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崑山龍哥」:人間從無太平盛世!不做聖人,但切勿盛氣凌人!

說「崑山龍哥」:人間從無太平盛世!不做聖人,但切勿盛氣凌人!

前言

「崑山龍哥」事件發生之後,雖有關注,但一直隻字未言,實在不知道從何說起。因為這樣的惡性行為從未間斷,媒體也從未停止過報道,但充其量就是營造了又一個熱點。

崑山,毗鄰上海,被譽為「小上海」,其經濟水平、人才實力可見一斑。相比「窮鄉僻壤出刁民」,如此傑出的小都市本應給人便捷、健全、安康等各種正面印象。

然而,有人性的地方,就一定存在醜陋——惡人並不會因為環境而停止胡作非為、囂張跋扈,甚至自認凌駕於既有法規之上,通俗些說,就沒有大爺擺不平的事。

比如龍哥,正是從首都北京半遷徙半逃亡來到崑山。

「崑山龍哥」整件事的過程其實就是因為一起再尋常不過的機動車與非機動車之間摩擦而引起的,如若按照正常事態,要麼私了,要麼報警——按責辦事。

但最終竟演繹成病態的悲劇,一聲嘆息——都是人物啊。

機動車一方,龍哥,背著一身前科,底子不乾不淨,碰著「條子」也說不出什麼理來,索性提著刀帶著酒勁,從車上仗勢走出——這種事他應該不是第一次干。在他以往的認知中,一般人物遇著這種情況大抵以命要緊。

但非機動車一方雖是酒店普通電工師傅,但他逮住機會選擇了自衛與反抗,數刀將所謂的龍哥斃於崑山乾淨的大馬路邊。

至此,社會輿論炸了,涉及文身、黑社會、自衛、社會治安等各類容易引人深思的話題,甚至淘寶都有了「龍哥同款」等等。

眾說云云,至少這次命運善待了「反殺男」(網路給予的模式化稱號)。

崑山法院判決,「反殺男」于海明行為屬於正當防衛,無需負刑事責任。

《康熙微服私訪記·綾羅記》中有休六這麼一位角色,街上混混,但心眼、計謀也算有點,劉海龍連休六這樣的角色都比不及,也能混出個「龍哥」的名號,但偏偏社會上這樣的「哥」比比皆是。

看多了社會上的幸福祥和,娛樂下的歡聲笑語,彷彿人間一派太平盛世,但陰暗角落的罪惡從未停止過繁衍。對抗惡行,法律只是其中一種工具和依據,在權利甚至性命遭遇威脅時,若不能自保,則人神共憤。

比如去年的三色虐童事件——聞者咬牙切齒,雖不提倡以惡制惡,但對待傷害自己幼崽的畜生,有必要亮出獠牙利爪,撕碎它們。

再比如職場性騷擾等,常聽聞的多是可憐兮兮的受害者姿態,但往往都成了媒體所謂的內容和看客生活中的八卦,滿嘴鼓吹著女權主義,卻又忽視勇敢的力量。法律懲戒不了所有的罪惡,我們或消滅不了禽獸,但也絕不能無聲地任其凌辱。

一次次血的教訓在告示,我們應該自衛和捍衛,警鐘喚不醒裝睡的人,勇士也救不完扎堆的慫包。

透露一件個人經歷,雖不及「崑山龍哥」性質嚴重。

多年前,我也曾在無錫南長街遭遇過類似惡行,就被所謂龍哥樣色的人握著彈簧刀,威脅著索要現金或成條香煙。

如今,南長街兼具文藝與情懷,但別忘了,這些地方一直都不會至清至凈,就在去年也發生不小事件,當時也撰文以作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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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晃蕩數年,我也已被貼上「社會人」標籤,但還是死乞白賴在手腕文了「文化人」仨字,既是提醒,也算反諷。

面對如此真正直擊人心的問題,嚴肅的本能總會踴躍跳出。雖說媒體輿論擁有一定力量,但看客多因娛樂調侃而一笑而過——從業者是否也應該反省下職業責任感?!

遇事當以自衛,無事更該自省。

末了,作為文身愛好者,我不足以討論「文身對社會的影響」,但還是老話,文身只是某種客觀存在,就如同龍哥喝下的酒。

錯的永遠都是人!

文字影響有限,懲治不了幾個惡人,寫下此文就當骨子裡尚有的綿薄的社會責任心。

世間不缺暴力、虛偽、污穢,但同樣不缺赤子之心,願我們都能善良一些,溫柔一些,正兒八經地勇敢一些。

言盡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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