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彩禮是否過份?
09-16
這樣的彩禮是否過份?
Q:首先交代兩家背景。男友家一二線城市,我家農村,兩家距離開車五六個小時。他大我六歲,戀愛三年。去年,他媽有主動說以後結婚了給我買套單身公寓,價值三十萬。男友名下有兩套房子,價值三百多萬,他本人只出了一小部分錢,其餘都是父母贊助的,當然我從來未想過房子加我的名字。前段日子有打電話問我父母,結婚要多少彩禮。我媽說我們也沒錢給你嫁妝,也不會要你們彩禮錢,你們過的幸福就好。我還高興的跟我媽說,他媽媽之前還說給我買套小公寓呢,我爸媽都挺高興的。因為畢竟我嫁過去,身邊一個親人都沒有,就算以後吵架了,也沒有人幫我,有套小公寓就當個依靠呢。我說,以後我弟弟對你們不好,你們也可以來我這個小公寓來住。(我有問過我男友,如果我爸媽以後來住會不會不高興,他說最多來住一個月吧,住那麼長時間來幹嘛,我當時心很涼)今天,我無意間說起其實我們那結婚習俗算還好的呢,他說30萬難道不多嗎?你還想要多少?我頓時炸了,30萬難道是給我爸媽的嗎?難道我真的很過分嗎?
A:謝邀。我的回答恐怕要讓你失望了。說一下我看到的,只有錢和房子。看不到你們的感情在哪裡。就算男方母親之前說過又怎麼樣,人家說說你就當真,那是你幼稚。
他家再有錢,那也是他家的。我反而比較認同你父母說的,你們幸福就好。《新相親時代》(欄目)裡面有一位高富帥,很多女孩爭搶。但人家高富帥有個條件,那就是婚前財產公證,問女方是否能夠接受。說明什麼呢?高富帥也擔心財產流失,高富帥也想找白富美,高富帥憑什麼要找丑貧挫呢,高富帥就那麼倒霉嗎?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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