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請明星代言有哪些注意事項
一、找明星要講門當戶對,品牌和產品要與明星般配
二、弱勢品牌盡量找當紅明星
雖然品牌處於弱勢地位,但經過多年的積累,手上資金還算寬裕,就需找當紅明星做廣告以提升品牌,當紅明星不僅能順速提升品牌,更會給人以刮目相看的印象,而且當紅的明星往往會給消費者一種錯覺:這個明星代言的品牌也是正當紅的。品牌無形中就借到了明星的影響力。找明星本來就是為了借力的嘛。什麼叫借力?就是我的品牌和產品原本都很弱,就想借大牌明星提升一下。沒力可借或少力可借的明星,怎麼能讓牌升上去呢?
三、定明星要看競爭對手
如果競爭對手找了成龍,那麼你只能找李連杰了。如果你找xx,等於告訴別人你不行了。就象愛多請成龍表演好功夫,步步高緊接著請李連杰演出真功夫,就品牌代言角度,這確實是非常明智的選擇。所以我勸我的客戶,要麼不找明星走別的線路,要找就一定不能比競爭對手的差。有人說至於要這麼攀比嗎?當然要,這就是市場競爭。再說了,找差了,你的全國經銷商們也不一定會同意,實際上企業經常是迫於經銷商的壓力才找明星的。
四、選明星要適逢其時
正當紅的明星當然是最好,但價格太貴,那就要找正處於上升趨勢的明星。比如研究一下他的成長曲線,發現正往上走,而且最近有他拍的兩部大戲即將開映,一舉簽下,又便宜又好。一般廠家和明星都是一簽兩年,那就趕上他紅的時候了。
五、請明星要與投放成比例
如果投放費用與請明星的費用不成正比,就要當心浪費。請一線明星(身價在 200萬- 300 萬左右)或大明星(身價 500 萬 -800 萬),或巨星(1200 萬左右),那麼最好是做全國市場。如果只有幾個省的市場,那麼請 200 萬以下的比較合理。如果用 1000 萬找了個巨星,結果投放也只有 1000 萬,那就不值了,投放不到位效果很難顯現,即使是巨星也是枉然。一般說來,請明星與製作占整個投放的 10-15% 比較合理。也就是說請明星花 300 萬的話,投放總量就要在 3000 萬左右。
六、創意製作要做好
請了大明星,卻捨不得多花點錢做創意做製作,這就好比買了上好的豬肉卻捨不得買一點蔥姜,捨不得請好的廚師來做。請明星花 300 萬元,做廣告片卻只花 20 萬元這本身就是不合理的。好好的原料沒做出好菜,結果和投放費用少一樣,白扔了請明星的費用。尤其明星請得不是那麼理想時,比如門不當戶不對,明星與品牌氣質不搭配,或者因為某些原因就是請了不如競爭對手強的代言人,好的創意製作能改善這種狀況。北極絨保暖內衣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 創意恰到好處,又達到了產品和品牌傳播的要求。廣告語「地球人都知道」更是成為流行口語。
七、找明星最忌托幾家
廠家總覺得找明星托幾家,一來聯絡速度會快一些,二來也好壓壓價,其實這樣適得其反。一個企業託了當地電視台一文藝部的人找某明星,廠家認為電視台人認識的明星多,結果文藝部的人又託了北京一家小廣告公司,小廣告公司又託了一家香港的中介公司,明星倒是找到了,價格也離了譜,每家都想得點中介費。另外一種是托幾家廣告公司同時找明星,明星一下子覺得自己格外值錢,價格猛漲,其實明星價格本是綜合感受,打著同一品牌旗號找他的人多了,明星反而感覺企業心意不誠,也不知道到底哪家廣告公司是企業真正的代理公司,一煩二狂,價格飈升,而且價格不容易再壓下來,吃虧的還是企業。找明星最好是直接跟明星本人接洽或是交給能一手聯繫的經紀人或是拍明星廣告多又有經驗的公司。因為明星拍得多,明星的資源自然也多,而明星對這樣的廣告公司也比較了解,知道這樣的廣告公司有能力做好事情,對他們比較信任,報價也會實在些。另一方面,和明星合作比較多的廣告公司,因為經驗多,就能幫企業爭取到更多的利益,比如年限、參加新聞發布會和經銷商大會的次數,以及付款方式等。而且這類公司做事透明,不會收任何中介費。
八、跟明星談判切忌太過恭維
一見面就恭維明星,好話說了一大籮筐,哄得明星高興倒沒什麼,但若讓精明的經紀人鑽了空子就不那麼令人愉快了。不要用仰視的目光看所謂的「大腕」,要用平視甚至是鳥瞰的眼光看他,再大腕」他也是個人。在談判僵持不下時,不妨試試冷卻法。就象買東西價侃不下來時往後退一退,有時會有意想不到的效果。由誰來負責談判也是頗有講究。其實明星一般是不會參預談判的,都是由經紀人代理。所以企業方談判人員也應相互配合,分配好不同角色。尤其最高決策人,不能輕易表態,更不能附和恭維。
九、策略和創意要由廠家定
很多明星隨意修改廣告策略和創意,令廠家和廣告公司頭疼,所以合約一定要簽上策略和創意由廠家定奪,否則請明星就不是請了個形象代言人,而是請了個大爺了。受點委曲倒無所謂,關鍵是不能傷害品牌,更不能傷害企業。任何時候都必須清醒:明星再大牌也只是一個烘托品牌和產品的道具,明星廣告是要為品牌服務的。有些廠家不懂得這點,創意由著明星改,結果廣告播出後,自己的品牌和產品不突出,倒象是
給明星做廣告,那真是花冤枉錢了。
十、忌用品行不穩定的明星
品行不端的明星不用,緋聞不斷的明星慎用,品行不穩定的明星忌用。作為品牌形象代言人,明星的形象與品牌的形象息息相關。一旦明星爆品行不端,或是惡性緋聞,必將連帶著影響品牌。所謂城門失火,殃及池魚就是這個道理。而品行不穩定的明星就象個不定時炸彈,你不知道他什麼時候會爆出個什麼問題來,與其成天提心弔膽,不如選擇好的適合自己企業的好明星來用啦。/八壹八傳媒為企業量身打造品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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