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馬男」事件持續發酵,英雄真的生錯了國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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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獲權轉載:BiuBiu在英國(ID:BiuBiuApp)
近日,網上流傳一段視頻,視頻中一名開寶馬車男子與騎電動車男子在路口發生爭執,「寶馬男」從車中拿出長刀砍向騎車男子,未想到長刀掉落被騎車男子撿起,騎車男子持刀還擊將「寶馬男」殺害。
針對該起案件和視頻,網友們引發熱議,寶馬男手持長刀砍人,騎車人在躲避過程中撿起掉落的長刀反擊,是正當防衛。也有網友認為騎車人追砍寶馬男並致其死亡是防衛過當,涉嫌故意傷害。
當時Biu君看到這個新聞的時候,立刻上網搜索了這個所謂的寶馬男,想看看這個人究竟是什麼來頭。然後再回看了一下視頻。
別看畫面里的寶馬男身材矮小,他就是傳說中的社會人龍哥,平時的畫風是醬嬸兒的:
每天的鍛煉內容是這樣的:
平時給人的感覺是這樣的:
這種紋身紋出緊身衣的社會人,據各方網友爆料還有屢次犯罪前科。
在很多人看來,寶馬車上的紋身男仗著人多勢眾,當街毆打併持刀追砍他人,電動車主的反抗屬於正當防衛,在危難時刻對自己的正當人身保護,值得理解和同情,認為其行為不能構成犯罪。對於這起事件是否為「正當防衛」,網友們引發熱議。然而,在其他歐美國家的同類案件的對比下,中國法院判定正當防衛時的極端謹慎,更讓許多人憤懣不平。
2011 年 1 月,美國佛羅里達州 14 歲少年薩維德拉在校車上遭受高年級學生霸凌,逃下車後,緊追其後的霸凌者又用拳頭擊打他的頭部。薩維德拉向領頭的霸凌者努諾連捅 12 刀將他刺死。而佛州地方法院就以「自我防衛」為由,判定其謀殺罪名不成立,無罪釋放...
為什麼在中國構成正當防衛這麼難?為什麼中國與歐美各國有如此大的差異?
在中國司法實踐中,案件被告提出正當防衛的話,得到法院承認的情況相當少見。有研究者從全國各級法院公示的正當防衛的案件中調取了 226 份判決書,其中絕大部分被判為不構成正當防衛或防衛過當,認定正當防衛的僅為 6%。
這一現象的直接原因是:中國法院認定正當防衛的門檻過高。
中國刑法對正當防衛的規定寫在《刑法》第 20 條: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法條雖然字句清晰,但法官在處理具體的案情時,並不是依據這些措辭抽象的法條,而是從法條中提取歸納出某種情形的條件,再將其與案情一一比對認定。在Biu君這兒是這麼理解的:想要判斷是否是正當防衛的行為,可能要看被害者是教授還是強姦犯。
在這一過程中,正當防衛的門檻就被提到了一個極難滿足的層級。
中國刑法通說認為,構成正當防衛的條件包括以下幾項:
一、起因條件,正當防衛的起因必須是客觀存在的不法侵害。
二、時間條件,即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當中。 三、主觀條件,具有防衛意識。即防衛人要認識到不法侵害正在進行,且其防衛行為是為了制止侵害、保護合法權益。四、對象條件,即防衛行為是針對不法侵害人進行的。
五、限度條件,即防衛行為不能明顯超過制止侵害的必要限度,否則構成防衛過當。
經過這樣一番重組,看似簡單的法條立刻變得複雜無比,而且在具體實踐中,想要達到正當防衛的門檻,如同登天。
同樣是關於「正當防衛」的案例,不妨看看2009年發生在英國的一起判決。
2009年,英國布拉德福德 (Bradford) 一名56歲育有兩子的父親布塔 (Zabhullah Boota),被控訴引誘性侵一名8歲女童,不過由於法律上的程序與漏洞,讓他最後無罪釋放。
根據女童母親表示,女兒始終走不出陰影,且當她得知傷害她的人竟無罪釋放時,整個人都崩潰了。她根本無法專心於課業被退學,也認為自己一輩子都無法結婚。
2015年,已經14歲的女童,持刀闖入布塔的家,當著兩個年幼孩子的面,將刀子一把刺入布塔胸口。小女孩在刺傷了這個強姦犯之後,平靜地走到當地的警局自首。隨即女孩被警方逮捕,被判謀殺未遂。她則請求法官改判罪刑較輕的嚴重身體傷害罪。而法官不只答應,也取消她原本該付的罰緩。
法官對女童說道:把像你一樣的受害者送進監獄是種恥辱。最後法官表示,法律已經背叛她一次,這一次他絕不會再讓這種事發生。
英國哲學家培根曾經說過:「一次不公正的審判,比十次犯罪所造成的危害尤烈,因為犯罪不過弄髒了水流,而不公平的審判則敗壞了水的源頭。」
各個國家之間的法律規定不同,對正當防衛的理解也各有說辭。但是Biu 君認為,好的法律是能「懲惡揚善」,而且可以調節、約束人們的行為,引導、鼓勵人們向善。遺憾的是,在很多時候,都缺乏明確的制度規定。甚至在某些時候,制度規定都成為了冷漠的催化劑。行善者要付出高昂的代價,行惡得不到應有的懲治。惡性循環,不斷的扭曲了大家的三觀。也怪不得很多網友在對「寶馬男」這起案件連連感嘆,英雄生錯了時代。
對於「寶馬男這起案件,大家又有什麼樣的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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