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學習有技巧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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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學習技巧,在二語習得上稱作 language learning strategies,我們來看一看這個定義的歷史沿革,其實已經可以解決一些問題了。
早在1970年代,一群語言學家們對「語言天才」進行研究時,就發現這群人也許有那麼點天賦,也許也很有動力,但是每個人的學習行為都多少有點不一樣的地方。這於是引起了大家的興趣。
後來,曾經流行一時的一種定義就把學習技巧定義為:
specific actions, behaviors, steps, or techniques that students use to improve their own progress in developing skills in a second or foreign language. (Oxford, 1999)
但是牛津老先生依然沒有解決的一個問題,就是這些學習行為和普通學習行為到底有什麼區別?
這時Cohan先生跳出來了,他認為學習技巧是一種能夠「找重點」、「夠聚焦」、而且能夠努力去完成目標的能力。美國的學習技巧研究大牛Claire Weinstein也總結過,學習技巧具有三個特點:
goal-directed
intentionally invokedeffortful
這個時候,研究動機(motivation)的Dornyei 笑了:「Weinstein老師,您說的這三條,都是motivation的特點,您可以合上書洗洗睡了。」
到這裡為止,學習技巧總結起來,其實就兩個片語:hard work 和 stay focus.
翻譯過來么:認準一個中心,努力走下去。
如果真是這樣,還要技巧做什麼?叫上二師兄去取經即可。
其實這一路上各路大牛都在尋找一個折中的、可以概括更多現象而不出例外的定義。最後,曙光終於出現了,Riding和Rayner兩位大牛說:
學習技巧是適宜每個學習者個人的學習行為。關鍵字: appropriate。
Dornyei又根據前人的總結,修修剪剪,提出了語言學習技能的四個方面:
1 認知技能:例如模仿重複、總結、圖像處理等等。
2 高級認知技能:例如分析、檢查、評估、計劃、以及(很重要)自覺自己的學習過程。
3 社交技能:這個交流有關,例如如何跟別人拉開話匣子的能力。
4 情感技能:控制情感的能力,例如如何處理當眾演講的緊張,如何處犯理錯誤等等。
可是,這些研究其實都可以歸在各自的心理學或者應用語言學領域,所謂的學習技巧的研究雖然現在商業層面上還依然繁榮,但是自90年代之後,學術界就不再大張旗鼓的說「學習技巧」這四個字了。可是學習技巧的研究卻沒有停止,因為,後來他們分成了兩大支派:
第一派:研究self-regulation,也就是學生自我約束,如何learning to learn。
第二派:研究教師的教學行為,如何在課堂上讓學生意識到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學習。
這兩派至今也稱是「學習技巧」的余脈,並且非常蓬勃的發展。下周二我們來說一說Self-regulation。
最後,推薦的書目:
OMalley, J.M. & Chamot, A.U. (1990) Learning strategies in 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Oxford, R.L. (1990). Language learning stratgies: What every teach should know. New York: Newbury House.
M. Boekaerts, P.R. Pintrich & M. Zeidner (Eds.) Handbook of self regulation. San Diego: Academic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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