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活著比死了還痛苦,想自殺;為什麼不去流浪、拯救一下?

有人說,活著比死了還痛苦,想自殺;為什麼不去流浪、拯救一下?

來自專欄一具心理屍5 人贊了文章

不少人說了,他們活著比死了還痛苦,在他們眼裡,自己活得還不如一條狗,為此他們到處找方法——如何少受些痛苦地死掉?

看到他們,我總會想,這麼痛苦,為什麼不去流浪、拯救一下?

1.

我說的「流浪」是指,以主動,或被動,或是二者兼具的方式遠離當前一團糟的生活,自我放逐到異域他鄉。在我看來,流浪才是大境界,無論關於腳的還是關於心的!

說「境界」就有點裝逼了,對不對?但我推崇流浪不只為這個。

我推崇流浪,主要是因為,對我們來說,尤其是對被生活所折磨乃至考慮自殺的人來說,把流浪作為生活方式,才算是真正做到了放下一切(自殺可不是放下一切了,而是因為捨不得放下一切,劍走偏鋒般的選擇放下生命),做回自己生命的主人。

此外,比起難以預料的自殺,流浪也能給自己一些機會——後悔的機會和活著的機會。

2.

雖說和旅遊、旅行不同,流浪沒有明確的目的地,但流浪還是有方向的——精神家園。

如何找到這個家園呢?在流浪之前,我們得對起點作一些要求。

一開始,我們就得迅速地去到比較遠的地方,比如說千里之外。有了距離還不夠,作為流浪的起點,這個地方在某些方面還得和原本的生活環境有巨大的反差,比如說風土人情、經濟條件、陌生程度……

為什麼作這些要求、搞許多花樣?為的是儘快地在心靈上產生共鳴——拯救才能開始!

不過,我們要清楚,這個家園多半不會出現的,就像早有人預言過的那樣:「人可以走向天堂,不可以走到天堂。走向,意味著彼岸的成立。走到,豈非彼岸的消失?彼岸的消失即信仰的終結,拯救的放棄。因而天堂不是一處空間,不是一種物質性的存在,而是道路,是精神的恆途。」

就是講,精神家園不是一個可以到達的處所,而是一個到不了卻始終存在的精神之域。

這個精神家園,不是一成不變的,在流浪的路上不斷地被重塑。

3.

說起流浪生活,有些人會想到荷馬筆下的那個了不起的流浪漢——奧德修斯。

與奧德修斯超現實的流浪經歷相反,我們的流浪更多地穿行在現實的時空中。在這兒,沒有神佑和詛咒,也沒有人與神的無聊爭吵和紛爭不斷;我們毫無牽礙,來去自由。

那麼,在這自由的時空中做一個流浪者,我們的衣、食、住、行哪有著落呢?

我們可以搭便車,宿帳篷,偶爾也能以勞動掙點零錢花花,間或體驗一番乞討的生活,必要時甚至去偷竊;不過,即便是偷竊,也不要過分——只為維持最低限度的生存。

換句話說,雖然流浪,我們也要舉止得體,連自己都不得不讚歎自己的正經。

4.

在流浪中,我們不必刻意地規划行走的路線,從這個鎮到那個村,完全出於偶然;我們用腳步描畫生命的地圖,但決不妨礙別人,也不對任何人構成威脅;我們可能佔用別人的空間,在別人的屋檐下或柴房裡睡覺,但片刻之後我們就禮貌地將空間歸還了,彷彿是個透明人……

這一路上,隨性是我們留給所有人的印象,洒脫的背後是我們對自由的追求。

也許就在我們把帳篷搭好,邋裡邋遢地跟一戶人家要水喝,而正在門口勞作的人不無羨慕地想:「這個要水的人很自由,可以去自己想去的地方。我想自由,我要自由。」

內心深處,人們往往珍藏著自由的夢想,我們的出現喚醒了旁人心中的夢想。

…………

當然了,流浪時,是不是必須搞得這樣苦逼,折騰自己呢?這倒未必;我們要明白的是,流浪不是目的,流浪作為一種生活方式,無非是讓我們換個全新的視角觀察生命。

5.

或許有人會覺得,我這樣建議對生活絕望乃至想自殺的人去流浪,就跟晉惠帝司馬衷建議沒飯吃的人去喝肉粥一樣——很滑稽。對此,我的回應是,流浪能給庸常的生活帶來一些有意思的改變,大家真的不妨試一試,如果還想拯救一下的話。

如果再追問:真的有效嗎?作為一個熱衷流浪的人,我只能說「親測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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