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通史] 掃盲帖:奴才稱呼的歷史

明清兩代宦官及清代滿洲文武官員對皇帝自稱奴才,清代滿洲文武官員對皇帝自稱奴才,清代旗籍家庭的奴僕對主人亦自稱奴才。清朝皇帝對旗籍官吏有時亦以奴才稱之,後來也指清廷的走狗奴才的歷史明清時,奴僕常被稱為「奴才」。清人梁章鉅《稱謂錄》有別解,釋為「奴僕之所能」,即奴僕的能耐。「奴才」一詞,本是古代北方游牧民族的一句罵人話,意為無用之人,只配為奴,故又寫作「駑才」。今人罵某某人奴氣重、是走狗,常稱之為「奴才」。   「奴才」一詞,雖含鄙意,卻在清朝典章制度上有著一個特殊的位置。清朝規定,給皇帝上奏章,如果是滿臣,便要自稱「奴才」;如果是漢臣,則要自稱「臣」。漢臣如果自稱為「奴才」就算是「冒稱」。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滿臣天保和漢臣馬人龍,共同上了一道關於科場舞弊案的奏摺,因為天保的名字在前,便一起稱為「奴才天保、馬人龍」。乾隆皇帝看到奏摺後,大為惱火,斥責馬人龍是冒稱「奴才」。於是,乾隆帝做出規定:「凡內外滿漢諸臣會奏公事,均一體稱『臣』」。這個規定,目的就是不讓漢臣稱「奴才」,為此,寧肯讓滿臣遷就漢臣也稱「臣」。 清朝皇帝何以要在奏章上做出上面這些規定呢?本來,滿族統治者是一向嚴求漢族人與自己保持一致的。他們強迫漢人剃頭髮,易衣冠,搞得血雨腥風,都是為了讓漢人歸化於自己,臣服於自己,但惟獨不肯讓漢人也與自己一樣稱「奴才」。這是為什麼呢? 魯迅先生的雜文《隔膜》里有一段話,實際上回答了這個問題。他說:「滿洲人自己,就嚴分著主奴,大臣奏事,必稱『奴才』,而漢人卻稱『臣』就好。這並非因為是『炎黃之胄』,特地優待,錫以佳名的,其實是所以別於滿人的『奴才』,其地位還下於『奴才』數等。」 滿洲人入關前,大體處於奴隸制向封建制過渡的社會,雖然佔據了中原,但奴隸制的胎記並未完全退去,「嚴分著主奴」,就是一個明顯的表現。即使到了晚清,滿洲人內部仍保持著很濃厚的奴隸制習氣。坐觀老人《清代野記》記雲:「每有旗主,貧無聊賴,執賤役以糊口,或為御者,或為喪車杠夫,或為掮肩者。若途遇其奴,高車駟馬,翎頂輝煌者,必喝其名,使下車代其役,奴則再三請安,解腰纏以賄之,求免焉。故旗奴之富貴者,甚畏見其貧主也。」這就叫「嚴分著主奴」。「嚴分著主奴」的習慣反映到典章制度上,便是滿臣奏事時要自稱「奴才」。滿臣自稱「奴才」,不僅表示自己是皇帝的臣子,更表示自己是皇帝的家奴;而漢臣則沒有滿洲人傳統的主奴關係,所以也就只有臣子的身份,也就不能稱「奴才」。正因為這個原因,馬人龍奏事時自稱了「奴才」,便被認為是冒稱。 「奴才」與「臣」這兩個稱謂,誰尊誰卑,以今人的眼光,無疑是「奴才」低於「臣」。但這種判斷,與清朝的實際情況相差甚遠。「奴才」一稱,從表面看,似不如「臣」字體面、尊嚴,實則「奴才」要比「臣」金貴得多。「奴才」,實際是一種滿洲人主奴之間的「自家稱呼」,非「自家人」的漢人是沒有資格這樣稱呼的——正如趙太爺罵阿Q:你也配!漢臣稱「臣」,並不是皇帝為了照顧漢臣的面子,「特地優待,錫以佳名」,而是為了與「奴才」一稱相區別,以顯示漢臣的地位低於滿臣。俗諺雲:「打是疼,罵是愛」,清朝皇帝讓滿臣自稱「奴才」,實際是罵中之「愛」;反之,不讓漢人稱「奴才」,則是因為缺少這份「愛」。 在實行奏章稱謂制度的過程中,也出現過特殊的情況:即有漢臣雖然稱了「臣」,卻遭到皇帝的申斥。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滿臣西寧、達翎阿與漢臣周元理,聯名上奏「搜捕蝗孽」一折,二滿臣皆自稱「奴才」,周元理自稱「臣」,按理說,這是符合規定的;但乾隆皇帝卻懷疑周元理稱「臣」是「不屑隨西寧同稱,有意立異」,是不服當奴才。實際上,周元理哪敢作如此想?他巴不得能自稱「奴才」呢!沒想到卻受到乾隆帝的猜疑。乾隆帝在這件事上,大約是玩弄了韓非子所說的「恃術不恃信」的詭道。規矩本來是自家定的,但他卻出爾反爾,責備臣下,完全不講信用。「恃術不恃信」,本是中國歷代皇帝駕馭臣下的一個寶訣,乾隆皇帝對此顯然運用嫻熟。 魯迅先生一生憎惡奴氣,屢屢說到中國人的奴性重。他又常說,中國人做了滿洲皇帝二百多年的奴隸。中國人的奴性之養成,固然與封建專制制度有關,但是否與皇帝特別喜歡奴才有些關係呢?清朝大概是由於自己的奴隸制基因,尤其喜歡奴才。清朝奏章上的「奴才」的特殊地位,就是皇帝特別喜歡奴才的一個證明奴才稱呼的由來   奴才二字何自出?陶宗儀《輟耕錄》以為始於郭令公「子儀諸子皆奴才」一語,非也。罵人奴才蓋北俗,中原無是語也。有之,自晉始。晉世五胡人中國,胡言遂載以俱來。《劉淵載記》(《晉書》於五胡及諸割據者,別為載記,附於卷末。劉淵、劉曜,皆匈奴也,不得以漢姓而誤為漢人):成都王既敗,元海曰:穎不用吾言,遂自奔潰,真奴才也。一、《劉曜載記》:田崧罵楊難敵曰:若賊氏奴才,安敢希覬非分。二、王猛曰:慕容評真奴才,雖億兆之眾不足畏,況數十萬乎!三、《水經注》:李特至劍閣,嘆日:劉氏有此地而面縛於人,豈不奴才也!四、《魏書》:爾朱榮謂元天穆曰:葛榮之徒,本是奴才,乘時作亂。五、凡此諸語,皆出自晉末六朝之間,在郭令公之前。令公之為是語,蓋亦久居塞外,習於胡言,猶今之操西語罵人者耳。  陶宗儀以為此語始自令公,未之考也。後於令公而為是語,則《五代史》:董璋反,以書誘姚洪,洪不聽。城陷,璋責之。洪曰:汝奴才,固無恥,吾義士肯隨汝所為乎!姚洪仕後唐,沙陀族也。是亦習於北俗,晉以前無是也。奴亦作駑。《顏氏家訓》(顏,北齊人)謂貴遊子弟,當離亂之後,朝市遷革,失皮而露質,當此之時,誠駑才也。一、《五代史》:朱守殷少事唐庄宗(李存勗)為奴,後為都虞候,使守德勝。王彥章攻之,守殷無備,南城遂破。庄宗罵曰:駑才果誤予事。二、此亦出於北俗,譯語之有出入者也。而魏鈔《稗勺》則曰:明代宦官,對上稱奴儕,今人訛儕為才雲。是不讀書之甚者。  雖然,昔稱奴才,以罵人耳,未有以自稱者,更未有以稱諸大廷者。猶古之有臣妾其名(《易》、《書》皆有之),亦以稱宦官宮妾耳,未有以統稱臣下也。  自司馬相如、蔡邕、劉琨、韓愈諸文人,始以臣妾二字入章奏,然亦只務為諛詞,未嘗以書銜焉。  至國朝,滿洲大臣奏事,率稱奴才,始以奴才書銜,為一朝之典制;漢大臣且不得輿,蓋亦循乎北俗也。  然國朝於奴才之稱,亦屢經磨勘。乾隆二十三年諭曰:「滿洲大臣奏事,稱臣稱奴才,字樣不一。著嗣後頒行公事摺奏稱臣,請安謝恩尋常摺奏稱奴才,以存滿洲舊體。據此,則只分公私,不分文武也。  然乾隆三十八年,涼州鎮總兵喬照於奏謝摺內稱臣,為嚴旨申飭,曰:武員即官至提督,亦稱奴才,此乃向來定例,喬照豈容不知?雖臣僕本屬一體,稱謂原無重輕,但喬照甫加總兵,即如此妄行無忌,足見其器小易盈,著傳旨嚴行申飭。此則不知喬照於奏謝摺內稱臣為違例乎?抑武員稱臣為違例乎?由前之諭,則喬照於奏謝摺內稱臣為違例;由後之諭,則以武員稱臣,似亦違例。道光六年,穆蘭岱因陳奏青海蒙古事宜,摺內稱臣,亦為嚴旨申飭,曰:道光五年,曾經降旨,督撫藩臬之內,如系旗員,於請安謝恩摺,著繕寫奴才字樣;凡遇一切公事奏摺,著寫臣字:此特專指文職而言,並未指武職如此。原降諭旨,甚屬明晰。穆蘭岱前此會同陝甘總督奏事一摺,自應繕寫臣字。今伊自行陳奏青海蒙古事件,亦寫臣字,竟染漢人習氣,殊屬不合。況此際各省將軍都統等奏摺,並無一繕寫臣字者。穆蘭岱身任副都統,兼西甯辦事大臣,而仿效文職,殊屬非是。穆蘭岱著傳旨申飭。此則武員稱臣,果屬違例矣。由前之諭,則請安謝恩摺奏稱奴才,公事摺奏稱臣;由後之諭,則武員公事摺奏亦稱奴才。  夫既分公事私事,又分文員武員者何哉?非分公私,非分文武也,分滿漢也。內而部院,外而督撫,文職也;而滿漢員缺各半,奏事會銜者多,故分公私。公即會銜,私即請安謝恩摺之單銜者也。若將軍都統諸武職,有滿缺,無漢缺;雖公事奏摺,亦多不必與漢大臣會奏,故不分公私而分文武。一言釋之曰:滿洲大臣有與漢大臣會銜入奏者稱臣,其單銜人奏者稱奴才。不必分公私分文武,分滿漢焉已矣。  與漢大臣會銜,何必不稱奴才乎?不與(與,許也)漢人之為奴才也。漢人求為奴才且不可得乎!乾隆三十八年,御史天保、馬人龍奏監考教習查出代倩情弊一摺,摺內書銜,因天保在前,遂概稱奴才。上諭之曰:向來奏摺,滿洲率稱奴才,漢官率稱臣,此不過相沿舊例;且亦惟請安謝恩及陳奏己事則然,若因公奏事,則滿漢俱應稱臣。  蓋奴才即仆,仆即臣,本屬一體,朕從不稍存歧視,初非稱奴才即為親近而盡敬,稱臣即為自疏而失禮也。今天保、馬人龍之摺如此,朕所不取。若不即為指示,恐此後轉相效尤,而無知之徒,或因為獻媚,不可不防其漸。  嗣後凡內外滿漢諸臣會奏公事,均著一體稱臣,以昭畫一。如是,是皇上不欲漢人之稱奴才,而以滿人遷就漢人也。故滿人稱奴才,有時可以稱臣;漢人稱臣,無時可以稱奴才。  然亦有不盡然者,要在皇上之意何如耳!乾隆三十五年,周元理會同西甯(人名)等奏到搜捕蝗孽一摺,摺內列名處,西甯、達翎阿稱奴才,周元理則稱臣。上諭之曰:臣僕本屬一體,均系奉上之稱,字義雖殊,其理則一。滿漢臣工自稱固有不同,然遇部院章奏,雖滿洲大員,亦一例稱臣,而滿洲督撫奏地方公事亦然,並非以奴才之稱為卑而近,稱臣為尊而遠也。  即如滿洲大學士在朕前亦自稱奴才,而漢人雖丞簿末秩引見亦皆稱臣,豈丞簿漢員,因此遂得謂尊於滿大學士乎?朕撫御臣民,並無歧視,而朝廷體統,本自尊嚴,又豈因臣下之稱奴才而尊崇有加,稱臣而體制有減乎?朕於此等事從不計較,即漢人中間有於召對時稱奴才者,亦並無嘉賞之意。而摺奏列銜,則不宜參錯,止當論首銜何人,或滿或漢,皆可以一稱貫之(馬人龍摺即依此旨)。此次三人會奏之摺,西甯名列在前,既稱奴才,則達翎阿、周元理自當連名直寫,又何事妄生區別於其間耶?若謂周元理不屑隨西甯同稱,有意立異,是視周元理身份太高,諒彼亦不敢萌此念。但此等節目,必拘泥若此,又何其不達事理耶?可笑之至。將此傳諭周元理知之。夫馬人龍之隨天保稱奴才也,即依此旨辦理也。上既以周元理為可笑,又以馬人龍為不合,則臣下果何措何從也?且乾隆二十三年,既諭令滿洲大臣於公事摺奏稱臣矣,而西甯於奏報捕蝗事宜,仍稱奴才,是違制者西甯。乃皇上不責西甯,而反笑周元理者又何也?蓋皇上知漢人中有以奴才二字為自昔北俗罵人之詞,而不甘為滿洲奴才也,故借周元理以警惕之。在馬人龍則恐其冒認奴才焉,在周元理則恐其不服為奴才焉,操縱臣下之術亦神哉!(原載廣州《時事畫報》1907年第廿三期,署名「謙益」,收入《陳垣史學論著選》,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5月版)清朝稱謂制度:漢人不得自稱奴才 「奴才」一詞,雖含鄙意,卻在清朝典章制度上有著一個特吧殊的位置。清朝規定,給皇帝上奏章,如果是滿臣,便要自稱「奴才」;如果是漢臣,則要自稱「臣」。漢臣如果自稱為「奴才」就算是「冒稱」。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滿臣天保和漢臣馬人龍,共同上了一道關於科場舞弊案的奏摺,因為天保的名字在前,便一起稱為「奴才天保、馬人龍」。乾隆皇帝看到奏摺後,大為惱火,斥責馬人龍是冒稱「奴才」。於是,乾隆帝做出規定:「凡內外滿漢諸臣會奏公事,均一體稱『臣』」。這個規定,目的就是不讓漢臣稱「奴才」,為此,寧肯讓滿臣遷就漢臣也稱「臣」。   清朝皇帝何以要在奏章上做出上面這些規定呢?本來,滿族統治者是一向嚴求漢族人與自己保持一致的。他們強迫漢人剃頭髮,易衣冠,搞得血雨腥風,都是為了讓漢人歸化於自己,臣服於自己,但惟獨不肯讓漢人也與自己一樣稱「奴才」。這是為什麼呢?   坐觀老人《清代野記》記雲:「每有旗主,貧無聊賴,執賤役以糊口,或為御者,或為喪車杠夫,或為掮肩者。若途遇其奴,高車駟馬,翎頂輝煌者,必喝其名,使下車代其役,奴則再三請安,解腰纏以賄之,求免焉。故旗奴之富貴者,甚畏見其貧主也。」這就叫「嚴分著主奴」。「嚴分著主奴」的習慣反映到典章制度上,便是滿臣奏事時要自稱「奴才」。滿臣自稱「奴才」,不僅表示自己是皇帝的臣子,更表示自己是皇帝的家奴;而漢臣則沒有滿洲人傳統的主奴關係,所以也就只有臣子的身份,也就不能稱「奴才」。正因為這個原因,馬人龍奏事時自稱了「奴才」,便被認為是冒稱。   「奴才」與「臣」這兩個稱謂,誰尊誰卑,以今人的眼光,無疑是「奴才」低於「臣」。但這種判斷,與清朝的實際情況相差甚遠。「奴才」一稱,從表面看,似不如「臣」字體面、尊嚴,實則「奴才」要比「臣」金貴得多。「奴才」,實際是一種滿洲人主奴之間的「自家稱呼」,非「自家人」的漢人是沒有資格這樣稱呼的——正如趙太爺罵阿Q:你也配!漢臣稱「臣」,並不是皇帝為了照顧漢臣的面子,「特地優待,錫以佳名」,而是為了與「奴才」一稱相區別,以顯示漢臣的地位低於滿臣。俗諺雲:「打是疼,罵是愛」,清朝皇帝讓滿臣自稱「奴才」,實際是罵中之「愛」;反之,不讓漢人稱「奴才」,則是因為缺少這份「愛」。   在實行奏章稱謂制度的過程中,也出現過特殊的情況:即有漢臣雖然稱了「臣」,卻遭到皇帝的申斥。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滿臣西寧、達翎阿與漢臣周元理,聯名上奏「搜捕蝗孽」一折,二滿臣皆自稱「奴才」,周元理自稱「臣」,按理說,這是符合規定的;但乾隆皇帝卻懷疑周元理稱「臣」是「不屑隨西寧同稱,有意立異」,是不服當奴才。實際上,周元理哪敢作如此想?他巴不得能自稱「奴才」呢!沒想到卻受到乾隆帝的猜疑。乾隆帝在這件事上,大約是玩弄了韓非子所說的「恃術不恃信」的詭道。規矩本來是自家定的,但他卻出爾反爾,責備臣下,完全不講信用。「恃術不恃信」,本是中國歷代皇帝駕馭臣下的一個寶訣,乾隆皇帝對此顯然運用嫻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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