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力商人
今天小編為大家推薦一本書:《注意力商人》
這本書告訴你,在看不到的世界裡,商人如何爭奪你的注意力進行變現。爭奪注意力是一切商業活動最底層的邏輯,只有理解了商人怎麼爭奪注意力,你就能抓住現代商業競爭的本質。
最早的報紙很昂貴,大部分人買不起。此時23歲的本傑明·戴創辦一家叫《紐約太陽報》的報紙。這份報紙只賣1美分,連印刷成本都不夠。但他不打算賺讀者的錢,他要靠低價把發行量做上去,然後靠廣告賺錢。不得不說,本傑明·戴是現代傳媒業的鼻祖。
人的注意力有兩個特點:
第一,你任何時候都在花費注意力,隨時產生隨時花掉,既不能關閉也不能攢起來。所以商家要爭奪你的注意力,是有充分機會的。
第二,人的大腦還非常善於忽略信息。實際接收到的信息中絕大部分都被忽略掉了,越常見的,越容易忽略。
所以注意力生意不好做,你必須不斷地推陳出新,給讀者新的刺激。最直接的策略,就是往越來越低俗的方向走,甚至出現藐視讀者智商的假新聞。
注意力商人走低俗路線,很快就引起了讀者的反感。一旦人們發現媒體吸引他們的注意力是為了剝削他們身上的注意力價值,就會產生一種感情被玩弄的感覺。
往後媒體逐漸擁有了主動權。新聞欄目開始不接受廣告商主導,一門心思做獨立的好新聞,把觀眾吸引來再說。電視台也開始推齣電視劇,再往後又開拓了晨間節目和深夜節目,換時間段收割觀眾的注意力。
到五十年代末,美國觀眾平均每天看電視的時間接近五個小時,人們漸漸產生了逆反心理,開始反擊。這時候恰好有個高科技公司,推出了遙控器,這打響了觀眾反擊電視台的第一戰,有了遙控器,廣告也不得不更加精彩。現在廣告商的唯一選擇就是把電視廣告拍得足夠吸引人,把觀眾留住不換台。
2005年以前,每個人都開始寫博客,人們寄希望於用博客改變世界。後來甚至出現了赫芬頓郵報這種靠組織大家寫博客獲得注意力的媒體。但去中心、無組織的東西好是好,就是不賺錢。
2010年以前,真正能通過互聯網廣告賺錢的公司只有 Google。而Google是站著就把錢掙了。只有當某個廣告正好和你的搜索關鍵詞相匹配,Google才會顯示它。只有當你點擊了這條廣告,Google才會向商家收錢。這種做廣告的方法作風正派,效率奇高。而且用戶搜索這個詞,就是想了解這方面的信息,他不會反感看到相關的廣告。
注意力商人的歷史有一個規律非常明顯:技術進步推動文化變革。每次出現新的技術,注意力商人就要探索新的開採注意力的手段。
總結:
現在商業的競爭如此激烈,商人對注意力的爭奪也越來越巧妙,如果保護好我們的注意力,不被奪走,很值我們思考。當然如果更好吸引用戶的注意力,也會現在商人需要思考的問題。商人和用戶注意力的競爭一直在進行,未來又會變成什麼樣子呢?
關於本書作者
吳修銘,哥倫比亞大學的法學院教授,出生在美國的70後。他有中國血統,父親是台灣人。吳修銘曾被《科學美國人》雜誌評為50位科學和技術領袖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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