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法實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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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法實相
湛然
一、什麼是諸法實相
二、諸法實相是佛法的基本原理
三、諸法實相是第一義諦
四、諸法實相是一法印
五、不生不滅
六、無明夢
諸法實相,是佛法的基本原理,也是佛法與外道、魔說的分水嶺。《三藏法數》云:「蓋如來所說諸大乘經,皆以實相理印定其說。外道不能雜,天魔不能破。若有實相印,則是佛說;若無實相印,則是魔說。」智者大師《法華玄義》云:「諸小乘經,若有無常、無我、涅槃三印之印證,即佛說,修之得道;無三法印,即是魔說。大乘經但有一法印,謂諸法實相,名了義經,能得大道;若無實相印,是魔說。」(關於諸法實相更詳細的論述,見《佛藏經選注》)
自古以來,東西方哲學莫不在孜孜尋求宇宙萬有之本體。而釋迦牟尼佛早在兩千多年前就已經給出正確答案:宇宙萬有之本體是諸法實相。觀乎現代科學,佛之論斷正在一一被證實,愈顯佛之大智,究竟圓滿。
一、什麼是諸法實相
所謂「實相」,就是實際的情形;「諸法實相」,就是一切法的實際情形。《佛藏經》云:「何等名為諸法實相?所謂諸法畢竟空,無所有。」《大般涅槃經》云:「一切諸法皆如幻相,如來在中以方便力無所染著。」《法華經》云:「菩薩摩訶薩觀一切法空如實相,不顛倒、不動、不退、不轉。」
〔法〕在佛學中,「法」有幾種含義:一、指事物現象,包括物質的和精神的;二、法則,規律;三、道法,即修道的原理、方法和境界;四、與「道」同一含義。五、六塵(色、聲、香、味、觸、法)中的法塵。究竟是何含義,要根據上下文來判斷。諸法實相中的「法」是指事物現象。〔諸法〕指森羅萬象的一切事物、現象。
〔空〕有相而無實體(如夢中事),叫做「空」。《持世經·十八性品第三》中,佛言:「知諸法空,如幻無實,無有根本。」在描述事物的存在時,除了「有」、「無」之外,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幻象,例如夢中事,並非真實存在,有相而無實體,就用「空」這個概念來描述。憨山大師云:「佛說『空』字,乃破世人執著以為實有之謂,非絕無斷滅之謂也。」《維摩經·弟子品第三》云:「諸法究竟無所有,是空義。」這一句中,「諸法」是說相有,「究竟無所有」是說實無(究竟來說是沒有),相有而實無的這一情形(幻),稱之為空。憨山大師對「空即是幻;幻者,乃有而不實之謂也」有一段深刻的闡述,現摘錄如下:
「來書請益,甚是真切。但足下於空幻二字,未得諦當(確當),故於心境,不無其礙,所以工夫難做。今為足下說破,則瞭然無復疑慮矣。所謂『空』非絕無之空,正若俗語謂『傍若無人』,豈傍真無人耶?第(但)高舉著眼中不有其人耳。所謂幻者,非變怪之幻,乃有而不實之謂也。譬若市如弄筒子,撮出許多人物一般。然此筒中,本無所有,而忽然有之,雖有而非真實也。既非真實,即是本無,由本無故說空耳。故曰:譬如幻化人,非無幻化人,幻化人非真人也。人既非真,豈不是空耶?佛說『空』字,乃破世人執著以為實有之謂,非絕無斷滅之謂也。誠恐世人淪於斷滅,復說幻字,以遣其斷滅之見。是則一切身心諸法,因幻故空,由空故說如幻耳。」(《夢遊集·示周子寅》)
〔弄筒子〕一木箱內放有軸卷的畫片,箱上有一排小圓孔(三個孔或者四個孔),孔內有放大鏡。顧客交錢後,都把眼睛湊近孔朝里看。那箱子的主人就慢慢地轉動箱側的手柄,於是一幅幅畫面就從觀者眼前連續地過去。通常,畫面是描述一個個的故事。
由此可知,空與幻是同義詞。《心經》云:「觀自在菩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舍利子!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幻學品第十一》云:「須菩提,於汝意云何?色與幻有異不?受、想、行、識與幻有異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色不異幻,幻不異色,色即是幻,幻即是色。世尊,受、想、行、識不異幻,幻不異受、想、行、識,識即是幻,幻即是識。」仔細對照這兩段經文,即知「空」即是「幻」的意思。
諸法實相是最究竟的真理,所以稱為第一義諦。但是,就像哥白尼當年宣布地球圍繞著太陽轉而不是太陽圍繞著地球轉一樣,人們實在難以置信,布魯諾還因為宣揚這一真理,被判為異端而燒死。所以世尊在《佛藏經·諸法實相品第一》中連舉十喻,來說明諸法實相這一真理,是如何的難以令人信解。例如,其中一喻:「舍利弗,譬如有人嚼咽須彌(須彌山)能令消盡,飛行虛空不以為患,於意云何,為希有不?希有,世尊!舍利弗,諸佛所說一切諸法無生、無滅、無相、無為,令人信解,倍為希有。」
雖然難以令人信解,但諸法實相是真理,是至高無上的真理。《法華經》中,佛言:「佛所成就第一希有難解之法,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所以,若以凡夫智慧來推究思惟諸法實相,如螢火燒須彌山,終不能著。故佛弟子但當信受佛語,依教奉行!
問:什麼是法性?
答:法性者,諸法之本質(體性)也,乃諸法實相之異名。《佛為勝光天子說王法經》云:「一切諸法,體性空虛,無常滅壞。譬如有人,於夜夢中見好園圃,山河人眾茂林清泉,堂舍樓閣皆可愛樂,及其睡覺(睡醒)一無所見。」《大寶積經·卷第六十四》云:「不來不去亦不生,佛能演說如是法,雖說諸法體性空,世雄而令修習道。」《月燈三昧經》云:「諸法體性常寂然,凡夫無智不能會,若能心住於寂定,是人一切常有佛。」《華嚴經·升須彌山品》曰:「法性本空寂,無取亦無見。」《圓覺經》云:「眾生國土,同一法性。」《大智度論》曰:「法性者如前說,各法空,同為一空,是為法性。」
〔世雄〕佛之異名。
問:既然法性是空,為善作惡應無區別了吧?為什麼還要精持五戒十善呢?
答:究竟來說,為善作惡是沒有區別的,因為都是無明夢中事,同為一空。但是,我們仍在無明夢中,為善作惡是大有區別的,受因果法則的支配,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苦樂宛然,栩栩如真。我們持戒修行,就是要覺悟,去除迷惑顛倒,從這迷夢中醒來。
問:什麼是法界?
答:就事相來說,「法」者諸法,「界」者分界,現象界的一切事物,各有其差別不同的相,而且不能混淆,名「事法界」;就理體來說,諸法在相上雖千差萬別,但皆同一性,名「理法界」,即諸法實相。
問:什麼是一真法界?
答:一真法界是華嚴宗所用極理之稱,猶如天台宗所說的諸法實相。
問:何謂緣起性空?
答:緣起是說諸法是由眾緣和合而生起,這是從事相上來說;性空是說諸法其性本空,並非真實存在,這是從理體上來說。
二、諸法實相是佛法的基本原理
佛陀出世之一大事,乃為引導一切眾生,盡成佛道。《佛藏經》云:「諸法實相,畢竟空寂,即是佛道。」《大智度論·卷第五》曰:「除諸法實相,余殘一切法,悉名為魔。」《大智度論·卷第十》曰:「三世諸佛,皆以諸法實相為師。」
在《法華經》中,世尊開示道:三乘方便,一乘真實。《法華經·方便品》曰:「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無二(指聲聞乘、緣覺乘)亦無三(指聲聞乘、緣覺乘、菩薩乘),除佛方便說。」「諸佛如來,以方便力,於一佛乘,分別說三。」「唯此一事實,餘二則非真。」
三乘是小乘(即聲聞乘)、中乘(即緣覺乘)和大乘(即菩薩乘)。一乘又名一佛乘,是唯一能令人成佛的教法。聲聞乘依四聖諦修行得出生死,緣覺乘依十二因緣法修行得出生死,菩薩乘依六度修行得出生死,而一佛乘是依諸法實相修行圓成佛道。
在《佛藏經》中,世尊對於什麼是諸法實相、諸法實相是佛法的基本原理,以及如何依諸法實相來修行,都有十分詳盡的開示。智諭法師的《佛藏經描仿》,對這部經作了很好的注釋。
三、諸法實相是第一義諦
諸法實相,是第一義諦。佛言:「一切諸法皆是虛假,隨其滅處,是名為實,是名實相,是名法界,名畢竟智,名第一義諦,名第一義空。」(《大般涅槃經·卷第四十》)
〔第一義諦〕至高無上圓滿究竟之真理。
佛言:「一切法如幻、如夢、如響、如影、如炎。」(《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第十·薩陀波侖品第二十七》)
佛言:「知諸法空,如幻無實,無有根本。」(《持世經·十八性品第三》)
佛言:「一切諸法,體性空虛,無常滅壞。譬如有人於夜夢中見好園圃,山河人眾茂林清泉,堂舍樓閣,皆可愛樂。及其睡覺(睡醒),一無所見。」(《佛為勝光天子說王法經》)
佛言:「此中無法生,亦無有法滅,無生無有滅,是諸法實相。」(《大寶積經·卷第七十七》)
佛言:「諸菩薩摩訶薩觀一切法無不皆空,是為覺知諸法實相。」(《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第五百三十七》)
四、諸法實相是一法印
法印者,佛法之印契,這是佛佛相遞持的真理之印,是佛法的準則,不合於法印者,即非佛法。小乘法是以「三法印」來印定。三法印是:諸行無常印、諸法無我印、涅槃寂靜印。諸行無常是說世間一切事物無時不在生住異滅中,過去有的,現在起了變化,現在有的,將來終歸幻滅;諸法無我是說一切諸法無有實體;涅槃寂靜是說涅槃的境界,滅除一切生死的痛苦,無為安樂,故涅槃是寂靜的。
大乘法是以「實相印」來作印定,實相印又名諸法實相印。由於諸法實相已經涵蓋了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故稱為一法印或一實相印。大乘法以說諸法實相之義理為本,離開諸法實相而說法,皆為魔說。《法華經》中,佛言:「我以相嚴身,光明照世間,無量眾所尊,為說實相印。」《三藏法數》云:「蓋如來所說諸大乘經,皆以實相理印定其說。外道不能雜,天魔不能破。若有實相印,則是佛說;若無實相印,則是魔說。」智者大師《法華玄義》云:「諸小乘經,若有無常、無我、涅槃三印之印證,即佛說,修之得道;無三法印,即是魔說。大乘經但有一法印,謂諸法實相,名了義經,能得大道;若無實相印,是魔說。」於《法華文句》中又云:「諸佛覺如實之相,乘此實道,出應於世。只令眾生得此實相,唯為此事出應於世,曾無他事。除諸法實相,全皆名魔事。」
五、不生不滅
在經論中常見「不生不滅」一詞,然而它有兩種迥然不同的含義:一、外道所說「不生不滅」的意思是:從來就有,永恆不滅。二、佛法所說「不生不滅」的意思是:一切事物皆是虛幻,從來就沒有(「本來無一物」),既未生,故不滅。佛言:「此中無法生,亦無有法滅,無生無有滅,是諸法實相。」(《大寶積經·卷第七十七》)
在《六祖壇經》中,關於佛法所說的不生不滅,六祖作了精闢的開示:「簡曰:師曰不生不滅,何異外道?師(六祖)曰:外道所說不生不滅者,將滅止生,以生顯滅,滅猶不滅,生說不生。我說不生不滅者,本自無生,今亦不滅,所以不同外道。」(譯文:薛簡說道:大師說不生不滅,這與外道有什麼區別呢?六祖大師說:外道所說的不生不滅,是以滅來終止生,以生來彰顯滅;這樣一來,滅如同不滅,生說來還是不生。而我所說的不生不滅,是本未曾有(「本來無一物」),故亦無滅,所以不同於外道。)
佛法中所說的不生不滅,是說:一切法從未存在過(本未曾生,故亦無滅)——這就是諸法實相(一切法的實際情形)。《佛藏經·念佛品第二》云:「何等名為諸法實相?所謂諸法,畢竟空,無所有。」《圓覺經》云:「一切眾生於無生中,妄見生滅,是故說名轉輪生死。」《最勝王經》云:「無生是實,生是虛妄。愚痴之人,漂溺生死;如來體實,無有虛妄,名為涅槃。」《仁王經》云:「一切法,性真實空,不來不去,無生無滅,同真際,等法性。」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第二百九十六》中,佛言:「善現(須菩提),如是般若波羅蜜多大寶藏中,不說少法有生有滅、有染有凈、有取有舍。所以者何?以無少法可生可滅、可染可凈、可取可舍。」《心經》云:「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凈,不增不減。」
所以,佛法所說的不生不滅,是諸法實相,本來無一物,哪有生滅可言呢?《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幻學品第十一》云:「佛告須菩提:於汝意云何?幻有垢有凈不?不也,世尊。須菩提!於汝意云何?幻有生有滅不?不也,世尊。」
六、無明夢
問:為什麼說「一切法皆是幻象」?
答:因為,眾生都在無明夢中,一切法皆是無明夢中事。宇宙萬事萬物,皆是一念妄動迷失了本性所產生的幻覺。永嘉《證道歌》云:「夢裡明明有六趣,覺後空空無大千。」
《大乘密嚴經》云:「如夢中色(色塵——指看得見的東西),唯想妄見,寤即非有(夢醒即無)。無明夢中見男女等種種之色,成於正覺( 成佛)即無所見。」
〔正覺〕成佛叫做正覺。〔成於正覺即無所見〕眾生於湛然無生中,唯見生滅;諸佛於儼然生滅中,唯見無生。
在《圓覺經》中,世尊開示說眾生是在無明夢中:「云何無明?善男子!一切眾生從無始來,種種顛倒,猶如迷人四方易處,妄認四大為自身相,六塵緣影為自心相。譬彼病目,見空中華及第二月。善男子!空實無華,病者妄執,由妄執故,非唯惑此虛空自性,亦復迷彼實華生處。由此妄有,輪轉生死,故名無明。善男子!此無明者,非實有體,如夢中人,夢時非無,及至於醒,了無所得。如眾空華,滅於虛空,不可說言有定滅處。何以故?無生處故。一切眾生於無生中,妄見生滅,是故說名輪轉生死。」
〔四大〕地大、水大、火大、風大。地以堅硬為性,水以潮濕為性,火以溫暖為性,風以流動為性。世間的一切有形物質,都有堅、濕、暖、動之四性,故稱為「大」。〔六塵緣影〕六根緣六塵所產生的種種念想,而這些念想都是虛幻不實的,所以稱之為六塵緣影——緣六塵之幻影。
《占察善惡業報經》云:「若如是眾生中,法身熏習而有力者,煩惱漸薄,能厭世間,求涅槃道,信歸一實,修六波羅蜜等一切菩提分法,名為菩薩。若如是菩薩中,修行一切善法滿足,究竟得離無明睡者,轉名為佛。」又云:「一切功德行滿足,故作佛。所謂依究竟菩薩地,能除一切諸障,無明夢盡故。」
《佛為勝光天子說王法經》云:「一切諸法,體性空虛,無常滅壞。譬如有人,於夜夢中見好園圃,山河人眾茂林清泉,堂舍樓閣皆可愛樂,及其睡覺(睡醒)一無所見。」
憨山大師云:「眾生自性與佛平等,本來無染,亦無生死去來之相。但以最初不覺,迷本自性,故號無明。因無明故,起諸妄想,種種顛倒,造種種業,妄取三界生死之苦。是皆無明,不了自心,隨妄想轉。如人熟睡,作諸惡夢,種種境界,種種怖畏,眾苦難堪。及至醒來,求夢中事了不可得。是故眾生墮在無明夢中,隨妄想顛倒,造種種業,自取諸苦。醒眼看來,諸顛倒狀豈可得耶?」(《夢遊集·示董智光》)
〔三界〕欲界、色界、無色界。欲界是有淫食二欲的眾生所住的世界,包括上自六欲天,中自人、畜生,下至餓鬼、地獄;色界是無淫食二欲,但還有色身的眾生所住的世界,包括四禪十八天;無色界是已無色身,但住心識於深妙禪定的眾生所住的世界,包括四空天(空無邊天、識無邊天、無所有天、非想非非想天)。此三界,都是凡夫生死輪迴的境界,所以佛教行者首先是以出離三界為目的。
憨山大師云:「佛說:諸法如夢幻。又云:生死涅槃,猶如昨夢。」(《夢遊集·答袁滄孺使君》)
《圓覺經》云:「此菩薩及末世眾生,修習此心得成就者,於此無修亦無成就。圓覺普照,寂滅無二(諸法實相),於中百千萬億阿僧祇不可說恆河沙諸佛世界,猶如空華(幻象),亂起亂滅。不即(不住一法)不離(不舍一法),無縛無脫,始知眾生本來成佛,生死涅槃,猶如昨夢。」
〔寂滅無二〕無所有,故云寂滅無二。〔於中〕在寂滅無二之圓覺真境中。〔阿僧祇〕漢譯為無央數,是多到沒有數目可以計算的意思。〔生死涅槃猶如昨夢〕生死涅槃皆無明夢中之事,如今無明夢醒,回顧往事,如昨夜之夢也。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第五百七十六》云:「一切有情設能如實了達諸法皆如幻化,應本已證無上菩提;然由有情於一切法,不能通達皆如幻化故,於諸趣生死輪迴。」
《大方廣如來不思議境界經》云:「一切如來,依此三昧,成就無量大威神力,乃至證入一切法空(一切法皆是幻象),能於十方一切佛剎,示現種種自在事故。譬如有人,夢見種種變異事等,及其覺已,所見皆無。凡夫亦爾,無明夢故,妄於諸法生實體想。諸佛覺已,皆無所著,故能十方一切世界,一念示現無量佛事,自在無礙,利益成就一切眾生,皆令悟入無量深妙解脫門故。」
以上經論都是在說:眾生迷在無明夢中,顛倒流轉;而諸佛是無明夢盡,於法自在,遍十方世界,示現種種佛事,度脫眾生。
憨山大師《夢遊集·答袁滄孺使君》亦云:「以菩薩修行,乃至七地以前,皆未破無明之夢。一向教化眾生,成就凈土,皆是夢中佛事。故八地菩薩如夢渡河,猶未存覺,直至於佛,方稱大覺。此乃明言,具載《華嚴經》,明明證據。」
無明夢是個大夢,就像虛擬世界一樣,許許多多的夢中人在裡面,彼此可以相互作用,還可以對環境和器物進行建造。然而人們對於「是在無明夢中,一切都是幻象」,難以置信!這並不奇怪,如果你從未醒過,怎麼會知道是在夢中?然而,古往今來,無數明心見性者,都證實說:我們是在無明夢中。永嘉大師《證道歌》云:「夢裡明明有六趣,覺後空空無大千。」我們自己通過修行,也能夠證實,這就是科學的可重複性。
夢,如果你當真了,就受它的奴役。太虛大師說:「夢中之心,凡夫心也;夢中知夢之心,菩薩心也;夢覺(夢醒)之心,佛心也。」(《唯識觀大綱》)
《大乘義章》云:「佛者就德以立其名,佛是覺知,就斯立稱。覺有兩義:一、覺察名覺,如人覺賊。二、覺悟名覺,如人睡寤。覺察之覺對煩惱障,煩惱侵害事等如賊,唯聖覺知不為其害,故名為覺。涅槃云:如人覺賊,賊無能為,佛亦如是。覺悟之覺對其知障,無明昏寢事等如睡,聖慧一起,朗然大悟,如睡得寤(夢醒),故名為覺。既能自覺,復能覺他,覺行窮滿,故名為佛。言其自覺簡異凡夫,雲覺他者明異二乘,覺行窮滿彰異菩薩。」
問:祖師大德說「夢中夢」,這是什麼意思?
答:無明夢,這是第一個「夢」字。自性是無明夢的夢中人,而自性妄執色身為自身,六塵緣影為自心,因此而有生死(分段生死)輪迴,這就是第二個「夢」字,是在無明夢中做輪迴夢。斷盡煩惱,即了分段生死而出輪迴夢;斷盡無明,即了變易生死而出無明夢。
〔分段生死〕在三界六道中的眾生,由於善惡業所感,其壽命皆有分限,其身形皆有段別,故其生死名「分段生死」。了分段生死者,脫輪迴出三界。〔變易生死〕三乘聖者,已斷見思惑,了分段生死,修道過程中,迷想漸滅,證悟漸增,此迷悟的遷移,每一期皆不同,其中由前期移入後期,恰如一度生死,其變化神妙莫測,不可思議,故名「變易生死」。了變易生死者,圓證佛果。
問:上面說「一切法皆是幻象」,難道阿賴耶識也是幻象嗎?
答:是的,阿賴耶識是幻象。因為這個問題歷來頗有爭議,故略加引證:
《說無垢稱經·卷第六》中,講到「無阿賴耶」,佛言:「雖樂觀察無阿賴耶,而不棄捨清白法藏;雖觀諸法畢竟無生,而常荷負利眾生事。」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第五百七十六》中,也講到「無阿賴耶」,妙吉祥(文殊師利菩薩)言:「諸有情咸可安立於佛妙法覺慧無動,知法性空,無名無相、無依無住、無取無執、無礙無著猶如虛空,無阿賴耶、無尼延底,無上寂靜、最極寂靜,無生無滅、無染無凈、無成無壞、非有非無。由此於中成甚深忍,常不遠離諸佛妙法。」
〔尼延底〕貪之異名,言其窮極無厭。
以上經文都是說阿賴耶識非真實,是幻象。
天親菩薩在《大乘百法明門論》中將一切法歸納為五大類:心法、心所有法、心不相應法、無為法,阿賴耶識是屬於一切法中的心法類。佛言:「一切法如幻、如夢、如響、如影、如炎。」(《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第十》)佛言:「知諸法空,如幻無實,無有根本。」(《持世經·十八性品第三》)既然一切法如幻無實,那麼阿賴耶識是一切法中之一法,當然如幻無實。
問:為何《大般涅槃經》中,佛言:「今日如來所說真我,名曰佛性。」
答:這裡的「真我」,是相對於五蘊身心這個假我而言。在「付囑品第十」中,六祖云:「但識自本心,見自本性無動無靜,無生無滅。」而「無生無滅」的意思是本來就沒有,正如六祖在「護法品第九」中解釋「無生無滅」時說:「本自無生,今亦不滅。」《佛藏經》中,佛言:「一切諸法,無生無滅,無相無為。」這說明本性(即如來藏、佛性)亦是幻象。
問:如此說來,難道法身也是幻?
答:《大乘本生心地觀經》云:「常觀諸佛妙法身,體性如空不可得。」《大乘入楞伽經》云:「法身如幻夢,云何可稱讚?知無性無生,乃名稱讚佛。」
問:那麼,誰受縛?誰造業?誰輪迴?誰解脫?解脫至何處?
答:自性受縛,自性造業,自性輪迴,自性解脫。解脫有兩個階段,若了分段生死,則離輪迴而出三界;若了變易生死,則圓證佛果。至於解脫至何處,按照解脫的層次有四土可居:凡聖同居土、方便有餘土、實報莊嚴土、常寂光土。凡聖同居土是凡夫與為了化度眾生而現身說法的聖人共同居住的國土;方便有餘土是二乘與沒有證得法身的菩薩所住的國土;實報莊嚴土是佛的報身與地上菩薩所住的國土;常寂光土是從佛的清凈法身所示寂的國土。這四土皆是無明夢中事,高層次自性可去低層次之土,而低層次自性則不能去高層次之土。成佛之後,既可以留在無明夢裡度化眾生;也可以入滅,於是那個做夢者便不再做無明夢了。(關於自性,詳見《心、自性、如來藏》一文)
問:「不是心,不是佛,不是物」,這句話是什麼意思?
答:《五燈會元》記載:「僧問:『和尚為甚麼說即心即佛?』師(馬祖)曰:『為止小兒啼(這是對初心學人的方便說)。』曰:『啼止時如何?』師曰:『非心非佛』。曰:『除此二種人來,如何指示?』師曰:『向伊(他)道不是物。』」
〔為止小兒啼〕喻方便說(非究竟說)。小兒哭時,大人將楊樹黃葉給他,說:這是金片,可拿去買糖。小兒拿著就不哭了。《大般涅槃經·卷第二十》曰:「如彼嬰兒啼哭之時,父母即以楊樹黃葉而語之言:『莫啼!莫啼!我與汝金。』嬰兒見已,生真金想便止不啼,然此楊葉實非金也。」
《五燈會元》又云:「伊闕伏牛山自在禪師,吳興李氏子。初依國一禪師,受具後參馬祖,發明心地(開悟)。祖令送書與忠國師(慧忠國師)。國師曰:『馬大師以何法示徒?』曰:『即心即佛。』國師曰:『是甚麼語話(大不以為然)!』良久(過了許久)又問曰:『此外更有何言教?』師曰:『非心非佛。或曰:不是心,不是佛,不是物。』國師曰:猶較些子(這還差不多)。」
在以上公案中,講了三個層次:「即心即佛」,「非心非佛」,「不是心,不是佛,不是物」。這裡所說的心,是指自性。「即心即佛」是說,佛不是別的甚麼,圓滿覺悟的自性即是佛。「非心非佛」是說,自性和佛都是幻象,是無明夢中事。「不是心,不是佛,不是物」,是講做無明夢的「那個」。
問:一切眾生本來成佛,既然是佛,為什麼會起無明,淪為眾生呢?
答:一切眾生原本具有如來智慧德相,所以說「本來成佛」,但是尚有根本無明處於潛伏的狀態。一旦它起現行(一念不覺)而入無明夢,便淪為眾生。其過程是:一念不覺生三細,境界為緣長六粗。(詳見《心、自性、如來藏》一文)
問:如果說無明是本來就有,既然有無明,怎麼可以說是成佛呢?
答:本初佛雖然有根本無明,但是根本無明是處於潛伏狀態,故仍具如來智慧德相。既然具有如來智慧德相,當然是佛。
問:一切眾生本已成佛,後來起無明入無明夢而淪為眾生;那麼現在我們修行,成佛之後,甚麼時候又會再起無明而入無明夢淪為眾生呢?
答:我們現在修行成佛,就是要根除根本無明。所以,根除了根本無明而成佛,就不會再起無明入無明夢而淪為眾生。這就像一個人未患天花時,他是健康人,患了天花便淪為病人,他痊癒之後又是健康人,而且具有終生免疫力,永遠不會再患天花。對此,《圓覺經》中,佛開示道:「善男子!如銷金礦,金非銷有;既巳成金,不重為礦。......如來圓覺,亦復如是。」(譯文:善男子!如熔煉金礦,金不是因為熔煉才有;既然已經熔煉成為純金,就不會再重新為金礦。......如來之圓滿覺悟,也是這樣(不會逆轉)。)
〔根本無明〕從無始之際,一念不覺而入無明夢,長夜昏迷,不了真理,能生一切諸惑煩惱,是為根本無明,又名無始無明。《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云:「如風飄火猛焰可制,如海濤波亦可息之,唯有妄心甚難調伏。何以故?無始無明迷心性故。」
問:「心生則種種法生,心滅則種種法滅」,是什麼意思?
答:「心生則種種法生」,是說心生而入無明夢;「心滅則種種法滅」,心滅而無明夢醒。《證道歌》云:「夢裡明明有六趣,覺後空空無大千。」《大乘密嚴經》云:「如夢中色(色塵——指看得見的東西),唯想妄見,寤(睡醒)即非有。無明夢中見男女等種種之色,成於正覺即無所見。」《圓覺經》云:「此無明者,非實有體,如夢中人,夢時非無,及至於醒,了無所得。」《佛為勝光天子說王法經》云:「一切諸法,體性空虛,無常滅壞。譬如有人,於夜夢中見好園圃,山河人眾茂林清泉,堂舍樓閣皆可愛樂,及其睡覺(睡醒)一無所見。」
《大乘起信論》云:「是故三界虛偽,唯心所作,離心則無六塵境界。此義云何?以一切法皆從心起妄念而生。一切分別即分別自心,心不見心,無相可得。當知世間一切境界,皆依眾生無明妄心而得住持。是故一切法,如鏡中像,無體可得;唯心虛妄,以心生則種種法生,心滅則種種法滅故。」
譯文:是故三界是幻象(虛偽),唯是心想所作(入無明夢而六塵境界現),離心則無六塵境界(無明夢醒則無六塵境界)。這是什麼意思呢?因為一切法皆從心起妄念而生。一切分別即是分別之自心,心不見心,無相可得。當知世間的一切境界,皆依眾生無明妄心(夢心)而得以存在。是故一切法,如鏡中像,無體可得,只是心在作無明夢,由於心生(入無明夢)則種種法生(種種境界現),心滅(無明夢醒)則種種法滅(種種境界滅)的緣故。
〔是故三界虛偽,唯心所作,離心則無六塵境界〕三界是無明夢中事,夢醒則無六塵境界。
關於「三界虛偽,唯心所作」和「心生則種種法生,心滅則種種法滅」,《占察善惡業報經》云:「又復當知,心外相者(心中外境之相),如夢所見種種境界,唯心想作(夢心所見),無實外事。一切境界悉亦如是,以皆依無明識夢所見,妄想作故(這是妄想所造成)。複次,應知內心念念不住(粗念或細念或微細念,念念相續)故,所見所緣一切境界亦隨心念念不住(相續不斷),所謂:心生故種種法生,心滅故種種法滅。」
〔心生故種種法生,心滅故種種法滅〕「心生故種種法生」,是說心生(最初動念)而入無明夢,故有種種法出現;「心滅故種種法滅」,心滅(微細念滅)而無明夢醒,則夢中所見之種種法滅。所以,這裡的「心生」是指最初動念,「心滅」是指微細念滅。
〔最初動念〕這是根本無明,亦名無始無明。由此一念起動,而入無明夢,長夜迷昧,不了真理,而起惑造業,於是遭受業報而流轉生死。〔微細念〕識心之微細生滅遷流,為阿賴耶識之相。《大乘起信論》云:「如菩薩地盡(修滿十地),滿足方便,一念相應覺心初起,心無初相;以遠離微細念故,得見心性,心即常住,名究竟覺。」
問:既然諸法皆幻,身心也是幻象,修行也是幻象,那麼為什麼還要修行?誰來修行?
答:雖然是在無明夢中,諸法皆幻,但是你的實際感受卻是非常真切,生老病死、憂愁煩惱、天災人禍等等,對你來說一點也不虛幻,這就如同你在夜夢中絲毫未醒時的情形。所以,修行的目的是要從無明夢中醒來(成佛),徹底脫離這些生生世世的苦難,並且去救度一切遭受這些苦難的眾生。修行是自性在修,這是以幻修幻,幻盡夢醒。這一道理在《圓覺經》中佛有精闢的開示,詳見《圓覺經精解》中「如幻三昧」一章。
既然是以幻修幻,而且是要幻盡夢醒,就不能夠離開無明夢中的事相來修,同時也不能夠迷於事相而妄執為實。在修行中,常有兩種偏差:一、偏無,否定事相,而落於斷滅;二、執有,迷事相為實,而被所轉。正確的是既不偏無、又不執有的中道,既要認真地修六度萬行,同時又要離相。所以在經論中,常常同時從諸法實相和無明夢中事相(六塵境界)這兩個角度來闡述。如果沒有把握住這一點,便常常疑慮叢生:為什麼一會兒說無,一會兒又說有?究竟是無還是有?實際上,「無」是就體性(本質)而言,這是諸法實相,所謂「湛然無生,諸法一相」;「有」是就無明夢中事相(六塵境界)而言,所謂「森羅萬象,生滅儼然」。
〔中道〕不偏於無,也不偏於有,非無非有,亦無亦有,不落二邊,圓融無礙,謂之中道。
一個事物具有體、相、用三個方面。體是本質,也稱為性、體性,事物的體是畢竟空、無所有,這是諸法之共通實相,常常用「真如平等,無生無滅,不增不減,畢竟常在」這樣的語句來描述。「真如平等」,是說一切法之體性(真如)彼此平等,同是畢竟空、無所有;「無生無滅,不增不減,畢竟常在」,這是對畢竟空、無所有的描繪。相是事物在無明夢中的相狀,用是事物在無明夢中的功用。
〔真如〕真者真實之義,如者如常之義。諸法之體性離虛妄而真實,故云真,常住而不變不改,故云如。〔無生無滅,不增不減,畢竟常在〕「無生無滅」,諸法畢竟空、無所有,既然從來就不曾有過,當然無生,亦無滅;「不增不減」,諸法畢竟空、無所有,當然說不上增或減;「畢竟常在」,「常在」是形容沒有生滅變遷,諸法畢竟空、無所有,自然是畢竟常在。
大乘人既要知相用,又要明體性,要攝相歸性(攝事相歸於體性),離相無住,不為境轉。
關於離相無住之義理,佛在《金剛經》中講得很透徹,例如:
「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這是說菩薩必須離四相。
「若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這是說布施要離相。因為六度(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般若)是以布施為首,這裡是以布施來代表六度。
「菩薩應離一切相,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這是說:在菩提道上,從一開始,發心時,就要離相。
當須菩提發問:「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佛回答道:「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當生如是心,我應滅度一切眾生,滅度一切眾生已,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所以,「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的答案是:離相無住度眾生。
「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無所住而生其心。」這是說不住塵境生心,生心亦不住塵境。
「以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修一切善法,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這是說:離四相而修任何善法,皆證佛果。
(這段經文是說,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的關鍵是無四相,而不在於所修的是什麼樣的善法。無四相所修之善法,即是無為法。世尊在這裡為我們開示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的普遍原則,由此亦知離四相是何等的關鍵!何等的重要!)
「離一切諸相,即名諸佛。」
這些章句的注釋,詳見《金剛經精解》。
問:緣起性空是什麼意思?
答:緣起,是說世間的一切事物,都是由眾緣和合而生起的;性空,是說眾緣合成的諸法,其性本空,無有真實的自體。
問:什麼是有為法和無萬法?
答:有因緣造作之法,叫做「有為法」;無因緣造作之法,即叫做「無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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