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反思:「敵人」給的最大傷害
來自專欄情緒收割者和情緒消費者
今天看到一段:有人刻薄的嘲諷你,你馬上尖酸的回敬他。有人毫無理由的看不起你,你馬上輕蔑的鄙視他。有人對你冷漠忽視,你馬上對他冷淡疏遠。這就樣,你討厭的人,輕易地把你變成你自己最討厭的那種人,這才是「敵人」對你的最大傷害。
相信很多人和我一樣,都有以上這些情況的經歷。說實話,在我看到這段話之前,也從來沒想過,原來我受到的最大傷害是把我變成了自己原本討厭的人。
以前讀過很多關於博弈論的書,在雙方或者多方博弈中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則,就是報復,例如囚徒博弈,沉默回報以沉默,背叛回報以背叛,只有這樣,才能達到最優選擇。如果沒有獎懲制度,背叛無代價,同盟無獎賞,只會換來對方不停的背叛而已。
也正是受這種思想的影響,生活中遇到不快,第一反應就是同等的報復。但是同等的報復大多數情況下都會讓事情變得更糟,雙方如果都採取這種策略,並不斷的加大籌碼,最終肯定會釀成巨大的損失。事後回過頭一看最初的起因,原來不過是芝麻綠豆大的小事。
就連在交易中,也經常會有報復市場的舉動,比如剛剛在一個票上割肉了,馬上會想再追高一個票,試圖把剛才的虧損賺回來,結果市場又給了一記響亮耳光。
成熟的交易者都知道不能去報復市場,被打了耳光也只能忍著,耐心等待下一次適合自己模式內的交易機會。
但當然在生活中,如果有人故意侵犯自己,我會像做交易一樣先忍著,然後耐心等待下一個收割他的機會嗎?
我以前從來沒想過這個問題,但自己以前的經歷告訴我,當場報復回去大概率不是最佳的策略,人家敢故意侵犯自己,只要他是個正常人,肯定是有所倚仗,當場回擊是要吃虧。
被狗咬了,不會當場咬回去,那被人打了,最佳的策略當然也不是當場打回去,無論是事後報警還是通過其他手段,都比當場報復要優選。
為什麼要為一時之氣,或者一時的「面子」選擇一個糟糕的策略呢?我會在接下去的生活中,嘗試用這種方法來處理問題,盡量做到不用對等的方式來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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