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邊的家庭教育故事36
09-17
36.小兒科戰爭 小時候,如果我和妹妹因爭搶東西發生爭執,爸爸媽媽一般都不問起因緣由,直接讓我給妹妹,理由是「你是老大,就該讓著妹妹點」。我覺得這理由特牽強,心裡非常不服氣,就忍不住頂嘴:憑什麼?東西是我的,偏不給!有時候爸媽會轉而安撫妹妹,讓她找別的東西玩,有時候他們會強迫我給妹妹。不管怎樣,我心裡都不舒服。如果妹妹得手,她立馬收起那楚楚可憐的姿態,趁爸媽不注意,露出非常得意的神情,晃著「戰利品」氣我。我也不是個吃虧的主兒,她這樣炫耀,我就一定要想辦法再把東西奪回來,這往往成為戰爭升級的導火索。結果肯定是妹妹擠著眼淚去告狀,我挨批。當然,如果在爺爺家,情形就大不一樣,爺爺比較偏向我一點,我就主動告狀,輪到妹妹挨批,我也趁機得意一番。妹妹就憤憤不平地說:你等回家!回家後她肯定會找茬報復我。這就是我們童年早期的相處模式,妹妹因此練就了一流的「假哭」本領,我常取笑她「乾打雷,不下雨」。 我和妹妹之間的小兒科戰爭,也讓父母不勝其煩。等再大一點,不屑於你爭我搶,我們的「雙邊關係」也就自然緩和下來。兩個孩子都有這麼多紛爭博弈,如果十個八個孩子在一起,肯定「好戲」連台,所以我常常先發制人。當我們開始玩的時候,我就有言在先:你們看,咱們在一起,是為了好玩,為了高興,誰也不想哭哭啼啼,或者你爭我奪,所以啊,咱們要互相謙讓,大的盡量讓著小的,小的呢,也得領情,不然哥哥姐姐多傷心,下次就不讓著你們了。那咱們就玩不到一起了,各玩各的,孤孤單單多沒意思?遇到矛盾,你們自己商量著解決,如果說不通,也不能大打出手,打到誰身上姐姐我都心疼啊,你們來找我,我幫你們評理。 因為有事先的約定,孩子之間的糾紛常常自行解決,我的活兒極其簡單:誇完大的誇小的,大的覺得自己很謙讓,小的覺得自己很懂事,壞事就變成了好事。 個別的時候,也有來我這裡告狀的。比如一個弟弟哭哭唧唧地對我說:大姐,我小哥哥打我!這時候,我就蹲下來很溫和地說:你和我說說,小哥哥為什麼打你呀?他告訴我,他想拿小哥哥的玩具車看看,小哥哥就一把把他推倒在地。很顯然,這不是事情的全部,孩子再小,也知道撿對自己有利的證據說。我安慰了他一番,帶他去找小哥哥,還是一樣的溫和語氣:聽說你打了弟弟?他答非所問:他要搶我的車!我再問小的孩子:你是想搶哥哥的車嗎?他回答:沒有,我只是想拿來看看。小哥哥立刻反駁:你還說沒搶,你開始過來拿,我不給,你就過來搶,我才推你的。事實已經清楚,哥哥推弟弟不對,但弟弟去搶哥哥的玩具也有錯在先。我對小弟弟說:你看,這個車是哥哥的,對不對?如果哥哥不同意,你強行拿過來,那就是在搶,哥哥急於保護他的玩具才推你的。我問小哥哥是不是這樣,他說「是」,他的情緒已經不那麼激動,我繼續說:你看,你一把把弟弟推到,他多疼啊,有沒有別的辦法保護你的玩具呢?你不讓弟弟拿,是不是怕弟弟不還給你或者把你的玩具弄壞了?他說「是」。這時候兩個孩子的情緒都平靜下來,我嘗試和他們協商。我首先問小哥哥:你這個玩具車確實特別好玩,連我都喜歡,如果小弟弟不搶你的玩具,也不給你弄壞,並且保證還給你,你願意給他玩一小會嗎?他點頭。我轉而做小弟弟的工作:你看,小哥哥其實蠻疼你的,剛才他也是一著急把你推倒了。現在我們好好地和小哥哥說,讓他給你玩一會。在我的引導下,弟弟說了這樣一番話:小哥哥,你給我玩一會吧,就一小會,我不弄壞,很快就還給你。小哥哥把車遞給了弟弟。這時候,小弟弟很開心,我趁機對他說:你看小哥哥對你多好,下次你再想和小哥哥要玩具,知道怎麼做了吧,搶可不是個好辦法,咱們謝謝小哥哥吧。他對小哥哥道謝,我又趁機對小哥哥說:其實弟弟也挺講道理的,以後如果你不想給他玩,直接和他說,他會明白的。就這樣,兩個孩子盡釋前嫌,小哥哥還熱心地教弟弟玩。過了一會,弟弟果然把車還給哥哥,我誇獎了弟弟守信用,也肯定了哥哥熱心腸。 孩子的世界雖然稚嫩、天真,但它也是一個值得尊重的世界。我向來反對不問青紅皂白,簡單武斷地處理孩子之間的矛盾,因為: 一、守護公平。比年齡更重要的是公平,大人的責任是守護孩子之間的公平。「大的讓著小的」, 這個規則肯定不是我家的專利,我無數次聽大人用這句話調節孩子之間的矛盾。這個調節,最多也只能取得表面的成功,大的孩子迫於壓力做出讓步,心中不快,肯定會在別的事情上找平衡。小的孩子彷彿得了便宜,其實是鼓勵他用不公平的方式達成願望。很顯然,恰好是大人的行為破壞了孩子之間的公平,這註定會引發一連串的矛盾衝突。這個看似省事的辦法,其實一點都不省事,大人要不斷面對孩子哭鬧、告狀。 二、先見之明。孩子在一起,會發生什麼事情,我們閉著眼睛也能猜出個大概,比如爭吵、打架、惡作劇、玩危險遊戲等。既然如此,就可以把話說到前頭,約定共同的規則,明令禁止某些行為,這樣就可以事半功倍,避免了很多麻煩。 三、分清是非。孩子的是非,也是是非,如果嫌麻煩,隨意武斷地處理,他們就不再信任大人,而是用自己的辦法去解決——多數都是武力解決。孩子鬧矛盾,通常都是「一個巴掌拍不響」,所以不能僅僅聽一面之詞,最好共同還原事情經過,給雙方申辯的機會。很顯然,車是哥哥的,所以哥哥給弟弟玩,是人情;不給他玩,也是本分。當我很委婉地告訴弟弟不能搶哥哥的玩具,小哥哥的情緒馬上就好起來,也增加了對我的信任,等我再用同樣委婉的語氣告訴他推弟弟也不對,他自然就沒什麼意見。這樣,他們都覺得我主持了公道。 四、做出示範。這兩個孩子之所以鬧矛盾,是因為他們沒有更好的處理辦法,所以判斷是非之後,我就給他倆做出示範。我教他們用語言來交涉,先教給弟弟怎麼說,哥哥才願意給,再和哥哥探討如果不同意該怎麼說,同時其中隱含著如何積極地看待小夥伴的行為。如果細心觀察,就會發現孩子很快就會用新的策略解決問題,這時候,再大張旗鼓地肯定他們幾次,這個策略就得到了固化。雖然我經常帶著十多個孩子玩,其實我處理矛盾衝突的機會並不多。 五、用語言打動孩子。妹妹總是說我三下五除二就可以把孩子的矛盾擺平。我想,除了方法以外,還有語言本身的力量。我說話緩慢平穩,前幾天一個朋友說這樣的語氣和語速特適合當老師。另外,如果我想說服一個孩子,我總是在心裡想,如果我是他,什麼樣的話能打動我呢?對於自己說出的話,我也換到孩子的位置上感受一下,如果我被自己感動了,那也差不多能感動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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