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法律常識,必看!
律師提醒
我們先看一個小案例:2008年起甲男與女乙在一起穩定的同居生活五年多,在此期間二人形同「真正夫妻」,乙女為照顧甲男的生活付出大量心血。同居期間甲男父親為二人購買商品房一套,登記在甲男名下,後由於甲男又與其他女子同居,雙方為此發生激烈爭吵,乙女被趕出家門,沒有其他居所。後乙女起訴甲要求賠償精神損失費,並給予一定經濟補償。法院判決由於雙方沒有夫妻間互相扶助的義務,駁回了乙女的請求。律師特別提示自94年2月1日後就事實婚姻就不再受法律保護,所以在同居期間雙方應特別明確沒有夫妻之間的任何義務,更要謹慎處理個人財產及注意本人發展問題。
父母離婚後子女是否有繼承權?
律師提醒
子女的繼承權是緣於與其親生父母的血親關係,而父母離婚只是解除了父母的夫妻關係,並改變不了子女與父母間的血親關係,他們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也同樣未改變,因此父母離婚不會影響子女對親生父母的繼承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36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同樣也說明了這一點。
夫妻無法共同生活,離婚應注意什麼?
律師提醒
如果一方或雙方堅決要離婚且無法和解,確需起訴離婚,請注意做好相關訴訟準備工作。最關鍵的就是證據的收集,法官裁判要看證據。如果你不知道有多少共同財產你如何要求分割?如果你不知道存款在哪個銀行如何保全存款?一方有外遇的證據如何收集?眾多因素都需要謹慎考慮,最好先不動聲色,提前諮詢律師。
如果離婚你想要孩子嗎?如何爭奪孩子的撫養權?
律師提醒
最高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除幾種特殊情形。十周歲以上子女,要考慮子女意見。關鍵是3到9周歲的子女撫養權,如何爭取,這也是在司法實踐中彈性最大的一點。其考慮的因素也是最多的,如是否有利於孩子的成長,孩子當前隨哪方生活,父母雙方的學歷、工作、收入等因素,各因素都要考慮但又都不是唯一決定因素。這就需要專業律師給您專業的指導。
推薦閱讀:
※【上訪前必看】31種非理性上訪行為面臨的法律風險
※法律門—用證據說話:道路交通事故官司證據指導
※美國對華不鏽鋼拉制水槽作出雙反日落複審損害終裁(可轉口規避)
※實務操作上重婚罪證據收集技巧及方法
※追究「小三」的法律責任是開歷史倒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