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我們不該再和父母住一起了

或許,我們不該再和父母住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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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和父母一起住了。

這樣的話一直藏在心裡許多年,卻不敢說出口。

我不知道如果我提出想搬出去住,我媽媽會生氣還是悲傷,但我知道她一定不會平靜地說句好,那就去吧。

從小到大都是媽媽每天早起給我做早餐,我爸也會做,不過他更忙,照顧我衣食住行的事情只有媽媽來獨自承擔。看著我出門上學後她才開始忙碌自己的事情,整理房間、上班、工作、中午回家做飯,因為我又放學了。一日三餐從來不會落下,按她的話說:外面的飯不幹凈,做著吃多好,又健康又衛生。因此,我媽媽會做好多好吃的,都會每天問我想吃什麼啊,她就去學會然後做給我吃。從小時候一直吃的中餐,到後來喜歡吃的西餐,義大利面啊,馬卡龍啊,布朗尼;總之只要是你喜歡吃的,感覺媽媽都會做。

我媽媽愛乾淨,記得小時候我的衣服都是小夥伴里最乾淨的,雖然我也很貪玩,每天晚上都在小區里和小夥伴們追逐打鬧,地上打滾;但我的衣服從來都不會像洗衣粉去污廣告里那樣的臟,晚上回到家在我睡著後,都是媽媽給我洗乾淨,以備我次天更換。

隨著年齡的增加,我也過了弱冠之年,自己已經可以在寒暑假獨立坐班車去遠赴外地上大學;也可以獨立去一千多公里以外的城市旅行;並且可以獨立的完成很多以前媽媽幫我完成的事情。

雖然已經有了獨立完成家務的能力,但是父母仍然不忍心讓子女辛苦,也不相信子女能夠做得很好。總是用:你不會;哎呀,放著我來;別洗了,我一會洗,你洗不幹凈等種種理由來拒絕子女可以獨立完成的事情。

在上了大學,參加了工作,我的作息時間以及飲食規律和小時候完全變了樣子,以前10點準時睡覺,現在凌晨2點還在喝著綠茶敲擊鍵盤;以前媽媽隨便做碗麵條我都吃的津津有味,現在我覺得麵條cal太高,更多的傾向於蔬菜,雞肉;可我媽媽會覺得這樣吃不營養,每當我減肥的時候她老人家總會偷偷的給我加餐,比如牛奶里加燕麥,再比如午餐本來是水煮西藍花/菠菜,再吃200g左右水煮肉就足夠了,可回家後會發現,水煮菜里多了杏鮑菇/南瓜/土豆;水煮肉也多了5隻大紅蝦;並都醬油或者黑胡椒醬汁拌好。但正因為這些與我有關的生活瑣事,卻讓父母也為之付出。

父母睡覺淺,每天夜裡凌晨1點的時候我去洗手間,我媽媽都會說早點睡,天天這麼晚,身體受得了嗎。我爸說少抽煙,窗子開點縫隙。我就覺得糟糕,又吵醒她們了。在我減肥的過程中,每天的水煮菜/水煮肉加健身,讓我從195斤達到163斤,可我媽也從105斤到100斤了。這讓我著實心疼。我媽媽的閨蜜阿姨們有時也會向我抱怨:「每次聚會你媽總提前走,說是孩子在家,沒人給做飯。」

當你有了工作,開始按月獲取薪酬的時候,也是和父母在經濟方面發生分歧的交叉路口,你會花錢購買一些在父母看來完全沒有意義和必要的物品,你開始追求生活的品質,在低工資的環境下,也想著讓自己過的好一點,你開始輕奢,衣服的選擇從以前的路邊攤/以純/美邦變的向川久保玲/Levis/BAPE發展。

而女孩子們也開始花工資的60%左右來改善自己的皮膚或者用來購買OCHIRLY/Zara/Bottega Veneta等;和以前上學的生活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可在父母眼中,你是一個亂花錢不會計劃的人,再父母看來,這樣的消費完全屬於沒有必要,會用那句諺語穿衣亮家當來說教你:「我們一個普通家庭,你買那麼貴的衣服顯擺什麼啊,有那錢不留著以後買房結婚啊。」

是啊,在父母看來,我們拿工資的3/1來購買一件川久保玲的polo衫簡直是鋪張浪費,而我們也對父母把喝完的飲料瓶用來裝醋/醬油還有一切廚房汁液用品,用那麼幾個喝完的雪碧瓶就可以搞定的事情嗤之以鼻。明明可以購買IKEA或者MUJI的廚房瓶罐啊,再不濟去商城買個印花醋壺也總比拿個雪碧瓶往飯菜里添加調味品的好啊。可父母覺得這是節儉,但我們覺得這是沒有質量的生活。

合住,實際上加重了漸漸步入老年的父母的勞動量。所謂「幸福的忙碌」一周一兩天就夠了,可從小到大一直這樣忙碌,直到現在我24歲的時候,她還是洗衣做飯整理房間,不過是讓母親眼角徒增皺紋,讓曾經也光滑細嫩的雙手變的粗糙而已。

儘管父母默默的付出著,但每當出現分歧時,大部分子女還是會認為父母固執,太迂腐,跟不上時代的變遷,理應按照年輕人的生活方式來生活。所以很多時候,合住,是父母對子女單方面的忍讓。然而,觀念、習慣、思想、方式;這些東西,即使陳舊、固執也應當被尊重。當周末早上睡到下午1點起床;在沙發葛優躺看電視吃零食躺到凌晨的年輕子女,才是父母規律生活中最沒禮貌的闖入者。

但我也並不贊成子女放棄自己的習慣和生活方式,去向父母妥協。當然,不排除有些走在時尚前沿的、從心理到生活方式都很年輕的父母能和子女打成一片,夜晚回到家,和老爸一起開黑,「你說誰笨呢?咱家上單是我爸!」「寶貝兒,媽媽看了條evisu的牛仔褲,你要不要啊?媽媽送你。」

但這樣的父母真的是太少了。或許等我們老了以後會大面積的出現這樣的父母吧。大多數年輕人在長期與父母一起生活的抵抗與妥協中,身上的「實幹品質」與「我本很酷」被不同程度的損耗著。

不管是子女還是父母,都沒必要以愛的名義互相讓步、妥協,忍受著種種不適還繼續生活在一起。

在海外,和我們一樣年齡的女子們,都會選擇外出獨立,在他們的世界中,成年後和父母同住是被人所恥笑和看不起的;然而國內在6/70年代的農村也是這樣的教育方式,希望子女們能走出大山,開拓出屬於自己的生活。但很不幸,我們越活越倒退,在父母的保護下,盡情肆意的享受著。

當子女成長到了一定年紀,成為了完全獨立於原生家庭的個體時,在任何情況下,都有必要和父母分開住。只有獨立才能讓年輕人發展出一套完整的屬於自己生活的方式,這其中包括自己的生活習慣、對生活空間的控制以及生活觀念、狀態等等。一個沒有自己獨特生活方式的年輕人未免太稚嫩與無趣了。

而一旦年輕的子女們有了自己的生活方式,再和父母住在一起,問題就會接踵而至。

在剛過去的中秋節里。我們國人講究團聚,一家人和和睦睦才是發展其他事物的基石。很多父母也是出於這樣的原因,認為和子女住在一起才能讓家庭和睦、美滿;所以不打算和沒有成家的子女分開住。有的甚者在子女成家後還會三天兩頭的搬過去和新婚燕爾同住,其實與其住在一起每天卻不停地發生摩擦和分歧,倒不如分開居住,沒有了為了生活瑣事的爭執,反而能讓父母和子女的關係更加融洽。

爸爸媽媽,我依然愛你們,只是我不想和你們一起住了。我不想成為你們生活的闖入者,也不想被孝順之名所綁架,離開就是不孝,離開就是對傳統的不尊重,為大家所謂的愛做出妥協而放棄自己的生活方式與習慣。

我們還是在同一座城,有的人坐5站地鐵就能回到父母身邊;有的人出門左轉再左轉就能回到父母身邊;在平涼的小夥伴坐趟1路公交車就能回到父母身邊;有的從南門什字步行到廣場東口就能回到父母身邊。

我也想帶我喜歡的男孩子回家摟著我一起睡;我也想繼續在夜晚做一個夜行者,聽著音樂哼著歌和許久未見的老友在網路上聊至東方發白;而爸爸再也不用刻意的藏起杜蕾斯和掩著房門偷偷看自己的小黃碟了;而媽媽換內衣時再也不用避開子女了。

分住,不是分別,分住,不是不見,分住,是我們對父母生活的尊重,是對自己生活的歷練。

不管我們現在住在哪裡,美國/法國/香港;還是,上海/北京/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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