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戀愛了。

我戀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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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知乎一年多了,第一次跟大家公開我戀愛的事。

男朋友長這樣:

和他在一起前的很長一段時間裡,我們是好朋友。

好朋友的意思是,只是朋友。

好到什麼程度呢?

  • 好到,我幾乎知道他所有的前女友
  • 好到會知道他跟前女友1號和前女友2號,有同時在一起過

更知道,我「永遠」不會和這貨在一起。

然而人越往後走,就越會看透一點:

「永遠」這個詞,就是瞎扯淡,也有期限。

所以最後我們還是在一起了。

我們是那種步步為營,

每天向對方(連連擺手)說(你千萬不要喜歡上我),

最後還是(在一起了的),那種在一起

而以前,阻礙特看不上他的,根本不止是他花心這麼簡單。

是他總是「朝三暮四」。

很可惜,三不是我,四也不是我。

不光是在感情上,生活上也是這種態度。

比如,「寫詩」這件小事。

微信搜索關鍵詞,細數一下,我們關於寫詩的討論有一萬次。

集中在去年10月份。

可沒過幾個月……變成了這樣——

因為看到別人比他做得好,輕易就放棄了。

不過很快,

他的注意力就轉移到了「鞋匠」身上。

這個想當鞋匠的夢想,集中在了去年11月份。

也就是12月份以後,再沒見他和我提起過……

但有關於「西班牙這個夢想」,貫穿了去年10、11、12月。

不得不說,很優秀!

後來,也就是今年,2018年。

這三個關鍵詞,他都再沒提起。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忘了,當然也可能從沒記得過。

題目說這叫「不上進」,

可我管這叫,放棄學家。

這個世界上,有很多「學家」,氣象學家、科學家、天文學家,醫學家……

可有一類人,他們天生熱衷放棄。

別人在360行都能找到歸屬,

他們一樣,在放棄這件小事上,也能產生歸屬感。

以及強烈的快感。

到這裡,很難為情地說,

恰恰是他的這種「喜新厭舊」的優勢,

促使了我和他在一起。

恰恰是這樣一個在外人看來「極其不上進」的人,卻能超額完成任務。

之前他工作的那一年裡…

看起來每天中午才到公司…工作一小時後就午休…午休完工作沒半小時…就在辦公室正大光明的,和我玩吃雞!

即便如此。

他是公司里,每次做項目數據最好看的。

之前的回答里我有寫過,他月薪3、5W,也寫過月薪6K。

其實是同一個人啦,就是底薪真就是那麼多,最後一個月拿到手的,也真就是能翻十倍。

後來導致我願意和他在一起的,有這幾點:

  1. 他說以前沒有碰到一個特別喜歡的,一定要在一起不可的人。

他說那些都只能叫喜歡,但絕不可以談論愛。

但不光說了,也都做了。

現在整整半年了,我沒再看過他的微信里出現什麼女孩子的聊天,幾乎沒有女性朋友了。

我突然開始覺得:

喜新厭舊挺好的,喜新不厭舊才是最渣的。

不然他不會斷得如此徹底。

2.

在一起後,他出門做什麼,我們都會給對方隨時報備。

這很重要,你經驗過就會明白,這樣兩個人發生什麼事,都不會太慌。

現在他每個月掙的錢除了打給家裡外,幾乎都打給我保管。

他說:

「以後一起出門你付錢就好,

畢竟我一直有一個當小黑臉的夢想(他不白)。」

感情里,我總需要別人不斷給我提供證明,讓我一步步確信,這都不是暫時的。

身邊的朋友們都好奇:「為啥選他啊?」

乾淨。

我說不是長相。

我始終覺得,他是內心很乾凈的一個人。

他骨子裡有種純粹的東西,是我不曾在別人身上見過的。

會把身上的現金,全部塞給素不相識的人;

會有自己的原則,那是別人不能觸碰的地方;

特別是我已經遇見過太多——見人說人話 見鬼說鬼話人了,但從沒見他對我和別人說過。

哦對了,他送過我最貴的東西,除了之前的小豬佩奇電話外,還有一個買籃球送的紅色手環。

我很倔,認定了一個人就翻不了篇兒了。

但還是喜歡他為了跟我賭氣,

我說他吃不了辣椒,就直接拿勺子取了一整勺往嘴裡塞以後……

整個臉通紅的樣子。

特別可愛!

會和男性朋友們喝酒,唱K

怕我在家多胡思亂想(女人天性嘛!),也一定要拉著我去。

會喜歡突然調侃一句,那你快樂嗎?

可能在他眼裡,錢永遠不是最重要的,開心和感情才是。

我想,和這樣的人在一起,生活總不會太難的。

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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