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聖經》中尋找真正的自己:我是誰?
義大利著名導演安東尼奧尼這樣總結他的人生:我到現在才明白,所發生過的一切,就是我的人生。這句話其實闡述了一個道理:人生其實就是自身經歷的總和。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約翰福音14:6),其中的道路和生命本身就包含著經歷的成分。仔細思考,其實真理也不例外。如果我們不在經歷當中體會真理,真理也不過是紙上的字句,就不會刻在我們心版上,從而給我們的人生帶來真正轉變。
這樣,從人生經歷的角度說,如果我們給自己下個定義,可以這樣說:「我是——我的經歷。」可是,深入一想,就會覺得這個定義似乎有些狹窄。
對我們大部分人來說,聖經中最有趣的部分無疑是其中的人物故事:亞當的故事,亞伯拉罕的故事,摩西的故事……數不勝數,而這些故事其實就是他們人生經歷的記敘。初信的時候,我還不太明白聖經為什麼要記述這些人的經歷,也不太明白我們這些活著的人與這些逝去已久的人有什麼聯繫。
直到信主兩年以後,我才隱約覺悟,信奉耶穌基督其實是加入了一個無形的團體,一個從神造人以來就不斷充實的團體,包含了一切為神所拯救的聖徒,不管是已逝的,還是現存的,都是這個團體中的一員。在這裡,大家同喜同悲,同生同死,在耶穌里合而為一。——他們所經歷的,我也要經歷。
正如一個牧師約翰·多恩(John Donne)在經歷了無比痛苦所領悟的那樣:沒有人是自成一體、與世隔絕的孤島,每一個人都是廣袤大陸的一部份。如果海浪衝掉了一塊岩石,歐洲就減少。如同一個海岬失掉一角,如同你的朋友或者你自己的領地失掉一塊。每個人的死亡都是我的哀傷,因為我是人類的一員。所以,不要問喪鐘為誰而鳴,它就為你而鳴!
所以,如果讓我重新定義自己,此時,我會說:
我是——法利賽人。回顧自己的信仰歷程,就會發現自己有時很像法利賽人。把基督活潑的真理當成律法和規條努力遵守,可最終發現事與願違;有時明明內心已經游移在世界之中,還要在人前保持自己虔信和喜樂;經常對別人加以聖經的要求,而對自己卻是十足的自由主義。我忽然明白,耶穌對法利賽人的嚴責其實也是一種愛的表現,他們偏離真理實在太遠,或許這樣嚴苛的責罵能讓他們迴轉過來,同時也在提醒我們,遠離那種「金玉其外,敗絮其中」的信仰狀況。
我是——保羅。保羅曾是一個熟讀聖經,博古通今的法利賽人,我想他一定為自己的學問和身份感到極度驕傲,直到耶穌親自向他顯現,讓他知道自己以前不過是一個瞎眼的人,不過是「罪人中的罪魁」。我也是如此,多年的學業和鑽研,似乎天文地理無所不知,也像保羅一樣為自己的身份而驕傲,但耶穌用了10分鐘永遠徹底改變了我,但願我也能像保羅一樣成為耶穌忠實的僕人。
我是——浪子回頭故事那個小兒子。在自己的信仰歷程當中,確實有一些時候承受著神的豐富恩典,卻回到世界中盡情揮霍浪費,直到自己山窮水盡,吃著豆莢的時候,才想起回到天父的身邊,而我們的天父,總是張開雙臂,站在門口等候著我們,準備隨時把我們溫柔地攬在他暖暖的懷中,在他身後,是為我們準備的,一桌熱騰騰的豐盛筵席。
我是——約拿。我也曾像約拿一樣抱怨神的慈愛,不理解神的用意,逃避神的呼召。可是,我往那裡去躲避你的靈?我往那裡逃躲避你的面?我若升到天上,你在那裡。我若在陰間下榻,你也在那裡。我若展開清晨的翅膀,飛到海極居住。就是在那裡,你的手必引導我,你的右手,也必扶持我。(詩篇 139:7-10),在大魚的肚子里,約拿才開始迴轉。同樣,在苦難這條大魚的肚子里,我也學會了警醒禱告,響應神的呼喚。
我是——彼得。在跟隨耶穌三年的日子裡,他實在是個愚鈍、魯莽的門徒,經歷過無數神跡奇事,受過無數親身教誨,到最後還是三次不認主,重操打魚的舊業,直到親眼目睹耶穌復活。我發現現在的自己跟這三年的彼得很相像,每天與主同行卻同樣愚鈍、魯莽,但我相信這是一個過程,不經歷痛苦就不知道喜樂,,不身處災禍就不知道平安,不目睹邪惡就無法知道美善。我還相信,總有一天,聖靈會讓我順服下來,就像彼得後來巨大的轉變一樣。
我也是——耶利米。耶利米為以色列人的悖逆和犯罪而哭泣,直到快把眼睛哭瞎了。我也為周圍很多人的錯誤選擇和一些墮落的現象悲傷不已,但願我能像耶利米一樣,在經歷了這樣的悲傷以後,會發出這樣的慨嘆:每早晨這都是新的,你的誠實極其廣大。(耶利米哀歌 3:23)
我也是——亞伯拉罕。亞伯拉罕響應神的呼召,離開本鄉本土,離開他熟悉的人和地方,憑著信心向一個遠方的未知之地進發。我們也不是如此嗎?響應神的呼召,離開自己的熟悉的習慣,離開自己熟悉的文化,離開自己熟悉的世界,憑著信心向肉眼不可見的天國進發。
我也是——大衛。亞瑪力人趁大衛不在洗劫了洗革拉,大衛的部下因而紛紛抱怨,甚而至於要用石頭打死他,可是大衛並未對這樣的背叛發怒或者膽怯,而是躲起來靜靜求告耶和華。同樣的事情也曾發生在我身上,當我帶領的一個團隊出差時,發生了一件災難般的事情,同伴紛紛向我抱怨,他們的眼神就像大衛的部下,我也像大衛一樣躲在一個會議室苦苦求告我的神,與大衛一樣,那件事情最終得到了圓滿的解決。
我也是——約瑟。約瑟的前半生充滿了冤屈和苦難,聖經沒有記載他是否曾經抱怨,但我想他可能會深深嘆息命運的不公,反正在長達數月的麻煩生活中(我的麻煩可比約瑟輕多了),我會抱怨,我會嘆息,但我最終也像約瑟一樣領悟神的安排: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創世記 50:20)
我還是——約伯。很少有人會像約伯那樣經歷那樣大規模的試煉,苦難一個又一個加在他身上,與他以前的大富大貴形成了鮮明的對比,但是約伯最終守住了底線而得到了神的犒賞。當我經歷比約伯規模小得多的試煉的時候,讀《約伯記》成為了我最好的安慰。
如果將這個名單列下去的話,恐怕會無窮無盡,我可以是雅各,可以是雅比斯,也可以是約翰,甚至可以是那個被耶穌醫治好的癱子······,我不準備把這篇文章寫成一本書,所以名單就到此為止吧!
但所有這些其實是可以歸結為一個焦點的,我們的人生不僅僅是在經歷人,最重要的是,我們其實是在通過經歷人來經歷耶穌基督,經歷耶穌基督也就是在經歷神自己,這才是我們人生經歷的焦點。
如果我們不把人生經歷放在與神的關係來看,人生也就失去了真正的意義。由此我們知道,我們是——耶穌的門徒,神的兒女,神的子民,君尊的祭司……
由此我們體會一種最重要的關係,就是愛。不管是對法利賽人的嚴責,還是約拿被大魚吞進肚子,不管是約伯的苦難,還是約瑟的冤屈,不管是彼得看上去無果效的教誨,還是耶利米的哀哭,都傳遞著愛的信息,發出愛的呼召。所以,如果我們想知道「我是……」,得先知道「他是……」。
神就是愛。
他豈不是那個在門口望眼欲穿的地等待他墮落的兒女歸回的父親嗎?雖然兒子曾不認自己的父親,雖然兒子做了無數的錯事,雖然兒子一貧如洗,可是當兒子回到家裡,等待他的卻是熱烈的擁抱和無條件的寬恕;
他豈不是道成肉身來到人間嗎?他周遊地上,過著貧窮卑微的生活,把自己的一切都給了周圍軟弱的人,就是:讓瞎眼的看見,瘸子行走,長大麻瘋的潔凈,聾子聽見,死人復活,窮人有福音傳給他們(馬太福音11:5);
他豈不曾受盡各樣的折磨,最後被釘在十字架上嗎?那時,他以一雙無比溫柔憐憫的眼睛看著周圍釘死他的人,然後說:「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路加福音23:34)」
是的,在這樣愛的大光中,除了讚美和感謝,我們還能說什麼呢?除了以愛來回報愛,還能做什麼呢?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馬太福音22:3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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