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記前任,需要多久的時間?
前兩天,我在後台收到一位網友的留言。她告訴我,一個月前她跟她的前任分手了,這中間嘗試過挽回,斷聯,再挽回,可是都沒有結果。七夕那天,是她的生日,她臨時決定去到前任的城市,做最後一次嘗試,卻因為各種機緣巧合兩人並沒有見上。她在留言的最後這樣說道,「我可能真的找不回他了,我需要重新開始自己的生活了,但是我知道短時間內我還做不到。」
忘記前任,到底需要多久的時間?
我突然想起曾經在微博上看到的這樣一幅漫畫:同一張臉下有著一男一女的身體,兩個身子互推著對方,一張臉在力的作用下被慢慢剝離變成兩張臉回到各自的身體上。這個過程,兩張臉在拉扯中變得無比扭曲,即使是漫畫,隔著屏幕也能感覺到它的疼痛。
剛分手的時候,大概就是這種感覺吧。鑽心的疼痛感像是在剝離自己身上的肉,一層層蔓延開來。你總是想,我再跟他好好聊聊,其實是不是可以不分手的。只是你每一次這樣做了,換來的都是他再一次的冷漠和絕情。提出分手可能是假的,但答應分手一定是真的,你從來也不曾知道他是哪一刻開始就鐵了心要離開你了。
「他大概真的從沒有愛過我,他大概真的不愛我了。」當腦海里突然閃過這句話,你刪除了他的微信,於是你開始腦補了無數次他跟你發消息的時候,對話框里顯示出「你還不是她的朋友,請先發送朋友驗證請求」的場景。其實你還是很期待,期待他因為被你刪除氣到爆炸,然後跑來找你。可是他終究是不會來的,你哭著問閨蜜:「我還能把他加回來嗎?」
愛戀不過是一場高燒,思戀是緊跟著好不了的咳。
我在知乎上看到過一位網友這樣的評論:當你愛上一個人,千萬不要跟他一起吃飯;不要跟他聽一首歌;不要跟他睡一張床,因為如果有一天他走了,你吃飯的時候會想他,聽歌的時候會想他,睡覺的時候也會想起他,他滲透到你生活的點點滴滴里,幾盡讓你崩潰。
你還是會夢見他,從一周3次到一周一次。再後來,某一天你路過那家你們曾一起去過的餐廳,急匆匆的腳步突然變慢了下來,你看見靠窗位置上的男孩正寵溺地喂著女孩食物,那一瞬間你想起了一些人和一些事,就那麼一下下而已,緩慢的腳步繼而又匆忙起來。
有些事情就這樣慢慢過去了。我們總會遇見很多人,也會錯過一些人,發生故事的那麼幾個,在一起的只有一人。有些人已經退場,而有些人還在來的路上。
時間是最好的良藥,雖然我不知道要多少的藥劑才能大病初癒。但總歸是什麼都將過去,什麼也都會開始。
人生路上很高興遇見你!再見,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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