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與迷信的區別

宗教與迷信的區別

現實生活中,十年文革以後,時至今日,很多人由於對宗教的不了解,談起宗教就覺得是迷信,而說起迷信也不免就想起了宗教,總把中華傳統宗教文化信仰和封建迷信混淆在一起,甚至認為是邪門歪道。很大一部分國人甚至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誰,常把「中國人就是迷信」掛在自己的嘴邊上。

  

什麼是宗教?什麼是迷信?國家大政綱領即保護傳統宗教,為什麼又反對封建迷信?宗教和迷信有什麼區別?弄清了這個問題,作為信仰者就可以堂堂正正的告訴任何人:「我信佛教」;「我信道教」;我信儒家「易經」文化;甚至我信其他「XX宗教」。

宗教就是在哲學範疇之內,講述一個流派的觀點,宇宙的觀點,世界的觀點,人類和萬事萬物的觀點。目的是勸善止惡,提倡人們在行為上有所遵循,有所約束,是非常樸實的東西,她代表的是一個民族的文明傳承。

宗教既是一種特定形態的思想信仰,同時又是人類一種普遍的文化現象,包容豐富的文化內涵。

迷信是從宗教有神論的觀念派生出來的,是將宗教的部分觀點局部抽象化、功利化,期望從中獲利的行為,但並不是宗教。因為她不去理會一個宗教的教理教義,而只是簡單的希望某個宗教的神給自己帶來眼前的好處和實際的利益,代表的僅是某個個體的一種愚昧和私利。

而宗教是把神當做約束自己身心的一種至高無上、不可侵犯的力量。

宗教與迷信都是以有神論觀點作為思想基礎的,相信和崇拜神佛等超自然力量,這是宗教與迷信的共同特點。但是,兩者的信仰本質和實際內容,有著截然不同的實質性區別!前者對社會文明起到一個推動作用,後者影響社會進步。

現代社會文明是由原始社會逐步進化發展而來的。宗教是人類進化過程中一種必然的感性認識。文明社會之前的原始先民不可能象現代人這樣,對自己生活的自然空間有個實質性的科學認識,就連一棵樹為什麼會生長,他們都無法用現代人的手段去解釋。整個大自然的一切都顯得那麼神秘、令人敬畏和不可侵犯,似乎有一種超乎人類的神秘力量存在。這就是「神」的原始雛形,它是原始先民對大自然環境的一個唯心的、一個最樸素的感性認識,也是人類初始時期所必然的。這種不定型、不成熟的宗教,沒有宗教教義,沒有宗教組織,甚至沒有宗教名稱。這種原生性宗教所包含的內容:一是人們頭腦中有了「神」觀念,這是產生宗教的一個條件;二是人們對「人格化的神和代表他們的偶像」有了舉行祭祀的儀式,以祈求大自然造物的神靈降福消災;三是社會上出現主持祭祀的人員,最初是由氏族酋長兼任,以後才有專職人員。現代宗教就是在早期原始先民們的「多神觀念」或「拜物觀念」的基礎上所逐漸發展而形成的。隨著社會的不斷進步與發展,人類對自然環境逐漸有了科學的認識,這種客觀的認識與原始先民普遍的主觀認識逐漸的發生了衝突,「迷信」二字隨之出現。

在整個早期社會裡,宗教和迷信的界限很難分清楚,形成宗教和迷信並存的狀態。人類進入階級社會以後,才產生了定型的、完備的、系統的宗教,如佛教、道教、伊斯蘭教、基督教、猶太教、印度教等等。從此以後,以巫術驅鬼為特徵的迷信活動逐步從宗教中分離出來,形成一種粗俗的鬼神迷信。在我國歷史上,有些鬼神迷信早在奴隸社會就存在,但大部分是在封建社會產生的。因此,一般地把這種鬼神迷信稱為「封建迷信」。

封建迷信的一個最大特點:就是以自己的局部私利或個人的私利為出發點,無視社會的科學進步,把世間的一切,甚至把已經經過科學認證的客觀現象都歸於「神」的支配,對心目中所謂的「神靈」有一種無名的畏懼感,而無論其正邪與否都加以膜拜,以求得到庇護,信奉者往往把神當作能決定自己命運的力量。毫無疑問,它阻礙了人類文明的進步與發展。所以現代社會文明反對。

但宗教卻是隨著人類社會的科學進步在不斷的調整自己,把「神」看作是高尚、智慧的化身而加以恭敬,著眼於「人類自私」的基本缺點,提倡「懺悔」和「修德」的利他主義,使自身的心靈得到升華,最終成神成佛。信仰者把神當作能暗中監察自己一切行為的鐵面使者,這是人類發展過程中的一種進步。

宗教是一種社會意識形態,是人類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社會現象,有其發生和發展的客觀規律。宗教在適應人類社會長期發展過程中形成了特有宗教信仰、宗教感情和與此種信仰相適應的教理、教義、教規,有嚴格的自律規戒和宗教儀式,有相對固定公開的宗教活動場所,有嚴密的宗教制度和宗教組織,其道德規範和道德標準被社會大眾所認可。

而迷信沒有一定的規律和共同一致的崇拜物。

迷信的對象可能是神佛鬼怪,也可能是山川樹木,也可能是狐黃蛇蟒,沒有既定的宗旨,也沒有自律的規戒,所從事的活動或儀式沒有令人信服的理論根據,沒有人類自身進步的渴望,更沒有道德規範標準,完全建立在主觀隨意的基礎上,所以不被社會文明所認可。

現實社會中,迷信活動一般是指巫婆、神漢和披著宗教外衣的迷信職業者假託神佛鬼怪附體,以所謂的「通靈」所進行的降仙、治病、送鬼、跳神、扶乩等活動。他們既供神也供佛,但不遵守宗教戒規,只是把神佛當作工具,假託某神某佛附體,信口而言,沒有一定的規範。對同一種行為,其觀點、認識、形式與宗教神學理論體系相衝突。也有別於周易理論的學術研究與嚴密的邏輯性推理。群眾去問卜只是為了預知前途命運,並不是把它作為自己的世界觀和學術理論加以遵循;

而宗教是一種文化現象。宗教在其形成和發展的歷史過程中不斷吸收人類的各種思想文化,與政治、哲學、法律、文化,文學、詩歌、建築、藝術、繪畫、雕塑、音樂、道德等意識形式相互滲透、相互包容,成為世界豐富文化的成份。迷信不具有這些特點。

宗教有依法成立的社會組織,依法進行管理,所開展的宗教活動有規範有標準。在國家法律範圍內,宗教組織正常的宗教活動和社會地位受到國家保護。國家宗教政策鼓勵宗教發揚各自的優良傳統和積極因素,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

而迷信只是少數迷信職業者圖財騙色的行為。某些迷信組織也是藏污納垢,欺騙群眾,甚至是滋生違法犯罪的違法活動場所,國家將其列為打擊的對象。

宗教的神學性質是勸人向善的,旨在提升人的道德境界,約束人的過分慾望,凈化人的內在靈魂。並為人類靈魂的凈化提供了一個可以普遍適用的行為模式,因此宗教對人類文明進程有極大的推動作用。因此國家提倡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對宗教信徒合法的宗教活動給予保護。

而迷信活動的本質是愚弄人的,旨在騙取信徒的錢財,同時引導信徒去祈禱眼前的急功近利,且在追逐個人名利的過程中不惜損害信眾與他人的利益。

宗教少有現世利益上的企求和承諾,只有超脫凡塵,升入極樂的未來展望。迷信者供奉神佛的目的是乞求神靈能降福免禍。宗教視神佛為高尚的化身,改變命運的原則是悔過從善,以德換福。所以迷信有太多現世利益上的空洞許諾。巫師為了騙取信徒的錢財,用陞官、發財、考大學、生兒子、好姻緣 …… 等等能快樂肉體的急功近利作誘餌。宗教的目的是約束自己的慾望;迷信的目的則是放縱自己的慾望。

宗教禮儀的核心是自省和懺悔,引導信徒弟子去勇敢地發掘並洗滌靈魂深處的惡念,同時鼓勵信徒弟子去寬恕周圍的每一個人,包括自己現世的敵人和仇人。

迷信活動的核心則是賄賂神靈、趕邪送鬼 ,巫師在追求金錢利益的同時不惜去損害問卜的信士。

人最大的敵人是自己,宗教「嚴於律己,寬以待人」的教義,迷信顯然是不可能做到的。宗教是人類文明水準達到一定高度的產物;迷信是人類社會處於野蠻時期的遺留產物。

宗教有向外輻射並進而影響世界的強大感召力,有拯救天下生靈的社會使命感。

迷信則是委委瑣瑣、故作神秘的附庸品。宗教是教化人的,代表文明進化;迷信是愚弄人的,代表愚昧落後。

宗教並不站在科學的對立面,只不過她的出發點和科學的出發點不同。

宗教不是從實踐出發的,而是從需要出發的。人類需要了解這個世界,但是人類的感官和知覺畢竟是有局限的。對於感官和知覺不能到達的地方,宗教遵循一定的哲理用想像來解釋這個世界上其他未知的事物。科學是從人類客觀驗證的感知出發的,所有的想像局限在觸摸到的具體事物基礎上。

宗教的認知是個無限集,科學的認知是個有限集。神是萬能的,宗教也是萬能的;世界有多大,宗教的認知範疇就有多大。科學不是解釋世界而是反映世界。宗教對世界的解釋經常是從一些最抽象的事情開始的。問:宇宙是哪來的?宗教答:是先天之神創造的;問:為什麼會有人產生?宗教答:是因為神創造了人;問:為什麼人生會有痛苦?宗教答:因為人生有過錯受到了上天的懲罰,只有悔過從善才能得到神靈的寬恕;

科學是通過對具體事物的認識來認識抽象事物;科學是具體認知的方法和具體認知結果的綜合;宗教是人生觀和世界觀的綜合,是對事物進行解釋的理論體系。宗教對事物的認知通過想像,沒有客觀的方法。但對於感覺和知覺能夠到達的地方,宗教和科學的結論是一致的。

在人類感覺和知覺無法到達的地方,科學按照自己的方式和方法進行思維,宗教通過道德和哲理的方式和方法進行想像。數千年前宗教說:人肯定能在天上飛,那是修成了神仙。物肯定能在天上飛,那是神仙的法寶。在一百年前看來,這肯定是荒謬迷信的;但現代科學說:人肯定能在天空中飛,那叫飛行員和宇航員;物肯定能在天空中飛,那叫火箭和導彈;中國傳統小說封神演義藉助宗教文化說:廣成子祭起翻天印,隔空就把某某神將打下馬來,一道魂靈前往封神榜去了。這在一百年前看來,肯定也是荒謬迷信的;但現代科學卻說:這不是迷信,我隔空發個導彈,幾百里外肯定能放到你的被窩裡。別說一個神將,一百個都玩完;數千年前宗教說:人若不限制自己的慾望,這個世界會有末日。在一百年前看來這也是荒謬迷信的;但現代科學卻說:人若不限制自己的慾望,人類工業慾望造成的有害氣體排放、溫室效應、沙漠化、資源枯竭,這個世界肯定有末日。

宗教是唯心的,科學是唯物的,但是兩者的結論卻是驚人的一致。而且這個共同一致的認識,宗教卻領先於科學數千年。這是因為:宗教的唯心是以一定的哲理為基礎,所以會與未來的現實逐漸吻合,會被科學驗證逐漸的給予證實。

宗教不排斥科學,基督教一開始相信地球是宇宙的中心,後來也接受了地球圍繞太陽轉的科學理論。牛頓、愛因斯坦,既是人類公認的偉大科學家,同時又是虔誠的信教徒。

迷信也是唯心的,但迷信的唯心缺乏自然哲理做基礎,所以幾千年來從未與未來的現實吻合過,因此迷信與科學相互排斥。

迷信完全是和科學相對立的。迷信為了達到控制信徒的目的,對世界進行隨意的解釋,甚至經常使用欺騙的手段。

宗教對世界的解釋是從人類社會需要出發的。迷信完全背離了社會需要。

宗教從社會整體的利益或者某個階級的利益出發,通過維護一定的社會秩序來達到維護整個社會或者某個重要階級利益的目的。迷信被個別人或者一些小集團所控制,通過損害社會的穩定來滿足個人或者小集團的利益。

宗教教人維護社會秩序,使人們將自己的利益和社會的利益統一起來;迷信散布恐怖學說,破壞社會秩序,使人將自己的利益和社會的利益對立了起來。

宗教使人對未來感到美好,迷信使人對現實產生逆反。如歷史社會發生過的糧食饑荒,宗教會告訴你:餓死也不要偷盜,因為偷盜是罪過,會受到上帝和神佛的懲罰;而迷信則會迎合你:可以某時某刻去搶,不但搶的到,而且不會被捉住;所以:宗教給社會帶來了穩定,迷信則是動亂的因素。

宗教會根據本宗教的教理教義開悟世人。迷信所言所行既找不到理論依據,更找不到社會根據。宗教是一種社會意識形態。它一般由宗教組織、信仰觀念、道德規範、宗教儀式、戒律、經典等基本要素構成。

在我國主要有道教、佛教、基督教、天主教、伊斯蘭教,這些宗教經過長期的發展、演變、磨合,與我國民族傳統文化和風俗習慣融合在一起,成為我國民族社會生活、精神生活的組成部分,並成為重要的社會力量。

封建迷信是舊社會遺留下來的一種陋習。封建迷信活動沒有正式組織形式、儀規、戒律、經典,沒有像宗教那樣具有群眾性、民族性、世界性的特點,一般是迷信職業者隨意活動隨聚隨散的形式或者隱秘的家庭形式。

宗教有地區性組織、全國性組織,甚至世界性組織,這些宗教的組織形式是合法的、公開的和較為穩定的。宗教有固定的信仰群體,有多種形式的交流活動。宗教組織正常的宗教活動受到法律保護。在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宗教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信教群眾的橋樑,宗教團體愛國、愛教、愛社會,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採取獨立自主自辦方針,在憲法、法律、法規和政策範圍內開展宗教活動,為社會穩定、經濟發展、民族團結、祖國統一和世界和平作出了一定的貢獻。

迷信的組織形式多為隱密性結社,不為社會所承認。迷信者不會形成固定的群體,更沒有地區性、國際性的公開組織。迷信組織者往往自比神明,讓人們對之頂禮膜拜、絕對順從,形成盲目狂熱的崇拜;而其對受騙群眾的控制則採用多種神秘主義手法,以精神控制維繫迷信網路,擴大自己的影響。

宗教活動有一定的表現形式,在活動內容上有自己固定不變的經典、信條、教義、教規、戒律和宗教儀式、場所以及信仰對象等,並世代相傳。如:

道教的最高信仰為「道」,核心是道和德。認為「道」為萬物之元首,六極之中,無道不能變化;天地萬物,無不由道而生。講求清靜無為,因順自然,積德勸善,養生卻禍,珍惜生命,超脫世俗,長生久世,修道成仙。

佛教從自身對世界的認識出發,制定了自己的教理教義。佛教教義將現實人生斷定為「 無常」、「無我」、「苦」,要擺脫痛苦,唯有依經、律、論三藏,修戒、定、慧三學,超出生死輪迴範圍,達到解脫。這些教理概括為「四諦」、「五蘊」、「八正道」、「十二因緣」 ,經典總集稱《大藏經》。

儒教《易經》編碼遵循嚴密的相似論、相應論、相關論、相對論規律,遵循陰陽五行學說及其極變規律,運用簡單卦符系統,對宇宙萬物發展演化規律進行模擬,力圖找到了事物間的抽相關聯。  

伊斯蘭教的基本教義為:信安拉,信經典,信天使,信使者,信前定,信末日;規定念清真言和作證詞,禮拜,齋戒,納天課,朝覲為穆斯林必遵的功課。

天主教的基本信條為:天主聖父化成天地,創造人類;天主聖子降生為人,救贖人類,並受難、復活、升天,在世界末日時將再次降臨;天主聖神聖化人類;人的肉身將於世界末日復活並接受審判等。

基督教教義強調因信稱義、信徒均可為祭司、《聖經》具有最高權威三大原則,並按規定的禮儀進行洗禮和聖餐。反對崇拜聖像、聖物。

封建迷信活動沒有固定的經典信條和信仰對象,沒有系統的理論和統一的教義、教規,有些封建迷信活動中所用的所謂經書,有的是從佛教、道教中摘抄的,有的是迷信職業者根據自己的需要編造的。封建迷信活動所崇拜的對象,基本上是些臆想的鬼神,以及神話中的人物,或者所謂的精靈等。

封建迷信活動一般沒有固定公開的活動場所。其言論帶有明顯的主觀隨意性。牽強附會、隨心所欲,對於同一種迷信的解釋,因人因時而異,存在不同說法,自相矛盾,漏洞百出。迷信的活動方式是利用騙術、巫術來編造所謂的「神跡」,通過鼓吹所謂「神力」,迷惑和欺騙信眾。

宗教與封建迷信的行為結果有明顯區別,宗教信仰是公民個人自由選擇的權利。一般而言,正常的宗教活動所產生的行為結果,對社會生活不會構成現實的危害。而封建迷信活動,是巫婆神漢以鬼神附體為借口,進行驅邪治病騙取錢財,他們的結果危害社會秩序和群眾的身心健康。

宗教是一種文化現象。宗教在適應人類社會長期發展過程中形成了包括特有宗教信仰、宗教感情和與此相適應的宗教理論、教義教規在內的宗教文化,成為世界文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宗教文化中蘊藏有許多優秀文化成果。如中國道教的《道藏》與《道德經》;《道藏》所收經典總計 5485 卷,是研究中國哲學、歷史、文學藝術、醫學、化學、生物、體育,以及天文、地理等的重要資料,《道德經》的哲學觀念也越來越受到世界的重視;佛教《大藏經》、伊斯蘭教《古蘭經》、基督教和天主教的《聖經》,在哲學、文學、藝術、倫理等社會學領域,以及醫學、化學、天文學、生命科學等自然科學領域中,都留下了豐富的文化遺產,在世界上有著深遠影響。許多名山均為佛教、道教盛地,基督教、天主教及伊斯蘭教也有不少著名教堂、清真寺。這些地方既是宗教活動場所,又保留有許多文物古迹,及其積極的文化內涵。

歷史上,宗教還是世界各國人民進行文化交流的一個重要載體。如:中國唐代僧人鑒真東渡日本,增加了中日人民的友好情誼;道教傳入東南亞及世界其他地方,成為中國傳統文化向世界傳播的重要渠道;伊斯蘭教、天主教、基督教東傳,將阿拉伯文化和西方文化帶人中國。

迷信活動敬奉的是一個龐大的鬼神系統,崇拜對象複雜多變,有神佛鬼怪、日月星辰、水火山石、魍魎精靈、仙聖獸妖等。人們信奉這些神靈的目的通常不外乎成就功名、治病消災、驅邪避禍、姻緣美滿等具體的、有限的願望和要求。

歷史上,迷信從未對社會起到過任何積極的作用,更談不上對人類的歷史文化作出有價值的貢獻。也沒有一種迷信活動能夠成為國際交往的橋樑,能為世界文化交流作出貢獻。因此,國家在對待宗教信仰和封建迷信活動歷來有明確的政策界限,中央( 1982 )第 19 號文件: 「 堅決保障一切正常的宗教活動,同時就意味著要堅決打擊一切在宗教外衣掩蓋下的違法犯罪活動和反革命破壞活動,以及各種不屬於宗教範圍的、危害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的迷信活動 」。

所以:宗教不是迷信,迷信也不是宗教。兩者有著截然不同的、內在和本質上的區別!

同時,宗教也有太多神秘或者說神奇的東西,這需要人們去客觀的了解和積極的探索。但是,宗教的主體是教化人的,是勸人向善的,有利於社會的安定團結和人類的和諧進步應該是毫無疑問的。

(文/卜風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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