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沈萬三為何被朱元璋整:不低調皇帝面前炫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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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萬曆距沈萬三時代已兩百多年,沈萬三仍是名滿天下,婦孺皆知,可見,沈萬三確乎是一個具有轟動效應的人物。為什麼大家叫他這樣一個古怪的名字呢?據董谷《碧里雜存》等資料解釋,明朝初年稱巨富為「萬戶」,姓後加「萬」,是當時對富人表示敬意的一種習慣稱法。又,當時人分五等,曰:「奇、畸、郎、官、秀。」奇最低,秀最高。稱「秀」的人家產須在萬貫以上,沈氏排行第三,家有億萬資產,故稱以沈萬三秀或沈萬三。可見,他的名字是尊稱、排行與戶等的合稱。傳說中的江南首富沈萬三,富得讓朱元璋都垂涎,以至於招來殺身之禍,家破人亡。他到底富到什麼程度,歷史上留下了許多有趣的傳說。
炫富招來了滅頂之災
據《留青日札》記載,當朱元璋打下江浙後,沈萬三與其弟萬四(沈貴)在兩浙豪富中首先輸糧萬擔,獻白金五千兩,以佐用度,「太祖軍食,多取資焉」。但是貪得無厭的朱元璋卻要「務罄其所有金」,想方設法來消耗他的家財。據董谷《碧里雜存·沈萬三秀》記,有一次,朱元璋在月朔(即初一)日召見他,給他一文錢要他生利,從初二開始,一文取兩文,初三日取四文,初四日取八文,每天翻一倍,亦即按等比級數增長,以一月為期。沈萬三不知就裡,欣然接受。哪知回家一算,一月之後,該付給朱元璋利息為五億三千六百八十七萬九百十二文。按,洪武錢每一百六十文重一斤,則共計三千三百五十五萬四千四百三十二斤。沈氏雖富,但哪裡經得起這樣的盤剝?
除了巧取,還有豪奪。有一次,朱元璋召見沈萬三,要他每年「獻白金千鋌,黃金百斤」,還命他造六百五十間廊房,養數十「披甲馬軍」,並對他的田產每畝征九斗十三升的重稅。沈萬三大概也明白樹大招風的道理,所以想主動報效以保平安。明洪武六年(1373)前後,當他得知京城(今南京)要築城牆時,就主動承擔了修築洪武門至水西門城牆的任務。當時的南京城牆全長三萬七千一百四十米,合七十四華里多,朱元璋的築城計劃,僅造磚一項,便涉及一部(工部)、三衛(駐軍,相當于軍區)、五省、二十八府、一百一十八縣,另有三個鎮。而沈萬三一人負責的城牆,占整個工程量的三分之一,他以一家之力,是怎樣如期完成的?沒有人知道。
今南京水西門外,有座賽虹橋,相傳為沈萬三兒媳所建。明人記載,沈萬三建造數橋之後,很是得意,便在家中炫耀。誰知兒媳很不以為然,便用私房錢悄悄建了一座橋。該橋「工巧宏麗」,比公公所造之橋有過之而無不及,人們把它叫做「賽公橋」——兒媳尚且如此,可見沈家確實實力不凡。沈萬三處於事業巔峰時,他的弟弟沈貴(萬四)已看到危機,曾寫詩勸他說:「錦衣玉食非為福,檀板金樽亦可休。何事百年長久計,瓦罐載酒木綿花。」要他低調做人,從事耕織,但沈萬三沒有聽從他弟弟的話,終於招來了滅頂之災。
沈氏家族敗落之謎
沈氏家族的沒落是個漸進的過程。第一次打擊大約在洪武三年(1370)至六年(1373)。朱元璋統一天下後,沈家的日子自然不好過。即便是沈萬三已經不在人世,沈家也沒人充軍雲南,但經過這番折騰,沈家的財富也蝕減過半了。再加上朱元璋建立明朝之初,對江南富民採取了嚴苛的政策,多次強制遷徙,並課以重賦,從此之後,沈家也就一蹶不振了。
第二次打擊是在明洪武十九年(1386)的春天,沈萬三的兩個孫子(沈旺之子)沈至、沈庄先後入獄。《故沈伯熙(庄)墓志銘》記:「洪武十九年春,兄至以戶役故,縲紲赴秋官,時伯熙亦獲戾京師,適與兄同系獄,入則抱其兄痛泣曰:『吾兄素羸,不堪事,今乃至於斯耶!』既而伯熙先出,遂得疾甚,葯莫療……卒於京。」沈至入獄的原因是逃避賦役,沈庄入獄則可能是涉嫌「胡黨」、逃避賦役而羈押至京,其事不小,連補帶罰,再加上兩兄弟最終都能出獄的上下打點,其數目也定在巨萬以上。大約在同年,沈萬三的女婿陸仲和卻在劫難逃,被扣上「胡黨」的罪名滿門抄斬。
第三次打擊是在明洪武三十一年(1398)。洪武二十六年(1393),「藍黨」案發,藍玉被處死,株連則在全國蔓延。有一位叫王行的先生,曾兩次在沈家坐館,同沈家至少有三十年的交情,又兩次在藍玉家坐館,前後也有十多年之久。通過王行的關係,想在新朝找到靠山的沈家同藍家也有了交往。「藍黨」案發後,有人勸王行逃遁,這位迂腐先生說:「臨難無苟免。」結果以同謀罪被誅。
當時,沈萬三女婿顧學文因奪人之婦,仇家懷恨在心,藍玉事發後,仇家即以沈家同藍家的關係為據,誣告顧學文與藍玉通謀。在嚴刑逼供下,顧學文招認曾收到藍玉「鈔一萬五千貫」,為他購置糧米、綢緞等物,用來準備起事和賞人。《弘治吳江志》載:案情牽涉他的「妻族沈旺、沈德全、沈昌年、沈文規、沈文矩、沈文衡、沈文學、沈文載、瀋海,凡八人。」其中沈旺是沈萬三的兒子,其他人等也都是沈萬三的子孫。《周庄鎮志卷六·雜記》記:「洪武三十一年二月學文坐胡藍黨禍,連萬三曾孫(沈)德全六人,並顧氏一門同日凌遲。」同日被殺的還有八十多人。
《乾隆吳江縣誌·舊事》載有胡藍黨犯人沈德全一家的處置細節:二月十八日載:「正黨與戶下戶丁多著折了臂膊,未出動的小廝不打,且牢著他。供出的田口家財斷沒了。」二月二十日載:「正黨與戶下戶丁都凌遲了,十歲以上的小廝都發南丹衛充軍,十歲以下的送牧馬所寄養,母隨住;一歲至三歲的隨母送浣衣局,待七歲送出來。」——真可謂慘不忍睹!沈萬三苦心經營的巨大家業,就這樣急劇地衰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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