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代理本質是來料加工非委託製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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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專利代理由「專利」和「代理」兩個片語成,構建了專利代理由發明人和專利代理人的分工格局,其中「專利」由發明人完成,「代理」由專利代理人完成,兩者之間存在明顯的邊界感,
專利代理人知識要求總體為「面廣非深」
專利代理人雖然起步都是具有理工科教育背景(Ps:有很少一部分最早的通過培訓獲得專利代理人資格,專業就很雜亂了,和一部分是法律或知識產權專業的教育背景取得專利代理人資格的),實際代理過程中接觸的技術領域較廣,除了特別的土豪的大所之外,每個代理人都可能接觸到從機械到電子,從化工到生物,從醫藥到疫苗,從軟體到通信各個技術領域,真可謂英雄不問出生,所以對專利代理人的知識要求總體來說「面廣非深」,具備共同的交流語言(Ps:如圖紙可能就是最好的不開口的語言),在專利發明人的闡述下理解技術方案即可,就好比家庭裝修,施工方只顧施工,不用自己設計,只要看懂圖紙根據圖紙就能裝修了。專利代理人是被動接受知識型,具有較好的領悟能力而非創造能力(Ps:又要得罪一大批人了),專利的「三性」要求分別為新穎性、創造和、實用性,而專利代理人的「三力」要求分別為理解力,領悟力、表述力,即聽得懂、想得通、寫得出。在選擇專利代理人的時,一般來說需要那種性格內向或中性(Ps:性格外向想要做好專利代理有點困難,不服來戰,或者早晚要脫離撰寫轉向審核或管理崗位),所以面試專利代理人崗位可以和面試官聊很長時間,甚至話比面試官還多的人基本就很難錄取(Ps:建議面試專利代理人時要矜持一些),需要那種長時間坐的住,檢索專利幾個小時可以不用去洗手間的類型(Ps:腎不好的謹慎入行),當然還有來自偏遠經濟不發達城市(Ps:說人話就是窮點的地方人)的人更能吃苦耐勞,因為專利代理費和溫州打火機一樣十幾年沒漲價過了(Ps:溫州打火機20年前賣一塊錢,現在也還是賣一塊錢,不管原材料和人工工資怎麼漲價,價格始終保持穩定,真是佩服中國的製造業)。
專利質量本質上不取決於專利代理水平
經歷過專利訴訟與無效案件的代理人時常會有誤區,以為專利案件敗訴或專利被無效是由於專利代理人撰寫水平不高引起的(Ps:當然不否認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專利代理還處在粗礦式發展階段會存在茶葉蛋與原子彈專利一樣撰寫的情況),但深究專利被無效的絕大多數理由為專利缺乏創造性,評價一個專利是否具有創造性不是在於專利代理人加工後的創造性,而取決於專利本身的天然創造性,也就是取決於基本本身是否具有創新,技術創新的本質又取決於科技發展的水平,所以說,科技創新水平決定了專利質量,讓專利代理人來背黑鍋又點板打錯了地方,往往大多數的客戶還很難評價代理人的服務質量,甚至現階段很多無效宣告開庭專利權都不親自參加,也無法身臨其境感知下庭審時對方提供的現有技術,有時候很多代理人也不願意讓專利權人參加,甚至連請求人提交的材料專利權人都沒看到,等結果下來之後就無法理性分析自己的技術,而無端猜測其他干擾因素造成的。代理人一方面提高專利法律專業水平,一方面提高技術領悟理解能力,兩條腿走路才平穩。
專利代理不能脫離發明人提供的技術範圍
專利代理人是填鴨式的收割機,在代理專利時,需要理解發明人的技術方案,但又不能脫離發明人提供的技術方案(Ps:現在對專利法33條修改不能超範圍又有進一步的理解,在撰寫的時候就不能超過發明人提供技術資料的範圍),始終圍繞著技術方案來了解、領悟技術原理與本質,對技術方案進行加工,根據審查指南的操作規程寫出專利文本。
有些時候,我們比喻代理人為「第二發明人」,其實是不公平的,代理人收的是代理費,而不是發明設計費,而如果第二發明人任意添加技術內容有時候就失去技術方案的原汁原味了,甚至有些代理人現在都脫離了發明人提供的技術內容,對發明人的技術內容進行了深加工,更有甚者直接自己生產技術配件進行組裝生產技術方案,出來的專利完全沒有當初的技術模樣了,當然現在社會有一部分有需求發明人提供的技術內容很少,花一份代理費,硬生生地將第二發明人拗成第一發明人。
來料加工(Processing)一般是指外商提供全部原材料、輔料、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裝物料,由承接方加工單位按外商的要求進行加工裝配,成品交外商銷售,承接方收取加工費,來料加工的好壞首先取決於「料」本身的好壞,就像翡翠場的「賭石」,如果是一塊好的毛料可以加工成曠世奇寶,那麼如果不是好料如果加工成珍奇異寶,那有可能就是假貨。
專利代理本質不是委託製造
目前國內年度專利申請量約為400-500萬件,專利申請量佔全球申請量的80%,掀起了全民發明時代,對專利代理人的需求也井噴,專利代理服務的深度與參與度也不斷被刷新,也出現少量的不以訴訟或競爭為主要目的的偽專利(Ps:當然商業時代也有其它方面的價值),這些專利的「來料」比較簡單,發明人的參與程度較低,需要代理人進行加工與挖掘,將其打扮成花枝招展的小寵物以便有一個好展示,有時候代理人往往容易越界,協助發明人製造一些專利,有時候心急自己動手(Ps:有時候常常聽到客戶誇獎代理人研發與創新水平高,更有甚至到事務所挖代理人到企業搞技術研發),這本不符合代理人的性質屬性,代理人方向主要是代理而不是研發,位置擺正了,事情就能做好,如果你搶了別人的飯碗,哪一天就會有其他人來搶代理人的飯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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