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永元手撕范冰冰,原來娛樂圈富人一天偷的稅是你二百年掙的錢

崔永元手撕范冰冰,原來娛樂圈富人一天偷的稅是你二百年掙的錢

來自專欄明智家庭教育4 人贊了文章

近日,崔永元手撕范冰冰及馮小剛、劉震雲,和《手機2》劇組誓不兩立,借這個契機,我們也看到了富人納稅的黑幕,讓我們終於明白了為什麼中國的個人所得稅淪為了工薪稅,讓我們先回顧一下事件的起源。

事件的引爆點,是崔永元公開了某演員的劇組勞務合同,這份陰陽合同讓收入達到6000萬的范冰冰,只進行了1000萬的申報納稅,而如此高薪酬只演出4天的表述(如果真是如此,范冰冰一天偷的稅約1000多萬,假設你的年薪是5萬,這可是你500年不吃不喝的收入),要知道工薪階層稍高些的可是要納稅的。這直接引發了百姓對影視圈黑幕的關注,原來他們是這樣掙黑心錢,我們掙錢真是苦逼呀。

為什麼崔永元選擇手撕《手機2》劇組成員呢,因為15年前,在拍攝《手機》前,馮小剛拜訪崔永元,說電影里有個主持人欄目叫《有一說一》,想要藉助崔了解當時他主持的《實話實說》流程並邀請崔演出,崔雖然回絕,但是很熱心的給出了很多資料和建議。

但是後來《手機》上映,完全複製《實話實說》的《有一說一》,其主持人嚴守一被塑造成一個出軌的偽君子,節目上是厚道老實人,私下裡卻出軌女下屬,後來還讓出軌對象,也就是范冰冰演的武月頂替了自己的工作崗位。

正好,當電影熱播的時候,崔已經離開了《實話實說》,並且女主持人和晶接替了他的節目。很多觀眾直接把嚴守一和崔永元進行了對號入座,流言四起,崔永元的家人遭到了嚴重的傷害,甚至崔永元自己的妻兒都對崔產生了懷疑,而馮小剛認為自己只是開了個玩笑,絕不認錯,從此崔永元和馮小剛徹底絕交。

而今年5月份,馮小剛又要開拍《手機2》,崔永元憤怒了,直接聯繫編劇劉震雲是否有這回事,劉一口否認,說劇名是《朋友圈》,讓崔放心。

然後,馮小剛在微博曬出《手機》原班人馬齊聚的照片,並聲稱要開拍《手機2》,這讓崔永元徹底爆發了,騙人一次就夠了,還想騙第二次?就像嚴守一的經典台詞一樣,做人要厚道啊。

於是,崔永元開始了報復行動,為什麼手握一抽屜演員陰陽合同的崔永元選擇了范冰冰進行開火呢,因為范冰冰發了這麼一條微博。

事件繼續發酵。昨晚,范冰冰工作室聲明從未簽署「陰陽合同」;崔永元也表示「4天6000萬」合同並非范冰冰而是另有其人,向受牽連的范冰冰表示道歉。

儘管如此,崔永元還是捅破了娛樂圈的稅收黑幕,引發了中國百姓對整個富人階層長期偷稅漏稅的憤怒。

深海越獄

主演:尚格·雲頓 / 杜夫·龍格爾 / 阿爾·薩皮恩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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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娛樂圈的稅收黑幕

整個娛樂圈是有潛規則的,那就是不繳稅或者少繳稅,這個習慣從劉曉慶開始就沒斷過,這是一個黑幕,但是從來沒人去揭開它,大家心照不宣。

以這次范冰冰的合同為例,小合同註明薪酬一千萬,這個是上報稅務局進行納稅的,而大合同則註明薪酬5000萬,連范冰冰隨行的化妝師月薪都有8萬,一併由劇組支付。也就是說,范冰冰6000萬的收入,只按照1000萬進行了納稅,這個潛規則一旦曝光在檯面上,就很難救了。

按照我國現行稅法規定,影視、演出、表演所得屬於勞務報酬,按3級累進稅率表納稅。

按照這個稅表,如果曝光的陰陽合同屬實的話,收入6000萬的范冰冰應該納稅2400萬左右,但是實際上她納稅了多少呢,按1000萬收入計算則不到400萬,直接涉嫌偷稅2000萬元,在應納稅額中佔比,直接超過法律紅線30%。

根據我國逃稅罪的規定,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應納稅額是2400萬,逃稅2000萬,逃避納稅款占應納稅額佔比83%,遠超30%紅線,2000萬的金額無論從哪個角度說都稱得上是數額巨大,如果崔曝光的合同被稅務部門給坐實,那麼范冰冰最少也要被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那麼有沒有明星因為逃稅被處罰的先例呢,有,北京曉慶文化藝術有限責任公司採取不列或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虛假申報等手段偷稅漏稅達1458.3萬元。後因數額巨大,劉曉慶被公安機關依法逮捕,蹲了一年監獄,並處以天價罰金。

所以,這一次范冰冰攤上大麻煩了,要怪只能怪馮小剛,直接點燃了崔永元的火藥桶,把潛規則給捅上了媒體放到了檯面上曝光。而據目前網路爆料,類似於這種明星陰陽合同避稅的行為,並非個例,而是普遍現象,只不過以前無人管而已,這一次由范冰冰引起的稅務稽查風暴,很明顯會波及整個娛樂圈,高收入的明星群體卻不負擔應有的納稅義務,這很明顯不符合富人多繳稅,窮人少繳稅的現代稅務理論核心。

富人階層普遍偷稅漏稅導致個人所得稅淪為工薪稅

除了范冰冰為代表的娛樂圈之外,其實整個中國的富人階層,都存在嚴重的偷漏稅問題,廣度甚至涵蓋所有行業,甚至已經形成了一種風氣和認知,偷稅漏稅是正常的,所有人都在這麼做,如果你不做,你就是傻子。

人人都有偷稅的傾向,富人和窮人都是如此,這是人之本性,但是在中國的窮人基本上沒有偷稅的,偷稅的都是富人,這是為什麼呢?因為有偷稅的想法,不代表你有偷稅的能力,花樣繁多的偷稅手段只有富人才有能力實行,拿死工資的人是沒有任何辦法避稅的。

畢竟,只要擺在檯面上的收入,國家是不可能不徵稅的,這是他的權利,也是他的義務,但是隨著富人紛紛少報收入,虛增成本,導致以劫富濟貧為徵收旗幟的個人所得稅居然工薪階層成為納稅主力,劫富濟貧淪為劫貧濟富,這就是中國富人大面積偷稅漏稅的鐵證。

那麼國家是不是有意偏袒富人階層,故意無視他們的偷稅漏稅行為呢?別逗了,怎麼可能呢,國家巴不得從富人身上多征點稅,讓他們偷稅成功是因為征不到稅。之所以征不到,是因為很多收入是非常難核實的,中國的稅法漏洞很多,一般來說,只要主動繳的稅看起來像那麼回事,稅務局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尤其是對影視行業這種避稅手段特別豐富的,收入極難核實的,繳稅主體實力又特別雄厚很難得罪的,自然成為中國富人階層偷稅漏稅的第一重災區。

國外是怎麼處理富人偷稅問題的

那麼好,既然中國的稅法不健全,能不能學一下歐美髮達國家的稅法呢,或者說對富人進行普法教育,提升富人的素質,讓他們自覺繳納稅收。

很抱歉,相比中國的稅法,歐美國家的稅法也強不到哪裡去,甚至可以說還不如中國的稅法全面,所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再先進的稅法,總會被人找到漏洞,然後迴避,歐美稅法一樣漏洞一堆,學過來一點用都沒有。而歐美的富人,素質也不見得有多高,依然是有強烈的避稅傾向。美國就有一種公司就叫避稅公司,是堂而皇之幫富人通過調節收入支出等方式來避稅的,只不過他們是通過合法手段來避稅,而不是非法偷稅漏稅,所以政府也拿他們沒轍,所以幻想通過教育富人,提升富人的素質讓他們主動繳稅這一條路就不用再想了,行不通的。

那麼國外是不是偷稅漏稅成風呢,並不是,國外的偷稅漏稅現象比國內強的實在是太多了,偷稅漏稅是非常罕見的行為,那麼國外是怎麼做到這一點的。

很簡單,誠信系統,歐美國家有一套非常發達完善的誠信系統,一旦有失信行為就會被記錄信用污點伴隨終生。這個誠信系統,是專門用來針對那種需要高度自覺,法律覆蓋盲點的行為的。

比如論文抄襲,論文抄襲是核實成本很高的一件行為,就好像自媒體的洗稿一樣,判斷極難,成本極高,但是法律懲處成本並不大,如果你依靠法律去懲罰論文抄襲,那麼歐美肯定會抄襲成風,就好像我國一樣,歐美人也是人,人皆有私利之心,別指望他們自覺性多高。但是引入誠信系統後就不一樣了,一旦被抓住一次論文抄襲,這個信用污點伴隨終生,這個人這輩子基本別想問鼎學術巔峰了,會被整個學術界所排斥,雖然法律懲罰不了你太多,但是整個學術界的排斥,是任何一個學者都無法接受的巨大懲罰。所以歐美人對著作權非常重視,絕對不讓自己和抄襲二個字沾上邊。

誠信系統同樣作用於納稅領域,歐美的稅務部門,對於偷稅漏稅行為,也是很難發現的,基本靠舉報和拉網式排查。但是只要發現一個,除了例行懲罰之外,這個人就會上失信黑名單,偷稅漏稅行為在歐美的文化體系里,是名列前茅的失信行為,說明這個人心中沒有國家利益,歐美人信奉人的一生只有二件事不可避免,那就是死亡和納稅。

所以,一旦有人在誠信系統里被記載了偷稅漏稅,那可是巨大的信用污點,和信用卡逾期不還這種小信用污點是有天壤之別的。一般來說,只要有過一次偷稅漏稅的污點記錄,這個人終身無緣與名流圈子和高端階層,會被當成上不了檯面的、不誠信的鑽營者去對待,這個懲罰對於窮人來說或許無所謂,但是對於富人來說,這是絕對無法接受的,人的財富多到一定地步的時候,追求的就是名聲,如果在上流社會裡名聲爛掉了,那還要財富做什麼。

中國的誠信體系何時建立

歐美的誠信體系,說穿了就是中國的道德社會,法律和道德是一對孿生體,法律解決不了的事情道德來解決,道德解決不了的事情法律來解決,二者相輔相成才能構建一個穩定社會。而中國的道德社會在這些年損毀的實在太多了,完全無法對法律進行輔助。偷稅漏稅其實只是中國富人階層的原罪之一而已,而且還是最小的那種原罪,其他的原罪更多,這裡就不再過多闡述,大家自己心裡都清楚。

所以,崔永元手撕范冰冰,只是掀開了富人偷稅漏稅的冰山一角,而富人階層的偷稅漏稅,也只是掀開了中國富人原罪的冰山一角,中國急需建立自己的誠信體系,對信用污點進行記錄,同時號召人們對信用進行尊重,當年劉曉慶出獄後,人們依然把她當做成功人士來對待,還能到處走穴賺錢,這在歐美是不可想像的事情,如果劉曉慶是美國人,她出獄後,誰敢公開讚美她一句,都會遭到全社會的鄙視。

目前國家有關部門已經插手崔永元手撕范冰冰的事件,崔永元正在對有關部門提交資料,一旦資料確認屬實,稅務部門就會開始正式立案稽查,范冰冰的麻煩就大了,一份合同都能偷稅2000萬,這20多年的影視生涯,隨便核實幾個,那金額簡直不敢想像,而整個影視圈,也有可能迎來一輪稅務稽查風暴,對於陰陽合同成為半公開潛規則的娛樂圈來說,這就是一場地震。

如果能趁機建立誠信體系讓整個富人圈以後自覺繳稅,那是最完美的,因為很多富人其實都是不介意納稅的,但是如果大家都不納稅,自己去老實納稅,那自己就是傻,而且由於成本過高會被社會給逆向淘汰,屬於典型的劣幣驅除良幣。中國人之所以仇富,就是因為大部分富人並不是通過合法合規發的財,如果每個富人都是乾乾淨淨發的財,那麼富人理應得到最高級的尊重,因為乾淨發財的富人對中國做出的貢獻,是遠大於一般人的,如果這樣的富人多了起來,中國的富強也就有希望了。

所以,我是支持這一次娛樂圈稅務稽查風暴的,畢竟如果富人能多繳點稅,那麼窮人就能少繳點稅,如果能藉此推動誠信體系的建立,那更是所有中國人之福。

附:北京日報新媒體藝綻(ID:bjvariety)獨家專訪崔永元

這兩天,由崔永元針對《手機2》而曝光影視圈」陰陽合同「引起的軒然大波,正在娛樂圈蔓延。

圍繞這起風波也產生了大量的疑問,一則」崔永元道歉「的採訪又讓風波陷入了更大的謎團中。崔永元曝光的范冰冰合同,是否真的涉及偷稅漏稅?陰陽合同案件所涉及的明星是范冰冰嗎?為什麼崔永元一開始針對劉震雲和馮小剛,後面又轉向攻擊范冰冰?

伴隨著網路上的口水戰,國家稅務有關部門已經開始行動,而處在風暴漩渦中心的的崔永元,如何解釋自己最近的行為?在中國傳媒大學崔永元口述歷史博物館等待了近一天後,藝綻君(ID:bjvariety)最終與崔永元面對面深談了近一個小時,對於這些疑問他一一作答。為保證報道盡量還原崔永元本人觀點,以下為對話實錄。

01

范冰冰已向我道歉,遺憾誤傷她

這次的陰陽合同事件中,公眾普遍根據微博猜測崔永元所曝光明星為范冰冰,對此崔永元否認「4天6000萬元」合同涉及明星為范冰冰,並稱二人已私下溝通,范痛哭並道歉。

Q:現在哪裡的稅務部門聯繫過您?材料您給他們了嗎?

A:無錫的,明天我們見面談。材料也明天見面了給,這種材料不能瞎傳來傳去。

Q:您會如何配合他們調查?

A:這個我還真不知道,因為查的不是我,查的是我這的材料。可能是不是需要我提供一些我掌握的材料或者線索。

Q:您之前說您有一抽屜合同,會都拿出來曝光么?

A:如果他們需要,當然會給呀。

Q:您從什麼時候開始搜集這些合同?

A:我們做口述歷史搜集的時候就有好多文物,比如(上世紀)30年代的、70年的、80年代的都有,但不是干這個(曝光)用的,是為了做研究用的。跟這些事都沒有關係。因為這事兒搜集的合同那就是最近的事兒。大家看我關注這個了,就把合同全都弄來了。連香港演員的都有。

Q:最初放到網上的合同您是怎麼拿到的?

A:那個劇組我參與了。先不說名字,因為他們很壞,我的想法就是等到快上映的時候再說,讓它上映不了。

Q:是最近的一部電影?

A:拍了好幾年了。

Q:跟《手機2》有關係嗎?

A:演員有關係。

范冰冰在《手機》中出演武月

Q:您曝光范冰冰是怎麼一回事?

A:其實我當時一開始曝光范冰冰合同,是因為我女兒教我美圖秀秀,她也不是特耐煩,最後甲方塗掉了,乙方塗掉了,簽名什麼塗掉了,就沒仔細看。結果發出去了,他們告訴我說那裡面有范冰冰。我說再弄回來再擦掉,沒啥用了哈。現在網路就是你出現5分鐘,可能就沒有了。那算了,那就這樣吧。反正也是針對她的。

Q:所以那份合同里甲乙雙方有一方是范冰冰?

A:那裡邊乙方是范冰冰。

Q:那後來4天6000萬那個呢?

A:那個不是她。我在微博里也沒有說是她。

Q:您向范冰冰道歉是怎麼回事?

A:昨天我跟她通了電話,她說她不知道這個事(《手機》傷害崔永元),我說我不相信你不知道這個事,她說我那個時候年齡很小,我說你年齡很小,當時報紙雜誌全都登上了,你也應該知道《手機》對我造成的傷害。再說就算你不知道,你第二次開拍了,你看我反應這麼強烈,你也應該有所顧忌吧。你發那樣的,我覺得就是團伙行為,各干各的。她說我誤解她了,她說是跟劇組簽了合約,開拍的時候她必須發一個微博,她就選擇了這麼一個微博。現在弄得把她的合同也曬了,還要查賬。我也說了一些難聽的話,她說她挺難受的,都哭得一塌糊塗的。然後我就說那對不起,那順便跟劉震雲的女兒、跟徐帆也說聲對不起。

後來被媒體斷章取義說抱歉,我說道歉就道歉吧,確實我也不應該用那麼激烈的言辭去拖累她們,我覺得有這麼一件事,她們以後也會慎重。他們挑的時候得看對社會是不是有正向作用,不能給錢就來,那哪兒行啊。

Q:范冰冰有向您道歉嗎?

A:道歉了。她道歉是說她不知道,我覺得我不相信她不知道,但是她只能這麼說唄,是吧。

Q:那您曝光的那個涉及范冰冰的合同,只是說她的派頭比較大。那您這邊有沒有關於她偷稅漏稅的證據或信息呢?

A:這個可能得稅務局調查完了才能做出最後結論,因為這個涉及金額比較大。到底是不是范冰冰,還是劇組用她的名義做的,因為也有第二種情況,就是劇組請我,開價八千萬,因為沒有人問,劇組可能只給了我兩千萬,那六千萬可能就偷偷地分了,都記在我腦袋上。

我以前見過這種事,當時主持《實話實話》,比較火,走到哪兒都有人來接待你。我有一次(吃飯),我吃飯特別快,吃一個菜就夠了,吃了幾口就吃好了,吃好了出門去逗貓逗狗,就在櫃檯上看見賬單了,上面寫著:請崔永元吃飯,18桌。那個賬就都記在我身上了。(范冰冰)這個事可能也是這樣的情況。八千萬,范冰冰可能就拿了一千萬或者兩千萬,那個六千萬就讓人家給分了。

Q:但是您手上是有相關的材料,起碼是涉及到她(范冰冰)了?

A:我有她六千萬的合同。

Q:那范冰冰有和您商量,咱們別再往下追究這個事了么?

A:這可能不是我們倆商量的事了,早商量可能行,現在商量來不及了。我跟她說,沒事,你不要怕,我們也經常被人查,我們基金會有時候被人一查查好幾個月呢。我們也做公司,我們的帳也被人查:有沒有問題?是不是有意的?有多大過失?不是說查出五毛錢來就給你扔海里了,不要那麼緊張。如果你真的就是說不清楚,就像那些被抓的貪官一樣,不說別的,這就叫巨額資產來源不明,編都編不出來,那就麻煩了,是吧。

Q:但是現在稅務方面已經開始在查范冰冰了。

A:無錫方面,明天我會跟他們接觸。但是我希望她沒事,我希望她平安,就像我昨天說的,一個女孩子,有個演員夢,打拚這麼多年,真的不容易……

Q:我有一個疑問,您一開始曝的是范冰冰的合同,你後來為什麼會曝另外一個人呢?這個人和劉震雲、馮小剛有什麼關係?

A:沒有,就是讀者想看陰陽合同,他們不知道什麼是陰陽合同,我給他們看。

Q:所以後來曝的這些人其實和這個事件是沒有關係的?

A:沒有關係。

02

娛樂圈黑幕令人震驚

曾經做過央視主持、如今是中國傳媒大學教師的崔永元,在影視圈也算是業內人士一名。這次由他親手引爆的明星陰陽合同事件,可能導致娛樂圈徹查偷稅漏稅問題的大地震。對此,崔永元表達出極強的社會責任心,並認為行業黑幕當休矣。

Q:最近有人給您發這些合同,您覺得他們的目的是什麼?

A:可能大家都覺得不公道吧。比如說去個明星、去個主要演員,拿的錢特別多。其實劇組裡都明白,他拿的不光是我們知道的那些錢,還有另一部分錢,可能比這部分還多。劇組人員可能覺得,他這一部分拿的就很多了,我們一天可能兩百塊錢,他可能一個人就要1000萬、1500萬,但是知道他除了這個還要拿。通常我們知道的、公開的、能讓大家知道數的,都叫小合同,或者陽合同。陰合同,錢就更多。大家都不滿意,但是你沒有證據,也就沒法兒告他。

有的還求著他們,你這麼點錢,人家來給你比劃一下,就夠看得起你了。我是覺得他們相互勾結,比如院線說沒有這些人演,我就不放,電視台說沒有這些人演,我們不放。只有他們才能保證收視率。那收視率哪有?都沒有,現在電視劇一集花在收視率上的錢都超過40萬,你是要用錢去買收視率。所以我覺得,他們臟成一個圈。比如,我是個演員,你是個負責買電視劇的,你說沒有我的你不要,那當然我就可以漫天要價,然後我再分你一部分?明白這個意思嗎?

Q:陰合同是不是沒有法律效力?

A:不是這樣。不是說一個小合同1500萬,再簽一個大合同你給我3000萬,那他就知道他違法了,對吧?你這4500萬必須得合起來。

有的是追加少的錢,我打個比方,比如說這個人只要500萬,但是實際上他要700萬,那怎麼給呢?就是說簽完後要延長拍攝時間,加100萬,然後又延長拍攝時間,又加100萬。或者說劇本修改,要鑽火海,要從山下滾下來,反正各種招兒,巧立名目,就夠你錢了。

還有一種方式是,你直接給我現款,那就不用上稅了。

還有一種呢,我除了表演給你簽一個表演合同,同時我給你當編劇,還有參與策劃、監製、發行,說得多熱鬧,再弄一3000萬的合同。那3000萬的合同不是跟我簽,是跟我背後的公司簽,或者跟我二姨或者三姑或者四舅簽。

我可以給你羅列出三十多種各種個樣的方式。

Q:這些亂象當中最讓您感到震驚的是哪個?

A:拍一部電影要請一個武打明星,但是要先付人家錢,要付人家4200萬還是4500萬,人家才會給你預留檔期,要不人家不會參加這個(電影)。這樣就把著4000多萬拿走了。另外還要請一個老電影人做監製,那這個影片可能跟他啥關係都沒有,跟劇本、表演都沒關係,你得先給人家3000多萬元。這一下就拿走7000多萬。

後來我通過途徑一核實,根本就沒有這回事,就是這個演員、這個監製都不知道有這回事,一下子就把7000多萬就騙走了,最後亂七八糟算起來他(劇組)拿走7億多。我們往多了說,就算有1億5000萬是為了這個電影服務,那也有5個多億被白黑了。

Q:那錢最後給誰了?

A:劇組了。只是巧立名目。其實照我們來說,我這個腦袋就有點想不通這個事。假定我拿了這個4000萬,(再拿了3000萬)合起來7000多萬,最後人家也不來演,怎麼弄呀?就再騙,再加一個美國明星,再加3000萬,就夠了。還是說就騙這一年,做做資本運作就行了。因為我們不是騙子,就真的不知道騙子啥樣。

我以為大家全知道,可能只有電影圈都知道。我真的沒當回事。

各有各的招,我好多同學都是干這行的。我自己也拍過5年,用過製片主任,都遇到過這種問題。我們當年是拍《電影傳奇》,一集合起來才幾萬塊錢,不牽扯到這些事。但是我們製片主任都懂。他當時給我們盯什麼呀,就盯汽車加油。每次浩浩蕩蕩地他率領汽車加油,我說誰沒油誰加唄,幹嘛要率領著去加?他說你看你就不懂,這汽油費也可以黑掉你幾十萬幾百萬。就是他們全都加油,加完後都抽出去都賣了,然後再加再賣再加,這個沒人管,也是一大筆錢。任何一個環節,都是黑錢的環節。你說你兩個億五個億的電影,誰會在乎你這點加油費嗎?總導演會一篇一篇翻加油費嗎?什麼樣的招數都有。

還有我給他演電影,我跟他要2500萬,我們同意了。然後人家給我500萬。那2000萬在哪兒呢?沒法兒給了。這2000萬我不要了,我投資,我投到電影里。那我就得給你2000萬,對吧?我才不會給你呢。因為是你得給我2000萬,所以你會找他,他是你的投資夥伴,他以我的名義投2000萬給你,你再給把這2000萬給我,就算分賬。這在法律上沒問題呀,這就相當於洗錢。

Q:就您搜集到的不同年代的影視合同來看,這些年有什麼不一樣嗎?

A:都是霸王條款,以前霸王是甲方,你看以前謝添是,每個月發他50塊大洋,他就得聽調遣,讓他拍哪個他就拍哪個。為什麼我說它是霸王條款呢,你知道這裡頭有啥鏡頭啊?是不是有跳樓的,投河的。但只要你拿了我的錢你就得拍。以前霸王是製作方,現在反過來了,霸王是演員。

Q:從什麼時候開始有這個變化的?

A:從2008年以後,小鮮肉火起來以後就開始出現這些怪事。我們一開始都不信,說一個人拍電影拿一億多,說這瘋了簡直,演員全世界大家都知道就這麼多,對吧?我們也聽說過國際上的有名演員拿這麼多錢。

Q:那您覺得為什麼現在變成乙方市場了?

A:我也不知道。我是覺得不對,肯定是不對勁兒。

Q:您曝光的這些合同的當事人,有沒有通過各種渠道直接間接跟您聯繫?比如那個4天6000萬的演員。

A:昨天,快到天亮的時候,我們還在手機裡邊吵。

Q:如果有關部門有需要,您會把這個合同給他們?

A:那倒不一定。我願意提供哪個就提供哪個。實在是太多了。圈裡都是這樣,幾乎成潛規則了,有點名氣的都這麼干。

Q:您這次曝光陰陽合同,有人說您是在公報私仇,您怎麼看?

A:對,說得特別對,就是。因為我以前是中央電視台主持人的時候,不可以,現在我就是孩子他爸,我不公報私仇我還給誰報仇啊?說得非常好,總結得非常到位。而且告訴大家,以後都是這個路子,別天天推我當什麼民族脊樑、人民英雄,我覺得聽了就離烈士不遠了。我才不想干那個,我就想當一個好丈夫、當一個好爸爸,我想把我的女兒呵護她,我不允許別人侵犯她,我就是這樣的。

Q:這個事情出來以後有沒有圈內人從中想要當和事佬或者說從中調停一下?

A:有,非常多,這個可以理解,大家都不希望互相傷害。還有主動聯繫的:別曝光我。

Q:那這個主動聯繫的您會手下留情么?

A:我覺得是這樣,主要是身份的變化。如果是幾年前,我還是職業記者、職業主持人,我覺得誰說也沒用,肯定要把他們都整出來,我才不管你是誰呢。但現在我不是了,我只是一個大學教授,只是一個公民。說句實在話,我曝不曝,我曝誰,我想把資料給誰,這都是我個人的自由,你管不著,你也不用道德綁架我。

Q:所以以後曝不曝、曝誰不曝誰、曝多久、曝到什麼程度,其實取決於您自己的心情?

A:對,你這總結得非常到位,就取決於我自己的心情。

Q:但實際上您的某種無心之舉,實際上對中國的演藝市場的規範化可能會起到一個很大的推動作用。

A:他們有人說我一開始就是這麼想的,要不是你們來採訪我就認了。我沒有想到個人利益,我就是想中國的演藝市場更規範一些(笑)。咱不說瞎話,真的沒這個想法,一開始就是一個當爹的憤怒,我女兒剛大學畢業,一家人一起想吃飯,剛舉起酒杯,你就又噁心他,為什麼這麼殘酷、這麼無良啊。就是這麼折騰起來的。

我看網上說演員黑幕、陰陽合同,我都大吃一驚,因為我覺得這個事大家應該都知道。你問影視圈的,哪有一個不知道,沒想到大家不知道,這個事就鬧起來了。

Q:像您說的,對於陰陽合同等潛規則,演藝圈都知道,熟悉的人也知道,但是大眾並不知情。大眾可能對演藝圈的高片酬以及一些不規範的小動作,有一個反感的態度,但是具體不了解。

A:我覺得他們可能不知道什麼是陰陽合同,但他們直到一個人拍一個戲能拿幾千萬,但除了這個還有,他就憤怒了,是這麼回事。但是我們都知道,約定俗成。

Q:一方面是圈內約定俗成,大家並不覺得奇怪,另一方面是大眾知道後產生了強烈的反彈情緒,這才說明這個問題更需要去解決。

A:我覺得,既然受眾有這麼大的反應,說明我這個事就是個導火索,沒有我也會炸,早晚的事。早點解決好,要不然可能有更多的人受連累。

Q:那這個事情對您帶來影響?

A:我覺得有點負擔,我雖然嘴硬,但心裡挺軟,我不願意有人因為我倒霉。除了馮小剛、劉震雲進去,我可能還會接受,其他人我就挺難接受的,因為我沒想這樣過、不想這樣……要是再牽連更多人,一查一大批,你說我可怎麼做人。

Q:如果他們真的有問題呢?

A:那就真的進去啊,因為沒小數。你說如果才20萬,還簽啥陰陽合同,只要簽陰陽合同,就都是大數,都是幾千萬上億的。

Q:那這種陰陽合同在圈內到底占幾成?是所有都會簽么?

A:我覺得尤其是投資大的,基本上都會有,投資上億的,基本上都會有。

Q:所以是非常普遍的,在大製作里?

A:非常普遍。確實是圈裡默認的規則。

Q:圈裡像您一樣,希望把這個並不正常的風氣糾正過來的人應該也不在少數,經過您這件事,會不會有很多人也願意站出來曝光一些事?

A:圈裡所有人應該都希望這件事曝光出來,誰不希望大大方方掙錢啊,誰願意掙睡不著覺的錢啊。

Q:您覺得有什麼辦法能避免陰陽合同?您有哪些建議?

A:我覺得首先從法律角度考慮,也不光是懲戒,我們看看現行的個人所得稅稅法是不是合理?在現行稅法沒有改變的前提下,我們應該無條件遵守,你可以發發牢騷,但是要無條件遵守,這是肯定的。

第二個我覺得要把系統打通,比如買片子、院線等等,因為這些也會發過來影響劇組。沒有小鮮肉你就不要,那小鮮肉可不就漫天開價,對不對?法國是這麼規定的,任何電影都必須放滿兩周,沒人看也要放,放滿兩周。所以它的藝術片特別多,兩周就夠了。而且它的口碑、口口相傳的發酵過程,兩周也夠了。其實你看咱們的電影,幾乎就是三、四天三四天口碑要行就起來了,口碑不行就下去了。它是用制度來保障的。

如果我們還是用莫名其妙的人弄院線,莫名其妙的人負責電視節目播出,我覺得這個問題就永遠解決不了。可能某個小鮮肉是她的偶像,她喜歡得不行,天天都想看,她又正好在電視台管播放,在院線管發行,那我們可不就要順著他們的口味來么。我覺得這個東西還是要從根上解決。如果我們解決不了,現在就是這樣,現在中國就是小鮮肉當道,換別人就不行,那就認,別說一個億,十個億你也得給,那沒辦法。

還有一個,我是覺得我們的電影市場可以多樣化一些,開放一些。現在不光美國大片,像韓國電影、歐洲電影、伊朗電影,都非常棒,我早就推薦了印度電影。但中國人根本不看印度電影,直到摔跤吧爸爸,印度電影就都進來了。你要是試一試,嘗試一下。現在包括羅馬尼亞電影、俄羅斯電影都非常好。讓電影市場多樣化,有了競爭之後,可能也不會只是小鮮肉當道。

還有一個就是要把劇組用規矩的方式管起來。劇組的賬,如果是第三方來管,會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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