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流產後有哪些注意事項?
09-16
藥物流產後有哪些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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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流產後有哪些注意事項?部分孕婦藥物流產服藥後,有輕度噁心、嘔吐、頭暈、乏力和下腹痛等不適感,個別會出現皮疹,一般不需處理。用藥6小時後,仍然沒有見組織物排出,沒有異常特殊情況就可回家,如果出血多,藥物流產後要隨時就診,並將排出組織物帶到醫院,請醫生鑒定或送病檢。
第四天早上8時,空腹或進食後2小時回醫院用不超過30℃溫開水口服米素0.6g(3片),卧床休息兩個小時,在門診觀察6小時,注意用藥後有沒有妊娠產物排出,出血情況及副反應。
藥物流產服藥後,如果有陰道出血,繼續服藥,不要停服,大小便都要用痰盂,注意有無組織物排出。如果有要給醫生鑒定,一但陰道出血超過月經量兩倍以上,一定要馬上就醫,密切觀察,由婦產醫生酌情處理。
藥物流產時,由於子宮有新的創傷及陰道流血容易發生逆行感染,所以要注意局部衛生,洗澡要以淋浴為宜,不要洗盆浴,避免污水進入陰道,引起感染。一個月內禁止性生活。
藥物流產服藥時不能同時服用水楊酸鹽、消炎痛和其他鎮痛葯。藥物流產服藥者需要在服藥後的第8天、15天、43天到醫院作隨診檢查,看恢復情況。
藥物流產後有哪些注意事項?藥物流產後體內會流失大量蛋白質,導致抵抗力下降,葯流後在飲食上要注意多進食優質蛋白,雞湯、魚湯、排骨湯含有易於人體吸收的蛋白質、維生素和礦物質,而且味道鮮美可刺激胃液分泌,提高食慾,是葯流後加強營養的重要飲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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