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merence:情不知所起,一往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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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我們會輕易地愛上一個人?
花心的人往往讓人反感。他們朝三暮四、沾花惹草、處處留情。他們或許充滿魅力,讓人情不自禁地為之淪陷;他們是蜜,是甘果,是美酒,吞到肚子里卻成了一把刀。
他們可以「驚艷你的時光」,卻無法陪你細水長流。
少女時期幻想著愛情,希望遇見一個溫柔而又深情的人,呵護我的一生。慢慢長大以後,不甘寂寞的心也渴望一場浪漫而瘋狂的邂逅,好以此來銘記自己的青春。
然而受傷會讓人疲憊,躁動的心還是要漸漸回歸平靜。有些人懼怕疼痛,今後嗅到危險的香氣也只好敬而遠之了。終於明白為什麼會把多情的人比作玫瑰。我貪婪地想要靠近,它的刺卻猝不及防地扎在手心,叫人心驚肉跳。
我喜歡傑克·克魯亞克的《在路上》。以前覺得真正精彩的人就應該像他筆下那樣自由不羈,然而真的生活過才發現,有些傷害是自己無論如何也承受不起的。
在我心中,真正的人都是瘋瘋癲癲的,他們熱愛生活,愛聊天,不露鋒芒,希望擁有一切。他們從不疲倦,從不講些平凡的東西,而是像奇妙的黃色羅馬煙花筒那樣不停地噴發火球、火花,在星空下像蜘蛛那樣拖著八條腿,中心點藍光砰的一聲爆裂,人們都發出「啊」的驚嘆聲。
我以前愛過一些人,也埋怨過一些人;自以為已足夠清醒,但真正談到感情時還是兩眼一抹黑。我似乎成為了以前自己無法理解的那類人,一邊掩飾著一邊又誠實地落入圈套。
前段時間在知乎上寫過一個回答,姑娘說自己總是很容易對別人產生好感,並為此感到很困惑。她喜歡過很多人,但自認為每一份喜歡都是專一的。她現在跟她對象處得很好,但依舊會時常對身邊其他人動心。
通常我們都會用批判的眼光看待「濫情」的人,指責他們不專一,逃避責任,耐不住寂寞。花心的人確實常常給另一半帶來很大傷害。誰不希望對方的眼中只有自己一個人呢。但這種大眾宣揚的主流愛情觀,似乎有點過於籠統了。真正的感情問題從來都是說不清道不明的,沒有任何道理可言。沒走到那一步永遠無法體會那種感受。
那麼為什麼有的人會見一個愛一個?就我的理解來看,花心的人可以簡單分為兩種。
「再不瘋狂,我們就老了」。
總有一些人精力充沛,追求刺激和新鮮感,喜歡享樂的生活;也可能是為了填補內心的空虛寂寞,而在來來去去的愛里尋找存在感。
對於他們來說,頻繁地更換伴侶可能只是生命中的一個階段。人終將不復年輕,總有累了玩兒不動了的那一天,最終還是要安定下來踏踏實實地過日子。所謂的改變需要的只是一個契機,或是遇到一個對的人。
但更多時候,人是沒有辦法主宰自己的心意的。不管如何克制,他們都會不由自主地對別人產生好感。這種好感是盲目的,身不由己的,給自身帶來的痛苦有時甚至遠遠超過了歡愉。
我突然想起《NANA》有這樣一段對奈奈的評價。
八子是個任性的愛哭鬼,愛撒嬌,具有異常的戀愛體質,而且見異思遷,上京不足半年,已經換了3個男人,卻仍然相當清純,是個不可思議的女孩。
Limerence
Limerence是上世紀 70 年代末產生的一個流行辭彙。我找不到一個精準的翻譯,有的譯作「盲目的熱戀」、「不由自主的痴戀」。就我的理解來說,Limerence像是一隻在心裡長期棲居的、擺脫不掉的寄生蟲。它是一隻叫做「迷戀」的蟲子,而我們則是宿主。
作為一種心理學現象,Limerence一詞首次出現於心理學家Tennov在1979年出版的一本書里,書名為《愛與迷戀》(Love and Limerence: The experience of Being in Love)。作者就「愛情」這個話題對500多個人進行了訪問,從中總結出來這樣一個概念。
Limerence的定義是:個體對迷戀對象(Limerent Object: LO)產生不由自主的、全身心的愛慕以及依戀之情。這種情感極度渴望對方的回應,常常伴隨侵入性的(intrusive)、強迫性的想法和行為;個體的情緒從歡快到絕望,都取決於他感知到的對方的情感回應。
An involuntary potentially inspiring state of adoration and attachment to a limerent object (LO) involving intrusive and obsessive thoughts, feelings and behaviors from euphoria to despair, contingent on perceived emotional reciprocation"
這似乎是在對愛情本質的一方面進行探討。有點類似於「一見鍾情」的感覺。個體對對方的依戀、甚至痴迷的情感狀態,這是一種近乎偏執的愛意。
它也可以被理解為「短暫的痴迷」(infatuation),就像我們在美劇里經常聽到的一句話:」I had a crush on him」 。這兩者的共同點是「不成熟」,都是源自兩個人接觸初期,根據掌握的對方不完整信息做出的的解讀和推斷;這種感覺通常是短暫且變化多端的。
但「迷戀」的感情還不止如此,它包括由最初的痴迷轉變成的另一種感知狀態,即潛意識裡放大對方的優點,弱化對方的缺點,從而在心裡塑造出一個「迷戀對象」(Limerent Object: LO)。所以Limerence的一個顯著特徵就是:理想化對方的人格。個體心中的情感太過強烈,以至於忽略了背景中的其他因素。他們盲目地相信對方擁有自己想看到的一切美好品質,對於一些明顯的缺點卻視而不見。
另外,「迷戀」的核心特徵還包括,個體對與對方有關的事情異常敏感,特別是那些可能反映了他們情感態度的事件。這種行為通常伴隨著侵入性的想法(intrusive thoughts)。侵入性的想法常常是突如其來的,迅速佔據了一個人全部的心思,以致於他無法做出理性的判斷,甚至干擾到對其他無關事情的思考。
比如說,當我們特別在乎一個人的時候,會不停地分析對方的一言一行所代表的含義;事無巨細地回想和對方的每一次相遇。我們的心情也隨之忽高忽低,可能還會因衝動而做出一些不可理喻的事情。
總而言之,「迷戀」代表的是一種不健康的,甚至病態的情感狀態。個體深陷沒有由來的愛與激情中無法自拔,他們的行為幾乎像是上癮的表現。其他人很可能難理解這種狀態,因此在常人眼中,他們像是被言情小說電影洗了腦,而對愛情抱有一些可笑的幻想。
Limerence與愛情
Limerence與愛情本質上是不一樣的。愛一個人就會關心對方的感受,在意對方的幸福,在「迷戀」中卻不一定。我們若是愛一個人,這種愛意多是出於自己單方面的心意,而不過於糾結對方是否能給出回應。但深陷「迷戀」的人是極度渴望得到情感的回饋的。
與單純的性吸引不同的是,在「迷戀」中,身體接觸是可有可無的。性愛是一個不充分也不必要的條件——它既不是必須有的,也不足以滿足個體的全部情感需求。
因此,「迷戀」是指對迷戀對象強烈的、侵入性的情感。個體迫切地想要在情感上得到回應,因而產生了對於被拒絕的恐懼,在對方身邊會表現出極端的害羞和緊張。
如果沒有得到回應,個體甚至會開始在腦海中生動地幻想對方的行動,以此來減輕自己的痛苦。Tennov指出,情感受挫會使「迷戀」的情感得到強化。個體通過密切關注迷戀對象的生活,他們的一言一行通常都會被往好的方向解讀。迷戀對象的日常行為也會被個體當作是在「隱藏自己的感情」。
如果要把這個抽象的概念具體化一點的話,我似乎想到了一個很具有代表性的人物。
咳咳,嚴肅起來。想想《東邪西毒》里的林青霞吧。
《東邪西毒》畢竟是一部文藝片,對很多情感和表達都做了藝術化的處理。但我剛看第一遍的時候,腦子裡就只冒出一句話:這人有病吧??
明明只是一場可有可無的邂逅,一句微不足道的承諾。怎麼就值得讓她迷亂了心智,變成了世間最膽小、最軟弱的人呢。
一會慕容嫣,一會慕容燕,真真假假,連自己都誆了進去,到頭來也沒能把想說的話傳達給他。
她似乎生動地演繹了一個人陷入愛情後可以有多脆弱,可以有多瘋狂。那作為觀眾的我們,又該去同情誰,責怪誰呢。
其實在愛裡面,每個人都是在找尋自己想要的東西罷了。
如此一來,任何得到與失去不過都是虛妄了。
再看這部片子的時候,我只覺得,真是美。
前邊也說了,Limerence代表一種不健康的心理狀態,屬於比較極端的情況。但在現實中,很多人都曾有過類似的體驗,只不過程度有所不同。
這其實是一種很矛盾的狀態,所謂「短暫的執念」。一方面來說,你的愛慕之情來勢洶湧,鋪天蓋地,對方几乎佔據了你的全世界。然而這種看似執著的念想,燃燒得過於猛烈,往往可能熄滅得更快。
我不知道這種執念最後是怎樣才能得到解脫,是不是每個人都得要修鍊成獨孤求敗。
我突然發現,那些曾經讓我不齒的所謂「多情之人」,我似乎對他們多了一層理解,忍不住要跳出來為他們正正名。
其實愛裡面是沒有對錯的,成熟的人應該學會在感情中各取所需。有時候之所以會受傷,是因為你允許自己被傷害。我始終相信,一段感情的結束從來都是兩敗俱傷的,沒有人躲得了痛苦,只不過表現的形式不同罷了。
荷爾蒙的懲罰
再回到這個問題,為什麼有的人會見一個愛一個?至少我現在明白了。很多時候,真的是身不由己。
01
A內心很鄙夷那些「亂搞男女關係」的人,隔三岔五換對象的人總讓她感覺不舒服。她覺得自己似乎有點自命清高,但無論從生理上還是心理上她確實是抵觸這種行為的。
但另一方面A對自己又感到很困惑。她似乎特別容易對別人動心,總是很輕易地喜歡(或自以為喜歡)上一個人。好感開始的原因各種各樣,經常連A自己都莫名其妙。
這「愛意」像是一場呼嘯而來的龍捲風,破壞性極大。A根本控制不了自己的感情,一點點的好感放在心裡,很快就生根發芽長成了參天大樹。她開始成天惦記這個人,幻想著有他參與的生活會是什麼樣的。突然某一天開始她每天一睜眼就想到他,晚上閉眼最後想到的還是他;做什麼事情腦子裡都有他的影子,好像他們認識已經有很長時間了。
好在A還足夠理智,她不想讓別人察覺她的病態心理。A無法剋制自己的思想,但起碼懂得剋制自己的行為。她於是變得冷淡,一副拒人於千里之外的樣子。她從不主動聯繫,就算收到信息她的回復也是淡淡的。A想讓對方知道,她一個人活得很精彩,對方的存在其實並不對她產生太大影響。
這種心情其實很累人,A感覺自己每天都在坐過山車,情緒在兩個極端間來回搖擺。今後再遇見一個人,A學會了暗示自己,憑藉以往的經驗,她清楚這樣下去是不會有好的結果的。每一次都是以失敗告終,她想,每一次都留下不愉快的回憶。何必呢。她開始學會不再抱有希望,不再給任何人接近她的機會。
02
「迷戀」本質上更像是一種心理障礙。它給個體的生活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響,有時甚至是災難性的破壞。
當某名男子無意中走進C的生活,C不可避免地又一次深陷痴迷。她開始像著了魔一樣的在意對方。在對方身邊時會極度緊張和害羞,甚至可能出現顫抖、心悸、全身無力等生理反應。這種痴迷成為了C的軟肋,她的情緒完全由著對方主宰。對方的一個小舉動,就有可能使她從天堂跌進地獄。
C幾乎產生了在對方面前「抬不起頭」的錯覺,她的行為也因此處處受到限制。她可能不由自主地表現得很笨拙,不會講話,扭扭捏捏,行為可疑。她的焦慮感越來越盛,導致她做出一些更加不可理喻的事情,無形中加速了雙方關係的破裂。
C的內心恐懼著被對方拒絕,害怕自己的一片痴心落了空。就算她深知得不到對方,還是會刻意曲解他的種種行為,努力留給自己積極的暗示。兩人有相處的機會時她感到狂喜;被對方忽視時就陷入深深的絕望,她不得不靠著回憶以前相處的種種來給自己安慰。
幾乎每一次都是同樣的流程,同樣的結局。她一遍遍體驗著被拋棄的孤獨、絕望,還有清醒後的羞憤和失望。她開始感到麻木,面對中意的人她更加躊躇著不敢上前,不知道該怎麼面對。最後她終於繳械投降,宣布放棄。
03
有的時候不禁會想,得到真的就是幸運嗎?
而得不到,真的就是不幸嗎?
看看黃藥師,他一生愛過那麼多女人,欠下了無數情債。那些人被留在了身後,都成了一個個搖擺不定的影子。最終也抵不過一壺「醉生夢死」來的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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