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要幸福啊」是我對你最後的溫柔
來自專欄陳默晨的情感專欄1 人贊了文章
「我知道的,
我再也不會遇見那個把我寵成寶的人了。」 七月二十二日二十點二十七分 微博
總是假裝無所謂,對於所有人的來去選擇無動於衷。
我知道,感情到了分岔路口,再也回不去了。
所以選擇不告而別,因為,我不是個好演員。
躲在黑暗的角落裡,掩飾著自己,告訴自己,不過是錯愛一場,沒什麼必要傷心難過。
於是總是把自己的生活塞得滿滿的,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不想被誰打擾,也不想讓自己腦子靜下來,被東西裝滿的腦子,應該就不會再去想一些難過的東西。
所以,被貼上了標籤,渣男。
可是,愛而不得,這種遺憾,又有誰會懂?
時隔一個月之後,看著他留下來的東西,眼淚不自覺的落下。
疲倦的關係,讓我選擇了結束。
微信給他發了消息:分手吧。
他回了一句:確定嘛?
我猶豫了一下,最後打出兩個字:確定。
於是,這段感情就這樣平淡的結束了。
晚上回家在門口發現他正拖著行李,站在黑暗的角落裡,看到我,走上前輕聲說了一聲:「回來咯。」
我沒有說話,轉身開門。
他抱怨的說道:「又不說話。」
然後進門拿了耳機,拖著行李箱走了。
我關上門,看著空蕩蕩的房間,沉默了片刻,癱在沙發上開始玩起了遊戲。
之後,我們沒有再聯繫過,生活並沒有因為他的離開而改變什麼,依然每天上班下班,在外面吃飯後自己回家,玩遊戲然後睡覺。
只是,我失眠了。
他走了,還帶走了我的夢。
麻木的過著每一天,彷彿從來沒有遇見過他,不難過。
直到最後我才發現我欺騙了自己。
愛而不得,這種遺憾,只有經歷過的才會懂。
幻想過遇見一個人,然後兩個人相伴著過一輩子。
可事實是,即使珍惜了依然不會有結果。
進這個圈子有六年了,遇見過太多的人。
其實遇見的每個人都很好,我也很珍惜。
畢竟,有一個人能去愛,多可貴。
即使明知道沒結果,還是願意相信有一點可能,不留下遺憾。
每一次以為遇到了愛情,所以把心掏出去,最後留下的,只有千瘡百孔。
不合適的原因,大多是因為感情里,總是單方面的付出。
因為醜醜,我懂得了去照顧和珍惜別人。
所以之後遇見的每個人,我都細心溫柔的去照顧他。
可是這種付出彷彿變成了理所當然,總是自動的忽略了我的需求,其實,我也希望被照顧,被關心,被寵愛。
我知道的,我再也不會遇見一個像醜醜那樣對我好,寵著我,照顧我的人了。
我知道的,我們再也回不去了,就像前幾天剛睡醒時接到他要出國前給我打的電話,我把所有的話都往下咽,只是平淡的祝福著,然後掛掉電話之後,抑鬱了三天。
我知道的,我不該再去打擾誰,因為每個人有自己新的路要走,而我,已經是個過客了。
或許,遇見了最好的,其他的,再也比不上了。
其實,最寂寞的,莫過於回憶。
不管是醜醜,小六,小騙子,小陳,小方都一樣,每個人對我而言都難能可貴。
就像我對小六說的:「我怕來不及好好告別。」
並不是每個人都像小六一樣會回頭,並不是每個人在分開後還能再見面,並不是每個人會一直等待著。
其實感情說白了就是你情我願,結束了也就各自不再打擾。
我沒有選擇好好的告別,而是把所有的祝福放在心裡禱告著。
謝謝遇見,謝謝相擁,謝謝,相愛。
還是要幸福,才不辜負我們曾相愛一場。
寫了快一個月才終於好好的寫完,將近一個月的失眠,暴瘦了好幾斤,整個人像行屍走肉一般的度過。
整天活在回憶里,恍恍惚惚,這種感覺真是難受呢。
可是還好啊,寫完這篇文章,我終於可以放下,開始新的生活了。告別過去,不再將就。雖然孤獨,但是還是要繼續流浪啊,怎麼可以被眼前的挫折打倒了不是?說不定明天就遇見那個對的人了不是?畢竟,我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我也有很多的夢想要實現的呢~你也是啊,相信壞的總會過去,好的總會來到的。在遇見愛情的時候就去牢牢抓住,別去管太多以後,畢竟未來的事誰又說得定呢?你看啊,天又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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