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曉獲勝不利國美上--零售講武堂
2010-8-26 9:25:00 |
陳曉獲勝不利國美上 |
一個公司賴以生存的基礎,除了外在的產品、服務,最重要的就是公司內部治理結構。 一種合適的公司治理結構會讓公司長治久安,而如果公司治理結構受到挑戰,則對公司的發展非常不利。 對於國美而言,當公司的控制權完全落入一個只擁有1.47%股權的職業經理人,而且公司董事會又一邊倒地支持這個職業經理人的時候,這個公司的治理結構對於股東利益和公司的長遠發展而言,都不是一個好的選擇 國美股權之爭,這場綜合了情、法以及商業倫理的大戲正漸入高潮。
不久前,國美電器的一份起訴黃光裕的公告,將大股東黃光裕和以陳曉為董事會主席的國美董事會之間的矛盾公開化。 目前,國美股權之爭正在進入關鍵階段。在國美股權之爭的雙方均對媒體表態獲得機構投資者支持之後,開始積極備戰即將舉行的股東大會。 8月下旬即將召開的臨時股東大會或許將會是雙方見分曉的平台,儘管這個平台因為牽扯到各方力量而「稍顯擁擠」。 風雨飄搖的國美
作為中國家電零售業的巨頭,自2007年開始,國美便進入多事之秋。 回顧近年來國美的發展歷程可謂一波三折:先是為了爭奪山東市場收購三聯商社股權,儘管最終成為三聯商社的掌門人,但付出的代價與獲得的利益不可等量齊觀。黃光裕花了近10億元得到的只是三聯商社的一個位於濟南西門附近的家電賣場。之後不久黃光裕因涉嫌操縱股票鋃鐺入獄,引起國美一次不小的震蕩。而此次的國美內訌,也必將在內部拉開一場曠日持久的權利爭奪戰。 8月11日,在國美電器起訴大股東黃光裕後,香港高等法院向黃光裕發出的傳票被曝光。 該傳票顯示,國美一共向黃光裕提出了7項索償。除8月5日國美公告對黃光裕的兩點訴訟原因(回購行為違反公司董事的信託責任及誠信)外,還要求黃光裕提供回購公司股份的相關賬目,包括所有與之相關的利益、款項及物業等;在相關賬目的基礎上,國美要求黃光裕賠償所有金額,包括利息、成本等。不過,國美並沒有列出具體的賠償金額。 國美電器對黃光裕的起訴源於香港證監會對黃光裕的調查。
去年8月,香港證監會以「涉及在證券、期貨合約或槓桿式外匯交易方面使用欺詐或欺騙手段等的罪行」為由,向香港高等法院遞交申請,要求法院頒布禁止令。 香港高等法院於2009年8月5日批准了香港證監會提出的對黃光裕16.5億港元資產的凍結申請。 香港證監會認為,為了償還私人貸款,黃光裕及杜鵑策划了國美電器在2008年1月及2月進行股份回購的市場行動,2008年1月22日至2008年2月5日期間,國美電器在市場購回共1.298億股國美電器股份,總值約22億元。而此行為對國美電器造成了不良的財務影響。 《法治周末》記者發現,國美內訌已經在各個方面有所表現。以8月6日為例,國美電器復盤,全天暴跌12.09%,報收於2.40港元,市值蒸發近50億港元。不少業內人士認為,國美控股權爭奪戰的可怕之處,就是一味爭奪股權會讓國美的業務停滯不前,這顯然很不利於國美的發展。 |
林易 | 閱讀全文(13) | 回復(0) | 引用通告(0) |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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