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生命的意義》
4.3、生命的意義:
所謂生命的意義,即是對生命的一種解釋。
如果你能給出一種解釋,那麼你的生命就是有意義的;如果你無法給生命一種解釋——一種終極解釋,你的生命就什麼也不是。
就像有人說的,」對絕大部分人來說,生命一無意義二無價值」——因為他們或者從來沒有嘗試過或者嘗試但卻沒有能力給出一種解釋。
生命意義之於人生,就像「數學基礎」之於數學,一開始看似不重要,但是愈往上發展就愈重要。
因此,追問生命意義的人,是生命發展到高級階段的必然結果;就像開始研究數學基礎,是數學發展到高級階段的必然結果一樣。
因此,不要責怪低級生命為什麼從來不追問「生命的意義」,因為他們尚沒有發展到那個階段。
4.3.1、對生命意義的不同解釋,就構成不同的宗教。
所謂宗教,即是研究生命終極意義/生命終極基礎的哲學分支。
因此,所謂宗教家,也不過是哲學家的一種。
4.3.2、在數學中,建立負數概念的原因,是因為要求在一切情況下都有可能進行減法運算。
例如,如果a<b,那麼a-b在自然數範圍內就是「沒有意義的」,要想「有意義」,必須擴張數的範圍。
生命意義也是如此,在一次出生入死的生命歷程中,人生,毫無意義;
要想尋得生命的意義,就必須擴張生命的範圍(就像要想尋得a-b的意義必須擴張自然數一樣)。
生命,在單獨一次歷程中毫無意義;在整個生命的修行輪迴中卻充滿意義。
4.3.3、關於生命的起源和生命的本質:
基本有如下幾種觀點:柏拉圖的退化論,達爾文的進化論,釋迦牟尼的演化論。
退化論,是從完美開始,由上而下的墮落;
達爾文的進化論,是從低級開始,由下而上的進化;
演化論,是雙向的變化,向上向下都有可能發生。
生命的意義,只有一個來源,那就是——生命的起源和本質。
莊子也有自己的生命演化觀,他說:「萬物皆出於機,皆入於機。」
萬物,總是出於一種生命形態,又入於另一種生命形態,如此生生不息。
4.3.4、所有生命形態都是不完美的,因此,修行才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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