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毆打孕婦目擊者,遭眾人怒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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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saya和她媽媽開車來到始發地的那座樓,因為她們沒有停車位,保安指揮她們把車停到旁邊。當車門打開後saya的狗就直接往樓里的大堂跑,這時聽見孕婦在叫,在狗撲向孕婦的時候,孕婦老公下意識的踢了一腳狗,saya看到後就火了,開始和孕婦吵,在兩人吵得時候,saya她媽才用狗繩把狗拴了起來。
當時saya質問憑什麼踢她的狗,孕婦說你狗撲我我老公才踢它的。saya是先和孕婦老公動的手,兩人在邊上推推搡搡的,後來孕婦對老公說不舒服,孕婦老公就跑上樓去取車鑰匙。孕婦老公走後,saya又依依不饒的和孕婦吵架,當時孕婦有點激動了。saya說:孕婦怎麼了,孕婦有那麼嬌貴嗎?孕婦這時下意識的說:你知道你的狗撲我的時候力氣有多大嗎?並用手推了一下saya,這時saya就爆了。
saya一開始就用手抓孕婦的臉,當時saya的媽媽也沒有拉著,後來是因為保安看見情況不對,把人拉開了。孕婦這時就攤倒在地上了,saya還在依依不饒的在那邊罵。後來saya想往樓上跑,被樓下的住戶給拉著了,不讓saya走,說等警察來解決。saya就對著孕婦(此時孕婦已經上了120的車)說:這種孕婦生下來的小孩肯定不是什麼好種,死掉算了。
孕婦被打後癱坐地上,肚子都硬了,直到目前為止孕婦還未脫離先兆早產風險,下體一直血流不止,醫生還增加了一項高風險流產的風險。
在此事件中擁有300+粉絲的網紅大v仗勢欺人,言語骯髒不堪,導致孕婦因高風險的先兆流產而住院。那麼該網紅的行為將承擔怎樣的責任呢?日常生活中養狗人須履行什麼義務?
為了加強養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同時維護市容環境和社會公共秩序,各地市制定了《養犬管理規定》。例如《北京市養犬管理規定》第十七條明確養犬人應當履行「養犬不得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犬吠影響他人休息時,養犬人應當採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等義務。
saya作為狗的主人,在沒有拴狗繩等採取安全防衛措施的情況下就讓狗在人流往來較多的地方任意亂跑,擾亂了社會公共秩序,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未盡到主人應盡的義務。
因網紅咄咄逼人的行為導致孕婦住院的行為,該如何擔責?《侵權責任法》第七十八條及第七十九條的規定,網紅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同時,網紅協同母親不停辱罵孕婦、撕扯孕婦頭髮,並狠推孕婦肚子的行為引起孕婦呼吸急促,最後導致高風險早產,網紅及其母親不僅需要承擔侵權責任,若行為涉及犯罪的,還需承擔刑事責任。
就連一向寵愛網紅的娛樂圈紀檢委王思聰都忍不住發微博怒懟該網紅:美麗的皮囊碰到醜陋的心靈也會變得一文不值,看到她媽那潑婦的模樣就懂了從小未有人交她好好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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