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龍哥「白死」的一點兒思考

關於龍哥「白死」的一點兒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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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哥最終還是死了,死的毫無防備,死的莫名其妙,死的不知所措,卻又死的轟轟烈烈。很多人都是悄無聲息的,最後的追悼會只要認識的親朋好友參加。少有像龍哥這樣的人,在全國人民的關注下死去的。更有好事者認為龍哥的死推動了中國司法的進程,引發了全民對正當防衛的熱烈討論及其反思。但不管怎樣,死的輕於鴻毛也好,重於泰山也好,隨著崑山警方的,殺人者於某某構成正當防衛,無罪,的發布,龍哥的死終於定下了性,龍哥最終還是白死了。

龍哥該死嗎,肯定該死。惹是生非,欺凌弱小,身背前科無數,醉酒駕駛,私帶管制刀具,紋身嚇唬人,毀壞寶馬公司的名譽。這些罪名加起來,讓誰說這種人死一萬次也不多。可是龍哥的「白死」還是讓人感到一點兒莫名其妙,究竟是哪裡莫名奇妙,好像又不在龍哥的「白死」本身這件事上。

龍哥醉酒駕駛寶馬高級小轎車,侵入非機動車道,撞到騎電動車的無辜路人於某某。於某某可謂是人從路上走,禍從天上來呀。爾後,便被社會大龍哥拳打腳踢,拿著大砍刀追著跑,可不曾想龍哥的刀掉到地下了,被於某某撿了起來,然後於某某三下五除二就把龍哥給放到了。瞬即,以龍捲風都攆不上的速度,於某某就成了全國人民的大英雄。

但是究竟於某某的殺人構不構成正當防衛這一事引起了全國人民的熱烈大討論,雖然說是熱烈的大討論,但是幾乎所有人都以壓倒性的優勢認為於某某的殺人構成正當防衛。沒有辦法啊,民意不可擋啊。但是又總覺得,這正當防衛總有哪裡不對勁,既然於某某搶到了刀,而且前兩刀又把龍哥放倒的情況下,按理說龍哥對於某某法益的侵害的緊迫性就暫停了啊,於某某又追著將龍哥砍致死真的有必要嗎?於某某對龍哥的防衛究竟有沒有過當啊?

隨著今天崑山警方的定性,於某某對龍哥的防衛,很明顯沒有過當。,崑山警方說,劉海龍龍哥的不法侵害是一個持續的過程,龍哥對於某某拳打腳踢之後,又返回車內取出砍刀對於某某進行襲擊。很明顯於某某的人身安全一直處於龍哥的暴力威脅之中。顯然龍哥是白死了。

但是對於崑山警方的反應如此迅速著實讓我感到吃驚,對於社會影響力如此巨大的案件,警察叔叔真的是和檢察官叔叔在法學院上學的時候的筆記,遇到想不明白的地方,請教一下曾經的老師同學們後得出來的嗎?顯然不是。在民眾一邊倒的認為於某某無罪的時候,檢察官同志如果以於某某有罪起訴了後果會是什麼樣的?檢察官同學,你難道忘記了當年彭宇案那個法官違背民意的後果了嗎。顯然檢察官同學沒有忘記,順應了民意,給出了個這樣的結果。

於是我想說一下我真正想說的一些東西。在這個案子裡面和以前很多的案子裡面,我們的司法真的獨立了嗎?好像沒有,真正干擾司法獨立的東西並不是行政權力,並不是上級長官的命令,並不是判錯了案子同行們的看不起,而是輿論的干擾。

法官判錯了案子大家可以譴責他,但是法官判對了案子,大家就不可以譴責他了嗎?很明顯,也可以譴責他。法官判對了的案子,大家都不認為你對,你就不對。於是我又想起了那個著名的真正的影響了美國司法進程的世紀審判,辛普森殺妻案。辛普森該死嗎?該死。上到需要開軍機會議的美國總統柯林頓,下到美國社區里還未失去惻隱之心的吸毒少年都是這麼認為的。可是辛普森並沒有死,而且還又活了好多年。顯然這位法官違反了民意,但是卻真正的影響了美國的司法進程,可能法官會被很多人罵,但是當每次法學院的刑事訴訟法開課的時候,這位法官又會啟發正在上這堂課的師生們,究竟程序正義和實體正義哪個更重要,打擊犯罪和保障人權哪個更重要?

究竟什麼是法律?烏爾比安說是,人和神的事務的概念,正義和非正義之學。可是法律最主要的真的是正義?還是為了管理控制這個社會運行的效率最高成本最低的工具?法律究竟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還是人民的合意?

每個人生來都有無限的自由,而你的自由又會幹涉到我的自由,我的自由又會幹涉到他的自由,怎麼辦?我們只好拿出一部分小的公的自由來交給一個共同體,讓這個小的掌握著大家公的自由(即公權力)的集體,來保證大家更大部分的私的自由(即私權利)的不受侵害。這就是為什麼很多國家廢除死刑的原因,並不是因為太殘忍了,不人道什麼的,而是因為,而是我們每個人願意把自己貢獻出來讓您管理、統治、審判,最基本最簡單最直接的目的就是我要活著。

打擊犯罪歸根到底還是為了保障人權。法律維持秩序的目的,維持公平正義的目的是為了實現法律更高位階的價值:保護每個人應有的部分的自由不受別人的侵犯。

很明顯,拋開龍哥醉酒駕駛,欺凌弱小,惹事生非,不遵守交通規則,紋身嚇唬人,毀壞寶馬公司的名聲,很可能之前還犯過搶劫小學生,強姦大肚子,刨人家祖墳,這種喪盡天良的事不說,龍哥這次被人砍死,很明顯,龍哥應有的權利,應有的自由,被人家給侵犯了。而犯罪者卻逍遙法外,這是對法治社會的踐踏。在中國司法並不獨立,綁架司法的不是行政權力,不是上級的命令,不是怕判錯案子會被同行瞧不起。綁架司法的而是愚民們的輿論。就算你判對了案子,我們不認為你對,你就會被道德所譴責。你要順應我們的民意。

辛普森殺妻案推動了美國司法的進程,但是龍哥的「白死」並沒有推動中國司法的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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