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拆、偷拆、幫拆——你能做到透過現象看本質嗎?

誤拆、偷拆、幫拆——你能做到透過現象看本質嗎?

來自專欄沈玉潮律師

誤拆、偷拆、幫拆——你能做到透過現象看本質嗎?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實施房屋徵收應當先補償、後搬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採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因此從2011年起,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了禁止「暴力拆遷」的行為。雖然此法條的制度從本意上是為了保障被徵收人的利益,但是上有對策下有政策,「誤拆」、「偷拆」、「幫拆」作為「暴力拆遷」的變體,其情況卻越來越多。

因此,了解「誤拆」、「偷拆」、「幫拆」的含義和行政,對相關主體及其法律關係進行分析,明確相關主體的責任及其承擔方式,對於保護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下面小編將為您一一闡述。

一、含義

「誤拆」是指行政機關作為徵收方,被誤拆人作為被徵收人,在雙方未達成補償安置協議的情況下,由於行政機關或其委託的施工方在拆遷過程中的不當行為導致被徵收人的房屋被拆除。

「偷拆」是指行政機關作為拆遷徵收方,被偷拆人作為被徵收人,在雙方未達成補償安置協議的情況下,行政機關未履行法定程序進行告知,在被徵收人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出現被徵收人的房屋被偷偷拆除的情形。

「幫拆」多發生在騰退拆遷中。具體是說,被騰退人遲遲不肯簽協議,並且拒絕搬遷時,村委會會組織已經簽了協議的村民,「幫助」不願搬遷的被騰退戶進行搬遷和房屋拆除,美其名曰「村民自治」。

「偷拆」和「幫拆」相對於「誤拆」更好理解,而且更好定性。但是對於「誤拆」,「誤」字理解的不同會對案件性質、最終結果有不同的影響,因此,下面小編將著重為您分析「誤拆」的相關內容。

二、責任主體及其法律關係

在「誤拆」行為中,一般涉及三方當事人,分別為被拆遷人、行政機關、施工方,行政機關與施工方合稱「拆遷方」。

被拆遷人是指屬於徵收範圍內但尚未達成徵收補償協議的被徵收人。行政機關即由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房屋徵收部門、房屋徵收實施單位。施工方是指具有市場准入資質和專業資格的房屋拆遷機構,是純民事主體。

三方當事人之間存在兩個法律關係。

第一,行政機關與被誤拆人之間形成的以房屋拆遷為內容的行政法律關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四條第二款:「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徵收部門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

第二,行政機關和施工方之間形成的委託代理關係。房屋徵收部門與施工方簽訂合同,委託拆遷施工方實施具體的拆遷工作。施工方的拆除範圍和拆除對象應是在合同中予以明確的。施工方在實施拆遷行為時是以行政機關的名義,其本身並無任何權利去拆除他人的房屋。

三、「誤拆」的定性

許多被徵收人在遭遇「誤拆」時,往往會產生疑惑,究竟是「誤拆」嗎?到底應當如何定義「誤」呢?

實際上,在維權實踐中,「誤拆」一般都會被定性為是「故意拆除」。當然這種「故意」,有兩種情況,一是行政機關的故意,徵收方可能會暗示施工方「誤拆」被誤拆人的房屋;或是故意未給施工方表達清楚,使其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拆除。二是施工方為了儘快完成受託事項而故意「誤拆」。具體來說,「故意」體現在許多方面。

第一,「誤拆」一般均因為徵收方未能在委託合同中明確拆除對象、拆除範圍。由於具體的施工方是受徵收方的委託,因此應當在合同中對於相關事項進行明確,否則就很有可能會對被徵收人造成損失。因此應當明確而未明確時,有理由相信這是徵收方的故意行為。

第二,徵收方、施工方對於被誤拆人的辯解不理。一般情況下,在施工方實施具體的拆除行為前,被誤拆人都會明確表示自己的房屋不屬於拆遷範圍或是尚未達成徵收補償協議,是不能被拆除的。而且,徵收方和施工方對於拆遷範圍和對象都應當是明確、知曉的。因此,如果在這種情況下,房屋被「誤拆」,那麼很明顯是故意而為。

第三,徵收方或是施工方聲稱被徵收房屋是「違法建築」,應當予以拆除。由於是否是「違法建築」,是不由徵收方和施工方進行認定的。因此以「違法建築」為借口而「誤拆」,一般都可認定為是故意行為。

四、對於「誤拆」,如何維權?

根據上文,「誤拆」中的法律關係有兩方面,第一,徵收方和被誤拆人之間形成的房屋徵收為內容的法律關係。第二,徵收方和施工方之間的委託代理關係。

明確以上法律關係,完全可以得出以下結論:即只要徵收方與施工方存在委託關係,就應該以徵收方為被告提起行政訴訟,由其承擔相應的責任。而根據上文對於「誤拆」的定性,「故意」有可能是徵收方所為,也有可能是施工方所為。因此對於那些並非是由徵收方的授意導致的「誤拆」或「偷拆」,行政機關可在行政訴訟結束後以拆遷方為被告提起民事訴訟,向施工方進行追償。許多被誤拆人在遭遇「誤拆」時,都選擇了以施工方作為被告提起民事訴訟,雖然也是一種解決方法,但是不利於對徵收方進行追責。

綜上所述,「誤拆」、「幫拆」、「偷拆」都是違法行為,是「暴力拆遷」的變種。當您遭遇上述行為時,要勇於使用法律進行維權,保護自己的合法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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