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不要以傷害為代價(人民時評)
李浩燃
《 人民日報 》( 2015年01月19日 05 版)
「如果你拍得不夠好,那是因為你離得不夠近。」這是無數新聞記者心中的座右銘。但如果「拍得好」要以傷害為代價,那我們寧可站得遠一點
「你是最短暫的花朵,也是最長久的琥珀」。1月16日下午,青年歌手姚貝娜因乳腺癌複發病逝,這句歌詞竟成為她自己人生的絕唱。然而,很多人還沒來得及緬懷,一場關於媒體倫理的輿論大戰卻已焦灼。
有消息稱,姚貝娜停止呼吸之後,深圳晚報三位記者「偽裝」成姚貝娜主治大夫的助手「進入太平間拍攝」。報道公眾人物死亡,從來都是敏感話題。為搶新聞竟喬裝拍攝逝者遺體,這種「狗仔」行徑相當極端,故而迅速激起眾怒。
作為「船頭的瞭望者」,新聞記者肩負著特殊的社會責任。但記者在做出職業行為的每一瞬間,同樣必須嚴守法律法規,遵從公序良俗。即便面對的是公眾人物,也需要堅守底線,在滿足公眾知情權與保護個人隱私之間,權衡取捨。因為,不是任何事情都能夠以新聞的名義,去尋找到「合法性」。能不能守住職業底線,能不能秉持最小傷害原則,不僅檢驗著專業能力,也衡量著職業操守。
18日,深圳晚報發布致歉聲明,確認該報記者曾進入臨時手術室拍攝眼角膜手術過程,稱「當親屬表示拍照不妥時,記者當即刪除了所有照片,此舉獲得姚父諒解」。事件本身正在雙方的努力下漸漸平息,但由此暴露出的職業倫理問題,卻值得新聞界長久反思。「如果你拍得不夠好,那是因為你離得不夠近。」著名攝影記者羅伯特·卡帕的這句話,是無數新聞記者心中的座右銘。但如果「拍得好」要以傷害為代價,那我們寧可站得遠一點。
也是在上周,一篇關於網路歌手龐麥郎的報道,同樣引來關於媒體倫理的爭議。這篇報道中精心選擇的細節、自然主義的描述,讓很多人認為其中隱含了作者個人強烈的價值判斷,進而討論「何為客觀中立」「應否有聞必錄」。不說龐麥郎的「神曲」是不是好聽,也不說雜誌的報道是不是真實,一個共識是:媒體不是來製造傷害的。不管是對於草根紅人還是演藝明星,在記錄、思考乃至批評之時,或許都該少點八卦心態、少點冷嘲熱諷,而是抱持更多「理解之同情」。
作為一個媒體人,處身當前的中國,既幸運又艱難。這個充滿活力的轉型社會,有著最豐厚的新聞土壤,也有著最激烈的新聞競爭。正因此,尤需要媒體人不唯眼球是取、不唯點擊是崇,有更多「建設姿態」、更多「責任意識」,方能更好推動社會前行。以龐麥郎為例,與其關注他「板結的頭髮」「透明的皮屑」,不如想想如何讓草根中的夢想不被商業摧折、不被喧囂淹沒,更好地迎來春天?以姚貝娜為例,與其無所不用其極去偷拍手術,不如關注她捐贈眼角膜,呼喚帶動更多善行。
新的一天,太陽會照常升起。媒體頭條在馬不停蹄地轉換中,仍將艱辛記錄時代的腳步。這一場讓記者不小心成為了主角的爭議,也提示更多人:傳播力與社會責任永遠綁在一起,不管傳統媒體、網路平台,還是手中有著麥克風的我們每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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