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戀愛了。
來自專欄龔莞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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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知乎一年多了,第一次跟大家公開我戀愛的事。
男朋友長這樣:
和他在一起前的很長一段時間裡,我們是好朋友。
好朋友的意思是,只是朋友。
好到什麼程度呢?
- 好到,我幾乎知道他所有的前女友
- 好到會知道他跟前女友1號和前女友2號,有同時在一起過
更知道,我「永遠」不會和這貨在一起。
然而人越往後走,就越會看透一點:
「永遠」這個詞,就是瞎扯淡,也有期限。
所以最後我們還是在一起了。
我們是那種步步為營,
每天向對方(連連擺手)說(你千萬不要喜歡上我),
最後還是(在一起了的),那種在一起。
而以前,阻礙特看不上他的,根本不止是他花心這麼簡單。
是他總是「朝三暮四」。
很可惜,三不是我,四也不是我。
不光是在感情上,生活上也是這種態度。
比如,「寫詩」這件小事。
微信搜索關鍵詞,細數一下,我們關於寫詩的討論有一萬次。
集中在去年10月份。
可沒過幾個月……變成了這樣——
因為看到別人比他做得好,輕易就放棄了。
不過很快,
他的注意力就轉移到了「鞋匠」身上。
這個想當鞋匠的夢想,集中在了去年11月份。
也就是12月份以後,再沒見他和我提起過……
但有關於「西班牙這個夢想」,貫穿了去年10、11、12月。不得不說,很優秀!
後來,也就是今年,2018年。
這三個關鍵詞,他都再沒提起。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忘了,當然也可能從沒記得過。
題目說這叫「不上進」,
可我管這叫,放棄學家。
這個世界上,有很多「學家」,氣象學家、科學家、天文學家,醫學家……
可有一類人,他們天生熱衷放棄。
別人在360行都能找到歸屬,
他們一樣,在放棄這件小事上,也能產生歸屬感。
以及強烈的快感。
到這裡,很難為情地說,
恰恰是他的這種「喜新厭舊」的優勢,
促使了我和他在一起。
恰恰是這樣一個在外人看來「極其不上進」的人,卻能超額完成任務。
之前他工作的那一年裡…
看起來每天中午才到公司…工作一小時後就午休…午休完工作沒半小時…就在辦公室正大光明的,和我玩吃雞!
即便如此。
他是公司里,每次做項目數據最好看的。
之前的回答里我有寫過,他月薪3、5W,也寫過月薪6K。
其實是同一個人啦,就是底薪真就是那麼多,最後一個月拿到手的,也真就是能翻十倍。
後來導致我願意和他在一起的,有這幾點:
- 他說以前沒有碰到一個特別喜歡的,一定要在一起不可的人。
他說那些都只能叫喜歡,但絕不可以談論愛。
但不光說了,也都做了。
現在整整半年了,我沒再看過他的微信里出現什麼女孩子的聊天,幾乎沒有女性朋友了。
我突然開始覺得:
喜新厭舊挺好的,喜新不厭舊才是最渣的。
不然他不會斷得如此徹底。
2.
在一起後,他出門做什麼,我們都會給對方隨時報備。
這很重要,你經驗過就會明白,這樣兩個人發生什麼事,都不會太慌。
現在他每個月掙的錢除了打給家裡外,幾乎都打給我保管。
他說:
「以後一起出門你付錢就好,
畢竟我一直有一個當小黑臉的夢想(他不白)。」
感情里,我總需要別人不斷給我提供證明,讓我一步步確信,這都不是暫時的。
身邊的朋友們都好奇:「為啥選他啊?」
乾淨。
我說不是長相。
我始終覺得,他是內心很乾凈的一個人。
他骨子裡有種純粹的東西,是我不曾在別人身上見過的。
會把身上的現金,全部塞給素不相識的人;
會有自己的原則,那是別人不能觸碰的地方;
特別是我已經遇見過太多——見人說人話 見鬼說鬼話人了,但從沒見他對我和別人說過。
哦對了,他送過我最貴的東西,除了之前的小豬佩奇電話外,還有一個買籃球送的紅色手環。
我很倔,認定了一個人就翻不了篇兒了。
但還是喜歡他為了跟我賭氣,
我說他吃不了辣椒,就直接拿勺子取了一整勺往嘴裡塞以後……
整個臉通紅的樣子。
特別可愛!
會和男性朋友們喝酒,唱K
怕我在家多胡思亂想(女人天性嘛!),也一定要拉著我去。
會喜歡突然調侃一句,那你快樂嗎?
可能在他眼裡,錢永遠不是最重要的,開心和感情才是。
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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