出這一《要點》,有可能會傳達出加強圍繞「知識點」訓練的信息,誤導教學。我們還是應該強調,語文課程是一門實踐課程,必須要求學生在閱讀、表達的實踐上下功夫,應避免圍繞知識條文、概念定義耗費過多的精力。過去一段時間語文教育的一個教訓就是,將與語文課程相關的學科知識吸收過來,圍繞語言學、文學、邏輯學等學科的概念構建起理性化的知識系統,圍繞這一「知識系統」展開教學。語文學習中語言的積累、語感的培養和根據實際需要開展的語文實踐受到削弱,閱讀和表達實踐中對語言文字的體驗特性被忽視。
有一些教師看了其他學科課程標準後,強烈要求在語文課程標準中增加「內容標準」這一項。修訂工作組考慮,儘可能和其他學科課程標準取得一致,對《義務教育語文課程標準》的體例作一些調整。但是也考慮到不同的學科之間存在著差別,在課程標準的結構體例上,不能不顧及本學科的特點。
有的學科,有本科目完整的知識系統,是真正意義上的「學科」,「內容標準」這一設置比較適合於具有此類特徵的課程標準。如前所述,語文課程是一門實踐性課程,同時在內容上又是多方面的綜合,而本課程的根本目標在於,要讓學生在實踐中建構多方面的知識,掌握語言文字運用的技能,增強語言文字的感受力,獲得情感、文化和審美的體驗。語文課程標準的設計須根據本學科的特點來安排,不可強求與其他學科課程標準取得完全一致。
英語、俄語、日語這三門外語學科的課程標準在實驗稿中原本也有「內容標準」,在十年的改革實驗中發現,這一部分在課程標準中顯得不倫不類,不切合本學科的特點。語文課程標準修訂工作組和這三個學科的修訂組一起商討這個問題,取得一致意見,在課程標準中,將「目標」和「內容」融在一起,不單設「內容標準」這一部分。
(溫儒敏、巢宗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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