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不守規則,互聯網將「竭澤而漁」(新媒觀察)
余建斌
《 人民日報 》( 2012年10月16日 22 版)
如果互聯網沒有規則,互聯網競爭不遵守規則,那必然是竭澤而漁,將不斷消耗中國互聯網的創新精神和創新力量,損害網民利益和互聯網的發展
近日,騰訊訴360的安全工具「扣扣保鏢」涉嫌不正當競爭案,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索賠經濟損失1.25億元。這是一年前騰訊和360大戰的餘波。一個月前,則是百度和360的搜索之爭,也惹起互聯網上又一場口水仗,更引起雙方暗中的技術互制,至今仍是僵持不下。
中國互聯網的這種善於折騰早已被網民熟知,在微博上看熱鬧的同時,也只能在抱怨中等待聊天、安全和搜索等工具恢復正常。互聯網企業對互相之間的競爭都有共識,都想佔據互聯網入口,拉攏用戶流量,最終贏得市場份額之爭。而這種競爭,如果是遵守規則的良性競爭還好,但如果是罔顧規則,在破壞規則中挺身殺入,往往直接傷害的就是用戶利益,間接傷害的是企業自身信譽,最終傷害的將是中國互聯網的創新力。
互聯網發展數十年,在中國十幾年,有黃金髮展期,也有泡沫期,但互聯網的高速發展,網民數量的不斷壯大,網路應用的急劇豐富,都顯示其創新的生命力。而在這一過程中,互聯網行業的技術規則甚至是道德規則,是互聯網企業能夠敢於創新、安心創新的保障底線和防火牆,可以說,互聯網是伴隨著各種行業規則或協議的制定而發展壯大。而在互聯網領域法律尚不完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還未全面落地之時,規則作為業界共識、企業之間的「行業契約」,具有不可違背性,每一個想通過創新而發展的企業應該也必然會去維護。
互聯網行業規則往往與保護隱私和安全密切相關。以之前的百度和360搜索之爭為例,就涉及搜索引擎行業規則——Robots協議是否需要遵守。搜索引擎的原理是通過一種爬蟲程序,自動搜集互聯網上的網頁並獲取相關信息。出於保護網路安全與隱私的考慮,每個網站都會設置自己的Robots協議,來明示搜索引擎,哪些內容是願意和允許被搜索引擎收錄的,哪些則不允許。而搜索引擎則會按照Robots協議給予自己的許可權來進行抓取。因此,Robots協議就是互聯網業界共同認可的一項協議,是國際搜索引擎的通用規則。2010年,美國某搜索引擎被發現違背谷歌的Robots協議,對谷歌的搜索內容進行抓取,曾引發軒然大波,最終以停止所有抓取行為而告終。
可見,搜索引擎業界的Robots協議就是行業規則的一種,它的存在,界定了信息自由分享的權利與邊界,保護了隱私數據和網路安全。也可以使願意在搜索這一領域發展的企業能夠專心於技術和商業模式創新,而不會擔心在自己努力結出果實之際,卻被別人摘取。
從另一個角度看,國內互聯網行業紛爭不斷,原因之一也在行業規則尚不夠完善。如今,惡意卸載或屏蔽競爭對手軟體,未經告知就修改用戶默認設置、上傳用戶數據等類似事件的不斷出現,已經在警示,如果互聯網沒有規則,互聯網競爭不遵守規則,那必然是竭澤而漁,將不斷消耗中國互聯網的創新精神和創新力量,損害網民利益和互聯網的發展。
規則並非限制,規則是為了更好地保護競爭雙方,保護互聯網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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