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吉林 洪災

吉林警方扣押調查洪災真相的南方周末、瞭望記者 文/周筱贇 《南方周末》記者朝格圖和《瞭望東方周刊》記者王立三在吉林省樺甸市常山鎮靠山村調查728洪災真相,在小飯店吃飯時被要求出示證件,兩人拒絕後,隨後十餘名警察趕來將飯店包圍,並強行把他們兩人帶走。扣押在常山鎮派出所情報分析室。警方強行刪除了採訪設備裡面的錄音和照片。 就算他們兩個不是記者,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他們沒有權利去了解這片土地上發生的事情嗎?當地政府管得著嗎?除非涉及國家機密。但洪災真相是機密嗎?17大報告中明確提出要有效保障公民享有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既然任何公民都有言論自由,那麼任何公民都是記者。 為什麼樺甸市乃至吉林省官方對記者調查洪災如臨大敵呢?非常簡單,在7月28日的洪災中,吉林省樺甸市常山鎮大河水庫發生潰壩,造成巨大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據我所知,災情存在重大瞞報,並且欺騙到當地考察的溫家寶總理。而現在當地官員,明顯就是想把喪事辦成喜事,把人禍說成天災,把災難變成英模報告會。這是宣傳的慣用伎倆。 ================================================================== 今天是8月8日,是我的生日,這幾天工作實在太累,前天昨天連軸轉,到昨天傍晚終於結束手頭的工作,昏睡了很久。本來想好好放鬆休息一下,但是這個世界依然不太平。

在重災區樺甸市常山鎮大河村,被山洪衝下來的大樹橫在村中

重災區樺甸市常山鎮大河村洪水過後的景象

當地群眾搭建的救災帳篷 據昨日(8月7日)《新京報》報道,《南方周末》記者朝格圖和新華社下屬《瞭望東方周刊》記者王立三,在吉林省樺甸市常山鎮靠山村調查洪災,於8月6日下午兩點左右遭到常山鎮派出所和市委宣傳部跟蹤、扭送、扣押。 當時,《南方周末》記者朝格圖和《瞭望東方周刊》記者王立三在村裡做了部分採訪,在常山鎮的一家小餐館內吃飯。突然冒出一個當地宣傳部的官員,要求他們出示證件,由於兩人正在點菜,便沒有理會。官員見狀,隨即離去,此後十餘名警察趕來將飯店包圍,並強行把他們兩人帶走。 進了派出所,警方要求他們出示了工作證、記者證,還搶走了他們身上的包翻來翻去。期間警察曾數次爆粗口,同時強行刪除了採訪設備裡面的錄音和照片。 事發地派出所警員說:「我們接到群眾舉報後,找到這兩位記者,當時他們不出示任何證件,我們就帶到派出所。經驗證身份證後,讓他們離開,但他們就是不走。」 《新京報》的報道沒有說明當地警方所謂的「群眾舉報」是怎麼回事,《南方周末》編輯傅劍鋒是我的朋友,兩位記者被抓後,朝格圖在第一時間打電話向《南方周末》編輯部求援,傅劍鋒受《南方周末》編輯部委託,向吉林省樺甸市委宣傳部和當地警方交涉。傅劍鋒在他的博客上發布了《樺甸市宣傳部長調動警察扣押南周、瞭望兩名記者》和《關於扣押記者的進一步消息》,提供了整個事件的更多細節。 朝格圖和王立三在常山鎮靠山村採訪,當地因洪水造成的災情慘重,他們在一戶災民家了解情況,出來後,即被幹部模樣的人盯上了。他們想甩掉盯梢的人,就到靠山村的主路上去攔車離開。結果,車沒攔到,一輛警車先到了,下來三名警察。其中一名警察亮了一下證件,但朝格圖和王立三都沒看清楚。為首的警察自稱姓盧,但根本沒亮證件。他要求兩名記者出示證件,兩個記者不想暴露記者身份,不願出示。朝格圖對警察說:「我們是這個國家的公民,也沒做任何犯法的事,我們有權利在自已的國土裡走動吧?」但盧姓警察堅決要看兩名記者的證件,但他又不給兩名記者看自已的警察證。僵持中,盧姓警察忽然說:「剛才有村民報警,說你們形跡可疑。」 幾十分鐘後,又來了第二輛警車,下來兩名警察,態度兇悍,自稱是樺甸市公安局的,嘴中罵罵咧咧,要看朝格圖、王立三的證件。兩名記者開始錄音。他們還威脅,稱已經有證據抓他們兩人。在這樣的僵持中,有警察接到了電話,兩輛警察忽然就離開了。 這就是吳思先生在《潛規則》一書中討論過的官家的「合法傷害權」。政府部門看你不順眼,要找個罪名來抓你,還不容易嗎?就算暫時找不到罪名,也可以先抓人,再找罪名,官家自己有辦法讓你承認罪名。為了阻止記者調查,樺甸市警方就可以說有村民報警說記者形跡可疑。到底是否真的有村民報警呢?這年頭受政府宣傳毒害的腦殘很多,我也不敢絕對說沒有,但警方不必舉證來證明真的有村民報警,因為法律明確規定要保護舉報人的。反正落入官家的手裡,他們總能找到理由治你。 在前述的常山鎮的一家小餐館,朝格圖和王立三剛進一小包間,就看到樺甸市委宣傳部的人候在旁邊。樺甸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張辰光顯然已猜出朝格圖、王立三的記者身份。所以,他對他們反覆強調:「你們不能私自採訪,記者採訪必須經過宣傳部,你們要到哪兒,我們宣傳部的人都可以陪同。」他繼續要求看朝格圖兩人的證件。兩記者不再理他,自己點菜。 當然,這一蔑視官員的舉動帶來了報復——張辰光讓另一名宣傳部人員盯著朝格圖倆,他就走了。幾分鐘後,張辰光帶著近十名警察包圍了那個餐館小包間。警察衝進包間,不由分說,扭住了兩名記者的胳膊,抓到了常山鎮派出所,帶進「情報分析室」。 我以前還真從來不知道派出所里有個部門叫「情報分析室」,這個名稱應該是兩個記者被扭住雙手,押進房間前抬頭看到門上面的牌子。 進入房間後,朝格圖的包和王立三的包都被警察奪走。王立三想護住自已的包,在拉扯中,被警察推到了凳子上,凳子把折斷了。朝格圖的南方周末記者證與工作證均被搜走,王立三的記者證、身份證、單位介紹信均被搜走。此時,警察與宣傳部官員已明確知道他們是記者。但他們並沒有任何要放人的意思。 其實,他們要抓的就是記者,什麼村民報警,什麼形跡可疑,全是阻止記者曝光吉林洪災真相的借口而已。 宣傳部副部長張辰光還刪除了兩名記者錄音筆上的錄音,並翻看兩名記者的手機簡訊。朝格圖抗議:「你們沒有權力看我們的私人信息。」張不理,翻看簡訊後,把手機還給了兩名記者。 《南方周末》編輯傅劍鋒給樺甸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張辰光打電話,問他當時為什麼要扣人。他的回答是:「這只是一個誤會。因為當時我們不知道他們是記者。這裡災情複雜,我們這樣做,只是為了保證他們的安全。」吉林省委宣傳部新聞處的趙姓副處長則稱警察不是抓人,而是查詢身份。趙說:「我們查他們的身份,是為了南方周末好啊。如果是假記者,會損害你們報社的。」傅劍鋒說:「我覺得這種查詢方式,會捐害政府的聲譽。現在你們查清他們是記者了吧,準備什麼時候放人?」趙說:「我們已經查清了,朝格圖的記者證過期了,但我們準備讓他們走了。」 其實,就算他們兩個不是記者,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他們沒有權利去了解這片土地上發生的事情嗎?假設我的親戚家就住在發生洪災的村子,他現在失蹤了,我沒有權利去調查了解真相嗎?就算我和這次洪災毫無關係,我就是好奇想了解到底發生了什麼,難道就沒有這個權利嗎?當地政府管得著嗎?除非涉及國家機密。但洪災真相是機密嗎?17大報告中明確提出要有效保障公民享有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既然任何公民都有言論自由,那麼任何公民都是記者。原來在網路不發達時代,因為有載體的限制,所謂的「公民記者」還只是在構想階段,但現在的網路時代,博客、微博讓每個人都有發布信息的平台,任何公民在技術上成為記者不再有任何障礙。 為什麼樺甸市乃至吉林省官方對記者調查洪災如臨大敵呢?非常簡單,據昨日新華社報道,在7月28日的洪災中,吉林省樺甸市常山鎮大河水庫發生潰壩,約400萬立方米的洪水短時間內奔涌而下,沖毀了下游的5個村子,造成巨大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據我所知,災情存在重大瞞報,並且欺騙到當地考察的溫家寶總理。 昨日新華社的報道稱:記者7日從吉林省樺甸市政府了解到,由樺甸市紀委、公安等部門以及吉林省水利專家等組成的聯合調查組,正在對大河水庫潰壩的真相進行調查。但是,如果真相是樺甸市對於當地水庫潰壩負有直接責任,並且隱瞞死亡人數,那麼,讓樺甸市紀委、公安等部門為主組成調查組,有人覺得這樣能調查出真相嗎?這不是等於讓有貪污嫌疑的官員,自己來調查自己是否涉嫌貪污嗎? 此前,網上有傳說,吉林省樺甸市常山鎮在7月28日的洪災中,有兩千多人死亡。經過我向前方記者核實,這絕對是謠言。但當地政府確實存在瞞報,尤其是當地水利部門對大河水庫潰壩負有直接責任。7月28日的洪水中,5個村屯幾乎被大水夷為平地,土地房屋損毀特別嚴重,而人員傷亡,由於有些村事先得到通知撤走,目前記者得到的比較可信的數據,是死亡和失蹤的人數(失蹤的基本可以肯定已經死亡),常山鎮大概是30幾人。其他地方就少一些,都是一個兩個。 據《中國經濟時報》8月6日報道,村民反映,洪災中,大河水庫決堤與水庫泄洪不及時、監管不到位有很大關係,發現水庫要決堤後,疏散通知晚,才造成這樣的慘重損失。在7月31日,樺甸市市委組織部下文免去潘學舉常山鎮黨委書記職務,提名免去潘學舉常山鎮鎮長職務,並提名免去另兩位官員職務(據新華社的報道,另外兩名官員是常山鎮副鎮長宿闊以及常山鎮水管站站長錢玉民)。但為什麼隨後發生了極端惡劣的扣押記者事件呢?當然是當地政府害怕被揭露後,事態擴大,樺甸市的主管官員的官帽也不保。 在常山鎮,7月28日洪災造成巨大人員財產損失後,當地老百姓多次砸了鎮政府。最可笑的是第一次,29日下午3點左右,樺甸市委書記來到常山水利所,無視幾百名受災群眾在場存在,進去之後他們只顧吃西瓜,令百姓憤怒,砸了鎮政府和常山水利所,並打了樺甸市委官員。 而現在當地官員,明顯就是想把喪事辦成喜事,把人禍說成天災,把災難變成英模報告會。這是宣傳的慣用伎倆。8月5日在新浪吉林網貼出一篇署名「樺甸市委宣傳部 李俊」寫的「救人於危難之中、大顯英雄本色:樺甸市常山鎮桃山村百人江上大營救紀實」,其中提及的桃山村村民救人事迹可能不假,但為什麼隻字不提當地政府的失職呢? 《新京報》昨天的報道稱,當地宣傳部負責人到派出所見到了兩位被扣記者,稱完全是誤會,「採訪不需要通過宣傳部門批准,也不需要備案。」而此前,有媒體記者去電樺甸市委及市政府辦公室,詢問採訪事宜,接電話的人士說,媒體採訪要到當地與宣傳部門聯繫,獲得許可才行。 對於媒體採訪,尤其是負面採訪,必須經過當地宣傳部門批准,而且要當地宣傳部門派人陪同,這已經是中國幾乎所有地區面對輿論監督的常態了。但是,傻瓜也能明白,由當地宣傳部門派人陪同,記者能調查出真相嗎?這次當地宣傳部門竟然對扣押的記者承認「採訪不需要通過宣傳部門批准,也不需要備案」,確實讓我有些吃驚。這可能和最近仇子明揭露凱恩公司被全國通緝後,新聞出版總署明確支持記者的合法採訪的表態有關吧。 傅劍鋒和我認識多年,朝格圖我沒有見過,王立三也是老熟人。我覺得自己作為媒體人的一員,有責任出來聲援他們。否則,今天是他們被抓進派出所,明天這樣的遭遇就輪到我的頭上。今天我不出來為他們說話,明天我被抓進去,也沒人為我說話了。

  • 舉報
  • 字體:大▼
  • 你的讚賞是我堅持原創的動力

    讚賞共 0 人讚賞
    推薦閱讀:

    【轉載】吉林 延邊 龍山湖風光
    吉林省千萬富豪8000人 億萬富豪520人(12.8.1)
    七年之Yang-新浪吉林網www.jlsina.com
    聖約真道教會法規 吉林延邊
    三抓三早 | 樺甸市參加「北京市國企走進吉林活動」 成果豐碩

    TAG:吉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