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兒腦癱有哪些表現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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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表現
普通讀者認識的腦癱表現就是不會翻、坐、爬、站、走或者站和走的非常難看,像跛、瘸一樣;大多胳膊和腿僵硬,還有的是全身非常軟。
腦癱主要臨床表現是持續存在的運動障礙、姿勢異常、肌力和肌張力異常、反射異常。
(一)運動功能障礙
隨著生長發育的階段表現不同。核心的表現是運動減少和運動不能。如吸吮力量不足,吃奶、餵養困難;一側(上,下,左,右側或一肢)肢體基本不動或異常活動;也有表現為易激惹、異常哭鬧、受刺激時四肢強直僵硬等。進而是不能按生長發育規律建立「翻、坐、爬、站、走」等運動形式。
原有一些觀點將「運動發育落後」併入運動障礙的早期表現,認為按照生長發育節點,沒有出現「翻,坐,爬,站,走」的運動形式,就可以考慮腦癱的診斷。這就給醫生早期診斷帶來了干擾,也給家長造成過度的緊張和焦慮。因為臨床證實相當多的「運動發育落後」並不是腦損傷造成的,也有相當多的小兒腦癱運動發育並不落後,只是異常。因此,2014年全國小兒腦癱專業會議將「運動發育落後」剔除於小兒腦癱診斷標準。如果存在「運動發育落後」,應該引進高度重視,儘快到專業機構諮詢門診,以獲得小兒腦癱專業人員的幫助。
(二)姿勢發育異常
就是在各種體位狀態下,出現與正常小兒表現不同的奇異刻板姿勢,是小兒腦癱最明顯的體征。姿勢異常往往是由於腦損傷導致中樞上,下神經元聯繫不暢,下神經元失去中樞控制而出現反射異常,肌張力異常,進而發生姿勢異常。一般情況下可分為,肌張力低下型姿勢,肌張力亢進型姿勢,非對稱性姿勢,原始反射殘存姿勢,步態異常姿勢等。比較明顯有蛙位、尖足、剪刀步、棒狀腿、頭偏斜等,還有些表現可以通過運動激發表現出來,這部分內容會在本書第三章「蕾波早期評估診斷技術」中詳細介紹。
(三)肌張力異常
是絕大多數腦癱患兒均存在的表現。不同類型的腦癱,可以有肌張力亢進型、肌張力低下型和肌張力動搖型三種不同表現。亢進型表現為肌肉硬度大,擺動度小,關節伸展度小,有鉛管樣或齒輪樣感覺;低下型表現為肌肉鬆軟,擺動度大,關節活動度增大;動搖型表現為安靜時肌張力不高,但當受到刺激時或做其一動作時便出現肌張力增高亢進和高低動搖不定。
(四)肌力異常
主要是指肌肉力量不足,基礎肌肉力量不足造成全身鬆軟;持重(克服地球引力)不足造成直立行走困難。肌力不足是造成姿勢、運動異常的主要原因之一。
(五)反射異常
主要表現是原始反射消失過晚或殘存,圍繞適應地球引力的立直反射和平衡反應出現延遲。小兒腦癱的實質是上運動神經元(大腦皮層)損傷後對下運動神經元控制指揮能力的減弱或損失,形象一點說就是出現了「無指令,無管理」的運動狀態。下情不能上傳,上情不能下達。人在胎兒期的神經反射主要是生物低級反射發育,如吸吮反射,自動步行反射,擁抱反射,握持反射等。出生後主要是大腦皮層在逐漸控制低級活動的同時,適應地球引力,進化為直立行走的高級反射發育過程。這種反射可以當身體在空間發生位置變化,或者重心發生轉移時,主動將身體恢復並保持直立平衡狀態。如果這期間大腦損傷,應該受到管控的原始反射將持續存在,應該建立的適應地球引力的立直、平衡、協調反射不能按時出現,個體生物運動進化過程障礙或停滯。
二、伴隨表現
小兒腦癱的定義偏重於運動障礙,其實腦損傷不僅僅是運動神經中樞和運動傳導通路的損傷,也會存在除運動以外的其它中樞損傷和聯絡通路損傷。如智力障礙,聽力/視覺障礙,語言和言語障礙,癲癇,行為異常等。如腦癱合併智力低下,腦癱合併癲癇,兩種以上的合併症也稱複合腦損傷。所以腦癱也可以認為是,以運動障礙為主要臨床表現的腦損傷或腦損傷綜合症。
常常因為患兒運動問題突出明顯,而忽略了其它問題的存在。往往對運動障礙的康復替代其它問題的干預。這也提示在小兒腦癱康復過程中,診斷評估和定期複查的重要性。
三、繼發表現
臨床觀察到腦癱的繼發表現主要有肌肉、肌腱攣縮;肌肉及其與周圍組織粘連;肌肉肌力弱、萎縮;軀幹扭轉;髖脫位;脊柱畸形等。 發生肌肉攣縮、粘連、萎縮的原因,除痙攣沒有及時採用有效的方法干預抑制外,提醒大家的是在康復治療過程中牽拉過度、按揉力度過大的損傷,有創治療的損傷及缺乏任務導向性的功能訓練等,都有可能造成和促進攣縮、粘連、萎縮的發生,應當引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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