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兒童就能殺人嗎?

留守兒童就能殺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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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事件後,一個帶節奏的公眾號「霍老爺」跳了出來,開始扯「消費降級」、「留守兒童」之類有的沒的,大有為殺人犯開脫的架勢:

雖然他並不承認為罪犯開脫,實際上卻已經把水攪渾,混餚了視聽。

這種套路大家其實並不陌生, 2010年葯家鑫受審時,也曾經在法庭上一把鼻涕一把淚的哭訴自己童年有多不幸,他倒不是「留守兒童」了,而是強調父母管束太嚴溺愛太深,最後才導致他走上絕路,當時中國的很多公共知識分子(如賀衛方)也曾搖唇鼓舌寫了一系列文章,呼籲不要判這個殺人犯死刑。再往前推幾年,連環殺人犯馬加爵被槍決前,網上也冒出一堆公知為他開脫,他死後還有一篇《馬加爵臨刑前的自白書:警察看了後都流淚》的文章被瘋轉,不過後來這篇「遺書」已被證實系100%偽造,文中所寫馬加爵室友冬天往他被窩裡撒尿的情節更是子虛烏有,完全是偽造遺書的那個無良寫手一手炮製出來的。

殺人犯就是殺人犯,我奉勸自媒體寫手不要打著理性中立的名義顛倒黑白,不要為了流量而嘩眾取寵。

回到主題,「留守兒童」與「殺人犯」真的有聯繫嗎?

稍有科學常識的人都知道,要論證兩件事物的關係,首先必須拿出相應數據(留守兒童里殺人犯的比例),其次要拿出對照組數據(所有人里殺人犯的比例),如果第一組數據明顯高於第二組,你才可以繼續論證「留守兒童更容易出殺人犯」這個觀點,現在一個留守兒童殺人了,你就急忙把留守兒童與殺人犯捆綁在一起,這不僅是不尊重科學,更侮辱了千千萬萬勤懇守法的留守兒童。

事實上,「Nobody is perfect」這句話同樣適用於每個人的成長經歷,沒有人的童年是完美的,家長几乎不是關愛太少就是溺愛太深,如果要說「童年創傷」或「童年陰影」,我周圍每個人都能苦大仇深講出一大堆,沒有一個朋友覺得自己的父母對自己的愛「不多不少」,但他們都沒有成為殺人犯。

卡夫卡、邁克爾·傑克遜、c羅等等都有過不堪回首的童年,剛剛過去的世界盃上很多球星的童年更是堪稱支離破碎,但他們長大後都成了響噹噹的男子漢,很多警察也正是小時候經歷了父母被歹徒殺害這種悲劇後才立志長大後要當警察,令壞人不再為非作歹。童年的經歷讓他們致力於把這個世界變得更美好,而不是去報復社會。

至於「消費降級」的邏輯更是荒唐可笑,他的潛台詞便是,那位女性消費降級了,沒錢叫專車,所以活該被殺。

我想起十年前,南京大屠殺過去70多年,當全國人民依然為這場慘劇悲傷時,漢奸電影《南京!南京!》卻轟轟烈烈的上映,電影可恥的以日本鬼子視角展開,前半部分都在「反思」中國人為什麼被殺(太弱、活該),後半部分則開始「探尋」日本人為什麼殺我們(大和文化中的狂熱),影片最後居然在日本人的一片歌舞昇平中收場。

這套路,與最近幾天蘸著人血吃饅頭的自媒體是何其相似。

寫這篇文章時,那個殺人犯剛剛被正式批捕,如果我是法官,要是他在法庭上拿出「留守兒童」或「童年創傷」作擋箭牌的話,我會對他說:

「留守兒童」不是你殺人的理由,「消費降級」更不是你殺人的理由。我對你過去的經歷深表遺憾,但如果你覺得這些經歷賦予了你殺人的權力,那我更需要剝奪你活著的權力,因為那樣才能順便剝奪你組建家庭,養育兒女的權力,才能將罪惡徹底終結在你身上,不再延續。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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