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人被催婚催生,那古人呢?

現代人被催婚催生,那古人呢?

來自專欄歷史那些事兒

前段時間,很多人在朋友圈討論個稅改革在31日下午,已經被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至此,七次大修後的新個稅法正式亮相!

新個稅法於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則施行最新起征點和稅率。

新的稅法頒布最受益的無疑就是中等以下收入的群體了,這無疑對我們加班狗來說是福音,交的稅少了,省下的錢可以用來吃喝玩樂買了。

但新個稅法有規定: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

我們來劃一下重點,子女教育支出......

毫無疑問,個稅中有孩子家庭將會受到照顧,那問題來了,單身狗怎麼辦,子女教育支出,老子婚都沒結,哪裡來的孩子啊?

為此許多網友都紛紛表示,婚姻要自由,生育要自由,表示是變相的催婚催育,但其實古往今來,婚配生育一直都是國之根本,歷朝歷代對於婚配都有法律規範,相比之下,現代的根本算不上催婚催育,相反扣除子女教育支出更是一項利國利民的好政策,接下來就讓我帶大家了解一下古代人的婚配生育。

我國古代歷史上婚配年齡的演變大致分為三個時期:西周至秦漢時期;魏晉南北朝時期;唐宋至明清時期。


01

我們先來講一講西周至秦漢時期,先秦的婚嫁年齡應該是按照《禮記》所規定的男女成年標準來理解的,嫁娶年齡一般標準是男20歲、女15歲。

《國語·齊語》中記載,春秋五霸之首的齊桓公姜小白(這貨名字好可愛)同志就頒布法令,規定「丈夫二十而室,婦人十五而嫁」。

而越王勾踐(卧薪嘗膽的那傢伙)為了雪恥滅吳,需要大量擴充軍隊,於是規定壯男不能娶老妻,老男不得娶少婦,並且要求青年男女及早結婚生育,為此頒布了法令來執行。

「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 《國語·越語》

「女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 《漢書·惠帝記》

簡要的分析西周至秦漢時期的婚齡規定 ,特點是婚嫁年齡與成人年齡相一致且有一定強制性, 即男女到達成人年齡以後在一定期限內就必須結婚 。

古代的男女成年以後要舉行成年禮 。男子二十舉行「冠」禮,女子則十五行笄禮

在舉行完成年禮之後,男子和女子就可以擇偶了,和前面以性成熟為婚嫁條件相比,這樣通過成人年齡來結婚更為合理進步。


02

到了魏晉南北朝時期,由於戰亂頻繁,民不聊生,人們長期處於饑寒交迫的狀態,甚至很多家庭在女人懷孕生產後,將嬰兒(多為女嬰)溺死,或者直接逃避結婚(你沒有看錯,早在魏晉時期就有恐婚族),戰亂導致人口快速下降,而人們過著沒有明天的生活,普遍沒有了生育激情。於是為了快速繁衍人口,晉武帝司馬炎頒布了法令。

「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長吏配之。」—— 《晉書·武帝記》

這對於當時的大齡單身男人簡直就是福音,這樣經過國家配對之後,晉武帝又發現社會男女比例嚴重不平衡,於是過了兩年晉武帝又發布了新的法令。

「家有五女者,給復。」—— 《晉書·武帝記》

這樣看來,司馬炎的法令還是比較寬容仁厚,都是為國為民,但是劇本還得照著歷史寫,沒過幾年,晉武帝下線西去,皇位傳到了白痴皇帝司馬衷的手裡,他果然也不負眾望,西晉沒幾年就滅亡了。

中國步入南北朝時期,國家混亂,社會黑暗,法律法規嚴酷苛刻,而為了增強軍隊,繁殖人口,人們的生育年齡也更加低齡化。

在南朝宋時期如果女孩適齡仍未出嫁即為犯法,家裡人都是要跟著坐牢,這也就是《宋書·周朗傳》中說的「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

而在北朝的北齊,皇帝高緯(就是他賜酒毒死了帥氣的蘭陵王)更是嚴苛殘暴,他在武平七年(公元576年)頒布法令。

雜戶女,年二十以下十四以上未嫁者 ,悉集省,穩匿者,家長處死刑 。—— 《北史·齊本紀下》

所以北齊的父母催婚是這樣的:你還不想結婚?那你是想我們死嗎?注意,這可不是威脅,而是在陳述事實。

值得慶幸的是,頒布法令的第二年,北齊就滅亡了,而滅亡北齊的北周其實早北齊兩年就頒布法令,規定男十五,女十三為法定結婚年齡,這是我國歷史上最低的法定結婚年齡。

實際上,在整個魏晉南北朝時期,男女的婚嫁年齡都是呈逐步下降的,而且實際上的婚嫁年齡比法律頒布的法定年齡還要小。

南北朝女子的結婚年齡十分小,十歲的都有,令人髮指。

劉宋前廢帝劉子業(超級殘暴的昏君)的何皇后,十二歲出嫁;

劉宋明帝劉彧(也是殘暴君主)的王皇后,十三歲出嫁;

南梁高祖蕭衍(佛系君主)第4個女兒富陽公主,十一歲出嫁;

北周高祖宇文邕(比較有水平)的女兒平原公主,十一歲出嫁,

還有那商女不知亡國恨,隔江猶唱後庭花的陳後主,他最寵愛的貴妃張麗華十歲就嫁給了他。

早婚帶來的影響就是女子過早的生育,這無疑對身體有著巨大的傷害,但是這一情況主要是由於當時社會長期動蕩不安,未婚女性的人身安全十分沒有保障,很多有女兒的家庭都迫切希望能夠將女兒出嫁,這樣不但能夠減少支出,同時也能夠解脫。

個人看來,最主要一點就是當時人壽命短,有人根據科學史料推算,魏晉南北朝男性人均壽命39歲,女性人均壽命46歲。當時需要儘早結婚生育,來延續後代。所以當時有個說法「三十而祖」,意思就是三十左右當祖父,因此我們可以看到一連串驚奇的數字。

蕭道成(427—482),長子蕭賾(440—493),蕭道成13歲做父親;

拓跋晃(428—451),長子拓跋濬(440—465),拓跋晃12歲做父親

拓跋濬(440—465),長子拓跋弘(454—476),拓跋濬14歲做父親

拓跋弘(454—476),長子元宏(467—499),拓跋弘13歲做父親

不得不承認當時的皇室貴族都普遍的早婚早育,而且壽命較短,為求家族延續,十幾歲就生子已是常態。所以在魏晉南北朝時期,各國婚配年齡雖各不相同,但當時無論南北,結婚低齡化十分嚴重,而且各國都以早生早育為俗。


03

到了隋唐時期,中國結束了近四百年的動亂時期,唐太宗重新規定了「男子二十,女子十五以上始得婚配」。

從宋朝開始至清朝,結束了婚齡不斷變化,也改變了先秦至漢時的以成人年齡為結婚年齡的歷史傳統,而是按照《素問》中「天葵至」(天葵至指得就是女生來大姨媽)為起點婚齡宋寧宗時就頒布法令:男年16,女年14即可結婚(請注意是即可,法律較之前溫和寬容多了)。

穩定的社會以及善業繁榮帶來的經濟發展,宋朝民間也多都沒有出現早婚的現象,許多名人甚至把這一法規寫入家訓,比如朱熹的《家訓》中,明確規定家族起點婚齡為男子16歲,女子14歲,而到了明朝時,朱元璋在建國不久後,就頒布法令,以朱熹《家訓》中的起點婚齡為全國法定結婚起點婚齡,這條法律直到清朝末年也依舊如故。

看了這麼多,不禁會想古代有沒有禁止早婚早育的法令呢?還真有,同樣是魏晉南北朝時期的西魏皇帝元寶炬就曾頒布法令。

「女子未滿十三以上,勿得以嫁」 。—— 《北史·魏本紀第五》

但是並沒有改變當時整個國家早婚的風氣,而且沒過多久西魏就被宇文家族的北周取代,還有唐朝的王梵志,算是最早提出「只生一個好」的人:「生兒不用多,了事一個足」。他擔心人口過快增長會帶來一系列嚴重的問題,所以提倡少生,重視素質教育。

不過就整體而言,古代為了延續後代,還是鼓勵早婚早育的。而為了達到「逼婚」的目的,各代帝王們各出奇招,獎懲並用,所以現在的的我們其實是相當幸運的。

最後多嘴問一下,要收單身稅了,你們準備好脫單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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