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弱意志力】關於偷竊或許只是一個標籤名詞

【強弱意志力】關於偷竊或許只是一個標籤名詞

來自專欄哲學雜貨鋪

談偷竊

偷竊之人,如過街老鼠人人喊打;偷竊之事,如滔天大罪不可饒恕。

在人們的觀念里,偷竊之罪最不可原諒,它給人們帶來的危害甚至要比世界上最惡劣的罪行都要嚴重。因為大惡並不常見,但偷竊卻隱藏在我們生活周邊,讓人防不勝防。偷竊小到鄰里之間的摩擦,到大國家文物的丟失,我們通通只用這兩個字來統稱,這要麼是相似的文字太少,要麼是其本身含義過於寬泛,以至於再找不到其他字眼來替代。

談到偷竊,普通人的第一反應是厭惡、憎恨,要是你身邊的朋友給某位陌生人打上了「疑似小偷」的標籤,那麼肯定會招來全民懟罵。但如果我們反過來想,究竟這個標籤人物做了什麼傷害大家的事,以至於被所有人排斥呢?是他本身的行為嗎?不,是「小偷」這個意志標籤。

人們討厭小偷這是天經地義,因為他們想不勞而獲,他們會想盡辦法去謀取那些合理的私有財產,經過幾千年的意志傳承,人們早已陷入到了「小偷」的意志標籤里,只要稍微提及便心生警惕,這種現象叫意志的條件反射,就跟醫生敲膝蓋骨實驗一樣,敲一下小腿會自動彈起來。其實在人的意志當中也存在這樣的「自然」反射,就拿「小偷」這個詞來分析,大部分人是沒有親身看到肇事者偷竊物品,但只要第一個人指出「某某是小偷」時,大家便會自行在腦海里創造一些畫面,這些被臨時想像出來的場景其實就是「意志反射」。

我們了解的小偷模樣是通過口述、文字、電視而來的,很多都是別人創造的意志,也就是他人的強意志力。我們姑且不論小偷的行為是否該判多大的罪,單單就意志來說,「小偷」本質上也是一次強弱意志力的交換。

「小偷」遭人痛恨,是源於過去人們對這個名詞的意志塑造,是他們把偷雞摸狗這等事定義成了偷竊,並擴散出去,讓更多人接受了這個意志畫面。大多數情況下,小偷的行為確實不妥,但對旁觀者而言,他們並非「第一受害者」,但卻能保持跟受害者一樣的心情,這當中就大有文章可想了。

如果我們換一個思維來看,究竟「小偷」做了什麼會讓你感到憤怒,是惡劣事件本身,還是這個「名詞」本身呢?

在我看來,「小偷」只是意志(思維)上的一個名詞。「小偷」和「警察」是對立的兩個意志(概念),他們只是代表兩個不同的名詞,而非兩種人的定位。如果你還懷著固有的思維來看待小偷,那麼難免無法跳出「前人意志的圈套」。在我認為,要想理解意志為何物,你首先得把大腦中已有的思維統統去掉(或者忘乾淨),也就是懷疑一切思維,否定一切思維,因為你腦海里的思維其實是別人的。

舉個簡單的例子,就現在而言,但凡你第一眼所看到的,第一手所接觸的東西,都會在你腦海里形成一個固有畫像,這個畫像便是「別人的意志」。是很久很久以前,別人在你腦中留下了某一類強意志力,才會讓你在現在看到某事,首先就跳出來那些「隱藏的意志」。

要是再說的直白一點,你眼前的電腦是何物?電腦里的各類軟體又是什麼?為什麼你的眼睛看到手機,會自然的在思維里立馬聯想到微信、微博、網路等,這些個思維真是你自己發明創造的嗎?難道它們(思維)不是通過朋友、同事等逐步滲入到你腦海中的?

現在要是我們刨除開身體里的所有固有思維,那麼你還會認為「小偷」是什麼呢?「小偷」只不過是個概念,而且是別人所創造的意志(思維),然後經過各種渠道最終強加到了你的大腦里,從而讓你形成了固有思維,一看到或者聽到「小偷」後,首先聯想到的就是畏畏縮縮、干著齷蹉低賤、人人喊打的那類人的畫像。

我們正是被過去的意志給洗劫了大腦。

在過去的幾千年社會生活里,「小偷」這類人物畫像已經根深蒂固,只要一提到這個名詞,人便在腦海里自然浮現出某種思維,這種思維一直隱藏著,一旦被提及,便會被自動觸發。依我看來,這種隱藏式的意志最為可怕。一個人一旦形成了固有的思維,便很難再更改。往後,這個人的行為習慣和處事方式都將深受這些隱藏式意志的影響,這將伴隨他的一生。

隱藏式意志的觸發(其實就是固有思維)造成了第二段的疑惑,也就出現了事不關己卻人人喊打的局面

意志是虛擬和不可控的,它無時無刻都在影響每個個體。你弄不明白腦海里無數固有的思維概念是何時進入的,也不會知道你無意中說出的一句話,會在別人的腦海里會形成新的意志,這便是意志的相互影響和交叉疊加。

我們處在一個意志交換的世界裡,所有人的意志都在互相交叉影響。這是個強對弱的意志世界,你所接收的認為天然合理的事情,其本質上都是強者所創造出來的。你願意交換那種意志,你就會踐行相應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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