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郭美美不如自我救贖
起訴郭美美不如自我救贖 |
2013.6.26人民法院報 |
林 蕭 |
郭美美事件已過去兩年,但因其引發的紅會危機還未消退。有數據顯示,中國紅十字會2011年接收社會捐贈約28.67億元,受捐下降近六成;2012年接收社會捐贈款物19.6億元,與2011年相比降近三成。每次捐贈降低,紅會言必稱受郭美美事件影響,而當年郭美美假冒紅會認證身份炫富屬實,從這一點上看,起訴郭美美侵權並不為過,只不過讓人疑惑的是,難道紅會起訴郭美美就能重獲公眾信任?
不妨把事件回放至兩年前,2011年6月,中國紅會被郭美美事件推到風口浪尖,7月份監察部等部門成立的聯合調查組對商業系統紅十字會進行了調查,結果證實,郭美美與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及商紅會沒有任何關係。儘管如此,一個不為公眾熟知的商紅會卻浮出水面,紅十字總會通報稱,商紅會自成立後內部管理混亂,部分負責人利用其雙重身份,在項目運作中存在關聯交易,嚴重違反公益組織的基本原則,決定撤銷商業系統紅十字會。郭美美的認證身份「中國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雖然是假,但暴露出的紅會的諸多問題卻存在,如果沒有郭美美事件的發生,公眾對紅會的認識還蒙在鼓中,紅會作為公益慈善類的社會組織,要發展就必須正確認識自己的弊端,從這個意義上說,不管是紅會還是公眾都應該「感謝」郭美美。
事實上,紅會系統的弊端一直存在,諸如截留、擅自改變捐款用途等事件時有發生。今年4月媒體曝出百餘藝術家在汶川地震時義拍籌款8472萬元捐給紅會,此後便不知善款去向,紅會回應稱,這些善款用在「博愛家園」項目上,與汶川地震沒有任何聯繫,這一行為已嚴重違反《中國紅十字會募捐和接受捐贈工作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此外,長期以來紅會的收支、捐款流向等不公開透明,也是讓公眾質疑的重要原因。在體制如此不完善的背景下,倘若紅會不能正視自身缺憾,即使起訴郭美美獲勝,其意義也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當前,紅會信任危機的陰霾猶在,要重塑紅會公信力,除了紮實推進內部改革,讓更多民眾受益外,還必須主動接受社會和公眾監督,讓紅會系統的每個環節都公開透明,讓每一筆捐款流向都經得起檢驗。果如此,紅會何愁不受公眾擁護與支持?畢竟紅會要重獲公眾信任,除了通過自我救贖外別無他法。
(作者系廣東《清遠日報》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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