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故事:結束暗戀,是一場對青春的盛大告別
我的故事,與其說是暗戀,不如說是一場對童年,對青春的盛大告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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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的時候,我跟他經常會被老師叫去,有時候是去畫畫,有時候是參加文娛表演。一直覺得和他,跟其他人不一樣,是朋友?太小了也分不清。只恍恍惚惚記得快畢業的時候,他問我要去哪個學校,我說不知道,可能會去市裡。他說不要去,我說好的。那次對話我印象很深,記得很久。總覺得和汪曾祺《受戒》里描寫的對話很像:
小英子對小和尚說:「你不要去當沙彌尾。」
小和尚說:「好,不當。」
那種兩小無猜的感覺,實在是太美好了,以至於十幾年了,我還是不能忘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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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我還是去了市裡上初中。說起來有點誇張,初中的時候學習跟不上,每次很痛苦的時候我常常會想起他,我覺得他那麼聰明一定會考上那所重點高中,所以我不能放棄,就算不為別的,為了能和他重逢我也不能自暴自棄。後來,我真的跟他都考進了同一所重點高中,不過不同班。開學的第一天,在名單牆上找完自己的名字就去找他的名字了,看到他的名字的那一刻,忍不住笑了。如果當時有人注意到我的話,一定會為我臉上的笑容感到奇怪。
但是,高中生活很緊張,我們只在教室的樓梯上偶遇過幾次。不同於小學時的互相調侃互黑,經過三年,長大的我們都羞澀很多,甚至沒有主動搭過話,只是微微點頭微笑。我耿耿於懷很久,明明我們以前那麼熟絡,為什麼現在連普通朋友的狀態都達不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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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過了三年,我們考到同一個城市念大學。一開始,我以為是緣分,後來,大學四年都快要結束,我才明白一個道理:有心,再遠也會見面,沒心,再近也不會相遇。他在大一的時候問過我:大學會不會戀愛。我也不知道怎麼想的,回答了不會,其實我內心是想說,如果是你,我就會。有一次說可能會來我們學校,我心裡想的是:太好了,終於有機會見面了,打出去的字卻是:我那天剛好有事。於是大學四年,都沒有機會見面,只在車站碰到過一次,短暫地聊了會兒天。
大四,快畢業的時候,我下定決心去他的學校找他。我不是故意選在520這天的,快到了才跟他說,因為在附近找房子,想順便去看看。而結果卻是,他和女朋友在外面。我心想,還好我只是說順便來了一趟,自欺欺人吧。
後來,我和陪我去找他的男同事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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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時也不是沒有戀愛機會,只是自己的性格並不是那麼活潑開朗,也不太敢邁出第一步,所以一直在等,一直在想:如果是他,我願意的。大學那段時間,接連有幾個小學時候的男同學告訴我:我以前喜歡過你。我都說了謝謝。印象最深的是有一個男生對我說:「謝謝你,給了我一段美好的記憶。」我真的感動到要落下淚來。但是都僅此而已。後來想想,他們的這些表白,並不意味著想要開始,而是告別,和那段美好的感情告別,而我卻一直留在原地。到最後,我也沒有主動和過去說再見的勇氣,只是他已經有女朋友了,我也只能徹底斷了念想,好痴傻呀。
現在偶爾會覺得不甘心,但是我想明白了,這不是喜歡,只是沒有對童年好好告別,是執著而已。或許有一天,我真的有勇氣告訴他,我曾經喜歡過他,才會真正放下吧。
大學結束了,青春結束了,該重逢的最終會重逢,我也不該一直站在原地。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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