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拒絕發生性關係慘被老公掐死

妻子拒絕發生性關係慘被老公掐死

因為丈夫不能生育等問題,妻子提出離婚。寫離婚協議時,丈夫提出最後一次性關係,妻子拒絕後被丈夫掐死。近日,一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男子陳某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2012年5月7日,海淀區某大廈地下室的出租房內,一對男女要求開房。隨後,大廈物業人員覺得可疑,打開房門發現,男子左手手腕有傷口,身上有很大酒味,地下有兩攤血。據120急救人員證言,當時該男子拒絕救治、大喊「不想活了」之類的話,醫生進屋後看見床上還仰面躺著一個女的,衣著整齊,已沒有脈搏,沒有呼吸,身上較涼,心電圖是直線,心室停搏。急救人員判斷女子已死亡。

  法院審理查明,男子陳某於2012年5月7日12時許,在海淀區某大廈地下室房間內,與妻子龔某某因婚姻問題產生爭執。陳某用手扼壓龔某某頸部,致龔某某機械性窒息死亡。作案後,陳某自殺未遂,後被送至醫院救治。陳某供述,妻子龔某某因為他不能生育以及其他原因提出離婚,雙方一直無法達成一致。5月7日,他和龔某某一起來到案發地點,準備寫離婚協議書。

  進屋後,兩人就財產分割問題再次爆發爭吵。陳某說,龔某某讓他寫離婚協議,後來他想和龔某某發生最後一次性關係,但龔不同意開始掙扎。他將龔按在床上,親龔嘴時自己的嘴唇被咬破。陳某說,一直雙手掐住龔的脖子,大約20分鐘左右,他用手試了一下龔的鼻息,發現已經沒有任何氣息了。

  隨後,陳某一邊喝酒一邊寫遺書,喝了大概多半瓶二鍋頭,遺書內容大概是:他和龔某某一起走了,對不起雙方父母。之後他將酒瓶打碎,用碎玻璃割破手腕自殺。法院認為,被告人陳某不能正確處理婚姻家庭糾紛,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鑒於本案系由婚姻家庭糾紛所引發,且被告人陳某到案後認罪態度較好,法院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

劉士元:男人最後一次慾望沒有被滿足,竟然直接導致了其動了殺機,於是乎,一個鮮活的生命就這麼被葬送了呀!這起事件的起因是,老公由於自身問題導致不育,妻子無奈提出離婚,怎料想,無恥的老公竟然提出發生最後一次性關係的想法,被斷然拒絕後,喪心病狂的老公開始失去了最基本的理智,活活掐死了自己的妻子,故意殺人罪名成立。

現代社會裡,在婚姻圍城內,很多人在苦苦掙扎著。有孩子的夫妻,還擔心婚外情的誘惑;沒孩子的夫妻,就是想早點生個孩子。可是由於這樣或那樣的問題,始終是生不出孩子來,不是妻子有問題,就是老公不育,這樣的情況很多的。每年因為婚後無子而選擇離婚的夫妻不在少數呢!但是像上述男子一般齷齪行為、惡劣行徑的例子真是不多,既然已經協議離婚了,為何還要繼續恬不知恥地要求發生最後一次性關係呢!真是恬不知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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