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父母易養出懶孩子

一個家庭中,彼此親密地生活在一起,也有生活界限。尤其是孩子,在他的生活領域裡,讓他發揮自己的能力,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是為他他自己的成長助力。如果父母出於過度的愛,或出於無奈而越過界限去幫辦,甚至包辦,就越界這個界限了。

【案例回放】 安安上一年級了,人很聰明,就是任性,霸道,嬌氣,懶惰。安安應該說是媽媽的第四個孩子了,前面三個都因故流產無緣來到世上,所以,安安出世後,就成了媽媽的掌上明珠。從小到大,安安從沒沾過一點家務活兒,連碗筷都不會擺,吃桔子每次都要媽媽剝好。在學校里輪到他和另一個同學值日時,不是指揮對方做,自己不動手,就是自己跑掉,留下同學一人做。當老師找到他為什麼不做值日時,他還振振有詞:「老師我不會幹,也不喜歡干。」「這不是喜歡不喜歡的問題,是每個學生的責任。」「我沒有責任,我不要責任。」 老師驚愕。安安媽知道後,批評他:「寶貝,你都這麼大了,是你的事就要去做,這是責任。」安安反說:「責任,你不是說我的責任是學習嗎?我就不做,我討厭幹活……」

【案例分析】 家長怨孩子沒有責任心、懶惰。這是誰的錯呢?應該反省的是家長,是家長自己越過了生活界限,或者叫責任界限。該孩子做的事,因為你的手太長,伸過去替他完成了。長此以往,覺得家務事是大人的事,和他無關,變懶惰、沒責任心也是情理之中了。

在養育孩子上,父母們喜歡用行動來表達自己對幼小孩子的無限的愛,唯恐愛之不深,愛之不夠。最常見的就是包辦、代替、過度保護,這是生活上的溺愛。探究這類溺愛型的父母動機,一是憐愛心理,因為看孩子可愛,所以忍不住憐愛,因為憐愛,所以忍不住幫一把。潛意識裡的話是:看,媽媽多愛你!什麼都幫你做了。這其實是滿足了自己的需要——享受付出的快樂,因為付出愛的行為本身就可以獲得一種母愛滿足感。

還有一種是急躁性情,看孩子做事笨手笨腳,老半天也做不完,乾脆自己做算了,也沒有那個耐心,乾脆等他長大一點再讓他做了。再一種就是追求內心完美和生活秩序的父母、比較挑剔的父母,他們往往見不得孩子做事拖泥帶水,做不好還要自己重做一遍,不如自己親自做省心。

【消極影響】

1.孩子分不清哪些是他該做的事。家長包攬了孩子所有的問題和責任,會導致親子之間責任不清,界限模糊。在孩子還小的時候,我們沒有告訴孩子哪些他可以做,所以他不知道要做;而我們知道孩子哪些可以做,卻也代他做了,於是,孩子沒有他可做的事了!剝奪了他們獨立動手做事的權利,他當然不懂得什麼是他該做的事,也不想做本該他做的事了。現在反而來責怪孩子不愛勞動,不懂得體諒父母。

斯科特·派克有句話說:「總有一天我們要放開孩子,他們是上天賜下的禮物,交給我們照顧——但不是永遠。」是的,不是永遠,該歸孩子管轄的生活、學習範圍,我們沒有劃給他,沒有告訴他界限,沒有教給他責任;等到該放手時,我們已遲了,孩子像牽牛花一樣牢牢地攀援在大人這顆樹上了。因為以前照顧太多了,所以孩子習慣於依賴我們了。

2.形成依賴、懶散和懦弱等不良人格。 上海、天津對中小學生的一項調查中表明:51.9%的學生長期由家長整理生活、學慣用品,74.4%的學生在生活、學習上離開父母就束手無策。甚至上小學的孩子還要父母摟抱著睡,偎依著坐。其結果導致孩子缺乏愛心,喪失自信,形成依賴、懶散、懦弱、心理脆弱,承受力差的不良人格特點。他們就像是心理學上講到的「蛋殼效應」,那外觀完好的蛋殼,表面上十分堅硬,但只要輕輕一捏就變成碎片。

亨利·克勞德博士在《過猶不及》一書中用了一個很形象的比喻來說明父母越界行為的後果:「你的孩子就好像是你的鄰居,他從來不為他家的草坪澆水。可是,你一打開你家的自動澆水系統,你們家的水全都撒在他家的草坪上。你們家的草坪因此發黃枯萎。孩子看到他自己家澆得綠油油的草坪,跟自己說,『看來,我家的庭院沒有什麼問題嘛!』你們的兒子不必念書,不必有打算,不必找工作,照樣住得舒舒服服,錢多得花不完,還能享有一個負責的家庭成員可以享受的一切特權。」

「他不負責任而過得快樂,你們負責卻過得很凄慘。其實,只要你們跟他設立地界就好了,搭個籬笆,把他家的問題留在他家的庭院內;反正那個問題本來就是他的,不是你們的。」

這用來形容溺愛型、保護型的家長是最恰當不過了。家長總是用母雞式的愛進行過度保護,包辦代替,過多照顧,過度關注。孩子不吃飯,我們伸過手去喂;孩子的房間亂,我們伸過手去收拾;孩子的成績上不去,我們伸過手去輔導;孩子遇到麻煩,我們伸過手去解決……只差沒伸過手和腳去替他吃飯、睡覺了。不管孩子會不會做的,可能和不可能做到的,統統伸過手去替孩子做了。於是孩子不用動手,不用思考,不用操心,一切都有人為他做好了。結果呢,孩子的懶惰養成了,責任感丟失了,自卑感出現了,生活能力弱化了,有了依賴性人格障礙,嚴重阻礙了孩子人格的健康成長。

【專家建議】

1.利用孩子的好奇心,培育熱愛勞動的萌芽。 總有一天,孩子要獨立面對自己的生活,越早培養孩子熱愛勞動、喜歡做事的習慣,就是在為孩子積累自立的資本,培養有責任心的真正的人。那麼,最早什麼時間培養呢?就從孩子生命之初、抓住孩子想做事的時機開始。孩子出生以後,家長首先要把孩子看作一個主觀能動性很強的人——孩子對這個世界充滿了好奇,有強烈的好奇心和探索慾望,想主動做事,想親自動手。特別是兩三歲時,看到大人做事,他也要嘗試,不讓他干還不願意呢!這個時候,不要怕孩子做不好,或把事情弄得更糟,給孩子嘗試機會就是在呵護孩子的勞動萌芽,保護孩子的勞動積極性。比如,看到大人拖地,他也要拖,那就讓他拖好了,大人只要在在旁邊鼓掌、鼓勵就行了;孩子要自己拿勺子往嘴裡送飯,你只要在旁邊耐心等待,過後收拾殘局就對了。

總之,家長不要做以下三種人:一是超能型家長,只要孩子有困難,都會想辦法幫他解決,讓孩子覺得你無所不能,從而依賴無限;二是馬上到家長,只要孩子有需要,立即出現在他的眼前,讓孩子覺得凡事唾手可得;三是周到型家長,什麼都為孩子準備好,計劃好,孩子只要按照你設計的的路線前行,讓孩子什麼也不用費腦子,從而懶惰成性。

2.調動家長的教育智慧,培養熱愛勞動習慣。 兩三歲的孩子喜歡嘗試做事,多半是出於好奇心和探索的需要,當新鮮感過後,很可能不再願意去做以前做過的事了。這不要緊,在孩子漫長的童年生活中,只要我們經常用一些方法,變換一些技巧去堅持,去鼓勵,去陪伴,就能把這種勞動習慣保持下來。以下的方法或許能給你一些借鑒:

(1)示弱法。孩子的內心是希望自己象大人一樣是強大的,能幹的。那麼,大人可以適當示弱,請孩子來幫忙,並表揚他做得好。這樣,孩子會有成就感,自豪感。比如你說:「兒子,這個瓶蓋媽媽扭不開,你力氣大,幫媽媽扭一下吧!」 (2)參與法。做家務活是比較單調乏味的,大人不妨和孩子一起做事,邊做事邊給孩子講一些有趣的事,那麼勞動的枯燥感就會在輕鬆說笑中淡化。 (3)協議法。與孩子商定好一個協議,雙方簽字執行。有一個五歲孩子的家長就做得很好,他們的合同是這樣定的:1.逢單日,媽媽做飯,爸爸擺碗筷,女兒洗碗;逢雙日,媽媽做飯,女兒擺碗筷,爸爸洗碗。如果誰漏做了,別人做了,下次就替補。2.平時女兒的床被自己疊,爸媽的床被自己疊。遇周末早上,互相檢查有沒有疊整齊、漂亮,並打分。3.每個周六,女兒幫助擦爸媽房間的桌子,媽媽幫助擦女兒房間的桌子。這個協議中,第一條是分工合作,明確各人的勞動範圍;第二條是在檢查中,能互相督促自己做好,也讓孩子有自豪感;第三條是互相幫助,培養孩子的助人精神。這個協議制訂成表格掛在了牆上,經過了一個學期一家人的努力執行,孩子變得熱愛勞動,懂事,體諒,有時還會幫助幼兒園的小朋友做事情。 (4)興趣法。不是每種家務孩子都喜歡做,可以讓孩子選擇他喜歡做的。男孩子一般喜歡冒險的,刺激的、運動性的活兒,如讓孩子幫父母到商店買鹽、味精一類的日用品回來,把爸爸的摩托車擦乾淨;女孩子做比較細膩的活兒,如把家中物品擺放整齊,看如何擺才美觀,好看,然後和孩子一起欣賞,這是對孩子最好的鼓勵。 (5)獎勵法。好的行為需要一段時間的強化。對於幼兒,為養成好的勞動習慣,不妨用物品獎勵或精神獎勵作為激勵機制,以克服惰性,強化好習慣。可運用代幣製法。「代幣」就是用來代替真正獎勵物品的象徵物,如小紅花,星星圖案等,積累了一定數量的代幣後,可實現孩子的一個願望。比如孩子想得到一個玩具,喜歡媽媽給他講故事,喜歡吃麥當勞,零花錢等。 (轉載 青少年教育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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